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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各项目部必须配备安全总监;鼓励各公司、分公司(分局)配备安全总监。

第三条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旨在从监督管理机制上入手,逐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履职能力强、权责清晰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主业为建筑施工的子公司,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总监的职责及任职条件

第五条安全总监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协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管理制度。

(三)督促班子成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四)定期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五)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

第六条安全总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具有两年以上的项目安全管理经验。

(三)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持有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三章?安全总监的管理

第七条安全总监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公司本部安全总监待遇不低于“副三总师”待遇,分公司(分局)、项目部安全总监享受班子成员待遇。

第八条项目部应设立安全总监。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不得兼任项目安全总监。

第九条安全总监每半年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履职情况。

第十条各公司(或所属的二级单位)应对所聘任的项目部安全总监进行全面的履职考核和评价,鼓励和支持项目部安全总监开展工作。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对违规操作、滥用权力或工作失职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篇2: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国家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南方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方区域范围内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安全信息指电力事故(事件)即时信息、电力安全综合信息,以及电力监管机构认为需要报送的其他信息。

第四条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应当遵循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

第五条南方电监局对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情况进行监管评价,定期通报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第二章报送方式和要求

第六条南方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直接向南方电监局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向南方电监局报送的同时分别抄报广西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海南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云南省、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分别向当地电力监管机构报送电力安全信息。(详见附件4)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指定本企业负责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联络员,并按附件6要求填写“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联络员登记表”,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电力安全信息联络员应在“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上进行注册,所属企业有关注册内容变更后,联络员须在信息变化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第九条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时,应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在电监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上直接填报,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发和审核。电力企业当月未发生事故(事件)时,可直接在电监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上填报电子信息。

第三章电力事故(事件)即时信息报送

第十条电力事故(事件)即时信息指电力事故信息、电力安全事件信息和涉及电力安全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电力事故(事件)即时信息包括:

(一)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指电力(含农电)生产、电力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信息,包括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二)电力安全事故信息。

指电力生产或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信息。

(三)设备事故信息。

指电力系统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信息。

(四)电力安全事件信息。

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信息。

(五)涉及电力安全的其他信息。

指电力火灾事故、电厂垮坝、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香港、澳门及境外供电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事件)信息。

第十二条发生电力事故(事件)的单位是电力事故(事件)即时报告的责任单位。电力建设施工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都负有信息报告的责任。

第十三条电力事故(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事件)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同时依照本办法第六条向电力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当地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电力事故(事件)即时信息报告应当填报《电力事故(事件)即时报告单》(见附件1),如情况紧急或事故(事件)现场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或有信息更新的,应当随时补报。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应在书面报告后3日内报送电子信息。

第四章电力安全综合信息报送

第十五条电力安全综合信息包括月(年)电力事故(事件)信息统计报表、月(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总结报告、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等。

第十六条月(年)度电力事故(事件)信息统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电力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A、2B、2C、2D),次年1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A、2B、2C、2D)。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度《_月(年)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报表》(见附件3)。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应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一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

(一)隐患排查治理总体情况及经验介绍;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问题;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建议;

(四)下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九条电力企业应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上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和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二)电力事故(事件)的统计、分析与比较;

(三)电力安全专项工作(如电力应急管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电力设施安全保护、电力可靠性管理和技术监督、消防及交通安全管理等)开展情况;

(四)事故规律研究;

(五)存在的问题、风险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等。

第二十条由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安全事故(如人身伤亡、火灾、交通等事故),发生事故的电力企业应于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正式批复或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报送当地电力监管机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涉密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密事件发生。电力安全信息中含涉密内容的应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标准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标准;电力安全事故标准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标准;电力安全事件标准执行《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2〕11号)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南方电监安全〔2005〕11号)同时废止。

篇3:机电车间安全绩效评价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领导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安全主任

成员:机电主任、技术员、班组长

工作职责

1.领导组负责考核机制建立的总策划;负责对考核机制实施过程和果进行审核;负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的疑点、难点、重点问题。

2.组长负责负责制定、完善实施办法;总体负责机制运行日常管理工作。

3.副组长负责负责安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的考核,及结果的公布。

4.各工作班组负责几个机制中涉及小项的考核。

考核规定

1.同一事件涉及两个以上考核项目时不重复考核,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考核(群体违章不仅对个人考核,还要对班组考核。)

