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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臂钻床使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不允许外人在工作地点和区域内停留,过往行人不得进入限区内行走。

2、机床运转时禁止下列行为:禁止机床的超负荷工作(超出切削条件);机床开动时,禁止在机床上检查零件,排除故障,用手工更换刀具以及排出切屑等;禁止用煤油、汽油和其它易燃物质做为清洗机床的清洗剂;禁止用生产压缩空气的装置清理机床。

3、操作者在松开立柱准备摇动摇臂时,注意观察周围危险区内的人或物。

4、主轴箱与限位块间存在挤压点,摇臂与内柱端面也存在挤压点,操作者在操作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5、钻削前切记将摇臂、立柱及主轴箱夹紧,否则易出现加工精度超差、机床严重抖晃现象,甚至出现危及人身、机器安全的意外事故。

6、切削过程中绝对不可以用手清除铁屑和触摸钻头,观察钻削情况时头部与钻头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会危及人身安全。

7、使用机床的操作者一律不准戴手套,留有长发者还需头戴安全帽(将长发包住),否则易发生人身事故。

8、在钻削过程中突发机床及人身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按压机床面板上的总停止按钮,以免发生事故。

篇2:钻床作业指导书操作规范

1.目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加工的合理性、正确性及可操作性。规范安全操作,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保证加工质量的目的。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钻床加工作业。3.职责:指导钻床操作者加工及设备维护、保养等工作。4.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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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基本作业:4.2.1.开机前对机床进行检查:开机前检查机床各手柄位置及传动部位是否合理,并擦拭各滑动导轨、立柱,加施润滑油,各油池、油盒、弹子油盅等按规定进行加油。4.2.2.遛车,检查车头油泵及油位:车头箱手柄挂到最低档,开机运行3分钟。并查看油窗油位是否达到了1/3油窗位置,否则通知有关人员按规定加油。4.2.3.查看当班作业计划:按作业计划顺序及进度要求进行作业,以满足生产进度的需要。4.2.4.阅读图纸及工艺:熟读图纸及加工工艺,确定加工基准和加工步骤;确定加工所需工、量具等。4.2.5.自检待加工件;校对工、量具:按图纸及工艺取待加工件,钻前验线,领取加工所需工、量具并进行校对。4.2.6.自检:所有工件加工完了以后都要进行自检,发现问题须马上解决。4.2.7.首件检验:在批量生产中,必须进行首件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4.2.8.送检:工件加工完以后及时送检,不得锈蚀,送检过程中避免磕碰,并在图纸上加工工艺栏及轮班作业计划签字(外加工件附送货单及自检报告)送检。4.2.9.当班下班前,需将工、量具擦拭干净,送还工具室;擦拭机床清扫机床周围所负责区域,工作台台面涂上一层防锈油,且关闭机床电源。5.工艺守则:5.1.钻孔5.1.1.按划线钻孔时,应先试钻,确定中心后再开始钻孔。5.1.2.在斜面或高低不平的面上钻孔时,应先修出一个小平面后再钻孔。5.1.3.钻盲孔(不通)时,事先要按钻孔的深度调整好定位块。5.1.4.钻深孔时,为了防止因切屑阻塞而扭断钻头,应采用较小的进给量,并需经常排屑;用加长钻头钻深孔时,应先用标准钻头钻到一定深度后,再用加长钻头。5.1.5.螺纹底孔钻完后,必须倒角。5.2.锪孔5.2.1.用麻花钻改制锪钻时,应选短钻头,并应适当减小后角和前角。5.2.2.锪孔时的切削速度一般应为钻孔切削速度的1/3~1/2。5.3.铰孔5.3.1.钻孔后需绞孔时,应留合理的铰削余量。5.3.2.在钻床上绞孔时,要适当选择切削速度和进给量。5.3.3.绞孔时,绞刀不许倒转。5.3.4.绞孔完成后,必须先把绞刀退出,再停车。5.4.麻花钻的刃磨5.4.1.麻花钻主切削刃外缘的后角一般为8°~12°。钻硬质材料时,为保证钻头强度,后角可适当小些;钻软质材料(黄铜除外)时,后角可稍大些。5.4.2.磨顶角时,一般磨成118°,顶角必须与钻头轴线对称,两切削刃要长度一致。6.规范内容:6.1.凡钻孔后需绞孔的其加工表面粗糙度Ra值不得大于12.5um。6.2.倒角、倒园图纸和工艺有要求的按图纸和工艺进行加工,螺孔钻底孔后其倒角应略大于公称尺寸,其余没有倒角要求的均按1×45°倒钝。6.3.在本工序后无去尖角毛刺工序时,本工序加工产生的毛刺应在本工序去除。6.4.