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机组调试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一.总则

1.为了切实搞好机组启动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人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希各参建单位(或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2.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机组从分部试运开始到168小时整体启动试运结束为止的全过程。

二.一般安全要求

1.机组从安装到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启动调试试运、各项性能试验、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每个阶段性工作之间都应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各阶段不遗留设备安全隐患,遗留问题要有记录,以防责任不清。

2.设备单体调试试运前,必须经过安装验收合格并签证。不得将安装缺陷带到调试阶段。单体调试试用前设备的名称、编号、介质流向、转动方向等临时性标示清楚并符合规定。

3.分系统试运后设备的消缺、维护、检修等工作应办理工作票,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中要求的设备、阀门的停送电,必须经过就地检查核实符合停送电要求,并无交叉作业后,方可办理停送电手续,严禁口头联系停送电。

4.调试试运阶段按“工作票管理制度”执行。

5.电气设备带电后,现场应有明显已带电的警示或标识,要作好施工设备与带电的安全隔离。

6.电气设备首次受电、转动设备首次启停、重要辅机启停,操作前由安装单位派专业人员现场旁站,以备处理紧急情况。

7.较复杂的系统调试,容易引发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或危险性较大的操作或试验,工作前应有完善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由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8.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压力容器、固定安装的特种工器具(如:天车、电梯、电动葫芦等),应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

9.机组整套启动调试试运前,所有消防设施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允许使用,全部消防设施应投入使用。

10.对于调试期间的重要操作以及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系统缺陷等要做好事故预想和制定反事故措施。

三.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整洁无杂物、无妨碍调试的临时施工措施。

2.现场照明充足并符合要求。

3.现场无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存放。

4.现场安全设施规范,符合要求,无遗留的沟、坑、孔、洞,活动型盖板有防止错位措施并加以固定。

5.现场安全标识规范齐全并符合要求。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规范可靠,并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

6.所有电缆孔洞、盘台孔洞必须严密封堵,并符合防火要求。

7.现场消防设施符合要求并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并满足现场需要,机组整套启动时专职消防人员应在现场待命。

8.现场执行“通行证”制度,严格控制人员数量,与调试试运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调试试运现场,调试试运人员应佩带“通行证”。

9.现场应设保卫人员维护现场工作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以防止造成误动,误碰或误入带电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

10.现场应配置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调试试运安全监督工作。

11.现场的通讯设施工作可靠,满足现场要求。

12.现场调试试运所需的仪器、仪表等工器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备品备件等准备齐全,满足现场要求

13.根据调试现场需要,应按安规规定设置临时围栏。

14.现场紧急避险、紧急撤离的双向通道、楼梯间,不应有障碍物堵塞,门不能加锁,满足紧急避险和撤离的需要。

四.调试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厂用带电后,6KV、380V、直流配电室不准随便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室,必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并进行登记。

2.厂用受电及母线室(配电室)带电后,由运行人员负责高低压母线室(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人员需进入工作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3.进入母线室(配电室)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兆光发电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严禁吸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发现违章者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将违章者驱逐出母线室(配电室),并通知其单位。

4.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符合防火要求。

5.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根据调试进度和工作安排,带电后的配电室钥匙由运行人员保管,未带电的配电室钥匙由施工单位保管,随着带电的进行,逐步交由运行人员保管。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工作管理制度

1.从厂用系统带电开始,电气操作应由两人进行,设备停、送电操作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由运行人员承担,由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监护指导。

2.电气操作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执行唱票复诵制度。严禁漏项、跳项、添项、倒项操作。

3.调试期间需要设备停、送电时,属于运行单位管理的设备,应严格按照兆光发电公司设备停、送电联系制度执行。申请单位必须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试运指挥部的专责人批准,运行人员审核、登记、执行。属于施工单位管理的的设备(现场的临时施工电源),也必须有严格的联系制度。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否则运行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影响工作由填写联络单的人员负责。

4.一张停、送电联络单,只能填写需要停、送电的一台设备,多台设备需要同时进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分别填写联络单,不能重复及合并使用。

