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建筑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4

建筑人防工程隐蔽验收程序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第6.1.9条,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篇2: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分项(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需要验收三日前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割据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对于重点隐蔽工程,还要组织设计、质监等部门共同进行验收检查,如地基隐蔽工程等。

2、监理工程师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口头通知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大多数情况下,施工单位能做自觉整改,对于口头通知施工单位不整改时,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监督执行。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要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限期整改。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比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应报请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进行整改,整改结束验收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篇3: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6)

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制度6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篇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7)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七)

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4.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4.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4.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4.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4.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4.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5.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5.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5.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篇5:工程隐蔽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隐蔽验收管理规定

1.项目主管师组织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复杂的重大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工长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

2.隐蔽验收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检验后进行;隐蔽验收前应由工长或主管师核查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及时填写隐蔽记录(填写内容符合资料管理要求),隐蔽验收中发现有问题或局部不符合,必须逐项整改或处理,不留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重新验收或补充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归档。

3.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隐蔽验收后,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发生时,应待影响消除后,重新进行隐蔽前验收。

4.隐蔽工程验收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资料。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