2.考核项目的考核时效按照考核标准中规定执行,考核项目中的每项考核分不出负分。

3.各机制考核结果的保存周期为一年。

其他

本办法试用机电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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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网络图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1?安全目标

1.1.1?杜绝轻伤和严重非伤亡以上事故。

1.1.2?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1.1.3?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确保各级审核单位在对我车间的审核中不出现严重不符合项。

1.1.4?安全机电质量标准化质量升级力争达90分以上,事故隐患排查率达到98%以上。

1.1.5现场消除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现象。

1.1.6持续改进,把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1.2把安全目标具体落实到人(包括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实施人)、时间、结果当中,形成文件体系,跟踪目标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1.3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考核,并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1.4制定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机构网络,共同参与并督促安全目标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1.5各级人员要加强管理手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有效的安全管理网络系统。

1.6各级管理人员在目标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和提升工作方法,促使目标的全面实现。

2.班前布置安全工作制度

2.1?当天值班干部必须组织班前会,负责布置当班生产任务,同时布置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

2.2?班前会必须有点名册,出勤人数与参加人数相符,凡迟到、早退的职工,车间予以考核,不参加者,当班不予记工。

2.3?凡上岗职工应清楚当班要完成的任务与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对当班须排查的隐患,班组长要详细安排,确保隐患排查合格,否则对完不成任务造成后果由当班责任人承担。

2.4?当班所发生的事故,值班干部配合安全负责人进行追查分析,查明原因,拿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2.5?班前会记录要详实、准确,记录本保持完整,备查。

3.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组织机构

车间成立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安全主任机电主任?技术员

成员:各班组正副班组长

3.2?职责分工

3.2.1?主任对全车间隐患排查全面负责;

3.2.2?各分管副主任、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3.2.3?各班组正副组长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负直接的管理责任;

3.3?隐患排查的程序管理:

3.3.1?隐患的查出与收集:

3.3.1.1?集团公司、公司和各业务部门查出的隐患;

3.3.1.2?厂领导深入现场查出的隐患;

3.3.1.3?各车间在互检中查出的隐患;

3.3.1.4?车间领导在动态检查中查出的隐患。

3.3.2?隐患的处理:各班组正副组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落实,按照限期处理时间定期整改,整改过程中,发生疑问或遇客观情况不便处理的要及时反映,以便协调处理,否则复查按未完成处罚。

3.4?隐患的复查和处罚:

3.4.1?由车间领导进行复查,坚持谁复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出现失误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4.2?文明生产方面的问题在各类检查中现场扣分;

3.4.3?车间领导查出的隐患复查未完成的按标准扣分;

3.4.4?公司检查出的各类问题现场按标准扣分;

3.4.5?局检查出的各类问题现场按标准2倍扣分;

3.4.6?复查未完成的问题加倍扣分,另外每条处以20分以上的罚款,第二次下表复查未完成的问题加倍扣分和罚款,第三次下表复查未完成的问题按事故追查。

3.5隐患排查的规定:对隐患排查工作要建立档案,并纳入车间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的内容;对隐患排查工作,车间各分管应及时落实与整改,否则发生设备事故或其它严重后果,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事故汇报制度

4.1.1?班中发生影响生产的事故按以下程序汇报:10分钟以上事故由主控室司机向车间值班人员汇报,30分钟以上或预计需30分钟以上故障由车间值班人员向车间分管主任江报,1小时以上事故由车间值班人员向车间主任汇报,2小时以上事故必须向厂领导汇报。

4.1.2?伤亡和非伤亡事故,必须首先向车间值班人员汇报,并由车间值班人员组织处理,同时向车间主任汇报,由车间主任向厂领导汇报,厂领导向公司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5.其他汇报制度

5.1?值班人员参加检修协调会时,要向调度室汇报明日检修内容。

5.2?车间值班人员要向调度室汇报清楚当日小班电工人员。

5.3?班中故障主控室要在5分钟内汇报给调度室,汇报清停车原因及处理故障大概所需时间。

5.4以上汇报项目,每少一次罚款10分。

6.安全绩效考核标准

6.1?安全绩效奖分配办法:

6.1.1?计奖系数

6.1.1.1?电工一组、电工二组、电三工组按1.2提取(特殊工种)系数。

6.1.1.2车间办事员、库管按1.0提取系数。

6.1.1.3?主任、副主任、技术员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1.2?员工计奖公式:安全绩效奖=生产奖×0.15%×A级系数×计奖系数