5.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兆光公司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6.停送电联络单必须写清楚停、送电执行人的名字;停送电工作执行完毕后,运行负责人必须注明停送电完毕时间。

7.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试运设备停、送电联络单,交给运行值班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许可人)接到停、送电单后,应征得所有与被停送电设备相关工作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停、送电票上签署意见后,工作许可人在检查核实无造成人身和设备损伤危险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

8.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应详细记录操作时间和内容。

8.1事故处理

8.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8.3拉开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六.调试试运期间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调试试运期间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2.现场应加强保卫值班工作,做好重要设备、重要部位24小时不间断值勤守护。(如各主要通道、受电的配电室门口等地点)

3.现场实行“通行证”制度,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入调试试运现场,维护现场工作秩序。

4.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设施应全部正常投运,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要求,数量应充足,满足现场需要。

5.重点防火部位和防火区域,如:充油设备,充氢设备、油区、制氢站、发电机及充氢设备周围、电缆夹层、配电室、控制室、电子设备室、蓄电池室、制粉系统、输煤系统等部位动火时,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作好防火措施。

6.从锅炉第一次点火到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专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值勤,消防队应处于戒备状态,消防车应到现场待命。

7.做好重点防火部位及重要设备安装部位的防火方案和火灾扑救方案,做到既能迅速控制和扑灭火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设备。

8.完成机组168小时试运,办理完机组正式移交手续后,现场的消防管理即可移交电厂管理,移交时在电厂消防器材未到现场前,施工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撤离,确保现场消防器材不断档,消防管理不留空白。

七.工作票制度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在调试现场进行检修维护和消缺工作时发生事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进入禁止明火区进行检修工作,如需要动火工作时,必须同时办理动火工作票。

1.整套启动阶段的工作票履行程序

1.1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由调试指挥部发文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送交工作许可人,工作前应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1.2工作许可人在接到工作票后,要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必要时填好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时间,并在接票人处签名后,送交试运当值值长(机长)复审;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签收工作票后,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1.3根据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机长)意见,由值长或机长安排值班人员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所有措施执行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派人监护执行。

1.4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后应报告值长或机长,经同意后,办理工作许可开工手续。

1.5工作许可人将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与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代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开工的凭证。工作负责人即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6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1.7不允许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同意后,重新办理工作许可和开工手续。

1.8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安规》规定的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工作负责人不得指派工作人员从事工作票范围以外的工作。

1.9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10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提前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1.11在工作票未终结前,由于调试、试转、试加电压等工作,需要对电气设备停送电时,应填写电气停送电联络单,并交给运行值班人员执行。禁止口头联系。

1.12在工作票未终结前试转或试验后仍需工作时,工作许可人按工作需求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同工作负责人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3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1.14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1.15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时办理终结手续。

1.16工作许可人在一式两份工作票上记入终结时间,双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双方各留一份。

1.17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的一份工作票。

2.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的要求

2.1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1.1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

2.1.2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

2.1.3工作票签发人由调试单位具备资格的人员担任。

2.2工作许可人由运行单位出任,值长、机长、副机长、主巡检或经批准的有能力正确执行和检查安全措施的独立值班人员担任。

2.3工作负责人由施工单位中,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能胜任,并能保证安全、保证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担任。

2.4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4.1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有关部分。

2.4.2掌握设备的性能及质量标准。

2.4.3掌握检修设备的设备情况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

2.4.4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学徒工、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2.4.5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过安规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提出名单,名单报试运指挥部审批;批准后由试运指挥部书面下发并公布。

3.工作票编号规定

3.1工作票统一编号,采用9位数编号:

即:04?01?01?001分别对应年、单位、专业、票号,

04-2004年;01-为施工、调试单位(01-电建一公司、02-电建二公司、03-电建三公司、04-电建四公司、05-山西电科院、06-东北电建);01-专业以顺序编号:01-汽机、02-电气、03-锅炉、04-热控、05-化学、06-输煤、07-除灰、08-综合;001-工作票以顺序编号。

