三九医院药品验收制度
人民医院药品验收制度
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杜绝假药、劣药进入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2、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药品入库验收标准操作程序》
3、药品检查验收包括:确认合格的购药渠道;验证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及标识的检查;药品各项信息与票据相符性。
4、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5、特殊情况(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6、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等资料。
7、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实行批签发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8、特殊管理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9、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电脑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0、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清、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下列情况有权拒收:
(1)无随货同行联
(2)进口药品证件不全,不符或模糊不清
(3)药品、规格、数量、产地、批号不符
(4)二年以上有效期的药品效期少于六个月;一年~两年有效期的药品效期少于三个月,(特殊情况如急救药品经科主任同意者除外)。
(5)外包装破损、污染
(6)质量可疑的药品
(7)不在采购计划内的药品
篇2:三九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药品入库验收标准操作程序,确保药品质量和数量。
范围:药库
责任人:药库管理人员
程序:
1、药库保管员在待验区按公司的随货同行联认真验收:逐一检查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效期及外观质量包装等,验收合格后在随货联签字。
2、特殊药品的验收: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除以上要求外,必须严格按随货联药品片剂每盒查看,注射剂每支查看,验收合格后双人签字。准确无误才能入库,并放入保险柜上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在麻醉药品印鉴卡登记盖章。
3、验收进口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生物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以上材料经查验无误后由药库管理员保存归档。
4、验收生物制品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生物制品检验报告单》),以上材料经查验无误后由药库管理员保存归档。
5、药库管理员应及时做好验收台帐,务必要准确无误,记录:供货单位、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等,附验收结论。
6、在验收药品时,零星拼装成件的药品以及容易变质得药品应全部逐件点验,整件包装药品按件数开箱抽查。
7、在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如药品数量不符、错发等,应暂缓进库,与供货企业业务员联系,查明原因,对外观不合格的药品,填写拒绝签收。
8、药品验收后,保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合格药品分类入库,上架存放,部分品种即入登货位卡,随货发票交药品入账责任人登记入账。
9、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收银制度
篇3:药品采购验收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验收及储存管理
一、药品采购
对于首营企业,要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对于首营品种,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药品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药品检验报告单、药品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资料齐全后,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送质量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企业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货。并在购进药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二、药品验收
1.一般药品入库验收内容
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配送企业)、外观性状。每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药品检验报告单。
2.进口药品入库验收内容
《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加盖供货单位的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并附有中文说明书。其它与一般药品同。
麻醉药品入库:两人验收。
毒性药品:两人验收。
外用药品其包装应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药品验收记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论、验收日期和验收员签章。
药品验收记录的保存,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5年。
三、药品储存
1.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绿色:合格品区、零货称心取区、发货区。
黄色:待验区、退货药品区。
红色:不合格品区。
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2.储存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指10-30℃。
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用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药品,而不是指非阳光直射处。
冷库:温度2~10℃、相对湿度45%~75%。
阴凉库:温度0~20℃(药监部门警报温度为25℃)、相对湿度45%~75%(有明确保管温度标示的药品应按实际要求放入相应的库中)。
常温库:温度0~30℃、相对湿度45%~75%。
冰箱冷藏:温度2~10℃。
冰箱冷冻:冷冻室是-17~-24℃。
篇4:附二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购进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进货。
3.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4.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5.购进药品应有随货同行,并对照实物,依据随货同行填写购进记录,做到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价格、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6.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或可疑药品,不得自行使用或作退、换货处理。对出现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的药品,有权拒收。
7.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并单设专用验收记录簿。必须做到货到即验收,不得拖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并按有关规章制度与规范执行。
8.购进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应当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9.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10.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11.凡验收合格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签字并注明验收日期。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2.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不得超过3天。如对原始单据或随货同行有疑问的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核查。
篇5:中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戒毒药品验收制度
一.麻醉药品、戒毒药品质量验收必须配备有一定专业训练、熟悉生产过程,责任心强的药学人员担任。
二.验收人员必需依据药品发票或单据核对送来的麻醉药品、戒毒药品药物名称、规格、数量、批号、产地、供应商及药品入库单、送货清单及送货单位。
三.麻醉药品药品验收必须按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作出正确判断,如实反映检品质量。麻醉药品实行全部验收制度,检验记录要完整,必要时可留样观察,以便研究药品的稳定性。
四.药品验收项目有证件、外包装、内包装、药品外观形状、必要时采取全检或送检等。
五.建立检验档案,检验记录是对检品检验过程中的操作及数据的原始资料,是分析质量、判断结果所作鉴定的依据,应正确的书写签名,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完整齐全,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3年。有效期药品制剂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