6.1.3?专项奖励基金:

6.1.3.1井下人员专项奖励:依厂安全奖分配方案执行,实行平均配制。

6.1.3.2当月评选的先进班组奖励500分(10人以下班组奖励400分)。

6.1.4末位淘汰处罚

6.1.4.1值班管理人员按厂安全责任评估考核办法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4.2班组长按厂安全评估考核办法和车间班组长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4.3班组按车间安全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6.1.5?减免奖标准:

6.1.5.1?发生局定重伤事故,事故班组三个月免奖。

6.1.5.2?发生局、公司轻伤事故,事故班组两个月免奖。

6.1.5.3?发生厂内轻伤事故,事故班组当月免奖。

6.1.5.4?发生非人身以上事故,按公司、厂规定执行。

6.1.5.5?发生严重“三违”人员减50%,一般和轻微“三违”人员减20%,班组长以上人员若发生“三违”减奖50%。

6.1.5.6?班组连续三个月排名最后,第四个月免奖。

6.1.5.7?不够得奖资格者不得奖。

6.2?安全考核分的实施细则:

6.2.1?安全考核分是班组拿出总分的30%进行考核。

6.2.2?安全考核分基分100分,上班得分,不上班不得分,不能出现吃分的现象。

6.2.3?安全分须当班组长依据当班实际安全情况给予合理、公正打出,不得乱打,要每班上墙。

6.2.4?零散工作安全负责人可以多得,但不得高出2倍。

6.2.5?在安全管理上提出新建议、新办法且效果明显的职工,给予30-100分奖励。

6.2.6?凡发现重大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30-100分奖励。

6.2.7?凡参加公司、厂、车间举行的活动且获得成绩者,给予30-100分奖励。

6.2.8?不能按期完成或返还安全“三定表”的,扣责任者30-100分。

6.2.9?凡因个人原因影响车间安全考核分者,扣责任者30-100分。

6.2.10?安全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0分(少作奖10分)。

6.2.11?组长、值班干部每月自查安全隐患2条,每缺一条扣10分。

6.2.12?值班干部每月报1起三违,否则扣20分。

7.班组竞赛评分办法:(百分制)

7.1?安全绩效部分:(60分)

7.1.1?轻伤(40分)

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扣班组10-40分。

7.1.2?非伤亡事故(20分)

7.1.2.1?公司上追查事故5分/起;

7.1.2.2?厂部追查事3分/起;

7.1.2.3?内部事故2分/起;

7.1.2.4?其它经车间认为性质恶劣的事故5-20分/起;

7.2安全管理部分(40分)

7.2.1?三违(10分)

7.2.1.1?公司抓三违5分/起;

7.2.1.2?厂抓三违3分/起;

7.2.1.3?内部三违2分/起。

7.2.2?隐患(10分)

7.2.2.1?公司上隐患0.5分/条,限期未完成4分/条;

7.2.2.2?厂部隐患0.3分,限期未完成2分/条;

7.2.2.3?内部自查隐患0.1分/条,限期未完成1分/条。

7.2.3?岗标(10分)

执行《洗选厂安全管理制度》中现场考核标准。

7.2.4?评议(10分)

由值班干部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取平均值。

8.车间值班干部管理职责

8.1?凡是车间值班的管理人员统称为车间干部,车间值班干部要严格遵守执行厂部对值班干部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值班干部要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生产、安全、技术以及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车间辖区安全生产。

8.2?车间干部要不断学习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洗选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预防措施、处理方法等。干部深入现场、进入车间、厂房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带头抓“三违”、查隐患,杜绝违章指挥。

8.3?车间干部必须突出现场管理,狠抓现场预防、现场检查、现场落实、现场整改。

8.4?车间值班干部要全面掌握车间的生产情况、主要故障、原煤产量、装车品种、数量等情况,要坚持班中查岗制度,负责考核各班组长和岗位人员上岗情况,全面掌握生产情况,发生问题要及时向厂调度厂值班长汇报,必要时和公司调度联系,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9.车间干部值班、交接班制度

9.1车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时间为当日八时至次日八时。值班电话要相对固定,做到随叫随到,因生产急需离岗时必须告知厂值班调度员的去向和时间,否则以脱岗论处,每次罚款20分,吃饭时间统一在1小时以内,午饭时间是12:00-13:00,晚饭时间18:30-19:30。