3.2电气操作票编码按兆光公司编码执行。

八.分布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动火级别和范围:根据动火(明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自由动火区;

1.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般是指燃料油灌区、油泵房、卸油站、制氢站及系统、发电机周围(包括发电机下部的水平垂直距离10米以内)、控制室、汽机和主变油系统、易爆设备和危险品仓库、电气开关室、电子室、蓄电池室、电缆层等消防部门认定的区域。

1.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作业区。一般是指一般设备库、锅炉燃油系统的检修(来油门、回油门已关)、正在运行的油系统、氢冷系统周围10米以外的设备的检修、制粉系统、输煤系统、与燃油系统连接的消防管道、容器(指没有储存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的动火工作。

1.3自由动火区:是指一、二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区域,可不办理动火工作票,但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向本部门专职安全员口头申请,并由部门专职安全员进行登记。

2.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程序

2.1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及时申请办理。首先由动火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安监人员审核批准,再由试运指挥部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二级动火工作票首先由本单位具有动火工作票签发资格的领导签发,然后交由安监人员审核批准,交运行人员布置安全措施。

一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专职消防人员进行监护,并由工作负责人负责联系协调等事宜;二级动火的现场监护由动火单位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并在动火工作开始后,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

2.2一级动火工作票当天有效,二级动火工作票2日内有效。动火工作票超过有效期,因工作未结束需继续动火的,需重新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3动火工作票为三联单,一份保存在运行工作许可人处;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凭单执行,工作结束办理终结手续后,转送到动火工作票规定的消防监督部门存档。

2.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必须是经试运指挥部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由动火工作负责人保管。

2.5各级审签人员应对动火工作票所填写的内容认真审核,对现场应布置的安全措施详细检查,必要时提出补充。

2.6一级动火工作前,必须首先在动火工作区域内进行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含量或粉尘浓度进行测量;现场浓度测量合格后,动火监护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下令允许开始动火,且动火监护人应实施全过程的监护。二级动火时,浓度测量不合格,严禁进行动火工作;测量合格后,须专职动火监护人员在现场监护方可进行作业。

2.7动火执行人接到经审批许可开始动火的工作票后,须在动火执行人处签字后方可开始动火。动火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服从动火监护人员指挥。

2.8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应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者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未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2.9动火工作结束,经检查确无遗留火种后,方可办理终结手续,并加盖“已执行”章。

2.10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义务、有权力制止动火作业,并及时报告试运指挥部及有关消防主管部门。

篇2:压缩机组小机泵安全技术规程

压缩机组及小机泵安全技术规程

.1对运行人员的要求

.1.1运行人员必须熟悉与本职业务有关的各项规程,掌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1.2运行人员必须对设备的性能及特点有充分的了解,做到勤检查、勤联系、勤调整、勤听音,搞好机组运行与维护。

.1.3运行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正确执行各项规程和各项技术指标。

.1.4运行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设备,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准其他人员在设备上进行工作。

.1.5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交接班,安全缺陷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

.2汽轮机

.2.1汽轮机入口蒸汽参数必须控制在额定的压力、温度范围内,如无其它规定,可参照下列:

a.高压蒸汽:正常运行时,压力允许在规定汽压±2表压的范围内变化,温度允许在规定汽温±5℃的范围内变化;

b.中压蒸汽:正常运行时,压力允许在规定汽压±0.5表压范围内变化,温度允许在规定汽温±5℃的范围内变化。

.2.2在任何情况下,汽轮机入口蒸汽参数(高压蒸汽、中压蒸汽)不允许超出制造厂家规定的极限值,如无其它规定,可参照下列:

a.压力:高压蒸汽比规定汽压超出±2~5表压;

中压蒸汽比规定汽压超出±0.5~5表压;

b.温度:高、中压蒸汽比规定汽温超出-20~+10℃;规定上限温度连续运行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0小时,上限温度超出+15℃时应故障停机,以防金属强度降低,引起金属蠕变。