在切削过程中,若机床、刀具、工件等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加工表面的粗糙度突然变差,应立即退刀停车检查。6.5.加工中进行自检测量时要正确使用量具。使用塞规、螺纹塞规等时必须轻轻推入或旋入,不得用力过猛;使用卡尺、深浅尺等时,事先应调好零位。6.6.凡加工件成组或配加工的工件,加工后应作标记(或编号)。6.7.在钻孔、绞孔或攻丝过程中,按需要适当施加冷却液、油脂等。7.钻、铰孔常见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7.1.标准麻花钻加工常见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序号问题内容产生原因1孔径增大、误差大1、钻头左右切削刃不对称,摆差大;2、钻头横刃太长;3、钻头刃口崩刃;4、钻头刃带上有屑瘤;5、钻头弯曲;6、进给量太大;7、钻床主轴摆差大或松动。2孔径小钻头刃带严重磨损3钻孔时产生震动或孔不圆1、钻头后角太大;2、无导向套或导向套与钻头配合间隙过大;3、钻头左右切削刃不对称,摆差大;4、主轴轴承松动;5、工件夹紧不牢;6、工件表面不平整,有气孔沙眼;7、工件内部有缺口、交叉孔。4孔位超差,孔歪斜1、钻头的钻尖已磨钝;2、钻头左右切削刃不对称,摆差大;3、钻头横刃太长;4、钻头与导向套配合间隙过大;5、主轴与导向套轴线不同轴,主轴轴线与工作台面不垂直;6、钻头在切削时震动;7、工件表面不平整,有气孔砂眼;8、工件内部有缺口、交叉孔;9、导向套底端面与工件表面的距离太长,导向套长度短;10、工件夹紧不牢;11、工件表面倾斜。12、进给量不均匀。5钻头折断1、切削用量选择不当;2、钻头崩刃;3、钻头横刃太长;4、钻头已钝,刃带已严重磨损呈正锥形;5、导向套底端面与工件表面的距离太近,排屑困难;6、切削液供应不足;7、切屑堵塞钻头的螺旋槽,或切屑卷在钻头上,使切屑液不能进入孔内;8、导向套磨损成倒锥形,退刀时钻屑夹在钻头与导向套之间;9、快速行程终了位置距工件太近;10、孔钻通时,由于进给阻力迅速下降而进给量突然增加;11、工件或夹具刚度不足,钻同时弹性恢复,使进给量突然增加;12、进给丝杠磨损,动力头重锤重量不够。动力液压缸反压力不足,当空钻通时,动力头自动下落,使进给量增大;13、钻铸件时遇到缩孔。6钻头寿命低1、同第5项之1、2、3、4、5、6、7;2、钻头切削部分几何形状与所加工的材料不适应。7孔壁表面粗糙1、钻头不锋利;2、后角太大;3、进给量太大;4、切削液供给不足,切削液性能差;5、切屑堵塞钻头的螺旋槽;6、夹具刚度不够;7、工件硬度太低。7.2.多刃绞刀绞孔中常见问题的产生原因分析序号问题内容产生原因1孔径增大、误差大1、绞刀外径尺寸设计值偏大或绞刀刃口有毛刺;2、切削速度过高;3、进给量不当或加工余量太大;4、绞刀主偏角过大;5、绞刀弯曲;6、绞刀刃口上粘附着切屑瘤;7、刃磨时绞刀刃口摆差超差;8、切削液选择不合适;9、安装绞刀时,锥柄表面油污未擦干净,或锥面有磕碰伤痕;10、锥柄的扁尾偏位,装入机床主轴后与锥柄园锥干涉;11、主轴弯曲或主轴轴承过松或损坏;12、绞刀浮动不灵活,与工件不同轴;13、手绞孔时两手用力不均匀,使绞刀左右晃动。2孔径小1、绞刀外径尺寸设计值偏小;2、切削速度过低;3、进给量过大;4、绞刀主偏角过小;5、切削液选择不合适;6、绞刀已磨损,刃磨时磨损部分未磨去;7、铰薄壁钢件时,铰完孔后内孔弹性恢复使孔径缩小;8、铰钢件时,余量太大或绞刀不锋利,也容易产生孔弹性恢复,使孔径缩小。3内孔不圆1、绞刀过长,刚度不足,切削时产生震动;2、绞刀主偏角过小;3、绞刀韧带窄;4、绞孔余量不均匀;5、孔表面有缺口、交叉孔;6、孔表面有砂眼、气孔;7、主轴轴承松动,无导向套,或绞刀与导向套配合间隙过大;由于薄壁工件装夹的过紧,卸下后工件变形4孔表面有明显的棱面绞孔余量过大;2、绞刀切削部分后角过大;3、绞刀韧带过宽;4、孔表面有砂眼、气孔;5、机床主轴摆差大5孔表面粗糙1、切削速度过高;2、切削液选择不合适;3、绞刀主偏角过大,绞刀刃口不直;4、绞孔余量太大;5、绞孔余量不均匀或太小,局部表面未铰到;6、绞刀切削部分摆差超差,刃口不锋利,表面粗糙;7、绞刀韧带过宽;8、绞孔时排屑不良;9、绞刀过渡磨损;10、绞刀碰伤,刃口留有毛刺或崩刃;11、刃口有积屑瘤;12、由于材料关系,不适用零度前角或负前角绞刀6绞孔后孔的中心线不直1、绞孔前钻孔不直,特别是孔径较小时,由于绞刀刚性较差,不能纠正原有孔的弯曲度;2、绞刀主偏角过大,导向不良,使绞刀在铰削中容易偏离方向;3、切削部分倒锥过大;4、绞刀在断续空中部间隙处移位;5、手绞孔时,在一个方向上用力过大,迫使绞刀向一边偏斜,破坏了绞孔的直线度8.注意事项及设备保养8.1.工作时按公司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8.2.按设备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切削液。8.3.每次机床主轴运转前检查确认工件、工装是否夹紧。8.4.不能借助机床床身及工作台装、退钻头钻套。8.5.机床安全防护装置要保证齐全完好,维修、清洁拆卸后及时装上,随时保证设备的完好。??质检工艺部编制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