9.2车间值班全权负责当天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代表主任行使权力,有权调动车间人员、设备、配件、工具等资源,积极组织好当日的安全生产和经营活动。

9.3负责开好车间的班前会,布置当班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等;

9.4负责组织好车间的碰头会,总结安全生产完成情况,贯彻落实调度会会议精神、上级的有关指示、通报、电文等。接受调度会上协调布置的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9.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和未完成的工作,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分析、处理,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9.6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当日出现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应记录清楚,对调度室的调度指令及厂值班的指示要及时落实

10.安全管理制度

10.1?为了保证我厂的安全运行,有效地制止“三违”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使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程序化和专业化的轨道,特制定以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望全车间干部职工认真遵照执行。

10.2?分类:

10.2.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轻微“三违”;

10.2.1.1未持证上岗者;

10.2.1.2未按《岗标》进行作业者;

10.2.1.3凡不按劳保规定穿戴者;

10.2.1.4物料不按指定地点堆放或清理者;

10.2.1.5迟到、早退者;

10.2.1.6女工上岗穿高跟鞋者;

10.2.1.7进入要害场所未登记者;

10.2.1.8其它认为性质轻微的“三违”者;

10.2.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三违”;

10.2.2.1班中脱岗、睡岗、串岗、干私活者;

10.2.2.2主厂房内抽烟者;

10.2.2.3电工无证操作者;

10.2.2.4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者;

10.2.2.5未经学习考试规程措施,分配上岗位作业责任者;

10.2.2.6在厂房内不戴安全帽者;

10.2.2.7上班时间吵架、戏耍者;

10.2.2.8各类仪表失灵继续工作者;

10.2.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三违”

10.2.3.1酒后下井、上岗者;

10.2.3.2携带烟草、点火物入井者;

10.2.3.3使用电焊机、氧气、乙炔不按规程措施作业者;

10.2.3.4干部违章指挥者;

10.2.3.5要害场所吸烟、脱岗、串岗、睡觉者;

10.2.3.6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吸烟或用火炉取暖者;

10.2.3.7三米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10.2.3.8供暖期间,未停气而进地沟检查者;

10.2.3.9强行通过起吊重物的危险者;

10.2.3.10起吊重物无措施者;

10.2.3.11带电检修或带电搬适电气设备者;

10.2.3.12乘坐、跨越皮带者;

10.2.3.13检修不办工作票者;

10.2.3.14检修不闭锁设备者;

10.2.3.15其它认为性质严重的“三违”者;

10.2.3.16单岗作业者。

10.3奖罚办法:

10.3.1凡发生一起轻微三违罚责任者20分;

10.3.2凡发生一起一般三违罚责任者30分;

10.3.3凡发生一起严重三违罚责任者100分;

10.3.4凡发生一起轻伤事故,除对责任者处罚外,减发责任班组当月安全奖的50%;

10.3.5凡发生一起局定重伤事故,减发责任班组当月安全奖的100%;

10.3.6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机电事故影响时间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下,除对事故责任者处罚外减免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的20%,1小时以上2小时以下,减免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的40%,2小时以上3小时以下减免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的60%,3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减免事故责任班组当月安全奖的80%,4小时以上的事故免奖;

10.3.7制止严重“三违”避免事故者奖50分;

10.3.8对隐瞒严重“三违”和事故的行为,敢于揭举和举报者奖50分;

10.3.9各班组如当月无“三违”者,按提奖人数乘以10分,奖励班组。

10.4其它规定:

10.4.1要求每个车间干部每月至少抓一个“三违”指标,否则按厂里规定进行罚款(包括厂里规定指标);

10.4.2每发生一个“三违”扣本班组安全奖的10%,并诛连班组长10分,发生两个扣本班组安全奖的20%,诛连班组长20分,依次累加;

10.4.3严重“三违”算两个指标,凡是班组当月出现一个严重“三违”者,扣班组安全奖的20%;

10.4.4每个班组长每月向车间安全负责人汇报本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少汇报一次扣10分。

11.领导上岗安全检查制度

11.1车间领导上岗检查要按劳保着装,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三违”及时制止、通报、落实。

11.2车间领导上岗检查重点是以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质量标准化为主,全面掌握全车间的生产情况,协调生产。

11.3车间领导上岗检查中,要准确掌握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及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整改。