.2.3对中、低压汽轮机监视级压力规定:在相同流量下压力增长值达到15%(反动式级20%)时,必须对通流部分进行除垢清洗,若再勉强运行,必将威胁到机组安全。

.2.4凝汽器的真空值,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真空降低、汽轮机排汽压力升高到0.15绝对大气压时,应减负荷;排汽压力升高到0.3绝对大气压时,必须故障停机。

.2.5凝汽器真空逐渐下降时,应检查以下各项,发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

a.冷却水入口和出口的温度、压力;

b.轴封蒸汽压力、轴封汽抽出器蒸汽压力、真空和疏水情况;

c.主抽汽器蒸汽压力;

d.排汽安全阀水封溢流情况;

e.凝汽器的液位;

f.疏水闪蒸槽及回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g.凝汽系统的管道、法兰、阀门及填料有无漏处;

根据需要可用水银真空表和排汽温度进行检查。

.2.6汽轮机排汽温度公式:

可根据汽轮机排汽温度公式中的终端温度差来判定凝汽器工作情况好坏。

tn=t1B+?tB+δt

tn-汽轮机排汽温度;

t1B-循环水进口温度;

?tB―循环水进出口温差;

δt-终端温度差。

.2.7防止凝汽器真空度不良的措施:

a.防止凝汽器的内管污脏;

b.杜绝凝汽器侧空间聚积空气现象;

c.避免循环水温度过高和水量不足。

.2.8汽轮机调速系统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当汽温、汽压、真空值正常和主汽阀完全开启时,调速系统能维持汽轮机空载运行;

b.汽轮机突然甩去负荷,调速系统能控制汽轮机转速在危急保安器跳闸转速以下;

c.调速系统的迟缓率不应超过规定范围;

d.当危急保安器动作后,应保证主汽阀、调速器阀和抽汽止逆阀迅速严密关闭。

.2.9汽轮机单体试车和超速试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

a.新安装的机组或设备大修后;

b.超速保护装置经过拆卸或调试后;

c.停机后一个月以上再起动;

d.累计运行时间超过8000小时;

e.运行中发现汽轮机本体,调节保安系统或超速保护装置有故障苗头,需要通过单体试车进一步确认时。

.2.10汽轮机单体试车应遵循以下规则:

a.汽缸排汽温度不得大于120℃;

b.过临界要迅速、平稳、不停留;

c.转数降至设计转数90%以下,才允许推入危急遮断器,重新挂阀升速;

d.升速过程中,振动和轴位移不得超过危险值;

e.重新升速时,应将手动同步器退回。

.2.11汽轮机单体试车注意事项:

a.试验中要有专人监视,一旦有异常必须立即停车,不可强行试验;

b.确认自动主汽门,调节汽门及操纵机构,打闸装置等动作正常,抽汽式和注汽多压式汽轮机的抽汽快关阀,注汽快关阀动作准确可靠;

c.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转数(脱扣转数)为额定转数的110-113%(有的规定为115%)试验至少要作两次,两次动作转数之差应小于1%。

.2.12汽轮机起动前必须对全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认真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

.2.13汽轮机启动前要充分暖管和疏水,严格控制升温,升压速度。

.2.14暖管注意事项:

a.暖管要分低压暖管和升压暖管两个过程;

b.中压蒸汽管路的低压暖管压力应控制在0.2-0.3Mpa,高压蒸汽管路应控制在0.5-0.6Mpa,升温速度5--10℃/min;

c.运行规程通常限定低压暖管时间来保证暖管质量,(一般为20-30分钟),运行人员在参照这一规程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操作;

d.低压暖管要达到管壁温度不小于相应压力下的饱和温度;管道各部(如法兰和螺丝等)的温差不能过大;管道导淋看不到有水珠排出;

e.升压暖管必须是在低压暖管合格后才能进行,在没有特别规定下,一般中压蒸汽管道升压速率为每分钟0.1-0.5Mpa;高压蒸汽管路在压力升到4.0Mpa之前,速率按每分钟0.1-0.2Mpa控制,压力升到4.0Mpa之后,可按每分钟0.5Mpa进行。

f.注汽多压式汽轮机注入蒸汽暖管工作,必须等到机组过完临界后才能进行,低速运行的时间也不能过长。

.2.15汽轮机起动前除起动油泵、起动盘车装置外,还要进行调节、保安系统的调试和联锁整定值的检查试验。

.2.16冲动转子前应注意下列工作:

汽轮机排汽管线阀门是否打开;

b.预先停下不能自动脱扣的盘车装置,并将手柄锁好;

c.将同步器或气动定位器放在最低工作转速位置。

.2.17用调节器阀起动的汽轮机,冲动转子应在盘车装置运行下进行。

.2.18冲动转子时,监视级压力达到规定值时转子不动,应立即停止供汽。

.2.19背压式汽轮机暖机和起动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起动时,切除排汽压力自动调节器,稍开排汽阀的旁路阀从排汽管将低压蒸汽引入汽轮机内暖机,当汽轮机缸体内蒸汽压力与工作背压平?后,再将汽轮机排汽阀全部打开;

b.自转子静止暖机开始应投入轴封蒸汽抽出系统;

c.低速暖机及升速按规定进行;

d.运行正常后,根据需要投入排汽压力自动调节器。

.2.20抽汽、注汽式汽轮机的调节系统除应具备一般凝汽式汽轮机的各项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当抽汽流量改变时可维持机组负荷不变;

b.当机组负荷改变时可维持抽汽压力正常;

c.当注汽流量改变时可维持机组抽汽压力正常和机组转速不变。

.2.21抽汽、注汽式汽轮机的排汽管线上应安装有与汽轮机保安系统有联系装置的单向阀,并确认联锁动作正常,单向阀严密,动作灵活可靠。

.2.22在下列情况下禁止汽轮机起动:

a.主蒸汽参数不符合规定;

b.危急保安器动作不正常,保安、控制系统工作不正常;主汽阀、调节器阀卡涩不能关严;?

c.缺少转速表或转速表失准,缺少主要监测仪表或仪表工作不正常;

d.汽轮机不能维持空载运行;

e.压缩机或其系统存在故障;

f.汽轮机、压缩机的零部件存在故障或缺少零件未能修好、配全;

g.油系统或其它辅助系统不正常;

h.大修或故障检修后验收、交接或批准手续不全。

.3压缩机组

.3.1严防压缩机喘振,注意入口压力,避免气体在缸体内产生交变应力。

.3.2防喘振防范措施如下:

a.防喘振给定裕量要适当;

裕量=该转速下的实际运行流量/同转速下的喘振流量>1.05-1.3;

b.多回路的防喘振系统应注意高低压缸之间的流量分配关系;

c.合理处理防喘振阀开度同机组转速关系,正常运行时,如无特殊情况,防喘振放空

阀和回流阀应关闭严密;

d.运行中防喘振系统应投自控运行;

e.各防喘振阀的流量值,任何时候不能低于喘振流量。

.3.3压缩机开车引入工艺气体时,要提前建立密封油系统。

.3.4严格控制压缩机的油汽压差在允许值范围内,密封油压力要适当,防止油压过高使密封油过量接触有害气体而污染变质,油压过低,密封失效。

.3.5定期对压缩气体取样分析,杜绝其它工序的有腐蚀性介质进入压缩机内。

.3.6压缩机各段间气液分离器要定期排放,以减少气体含湿量。

.3.7压缩机段间冷却器要检查内漏情况;过滤器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清洗。

.3.8压缩机缸体导淋要定期排放,以监视机械密封漏油情况。

.压缩机加负荷注意事项:

a.加负荷必须要在机组通过临界后,机组各项控制指标正常;

b.各段的压力比和升压速度必须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如无规定,一般可按0.3~0.5Mpa/min的升压速度进行;要缓慢,不能过急、过快;

c.升压与升速要交替进行,关小放空时要及时调整防喘振阀开度,绝不允许压缩机流?量接近或低于喘振流量;

d.压缩机出口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先提高压缩机转速,然后再升压;

e.对多回路防喘振系统,必须遵循先低后高(低压缸、高压缸防喘振阀),先速后压(运行速度,段间压力);

