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部门、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2.2.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2.2.2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本部的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外包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到主管部门检证。项目部负责安全消防专业技术抽考,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5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和在职人员、调换工种及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教育工作,由各部门、班组负责。

3、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部门、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做记录存档备查。

3.1.1领导级教育主要内容: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3.1.1.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

3.1.1.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

3.1.1.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3.1.2各部门教育主要内容:

3.1.2.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

3.1.2.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

3.1.2.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2.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

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

3.1.3.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1.3.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3.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3.1.3.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3.1.3.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1.3.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销售场所工作人员)。

3.2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

3.2.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2.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

3.2.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

3.2.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3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

3.3.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

3.3.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

3.4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

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集团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

3.4.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

3.4.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3.4.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

3.4.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3.5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消防法规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灭火器操作演示、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3.5.1上周安全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本周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措施。

3.5.2最新安全消防信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3.5.3针对实际工作的其他安全消防内容。

3.6节假日安全消防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7特殊情况的安全消防教育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7.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7.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7.3更新设备、工具和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3.7.4发生伤害、火灾、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3.7.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3.8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雨期、高温季节的施工前,有个施工区域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

3.9.1本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状况及施工条件。如高空、地下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带电作业等。

3.9.2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和相关事故案例。

3.9.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技术及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4、全员安全消防培训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消防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除按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1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应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2一般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运用广播、视频、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5日

篇2:消防安全责任制-通信班

为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切实搞好本班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工作场所及通讯设备的防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通自中心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成立以班长为核心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本班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带领本班职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在工作中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消除隐患,并随时做好应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本班职工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定,组织职工开展防火知识学习,按照“三懂”、“四会”要求,使职工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操作技术以适应突发火情的需要。

三、本班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健全本班防火制度,经常对本班消防工作的设施完善、措施的落实以及有关规定制定贯彻情况、施工规范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交换机室、电源室、微波站以及各变电站的通信机房、蓄电池室等均属重要防火部位,按设备管辖分工,建立责任区,在上述部位严禁吸烟,严格明火制度,对相关的电力电源设备布线均应符合规定,并执行定期巡检,未经消防验收、检查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五、各责任人每月对所辖范围进行详细彻底的检查。变电站通讯设备的定期防火工作列入站内设施定期巡视维护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处理。并认真填写《通自中心通信班消防月检查表》和《通自中心通信班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六、定期或不定期的做好本班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建设性意见呈报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好人好事予以表彰或奖励。

篇3:某通信班消防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和教育。

二、严格按消防网络图进行消防范围的分管,切实管理好消防器材,严格实施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每季度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三、每月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每半年总结防火工作,表彰防火先进。

四、切实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救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熟悉消防设备放置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需要时使用;防火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隐患和整改情况登记。

六、严禁在微波机房、光纤机房、载波机房、交换机房、电源室、配线室内吸烟。

七、严禁在电源室、配线室和所有的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

八、发生火警(火灾)时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扑救,及时排除险情并保护火灾现场。

篇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季度、月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单位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单位内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及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4、违反规定,依法应当给与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5: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工作程序

(一)后勤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医院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后勤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中蒙医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中蒙医院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中蒙医院、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7.宣传防火知识,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中蒙医院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200元。

(六)为维护中蒙医院和员工的正当利益、加强员工的管理,从而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现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现的违法、违纪(尚不够由司法部门处理)问题,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处理)外,特对当事人和责任人按以下细则处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0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4.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5.发生火灾确定后,应立即报告“119”,因不报告而延误火灾的。

6.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的。

7.违反消防规定、程序、职责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的。

8.消防设施、器材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应上报而未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1.员工携带危险品或其他禁品进入中蒙医院的。

2.禁烟区吸烟的。

3.不听从或侮辱执法者的。

4.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5.不按医院规定的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检查中,发现明火或明火作业(电焊、氧焊)无审批手续的,而不制止的。

7.发生火灾未及时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人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应急出口不畅的。

8.对本部门、岗位发生的火灾或起火事故隐瞒不报(含事故发生后第二天不报)的。

9.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10.违反用火、用电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1.非专业人员,私自乱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12.在吸烟区乱扔烟头、火柴梗,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并进行处理;违反《消防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