11.4车间领导上岗检查要注重实效,特别在节假日大型检修期间,领导上岗按章指挥,积极参与检修过程,保障施工任务完成。

11.5车间领导在上岗检查中,一律配戴上岗证,以充分行使安全监督权,否则,不准参与各项检查工作。

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2.1应经过国家规定的部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12.2车间负责培训人员要根据公司文件精神与具体要求,安排各班组培训负责人组织学习,并做好记录。

12.3培训负责人结合本班组实际,针对《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内容进行培训,并做好记录。

12.4车间值班干部要利用每天班前会布置贯彻安全文件与指令任务。

1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1机电车间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1.1贯彻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对分管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13.1.2全面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工作。

13.1.3负责车间一体化体系的有效运行,使其符合标准要求。

13.1.4深入一线,监督落实安全、机电、生产等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处理现场事故隐患和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确保车间的安全生产。发生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程序汇报。

13.1.5合理调配车间人员,加强设备管理,组织好日常生产,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13.1.6制定本车间考核及工资分配制度,并严格落实。

13.1.7负责本车间成本管理。

13.1.8组织搞好车间的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13.1.9完成厂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13.2机电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机电)

13.2.1贯彻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负责机电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业务内的工作负专业直接责任。

13.2.2协助主任搞好车间的成本管理。

13.2.3负责本车间机电设备的维修、检查、保养工作,使设备完好率达标,并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

13.2.4加强管理,搞好本车间机电标准化工作。

13.2.5抓好本车间机电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13.2.6负责本车间设备配件的管理工作。

13.2.7深入现场了解掌握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程序汇报。

13.2.8协助车间主任搞好一体化体系的运行,使其符合要求。

13.3机电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

13.3.1贯彻执行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负责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专职安全责任。

13.3.2负责制定车间安全计划、措施、制度以及各岗位、各工种保安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13.3.3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搞好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能力。

13.3.4组织开好每周的安全例会,总结和布署会议前后的安全工作。

13.3.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检修安装质量和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并按程序汇报。

13.3.6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做好不放心人的工作。

13.3.7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和“三违”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防范措施的制订工作。

13.3.8协助主任管理运行班组。

13.4机电车间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4.1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对本岗位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13.4.2负责车间各项技术工作和职工培训。

13.4.3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13.4.4负责编写各项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13.4.5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数据分析,解决车间设备检修、生产系统及工艺技术难题。针对车间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各项技术改造工作。

13.4.6协助车间主任做好车间的一体化体系管理工作,使其有效运行。

13.4.7按时参加厂公司组织的体系检查,并及时完成“三定表”任务。

13.4.8不定时检查车间体系运行情况,使其符合要求。

13.4.9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3.5车间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5.1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岗位有关标准、规程、措施及其它要求,持证上岗,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13.5.2严格执行《晋城煤业集团岗位作业操作标准(洗选部分)》及其它相关安全技术规程,保证人身安全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转。

13.5.3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

13.5.4必须掌握工作所辖区供电系统,设备性能,各种保护装置及运行情况,并有维修及故障处理等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

13.5.5负责责任范围内电器设备及设施的日常巡回检查工作和定期检修工作,并做好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13.5.6?检修和处理故障时严格遵守工作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做好自保互保,禁止单岗作业。

13.5.7对备用电机及其它电气备品备件码放整齐,标识清楚。保持各配电室环境卫生良好,定期清扫电气设备上灰尘,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

13.5.8?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3.5.9对检修后的工作环境须清理干净,固废物、废油按指定地点回收,搞好文明生产。

13.5.10按规定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13.5.11接受教育和培训,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劳动技能和操作水平。

13.6?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6.1贯彻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13.6.2?组织班组职工学习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6.3?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并严格杜绝本人违章指挥。

13.6.4?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13.6.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转岗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13.6.6?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向上级报告;发生事故立即汇报,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13.6.7?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3.7?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7.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3.7.2?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3.7.3?负责本岗安全设施及安全装置的检查,搞好安全自保及互保。

13.7.4?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听取领导指示及当班应注意事项。、

13.7.5?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13.7.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13.7.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3.7.8?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13.7.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制止和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13.8?库房保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8.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3.8.2?负责车间到货进库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工作。