f.升压过程中,要注意末段入口温度,防止气体进入临界状态而产生相变;

g.对调节系统的主调节器检测信号为压缩机末段出口压力的机组,在向生产装置送气时,必须维持出口压力不发生突降,否则机组转数陡然超高,使各段间压力失控;

h.随时监测机组位移、振动、轴承温度的变化。

.3.10对于压缩介质为易燃、易爆的压缩机,开车前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

.3.11压缩介质为易燃、易爆的压缩机在运行中预防燃烧和爆炸的措施:

a.杜绝气体外漏或空气和油漏入气缸内;停机时间较长时,要进行置换;

b.禁止用制造厂设计气体组分之外的其它气体作介质,在封闭回路内操作;

c.厂房要设计成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对封闭式厂房要有防爆通风设备;

d.对无明显嗅觉味的气体(氢气、氧气等),厂房内要设置防爆检测仪器;

e.压缩吸入管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出现负压状态;

f.段间安全阀、防爆板、放空阀要确保灵敏好用外,背压引出管要离开厂房一定距离,或引入封闭式系统内;

g.易燃、易爆介质大量泄漏后,现场严禁开启非防爆型的电器开关,起动器等;

h.厂房内禁止任意堆放易燃品。

.3.12空气压缩机要有防止吸入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措施。

.3.13严禁压缩机停机后发生转子反转;发生转子反转的原因如下:

a.压缩机出口管线上的单向阀不严密或故障损坏,造成高温、高压气体倒灌回压缩机内;

b.出口管线上的单向阀距离压缩机较远,管道内积存大量高压气体;

c.防喘振回流阀或放空阀未及时打开,阀门故障或气体通道堵塞;

d.段间冷却器损坏,冷却水进入压缩机内。

.4汽轮机压缩机组

.4.1严防蒸汽和工艺压缩气体带水,造成机组水冲击。

.4.2不允许机组在超出振动允许值的情况下长时间运行。

.4.3轴向位移超出允许值,应停机检查。

.4.4人为加减负荷应缓慢,严禁突升突降,使工况发生剧变。

.4.5负荷变化较大时,(或机组启动中)特别要检查热膨胀变动,防止动、静磨擦;

滑销系统要定期清洗。

.4.6开车前要盘车一段时间,预防和部份消除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弹性弯曲。

.4.7开车前要对机组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各联锁进行动作试验。

.4.8开车前除了循环水泵、凝结水泵、抽汽器投入运行外,还要建立必要的真空,并禁止向汽轮机轴封供汽,待机组冲转后,真空符合要求时迅速向轴封送汽。

.4.9油循环至少24小时以上,每4-8小时拆卸滤网检查清洗。

.4.10压缩机开车时要全开防喘振阀。

.4.11低速暖机要严格控制在升速曲线图的第一阶梯转速内,大、中型机组控制第一阶梯转速值下的暖机时间为20-30分钟,排汽缸温度不能大于120℃,正常运行不能大于60℃。

.4.12大修后的联体试车,转子冲动后要立即关闭进汽阀,仔细倾听汽轮机和压缩机内部声响,发现异常停机检查。

.4.13升速暖机时必须控制好压缩机各段间分离器液位。

.4.14升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升速曲线进行,机组过界时必须遵循迅速、平稳、均速、不停留的原则。

.4.15机组在热态和半热态状况下,停机、起动一定要进行盘车,没有盘车装置的要按制造厂有关规定进行。

.4.16热态起动冲动转子前应在盘车状态下向轴封送汽,以防止冷空气进入汽轮机。

.4.17热态起动时,冲动转子后立即检查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按热态升速曲线升速。

