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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修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6、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2、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3、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三.电、气焊防火制度

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

6、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十四.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篇2:某热电车间消防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为车间消防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作业程序、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喣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车间消防管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热电车间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94年7月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

三、术语和定义

1、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防火重点部位

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3、防火安全“四级检查制”

指“车间月检、安全组周检、班组日检、岗位班前班后检查”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四、职责

1、组织机构

车间成立消防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安全的主任担任组长,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各班组成立防火小组。另外车间配备兼职的消防员,由安全员兼任,同时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

2、职责分工

2.1消防安全委员会组长的职责:

2.1.1贯彻车间和上级部门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指示,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2.1.2检查指导现场班组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安全会议。

2.1.3组织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班组人员进行培训。

2.1.4审批车间消防设备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经费开支。

2.1.5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车间内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

2.1.6发生火灾,在消防队没到达火灾现场前,负最高指挥责任,组织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2.2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副组长的职责:

2.2.1负责车间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拟订防火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预案并监督落实。

2.2.2组织进行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2.2.3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2.4协助车间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好各项消防工作。

2.3车间消防安全员的职责:

2.3.1监督检查全车间对《消防管理标准》和有关消防法规、防火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3.2审批车间动火手续和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火灾、火警、火险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工程验收。

2.3.3汇同安全环保部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险隐患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2.3.4负责建立防火档案。

2.3.5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和演习,负责特殊工种和值班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考核。

2.3.6制订年度消防器材的购置计划和配备方案。

2.3.7参加审核现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临时工棚施工图纸。

2.3.8组织防火安全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推广先进经验,负责防火安全工作总结。

2.4班组消防员(班长)的职责:

2.4.1协助车间领导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参与制订本班组的各项安全制度,认真贯彻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

况,在防火安全及消防管理上对车间负责。

2.4.2经常深入现场,发现火灾隐患督促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采取安全措施,同时报告本车间领导和公司消防队。

2.4.3负责本班组人员消防培训。

2.4.4申报消防设备及器材的请领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备、维修和更换工作。

2.4.5审查本班组动火安全措施。

2.4.6参加本班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2.4.7组织本班学习有关消防知识,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4.8负责制订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制度,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负责本班消防器材的维修、配备、更换工作,在防火安全及器材管理。

2.4.9组织本班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本班提出的动火工作票。

2.4.10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立即报警,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2.5职工防火职责:

2.5.1严格执行车间有关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2.5.2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懂的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

2.5.3发现火险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保证安全生产。

2.5.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错误指令。

五、作业程序

1.策划

1.1车间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2车间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1.2.1建立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包括预案)、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1.2.3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2.4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

1.2.5防火重点部位及防火管理;

1.2.6动用明火管理;

1.2.7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2.8义务消防员的教育培训;

1.2.9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3消防器材使用原理及方法:

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消防水系统及火灾报警系统的管理分工

1.4.1厂房室内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由车间检修负责,运行维护由运行负责。

1.4.2室外消防水系统的检修维护由机修负责。

1.4.3火灾报警系统由公司消防队检查、维护,车间管理、使用。

1.5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

1.5.1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消防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学会怎样报警,对发生的火情怎样安全补救,怎样正确熟练地使用消防器材。

1.5.2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完善的防火制度、措施和预案,运行岗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1.5.3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悬挂明显的标志,注明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负责人,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等字样。

1.5.4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用具,消防员配合消防队对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按制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或更换,确保万无一失。

1.5.5在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时,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时必须做好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必须由中化人员对周围环境进行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作业,车间安全员要对动火进行监督,动火申请人及监火人始终不能离开动火现场。动火作业完备后,要清除动火现场,清理易燃物和残余火种。

1.5.6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安装安全灯

具,安全插座等安全用具,严格乱拉临时电源线。

1.5.7在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存放油漆、橡胶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无杂物。

1.6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

各场所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参见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无明确规定的,由各班组视实际需要制订或采用适宜的灭火规则。

六、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3028-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1.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由动火作业单位指派),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3凡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1.4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1.5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1.6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落煤管,给煤机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8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9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10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五.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2.1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2.2动火作业前,车间应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室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3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等能顺畅排走。

3、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3.1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3.2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

3.3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4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3.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职责要求

4.1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人所属车间负责人)

4.1.1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4.1.2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2动火人

4.2.1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4.2.2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2.3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4.2.4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2.5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

4.3监火人(动火作业单位指派人)

4.3.1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4.3.2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4.3.3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3.4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4.4动火部位负责人(工艺负责人)

4.4.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4.4.2检查、确认《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4.4.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工艺负责人)

4.5.1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4.5.2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4.5.3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5.《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5.1.1特殊动火作业

DCS控制室、锅炉零米控制室、废气管路系统。

5.1.2一级动火作业

锅炉燃煤系统、汽机油系统、锅炉油系统.