13.8.3?负责库房物品的保管、发放及本库房的防火、防盗工作。

13.8.4?把好物品进出库关,不合格或影响安全生产的产品严禁出库。

13.8.5?每月向车间提供当月耗料清单,库房短缺的常备物品督促材料员及时支领。

13.8.6?负责库房的标准化工作,做到“帐、卡、物”一致。

13.8.7?负责本岗位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做到“三懂四会”。

13.8.8?负责车间固、废物的回收工作。

14.交接班制度

14.1交接班内容:

14.1.1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及运行情况。

14.1.2设备检修情况、备用设备情况。

14.1.3设备缺陷、隐患情况。

14.1.4安全情况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14.1.5上级指示及注意事项。

14.1.6日常所用工具、器具、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整。

14.1.7其他应交接的情况。

14.2交班组交班前工作及班后工作:

14.2.1对自己岗位所辖设备、系统运行进行认真、全面、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14.2.2清理现场及设备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14.2.3整理好现场工具、器具、各种记录本、运行日志。

14.2.4交班后,班长(值班干部)召开班后分析会,分析本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应注意的事项。

14.3接班班组班前工作:

14.3.1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14.3.2提前10分钟到岗位现场,设备、卫生认真进行检查,准备接班。

14.4交接班工作:

14.4.1岗位交接班必须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14.4.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口头说明“记录”中反映不明的问题。

14.4.3交接班工作中,当接班人员提出疑问时,交班人员应回答清楚,不足之处尽力补救。

14.5注意事项:

14.5.1接班人员检查发现设备运行或现场卫生不符合接班条件时应拒绝接班,同时向班长、值班干部汇报,但接班者签字后,后果自负。

14.5.2发生事故应推迟交接班,接班班组应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抢救事故,直至事故告一段落,经值班干部同意后才可交接班。

14.5.3岗位无人到点接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现场,应通知班长和值班干部,待指定人员到达现场后方可离开。

14.5.4当个别岗位交接班发生争议时,由车间值班干部仲裁解决,决不能影响正常生产。

15.安全例会制度

15.1每周三上午为安全例会时间,学习时间不少于40分钟,因工作情况有变动时要在适当时间弥补。

15.2安全例会由车间主任、安全主任主持,车间所有员工参加安全例会。

15.3点名签到制,记录在《点名册》上,迟到者每次扣30分。

15.4安全宣誓。

15.5宣贯企业文化,学习上级有关文件、通报等。

15.4学习事故案例,吸取教训

15.6总结上周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下周需努力方向和注意事项。

15.7抽查员工安全理念、企业文化、工序标准及岗位应知应会等内容,并详细记录在《职工安全理念抽查考核表》,回答不出者扣30分,月底办事员汇总扣除。

15.8组织上月优秀员工、试用员工进行轮流讲评,一月内所有讲评人员必须全部完成,讲评在安全会记录本中记录。

15.9主持认真填写《安全会记录本》,不得涂改,乱写,乱画。

16.班前、后会制度

16.1.由值班干部及当班班组长主持会议

16.2点名签到制,记录在《点名册》上,迟到者每次扣30分。

16.3值班干部对员工精神状态进行综合检查,并要求所有人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16.4唱企业之歌《阳光地带》。

16.5安全宣誓。

16.6由值班干部宣贯集团公司安全理念和我公司企业文化等内容,贯彻上级、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精神,抽查员工安全理念、企业文化、工序标准及岗位应知应会等内容,并详细记录在《职工安全理念抽查考核表》,回答不出者扣30分,月底办事员汇总扣除。

16.7学习“每日一题”培训内容。

16.8值班干部总结上班安全生产情况及班中存在的问题。

16.9认真开展“五想五不干”、“五关注”互动活动。

16.10在工作任务完成后,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实施措施并总结当班工作。

16.11值班干部及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前后会记录本》,不得涂改,乱写,乱画。

17.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7.1?人员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培训,持证上岗。上岗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劳动纪律。

17.2?机电设备管理:

17.2.1?机电设备应达到《晋城煤业集团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17.2.2?机电设备现场管理由占用人负责;

17.3?隐患排查管理:按照区域划分,坚持每周查看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17.4?现场安全管理:生产、施工现场要有指定人员,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指标。

17.5?库房安全管理:

17.5.1?库房要保持整洁卫生,各类物品要分类摆放;

17.5.2?物品发放要由专职人员按程序进行;

17.5.3?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事故工作。

18.安全文化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植入安全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几方面:

18.1以安全例会及班前后会为载体,积极宣贯安全文化,对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安全行为进行讲评实现员工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