.4.18机组热态起动应按制造厂规定,如无规定,下列情况可作为热态起动:

a.因联锁动作等原因,机组停车后立即或很快恢复运行;

b.机组在停运2小时以内的起动;

c.工艺或其它系统故障,机组短时暖机运转而重新起动升速。

.4.19除紧急停车情况外,机组正常停机时,必须按规定首先将压缩机负荷减至零并与工艺系统断开,不允许带负荷停机。

.4.20机组正常停车时的注意事项:

a.机组减量停车操作,应按加负荷逆过程进行;

b.根据工艺要求把压缩机各防喘振阀(放空阀、回流阀),由“自动”改为“手动”;

c.机组降负荷时,压缩机应遵循先高后低(高压缸、低压缸防喘振阀),先压后速(段间压力,运行速度),同时参照压缩机特性曲线进行,防止喘振或失速现象发生;

d.当压缩机防喘振阀全开,转速降至汽轮机调速器最低工作转速时,缓慢关闭压缩机出口阀,把压缩机从工艺系统切除;

e.汽轮机自动主汽门存在卡涩现象时,可采取手动关小蒸汽隔离阀配合调节汽门降速停车;

f.抽汽式工业汽轮机,要密切注意抽汽口压力,当压力略高于抽汽管网压力时,关闭?抽汽隔离阀;

g.机组逆向过临界之前,应尽可能地降低段间压力,防止过临界时出现喘振;

h.降速时,汽轮机要及时加入轴封供汽,直至转速与真空降至零时。

.4.21机组关键性重要操作必须要慎重,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应经过有关技术人员讨论后制定,经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4.22以下各项列为重要操作:

a.汽轮机组的初次起动;

b.大修后和重大故障停机后机组的起动;

c.危急保安器的定期超速试验;

d.进行调速系统试验,包括主汽阀、调速汽阀、抽汽阀和抽汽止逆阀等;

e.压缩机防喘振试验;

f.设备重大改进后的起动或有关新技术的第一次试用;

g.汽轮机和压缩机运行条件的重大变动。

重要操作内容应结合各机组具体情况制定和补充,必须做到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5紧急停车:

.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车并报告有关部门:

a.机组转速升高到危急保安器动作转速上限而危急保安器不动作;

b.机组突然发生强烈振动,振值上升较快并超出停车值;

c.机组轴位移超出停车值,并伴有温度和振动升高;

d.联轴器螺拴断裂或联轴器齿面损坏,发生异常响声;

e.汽轮机发生水冲击;

f.压缩机进口及段间气液分离器高液位且排放阀又打不开;

g.机组轴承断油或轴承冒烟及回油温度超过危险值;

h.油压降至停车值而保安系统不动作;

i.油系统着火且不能很快扑灭;

?j.压缩机喘振而不能及时消除;

k.压缩机密封油中断或机械密封故障,压缩介质漏出,联锁不动作;

l.机组调节系统故障,运行失控;

m.油箱油位突然降低且油泵抽空;

n.油管、主蒸汽管道、压缩机管道破裂、法兰泄漏,严重危急安全;

?o.工艺系统故障造成紧急停车。

除以上情况外,当突然发生对机组和人身安全造成破坏性事故的情况,都应列为

紧急停车情况。

.5.2机组停车后注意事项:

a.打开防喘振阀,防止压缩机喘振。汽轮机主汽阀关闭后应迅速破坏真空,对于共用同一凝汽器的机组应迅速关闭汽轮机排汽蝶阀,并启动辅助抽吸器;

b.对于可燃性气体为介质的压缩机,停车后不能立即中断密封油系统,防止空气漏入缸体内;

c.停车后,应保证油循环运行一段时间,防止缺油烧坏轴承和损伤转子轴颈;

d.冷凝液泵在停车后应运行一段时间;

e.冷凝液泵停止运行后,要检查冷凝液送往管网的前后截止阀及副线是否关闭,防止冷凝液倒回冷凝器;

f.停机后,检查汽轮机进汽阀是否关严,防止漏入蒸汽,造成转子热弯曲;

?g.在机组本身没故障或短期停车时,油系统、真空冷凝液系统、轴封系统、密封油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及工艺气体系统均可维持正常状态。