篇3:摇臂钻床安全使用规定

1不允许外人在工作地点和区域内停留,过往行人不得进入限区内行走。

2机床运转时禁止下列行为:禁止机床的超负荷工作(超出切削条件);机床开动时,禁止在机床上检查零件,排除故障,用手工更换刀具以及排出切屑等;禁止用煤油、汽油和其它易燃物质做为清洗机床的清洗剂;禁止用生产压缩空气的装置清理机床。

3操作者在松开立柱准备摇动摇臂时,注意观察周围危险区内的人或物。

4主轴箱与限位块间存在挤压点,摇臂与内柱端面也存在挤压点,操作者在操作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5钻削前切记将摇臂、立柱及主轴箱夹紧,否则易出现加工精度超差、机床严重抖晃现象,甚至出现危及人身、机器安全的意外事故。

6切削过程中绝对不可以用手清除铁屑和触摸钻头,观察钻削情况时头部与钻头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会危及人身安全。

7使用机床的操作者一律不准戴手套,留有长发者还需头戴安全帽(将长发包住),否则易发生人身事故。

8在钻削过程中突发机床及人身意外情况时,应立即按压机床面板上的总停止按钮,以免发生事故。

检修部汽机专业

篇4: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切实搞好机组启动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希各参建单位(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到168小时整体启动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4.调试试运阶段按“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6.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7.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8.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压力容器、固定安装的特种工器具(如:天车、电梯、电动葫芦等),应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

9.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10.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妨碍调试的临时施工措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现场安全标识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6.所有电缆孔洞、盘台孔洞必须严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7.现场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并满足现场需要,机组整套启动时专职消防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8.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与调试试运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调试试运现场,调试试运人员应佩带“通行证”。

9.现场应设保卫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以防止造成误动,误碰或误入带电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

10.现场应配置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调试试运安全监督工作。

11.现场的通讯设施工作可靠,满足现场要求。

12.现场调试试运所需的仪器、仪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备品备件等准备齐全,满足现场要求

13.根据调试现场需要,应按安规规定设置临时围栏。

14.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四.调试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厂用带电后,6KV、380V、直流配电室不准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2.厂用受电及母线室(配电室)带电后,由运行人员负责高低压母线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人员需进入工作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3.进入母线室(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兆光发电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将违章者驱逐出母线室(配电室),并通知其单位。

4.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5.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根据调试进度和工作安排,带电后的配电室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未带电的配电室钥匙由施工单位保管,随着带电的进行,逐步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1.从厂用系统带电开始,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设备停、送电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运行人员承担,由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监护指导。

2.电气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执行唱票复诵制度。严禁漏项、跳项、添项、倒项操作。

3.调试期间需要设备停、送电时,属于运行单位管理的设备,应严格按照兆光发电公司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执行。申请单位必须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试运指挥部的专责人批准,运行人员审核、登记、执行。属于施工单位管理的的设备(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也必须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影响工作由填写联络单的人员负责。

4.一张停、送电联络单,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联络单,不能重复及合并使用。

5.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兆光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6.停送电联络单必须写清楚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7.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交给运行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单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工作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8.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8.1事故处理

8.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8.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六.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2.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

3.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4.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5.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7.做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设备。

8.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七.工作票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在调试现场进行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时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入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工作,如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1.整套启动阶段的工作票履行程序

1.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调试指挥部发文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送交工作许可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2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后,送交试运当值值长(机长)复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1.3根据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机长)意见,由值长或机长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所有措施执行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派人监护执行。