18.2教育培训主要围绕安全生产管理、专业技能等方面,并结合赵庄煤业公司、选煤厂等上级有关的通知和文件精神进行。

18.3考虑到目前人员较少的情况,为切实学有效果,不流于形式,对于上级的来文、通知等主要以传阅方式进行,对于需办理事项,安排到人头,不能影响工作。

19.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9.1?选煤厂日常作业必需严格遵守《选煤厂日常检修维护通用规程》。

19.2?停送电严格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9.3?严格执行保证电气作业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9.4?车间设专人负责安全技术管理。

19.5?各种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必需经专人编制和组织会审。

20.机电车间跟班管理制度

20.1机电车间配电系统检修及事故抢修执行干部跟班作业。

20.2跟班干部与大班检修人员同上同下。

20.3检修任务超过2处(含2处)以上的,跟班干部要循环跟班所有检修地点必须覆盖。

20.4跟班干部要认真执行车间有关工作安排和决定,检修作业出现工程质量、机电设备、标准化和安全等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解决和处罚办法。

20.5跟班干部必须做好当班汇报,其中包括人员劳动纪律和处罚情况,当班工作所存在的问题,生产、安全、机电设备、工程质量等汇报给车间值班,要做到汇报真实。

20.6跟班干部要切实抓好当班工程质量,解决、协调好检修各方面工作,保证生产。

20.7跟班干部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跟班过程中,一定要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0.8跟班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安全规程,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看住、盯牢、跟紧、尽责”的要求,认真监督实施现场的安全工作,纠正习惯性违章。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篇4:发电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D四类。

A类:难度大,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B类:难度较大,电厂解决不了须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的事故隐患。

C类:由发电厂解决的事故隐患。

D类:由发电厂各部门解决的事故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参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发电厂厂长是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各分管领导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评审;职能科室对分管业务内隐患排查、整改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隐患排查、整改负有监督、监察、上报建档闭环的责任;技术科对隐患排查整改负有整改落实、分析的责任;电力调度中心对隐患排查负有现场落实、闭环的责任;分场的负责人对本分场的隐患排查、整改负全面责任;分场的主任工程师,对本分场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分场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电厂实行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各班组每班要进行隐患排查,并且要有记录。各班组每班把排查的隐患和缺陷进行分类。由分场专业主任根据本专业生产系统实际情况确定隐患排查内容,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向当班值长或调度员和专业主任汇报,排查的缺陷按发电厂消缺流程进行处理。

2.每旬由运行、检修各专业主任组织联合隐患排查,每旬报表由各运行、检修把排查的隐患共同在隐患排查旬报表上签字,编写:(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主任工程师)审核:(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派驻安全员)批准:(运行部门、检修部门的主任)。每月的旬报表运行分场、检修分场负责把隐患地点、隐患名称写清楚报技术科、安监科备案,技术科负责把各分场隐患旬报表进行评级,D级隐患技术科立即落实分场进行整改,C级隐患月末开分析会。

3.每月由检修、运行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联合隐患排查,并形成纪要。并把隐患排查的结果报各技术科及安监科备案。

4.试验室检修班组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每月必须对所有变电站(所)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每月每人至少参加一次。

5.送变电工区线路班每月必须进行两次线路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6.每月末,老厂、供电部及热电分厂由各生产领导牵头,各技术科组织调度、技术、环保、安监、器材供应等部门进行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分析会。在会上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隐患类别、落实资金、备品备件等,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生产副厂长签字后,报安监站。

7.党委、工会、后勤、营销、保卫、器材供应要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形成会议纪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安监站。

8.各职能部门每月必须定专业、定系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9.部门所有报表必须书面和电子版(A6)同时上报。

10.每月2日,发电厂由厂长组织全厂进行C级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析会,承包集团、职能管理部门等参加,会议落实隐患整改有关事项,并形成纪要。

11.安监科根据纪要,形成月度隐患排查报告,经厂长确认后报公司安监局、徐州安监局及南京电监办。

12.安监科、电力调度中心根据全厂隐患排查会议纪要,督促各分场进行隐患整改闭环。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事故隐患,应按逐级上报原则汇报,紧急情况时,可直接向安全站(科)、厂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和监控。

1.班组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当班值长(或调度员)和专业主任汇报,并由分场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2.各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能自行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由各分场主任工程师组织制定防范措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技术科、安监科。

