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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7

E公司仓库管理办法

有关公司一切物资的入库和出库,必须通过仓库办理收发手续。

仓库帐务处理由公司财务部门指导。公司财务会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结帐日统一为每月的30(31)日。期末仓库必须按当月材料的收发存情况编制各类库存材料报表,每月4日前交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材料收发过程中,必须正确、及时地清点收入、发出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做到有序堆放。

仓库材料的分类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原材料主要材料主要生产用材料

辅助材料辅助材料

外购件外购半成品

备品备件修理用备件

低值易耗品工量具等

包装物塑代、纸箱、木箱等

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

库存商品外购商品外购成品

产成品自制完工产品

自制半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未完工的产品

仓库部门应按材料的不同性质分别设置相应的明细分类帐。

一、材料收入的核算:

业务人员凭有效的材料采购发票(或送货清单)填制入库(缴库)单〈下同〉。

入库单编号方法为按月份顺序编号,如20--年1月份的入库单,编号从1-001开始;20--年2月份的入库单,编号从2-001开始……〈下同〉.为区别入库材料性质,应在入库单前注明“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等等”。入库单必须填写入库人员、仓库收发人员的名字。

(第一联)存根由业务员保存;

(第二联)随同发票(或送货清单)交公司财务;

(第三联)仓库部门记帐的凭证。

如送货单位没有提供发票的,必须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待材料采购发票收到后,在办理入库手续的时候,同时开具红字(负数)入库单,冲正暂估的数量。

例如:我公司于20**年11月2日收到江西某公司的货物100A阀板50件(有货物清单,无发票);又于20**年11月15日收到该公司的货物100A阀板80件(有货物清单,无发票);于20**年11月30日收到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货物100A阀板60件,根据上述业务需办理的手续为:

1.20**/11/2开具入库单,入库数量为50件,在入库单发票号码栏注明暂估;

2.20**/11/15开具入库单,入库数量为80件,在入库单发票号码栏注明暂估;

3.20**/11/30开具入库单,入库数量为60件,在入库单发票号码栏写上该发票的号码。同时开具红字(负数)入库单,入库数量为-60件,在入库单发票号码栏注明暂估。

前两项是指我公司仓库已经收到的货物的数量,后一项是表明有哪些是已经开票的数量,差额部分是未开票(多开票)的数量。

仓库记帐方法:上述业务均逐笔记入原材料帐簿的收入栏。

二、材料的发出的核算:

(一)、退货的核算:

材料因质量等原因需要退回送货单位时,由业务人员开具公司退货单。退货单编号方法为按月份顺序编号,如20--年1月份的退货单,编号从1-001开始……(同上)。退货单必须写明收货单位名称以及经办人员、仓库收发人员的名字,同时必须由对方单位收货人员签字。

(第一联)交收货单位;

(第二联)交公司财务;

(第三联)存根,仓库部门记帐的凭证。

仓库记帐方法:凭此退货单登记原材料帐簿,在收入栏用红字(或负数)记帐。

(二)、生产领用的核算:

生产部门领用材料,由负责人开具领料单。仓库收发人员凭此发料。领料单编号方法为按月份顺序编号,如20--年1月份的领料单,编号从1-001开始……(同上)。为区别领用材料性质,应在领料单前注明“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等”。领料单必须有领料人员、仓库收发人员签字。

(第一联)存根由生产部门负责人保存;

(第二联)由仓库收发人员在月底随当月材料收发报表一起交公司财务;

(第三联)仓库部门记帐的凭证。

仓库记帐方法:凭此领料单登记原材料帐簿的发出栏,同时记入生产过程帐簿的收入栏。

(附)生产领用材料退回的核算:

生产部门领用材料,因故需要退回仓库时,由负责人开具红字(或负数)领料单凭此办理退料手续。

仓库记帐方法:凭此红字(或负数)领料单登记生产过程帐簿的收入栏,用红字(或负数)记帐;同时登记原材料帐簿,在发出栏用红字(或负数)记帐。

(三)、委托加工材料发出的核算:

委托加工材料的发出,由公司开具委托加工单(现暂用送货单代)。送货单编号方法为按月份顺序编号,如20--年1月份的送货单,编号从1-001开始……(同上)。送货单必须写明收货单位名称以及经办人员、仓库收发人员的名字,同时必须由对方单位收货人员签字。

(第一联)交收货单位;

(第二联)交公司财务;

(第三联)存根,仓库部门记帐的凭证。

仓库记帐方法:凭此委托加工单(现暂用送货单代)登记原材料帐簿的发出栏。

注:如有生产过程中的委托加工材料,则记入生产过程帐簿的发出栏。

(四)、库存商品发出的核算:

库存商品的发出,凭公司出库单发放。公司出库单由业务人员编制,并应同时交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门、仓库以及相关人员。

仓库记帐方法:完工成品凭生产部门开具的产成品入库单,记入库存商品-产成品帐簿的收入栏;发出时凭公司出库单登记库存商品-产成品帐簿的发出栏。

三、报废材料的核算:

材料报废时,凭生产部门签发的报废单登记帐簿。报废单编号方法为按月份顺序编号,如20--年1月份的报废单,编号从1-001开始……(同上)。报废单必须有生产部门负责人开具、仓库收发人员签字。

(第一联)存根由生产部门负责人保存;

(第二联)由仓库收发人员在月底随当月报废材料报表一起交公司财务;

(第三联)仓库部门记帐的凭证。

仓库记帐方法:凭此报废单登记生产过程帐簿的发出栏,同时记入报废帐簿的收入栏。

(附)报废材料发生回用(或退送货单位)时,应办理领料手续,开具领料单。

库记帐方法:凭领料单登记报废帐簿的发出栏,同时记入材料帐簿的收入栏。

篇2:仓库装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2.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3.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4.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5.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手机和其它火种。严防震动、撞击、重压、磨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6.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7.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篇3:仓库火源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仓库应当有规范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手机和火种。

2.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等手续。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等手续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并应有切实的管理措施。在库区内工作的铲车、电瓶车、吊车等,必须有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

4.库区内地面应保持清洁,无纤维下脚、杂草及其他可燃物存在。

5.储存可燃物品的库房应装设避雷设备;露天堆场应设独立的避雷针,每年在雷雨季前,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6.运输易燃、可燃商品的车辆,应将商品用篷布封盖严密,并有押运人员途中监护。装卸商品时,应严防拖拉、摔撞等野蛮操作。

7.仓库维修间清洗机床、机器、机具的清洗液,不得使用易燃液。如使用柴油等可燃液时必须保证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库区内应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和种类应与扑灭储存物资火灾相适应,并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篇4: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火?源?管?理

第九条?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库内铺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做到防雨防潮。对灰尘较多的部位必须使用防尘、防爆灯泡和保险开关,要做到人离电断。

第五章?仓库和库存物资管理

第十九条?仓库生产区必须和生活区分开,对“大杂院”仓库和未能分开的老式仓库,要采取安全措施,并制定计划,逐步调整改造。未改造前,要建立统一安全组织,统一安排消防设施,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第二十条?商品、物资应根据不同性质按库、区、类分别存放。库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少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少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每栋建筑面积不足500平方米的库房其储存商品的垛距、墙距、梁距和主要通道的宽度可以适当降低,但要保持畅通。露天存放商品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易自燃商品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要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仓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保管员不准私自收存商品、物资。

第二十二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禁止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电瓶车、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装卸机具、消防车(泵)必备用油,应放在确保安全的地点。

第二十三条?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闲人进入库房。库内不准违章搭建货棚,若必须设办公室时,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六章?设?施?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竣工时,其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商业仓库应根据规模大小、建筑结构、商品特点等不同情况,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商业部消防设备、器材配备标准暂行规定》要求,安装消防报警、灭火、监控、通讯、避雷等设备,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便于取用。

第二十六条?仓库要建立各种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换药,严禁挪用。对怕冻设备,在寒冬季节应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第七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仓库每月、班组每周、岗位每日检查一次并建立档案。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昼夜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制度。班(组)长、保管、警卫、值班人员要按照职责,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事故处理及奖惩

第三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职工奋力扑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即“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商业仓库,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经营管理、劳动竞赛和评奖的重要内容。对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地商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所属仓库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同时废止。

篇5:机电仓库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机电仓库的管理,把库存控制在合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园机电仓库的管理。

3.内容

3.1机电班长负责对机电仓库的管理工作。

3.2堆放物品时应确保:

a)物品的堆放高度不超过2米;

b)液体物品用适宜的容器盛装;

c)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或进行隔离;

d)所有的标识必须内容完整、清晰,并且摆放产品时标识应朝外;

e)对贮存条件有要求的物品,应予以充分满足;

f)对不合格品和降低使用的物品应做特别标识。

3.3库房应做好防潮、防鼠等措施,以保证物品在保存期内不变质、不生锈、不失去使用价值。当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标识或采取隔离措施,并报机电主管处理。

3.4机电班长应每周对机电库房进行清扫,保持库房内干净、整洁。

3.5机电班长应于每月月底对库房内物质进行一次盘点,作出下月补充物质的采购计划。

3.6机电班长应核对入库物质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采购计划相符,并进行外观检查、技术资料清查等。经验收不合格的物料,应进行适当的标识或隔离,并及时知会机电主管联系供方或采购部门或与顾客协商处理。

3.7物质出入机电仓库时应填写《物料收发登记表》进行登记,须做到帐、物相符。

3.8对于服务过程中多余的物料退库,由机电班长验收,合格则在《物料收发登记表》上冲红办理入库;不合格则进行适当的标识,由机电主管或顾客处理。

3.9做好有关记录。

4.记录

4.1《物料收发登记表》、《物料盘点登记表》、《机电库房维保检查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二年。

5.附件

5.1《物料收发登记表》

5.2《物料盘点登记表》

5.3《机电库房维保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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