1.4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或机长,经同意后,办理工作许可开工手续。

1.5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6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7不允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和开工手续。

1.8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1.9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10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1.1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电气停送电联络单,并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禁止口头联系。

1.12在工作票未终结前试转或试验后仍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需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3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1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15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16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1.17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2.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2.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1.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1.3工作票签发人由调试单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

2.2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单位出任,值长、机长、副机长、主巡检或经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

2.3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中,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并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2.4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4.1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4.2掌握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标准。

2.4.3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2.4.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学徒工、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2.4.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提出名单,名单报试运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试运指挥部书面下发并公布。

3.工作票编号规定

3.1工作票统一编号,采用9位数编号:

即:04?01?01?001分别对应年、单位、专业、票号,

04-2004年;01-为施工、调试单位(01-电建一公司、02-电建二公司、03-电建三公司、04-电建四公司、05-山西电科院、06-东北电建);01-专业以顺序编号:01-汽机、02-电气、03-锅炉、04-热控、05-化学、06-输煤、07-除灰、08-综合;001-工作票以顺序编号。

3.2电气操作票编码按兆光公司编码执行。

八.分布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动火级别和范围:根据动火(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自由动火区;

1.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般是指燃料油灌区、油泵房、卸油站、制氢站及系统、发电机周围(包括发电机下部的水平垂直距离10米以内)、控制室、汽机和主变油系统、易爆设备和危险品仓库、电气开关室、电子室、蓄电池室、电缆层等消防部门认定的区域。

1.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作业区。一般是指一般设备库、锅炉燃油系统的检修(来油门、回油门已关)、正在运行的油系统、氢冷系统周围10米以外的设备的检修、制粉系统、输煤系统、与燃油系统连接的消防管道、容器(指没有储存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的动火工作。

1.3自由动火区:是指一、二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向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口头申请,并由部门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

2.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程序

2.1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及时申请办理。首先由动火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安监人员审核批准,再由试运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二级动火工作票首先由本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由安监人员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

一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护,并由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等事宜;二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动火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并在动火工作开始后,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2.2一级动火工作票当天有效,二级动火工作票2日内有效。动火工作票超过有效期,因工作未结束需继续动火的,需重新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3动火工作票为三联单,一份保存在运行工作许可人处;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凭单执行,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后,转送到动火工作票规定的消防监督部门存档。

2.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试运指挥部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保管。

2.5各级审签人员应对动火工作票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现场应布置的安全措施详细检查,必要时提出补充。

2.6一级动火工作前,必须首先在动火工作区域内进行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含量或粉尘浓度进行测量;现场浓度测量合格后,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下令允许开始动火,且动火监护人应实施全过程的监护。二级动火时,浓度测量不合格,严禁进行动火工作;测量合格后,须专职动火监护人员在现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7动火执行人接到经审批许可开始动火的工作票后,须在动火执行人处签字后方可开始动火。动火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服从动火监护人员指挥。

2.8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者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2.9动火工作结束,经检查确无遗留火种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并加盖“已执行”章。

2.10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义务、有权力制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试运指挥部及有关消防主管部门。

篇5:挖掘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的生产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挖掘机是经济投入大的固定资产,为提高其使用年限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设备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明确职责。必须调岗时,应进行设备交底。

2、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后,驾驶员应先观察工作面地质及四周环境情况,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对车辆造成划伤或损坏。

3、机械发动后,禁止任何人员站在铲斗内,铲臂上及履带上,确保安全生产。

4、挖掘机在工作中,禁止任何人员在回转半径范围内或铲斗下面工作停留或行走,非驾驶人员不得进入驾驶室乱摸乱动,不得带培训驾驶员,以免造成电器设备的损坏。

5、挖掘机在挪位时,驾驶员应先观察并鸣笛,后挪位,避免机械边有人造成安全事故,挪位后的位置要确保挖掘机旋转半径的空间无任何障碍,严禁违章操作。

6、工作结束后,应将挖掘机挪离低洼处或地槽(沟)边缘,停放在平地上,关闭门窗并锁住。

7、驾驶员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维护工作,做好设备使用中的每日记录,发现车辆有问题,不能带病作业,并及时汇报修理。

8、必须做到驾驶室内干净、整洁,保持车身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油污;工作结束后养成擦车的习惯。

9、驾驶员要及时做好日台班记录,对当日的工作内容做好统计,对工程外零工或零项及时办好手续,并做好记录,以备结帐使用。

10、驾驶人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中午喝酒和酒后驾车工作,如发现,给予经济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11、对人为造成车辆损坏,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分清职责,按责任轻重进行经济处罚。

12、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确保安全生产,认真做好与建方沟通和服务工作,搞好双边关系,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为企业的发展和效益尽心尽责,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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