3.一般隐患中的D类,由分场主任工程师、各专业主任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经分场负责人审批后,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由分场主任安全员组织隐患最终验收,分场主任安全员负责统计D级隐患整改率,验收合格后报分场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

4.一般隐患中的C类隐患按照发电厂每月的隐患分析会由技术科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责成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安监科组织C类隐患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销号。

5.一般隐患中的A类、B类隐患按照中煤公司和上海能源股份公司的批文,按期严格落实整改。

6.A类、B类隐患整改后,由安监站(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公司组织验收。

第六条各部门每旬报表每月11日、21日、月底报安监科、技术科;每月报表于每月1日报安监科;各部门每季、每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5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安监科。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销号,并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报本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实现闭环管理。

第八条对各类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每次排查事故隐患时,都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各部门应全面规范隐患排查内容,编制隐患排查表,持表进行排查。隐患排查内容应包括综合排查和专业排查两个方面,综合排查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体制机制、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三违”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责任追究、“三同时”、应急救援等方面;专业排查应结合国家关于行业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第十一条安监部对A类、B类事故隐患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由上级单位安全监察局实行跟踪落实,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及时汇报厂部,技术科负责组织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实施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根据中煤安〔2010〕58号文件规定原则上D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3天,C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7天,B级事故隐患整改不超过10天,特殊情况下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实施事故隐患整改超时升级制度。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自动上升一级。即D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C级,由厂部负责整改;C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B级,由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责整改;B级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自动上升到A级,由中煤集团公司负责整改。对于升级的事故隐患厂部实行挂牌督办制度。

第十五条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厂部给予警告,并对关规定对部门及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违反第1、2、3、4条每次处罚部门1000元,处罚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200元;违反第5、6条每次处罚部门2000元,处罚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500元)

1.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或排查后未及时登记、上报的;

2.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整改的;

3.隐患排查迟报、瞒报、漏报的;

4.未完成的事故隐患部门未写出说明原因和防范措施的;

5.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的,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主体自动上升一级的;

6.各部门主任或专业主任未进行联合排查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中煤安〔2010〕58号文对有关责任人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相关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未按时或者不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的;

6.隐患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十七条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厂部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篇5: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为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款关于“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第五款关于“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第六款关于“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的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矿制定以下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职责范围:

1、通灭队负责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及电源电缆的安装,试用转正常后移交施工队进行管理和维护。

2、生产技术部监测班负责瓦斯闭锁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维护。并定期检查闭锁装置是否正常可靠。

3、各施工队负责风电闭锁装置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电源电缆的管理。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1、机电二队在各变电所设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或在部分开关装设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保证供局扇风机电源有足够的电源馈电开关。

2、机电一队在供电距离较长(以机运部通知为准)的各工作面进、回风下山口设置配电点(电缆由四通接线盒收尾,在接线盒上标明变电所相应开关编号);其它地点的施工用电,均由施工队办理手续,从变电所敷设电缆,风机电源线由通风队直接从变电所开始敷设。

3、通灭队在掘进工作面施工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电管组指定线路将风机电源安装好,风机、风机开关、风电闭锁开关、闭锁连线、风机电源电缆由通灭队安装、维护和管理;瓦斯断电装置由生产技术部安装维护。

4、从变电所或配电点到闭锁开关的电源电缆,闭锁开关以后的负荷电缆均由使用单位按机运部供电设计图或指定开关安装、维护、管理和回收。严禁不经批准擅自在风机专用线路上分接任何负荷,包括掘进工作面动力电源。

5、用电单位在变电所接电源时必须严格按机运部电管组指定的位置接线,不得随意改动。

6、通灭队在随掘进工作面进程向前移动风机时,必须将风电闭锁开关等设施一同前移,改接风电闭锁开关电源线、负荷线、风电闭锁线均由通灭队电工完成。

7、风电闭锁开关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检修或更换。凡在使用过程中查出的采用任何手段而致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者,均将对使用单位按矿违章处罚规定论处。

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章擅自使风电、瓦斯电闭锁开关失效。任何掘进工作面或独头巷道风机“三专两闭锁”不完善时,严禁人员入内工作。通灭队瓦检员每班检查一次。如发现闭锁开关失效不起作用立即停止工作面施工,并每发现一次罚款使用单位400元。

9、各单位风机工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如查出风机开关启动按钮被顶住者,按违章给予处罚。

10、每接一台局部通风机,机电运输部都要提供相关的“三专供电”接线标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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