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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广播电视设备、国家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局及各中心、公司、网站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我局的防火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担任,各中心、公司、网站防火第一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局技术物业中心负责全局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我局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的防火安全工作,各中心、公司、网站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部门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我局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局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且负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局防火责任人和各中心、公司、网站的消防责任人分别对我局和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我局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我局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消防安全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第十七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五章防火巡查、检查

?第二十条?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大楼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第二十二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周查看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报,若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六章?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二十六条?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七条?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第二十九条?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七章?消防控制中心管理

?第三十条?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第三十一条?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第三十二条?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三十三条?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第三十四条?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报警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第三十五条?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第三十六条?发现火灾时,迅速按消防应急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和报告部门主管。

第八章?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三十七条?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第三十八条?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十九条?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保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第四十条?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九章?火灾隐患整改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第四十二条?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第四十四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十章?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经动力部负责审核。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第四十六条?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保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主任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过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十一章?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

?第四十七条?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四十八条?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五十条?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第五十一条?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十二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五十二条?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五十三条?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五十四条?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第五十五条?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五十六条?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十三章?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动力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第五十八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第五十九条?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第六十条?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六十一条?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动力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动力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第六十二条?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六十三条?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六十四条?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第六十五条?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第六十六条?公共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四章?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六十七条?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八条?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我局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玩弄、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篇2: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本单位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篇3: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提高全员安全消防素质、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类事故,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1.1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1.1.2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部门、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2.2.1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2.2.2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本部的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外包工程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交底;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2.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时到主管部门检证。项目部负责安全消防专业技术抽考,以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2.5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和在职人员、调换工种及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教育工作,由各部门、班组负责。

3、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3.1新员工、实习代培等人员“三级安全消防教育”。

对新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部门、班组级的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同时做记录存档备查。

3.1.1领导级教育主要内容:

3.1.1.1党和国家的安全消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3.1.1.2本单位生产概况,工艺流程;安全消防状况及特点,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及遵章守纪等。

3.1.1.3安全消防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识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如何抢救伤员、排险、报告及保护现场等。

3.1.1.4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工作人员还应强化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教育。

3.1.2各部门教育主要内容:

3.1.2.1本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特点及状况;应具备的安全消防技术知识等。

3.1.2.2安全消防要求、重点部位及注意事项;安全和防火灭火措施;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与维护等。

3.1.2.3紧急情况的处置,以疏散逃生救护知识为重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2.4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级教育主要内容:(由班组长主持)

休假(工伤)一周以上人员复工前,进行班组级教育;对工伤人员增加事故教训教育。

3.1.3.1本班组内及本岗位作业特点(环境)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1.3.2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1.3.3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3.1.3.4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

3.1.3.5安全生产要求能够做到:作业中“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1.3.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灭火疏散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销售场所工作人员)。

3.2变换工种(岗位)安全消防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内容:

3.2.1新工种(岗位)及班组安全消防要求及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消防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2.2新岗位必备的安全消防知识;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措施;作业环境状况等。

3.2.3新设备、机具、安全防护、灭火器材、个人防护等的使用。

3.2.4一般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3特种作业安全消防教育

3.3.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岗位有针对性的安全消防教育。

3.3.2收集整理典型事故,进行案例教育。

3.4班组班前安全防火讲话

班前安全防火讲话,是单位日常性安全防火教育活动之一,是集团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措施。因此,必须把班前安全防火讲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并要做好记录。

3.4.1安全消防知识、须知和规程学习抽考,有针对性的事故案例教育等。

3.4.2安全消防技能演练;当班作业易发生的危险和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

3.4.3遗留安全消防问题的处置与安全措施,并督促整改完善。

3.4.4特殊性、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并详细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3.5周一安全活动

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在岗人员开展安全消防法规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可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灭火器操作演示、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主管领导要亲自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3.5.1上周安全消防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本周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措施。

3.5.2最新安全消防信息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

3.5.3针对实际工作的其他安全消防内容。

3.6节假日安全消防教育

节假日前后应特别注意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思想动态;有意识、有针对性、有目的地进行教育;稳定其思想情绪,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7特殊情况的安全消防教育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7.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3.7.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消防技术措施。

3.7.3更新设备、工具和仪器,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

3.7.4发生伤害、火灾、机械设备损坏等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3.7.5出现其他重大不安全因素,导致安全生产环境发生变化的。

3.8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教育

进入雨期、高温季节的施工前,有个施工区域的负责人组织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消防技术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3.9新转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主要内容:

3.9.1本工程项目安全消防状况及施工条件。如高空、地下作业,立体交叉作业,带电作业等。

3.9.2施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护措施和相关事故案例。

3.9.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消防技术及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4、全员安全消防培训

根据国家关于安全消防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除按以上要求开展工作外,还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1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应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2一般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消防培训和应急措施演练。

4.3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充分运用广播、视频、板报、标语等进行广泛的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5日

篇4:消防安全责任制-通信班

为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规定,切实搞好本班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工作场所及通讯设备的防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通自中心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成立以班长为核心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本班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带领本班职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在工作中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消除隐患,并随时做好应急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本班职工防火意识,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定,组织职工开展防火知识学习,按照“三懂”、“四会”要求,使职工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操作技术以适应突发火情的需要。

三、本班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健全本班防火制度,经常对本班消防工作的设施完善、措施的落实以及有关规定制定贯彻情况、施工规范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交换机室、电源室、微波站以及各变电站的通信机房、蓄电池室等均属重要防火部位,按设备管辖分工,建立责任区,在上述部位严禁吸烟,严格明火制度,对相关的电力电源设备布线均应符合规定,并执行定期巡检,未经消防验收、检查不合格不投入使用。

五、各责任人每月对所辖范围进行详细彻底的检查。变电站通讯设备的定期防火工作列入站内设施定期巡视维护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处理。并认真填写《通自中心通信班消防月检查表》和《通自中心通信班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六、定期或不定期的做好本班消防安全工作总结,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建设性意见呈报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好人好事予以表彰或奖励。

篇5:某通信班消防制度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经常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和教育。

二、严格按消防网络图进行消防范围的分管,切实管理好消防器材,严格实施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每季度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三、每月组织职工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每半年总结防火工作,表彰防火先进。

四、切实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救火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熟悉消防设备放置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需要时使用;防火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隐患和整改情况登记。

六、严禁在微波机房、光纤机房、载波机房、交换机房、电源室、配线室内吸烟。

七、严禁在电源室、配线室和所有的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

八、发生火警(火灾)时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扑救,及时排除险情并保护火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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