5.1.3二级动火作业

(a)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b)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1.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6.1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6.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6.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工艺负责人)审批。

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h。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七、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7.1灭火器的配置

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或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7.2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7.3灭火器的放置要求

—灭火器需置于避光、干燥处;

—面向外,摆放稳固;

—前方净空(每个设置点30CM计算)并予以标示;

—外观清楚,无灰尘;

7.4灭火器的使用要求与方法

7.4.1热电车间所有消防器材只可在发生火灾时做灭火之用以及消防训练、消防演习、抽检时使用,不得随意它用或挪做它用;动火点配置的灭火器必须随动火点移动而移动

7.4.2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防干粉气流的冲击力使油液飞溅,引起火势扩大,造成灭火困难。

—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物质火灾时,应使灭火器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左右扫射,并应尽量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酒在燃烧物的表面,直至把火全部扑灭;

—使用干粉灭火器应注意灭火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得横卧或颠倒使用,否则不能喷粉;同时注意干粉灭火器灭火后防止复燃,因为干粉灭火器的冷却作用甚微,在着火点存在着炽热物的条件下,灭火后易产生复燃;

—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7.5灭火器检查内容及制度

7.5.1检查内容

—安全插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无变形;

—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

—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

—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喷筒等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断裂;

—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

—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损伤和堵塞;

—瞄杆接头是否旋转灵活;

—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从生产日期(每具灭火器的筒体上都有生产日期)算起,是否达到规定的维修年限。

7.5.1检查制度

—安全员必须每月检查灭火器,保证所有灭火器都是合格、可用的,同时做好灭火器的维护工作;

—安全员每季度对灭火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联合施工部门对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能检查,并从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具一个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灭火器包干人员每天上班期间对自己包干的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7.5.1),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

7.6灭火器的更换、维修及报废

7.6.1在月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申请更换合格灭火器。

7.6.2对换下的有故障的灭火器安全组可委托消防队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部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7.6.3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者,必须报废

1)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也应该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7.7教育训练

安全组应对所有人员进行灭火器使用方法培训,定期举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篇3: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广播电视设备、国家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局及各中心、公司、网站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我局的防火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担任,各中心、公司、网站防火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局技术物业中心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我局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各中心、公司、网站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部门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我局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局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且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局防火责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网站的消防责任人分别对我局和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我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我局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七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章防火巡查、检查

?第二十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大楼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第二十二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查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若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六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十六条?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七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二十九条?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七章?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第三十条?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第三十一条?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第三十二条?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三条?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第三十四条?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报警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三十五条?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三十六条?发现火灾时,迅速按消防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和报告部门主管。

第八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三十七条?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保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四十条?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四十二条?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十四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章?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经动力部负责审核。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第四十六条?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保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主任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过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十一章?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四十八条?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五十条?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第五十一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十二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五十二条?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五十三条?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五十四条?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第五十五条?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五十六条?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三章?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动力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第五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第五十九条?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第六十条?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动力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动力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第六十二条?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六十三条?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六十四条?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第六十五条?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第六十六条?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四章?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六十七条?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八条?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我局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篇4: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部门、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2.2.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2.2.2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本部的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外包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到主管部门检证。项目部负责安全消防专业技术抽考,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5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和在职人员、调换工种及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教育工作,由各部门、班组负责。

3、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部门、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做记录存档备查。

3.1.1领导级教育主要内容: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3.1.1.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

3.1.1.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

3.1.1.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3.1.2各部门教育主要内容:

3.1.2.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

3.1.2.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

3.1.2.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2.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

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

3.1.3.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1.3.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3.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3.1.3.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3.1.3.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1.3.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销售场所工作人员)。

3.2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

3.2.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2.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

3.2.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

3.2.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3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

3.3.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

3.3.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

3.4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

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集团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

3.4.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

3.4.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3.4.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

3.4.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3.5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消防法规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灭火器操作演示、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3.5.1上周安全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本周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措施。

3.5.2最新安全消防信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3.5.3针对实际工作的其他安全消防内容。

3.6节假日安全消防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7特殊情况的安全消防教育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7.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7.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7.3更新设备、工具和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3.7.4发生伤害、火灾、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3.7.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3.8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雨期、高温季节的施工前,有个施工区域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

3.9.1本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状况及施工条件。如高空、地下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带电作业等。

3.9.2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和相关事故案例。

3.9.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技术及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4、全员安全消防培训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消防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除按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1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应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2一般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运用广播、视频、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5日

篇5:某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二、施工现场的平面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应明确防火重点区、仓库、配电室、要配备灭火器材,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有消防安全负责人。

三、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四、临时用电管理要严格按照用电的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五、车间每周检查安全工作的同时,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要制定措施,有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定期进行消防器材检查的内容要点:

a消防箱:枪、带、箱体是否完好无缺,栓阀无严重生锈。

b灭火器:无缺损、无过期,“压力”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格内为压力正常。

六、经常检查、记录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查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消防管理规定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清除火险隐患。

七、施工现场应设立吸烟室,现场、仓库、集体宿舍,配电室等地严禁吸烟。

八、增强防火意识,定期学习消防知识,掌握车间内灭火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

九、保护消防标识、消防器材完好及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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