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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的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闭环管理,根据电监安全〔2013〕5号《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定义:是指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的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不良工作环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缺失。第二章分级分类第三条根据现场隐患的产生原因和可能导致电力事故事件类型,隐患可分为人身安全隐患、电力安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隐患和其他事故隐患等五类。第四条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其中:重大隐患分为Ⅰ级重大隐患和Ⅱ级重大隐患。第五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一)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二)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定期开展。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第七条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电力安全事件,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电力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和其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的隐患。第三章认定原则第八条隐患等级应在客观因素最不利的情况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最严重后果来认定。不同类型的隐患,应按照其可能导致不同等级事故(事件)的最严重程度认定。第九条人身安全隐患的认定:(一)死伤人数按隐患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计算,可能导致重伤的按死亡计算。(二)在特定条件下,确认不会导致人身死亡和重伤的隐患,可以认定为人身轻伤。第十条电力安全事故(事件)隐患的认定:(一)认定隐患可能造成变电站全站对外停电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对电网造成的电压波动。(二)认定隐患可能造成风场集电线路故障停运事故(事件)时,不考虑其可能导致的电网减负荷。第十一条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一)设备设施事故隐患的认定应按照隐患可能造成最严重的设备设施损坏计算。造成设备部分零部件损坏,但无法更换损坏零部件的,应计算整套设备的损失。(二)隐患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或者为恢复其功能所发生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运输、清理等费用以及事故罚款、赔偿费用等。(三)设备设施的修复和整改时间认定,按照设备设施正常采购、修复及更换时间来计算,特殊设备考虑厂家标准制造时间。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隐患的认定:(一)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是指未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二)安全责任制未建立,是指未能明确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生产人员在生产运营和建设施工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三)安全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是指按照发电、供电企业和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要求,“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部分得分没能达到36分以上的。(四)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五)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指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要求,实行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六)应急演练未开展,是指没有开展应急演练或虽已开展应急演练但无相关记录和总结的。(七)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未开展,是指未按照电监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安全〔2009〕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要求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第十四条火灾事故隐患的认定:(一)影响人员疏散或者灭火救援的;(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第十五条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认定:按照因危险源泄漏,可能对人身、设备设施、大气、水源等方面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因环境污染可能引发的跨行政区域纠纷的严重程度认定。第四章隐患的编号第十六条事故隐患应进行编号,编号原则:FG**-**–****一般事故隐患填写B,I级重大事故隐患填写AI;II级重大事故隐患填写AII001至999隐患序号公历年的后两位数风场序号,01右玉,02平鲁,03盘道梁….代表福光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职责第十七条公司分管生产领导应对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第十八条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建立完善隐患管理台账,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第十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六章隐患排查的开展第二十条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并逐步完善风场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对照检查表从人、物、管理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见附录1、附录2隐患排查检查表)。第二十二条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隐患排查可以采用综合检查、专业(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重大保电任务检查及日常检查等多种方法。风电场、项目部以自查、互查等形式展开排查,安全生产部要随时进行监督检查。第七章隐患的治理第二十三条对排查出的隐患,经风电场、项目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分级分类,汇报安生部并登记,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第二十四条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过程中,应当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实现可控在控。第二十五条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停工停产或者停止运行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设施,撤离人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公司安全生产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需经电力监管机构审查验收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生产。第二十六条在治理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讨论,重新研究方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对未能整改的隐患,应说明原因,制定出预防措施。第二十七条隐患治理结束后,安全生产部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确认。第八章隐患的报送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风场和各项目部应每月3日上午六点前向安全生产部安全专责人汇报上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部确认后6日前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公司汇报,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上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总结,安全生产部汇总后6日前上报上级公司。第二十九公司经过自评估确定为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向上级公司报告,涉及消防、环保、防洪等重大隐患,公司要同时报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整改。重大隐患信息报告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危害程度、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办理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见附表2)。第九章隐患排查治理后的奖惩兑现第三十条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公司将对隐患发现者和治理及时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三十一条经安全生产部检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导致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将从重处罚。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2:皮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作业过程中以及现场安全薄弱环节的管理,及时消除本队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皮带管理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组织机构

组长:司元真王元礼

成员:朱冠景朱先伟张兵訾本福王洪成张钦学

周学俭张昭元郭金光

组长职责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成员各负其责,具体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贯彻上级领导提出的有关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危险源监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本质安全型矿井。

3、排查治理要求内容

⑴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①、召开班前会时,跟班班队长根据上班交班情况向职工讲清各区域所存在的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班队长安排或组织人员处理,如本班处理不了的问题,跟班班队长及时汇报队值班领导帮助解决。

②、班中所发现的隐患,职工自己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汇报班队长给予解决。

③、如班中所存在的隐患虽已整改,但在下一班的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再次出现,则必须汇报科值班领导,便于对下一班进行安排,当班班队长每班负责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一遍。

⑵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

①、科每周一不定期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部分班队长参加各班组安全讨论,对本队一周的安全状况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全面排查作业地点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讨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办法。如本队能处理的隐患,组长安排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整改处理,如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会后科将隐患情况汇报到矿相关部门请求解决。

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期限并由责任人负责对整改结果反馈。

③、隐患排查记录由技术员负责填写“龙东煤矿事故隐患排查表”,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上报安全监察科。

⑶对职能部门检查出隐患的整改

①、对于矿职能科室每天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当班能整改的必须及时整改;当班不能整改的,对生产影响不大的,汇报科值班领导,由隐患排查小组人员安排进行整改。对安全生产影响大的,如不处理则不能进行生产。

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防范措施的不得生产。

⑷考核

①、当班班队长不按照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的,一次考核50元。

②、对严重威胁安全的隐患,班队长必须现场指挥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考核100元。职工在隐患处理过程中要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否则考核50元。

③、对隐患排查会议、整改措施、反馈的结果由技术员负责记录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考核50元。

④、对矿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由于处理不及时或不到位产生的罚款一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篇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总则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专业领导。

7.各专业、班组每月、每年对本专业、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门领导、安环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集团公司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9.安环科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隐患整改及验收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部门级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科,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部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部门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科,安环科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篇4:设备部隐患排查工作职责

(1)负责排查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完好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排查、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电气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3)排查设备维修规程、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并排查其执行情况;

(4)负责排查压力容器、锅炉、动力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的事故隐患;

(5)负责排查车间设备安全运转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实施设备、动力、机电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7)负责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否在工程施工中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8)负责排查全公司房屋建筑、厂区道路、下水道等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9)负责排查在设计和施工中,对高处作业、上轻质屋面、进入危险生产工房等危险性工作,是否提出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监督其作业过程,防止发生倒塌、高坠等意外事故;

(10)负责排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是否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对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篇5:化工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1、各生产工段长:每日一次系统性、全面安全生产自检工作。

自检范围:

1.1所在工段各岗位生产系统所属定性、设备、运行设备的现状及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1.2根据岗位生产运行记录,检查“三违”及违章指挥、违纪情况、违规操作。

1.3根据各岗位每小时设备巡检情况,查找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及安全隐患。

1.4自检结果采用表格式上报车间。

2、车间安全责任人:

2.1每天8:30前听取各生产工段长当日自检情况。

2.2每天8:30由南向北对各系统环节做详细调查、了解、盘查各岗位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巡检表汇总。

车间每周六下午组织安委会成员及工段长对车间系统、地毯式排查,将结果汇总,提出整改意见,采用表格反馈单上报公司安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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