?h.冬季停车后应做好防冻工作。

.5.3机组停车后以下情况禁止盘车:

a.停机前或停机过程中,已发现主机设备故障(叶轮、叶片断裂;动、静磨擦;轴承烧毁;轴向和径向没有间隙;压缩介质倒入缸体等);

b.润滑系统工作不正常,油压低于指标,油温低于20℃。

.6油系统

.6.1机组油系统无特别规定的必须设置备用油泵和事故油泵,并有低油压停车和备用油泵或事故油泵自启动联锁。

.6.2必须定期对备用油泵、密封油泵进行模拟自启动。

.6.3控制油温、油压为规定值,超出规定值时应紧急停车。

.6.4对油系统蓄压器和备用泵驱动电机要定期检查。

.6.5机组运行中,油箱油位必须比最低油位线高50-100毫米,最低油位线不能低于油泵吸入口以上100-150毫米,最高油位线应离箱顶至少100毫米。

.6.6油箱加入润滑油时,必须严格遵守三级过滤要求,新油要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6.7对运行中的润滑油必须作定期的油质检验。

.6.8换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GB9940-88标准实施。

.6.9油质劣化的防范措施:

防止油系统漏入过多水分而加速油的氧化和沉淀物生成;

b.运行中防止油温过高而加速油的氧化与分解;

c.避免油箱在设计中容积过小,使油系统中的循环倍率过高。循环倍率=循环次数/小时,一般不超过8-10。

.6.10机组检修后起动,油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a.机组检修后油系统应进行循环过滤清洗,油质和油系统的清洁情况符合有关规定,油箱油位正常;

b.油路上的蓄压器按要求充入干净的氮气到规定压力,确定氮气阀门不漏气;

c.油泵经单体试车合格;油泵出口安全阀按规定值整定好,动作正常;起动主油泵后,调节油压和润滑油压调整在规定范围内;

d.检查机组各轴承油流正常,油系统无泄漏;

e.辅助油泵开关放在“自动”位置;辅助油泵出口阀全开;

f.油系统设有加热装置的应保持油温不低于25℃;有条件的可保持在35℃~45℃之间。

.6.11消除机组漏油火灾事故隐患的措施:

a.调节系统高压部份的液压元件及油管路可以离开汽轮机缸体一定距离,可安置在专门的工作柜内;

b.油系统管线上应减少不必要的接头和法兰;

c.油箱可设计成带微负压的封闭式(450-500Pa为宜);

d.对非封闭式油箱且轴承排烟器排烟量较大的机组,可适当增大回油总管油流方向的倾斜度;

e.油箱可考虑设置事故排油设施,在情况紧急时,能使油箱内的润滑油安全转移;

f.汽轮机缸体及蒸汽管线必须有良好的保温层,保温标准外层不大于60℃。

.6.12轴承故障防范措施:

a.防止润滑油量不足或中断;

b.防止轴承进油处的旋塞调节不当或被堵塞,回油管路不畅通,油箱油位过低或油泵内有空气而吸不上油产生空转;

c.严防润滑油含有大颗粒机械杂质,使巴氏合金拉毛、刮伤、油膜遭破坏;

d.杜绝因喘振、水冲击、缸体内级间或段间汽封泄漏而转子产生过大的交变轴向推力,致使止推轴承过负荷而烧瓦;

e.防止油冷器冷却水量不足或中断;

?f.防止油中带水或存有空气,使油膜被破坏。

.7小机泵

.7.1小机泵机组起动前的要求:

a.所有检修过的地方应检修验收合格,确认机组附件齐全;

b.油系统、蒸汽系统、调速保安系统、冷却水系统、仪表和联锁系统均具备开车条件,确认无误;

c.调速器、轴承、油箱等加入足量合格的润滑油。

.7.2起动前的主蒸汽管道暖管必须按规定进行,如无规定可按以下操作:

a.打开主汽阀的前后疏水阀;

b.稍开主汽阀前蒸汽切断阀或其付线阀,引蒸汽暖管,引汽压力开始为0.2~0.3Mpa,注意疏水,以防水击;

c.中压蒸汽暖管时间约为30分钟;

d.暖管结束时,主汽阀前蒸汽切断阀全开,适当关小疏水阀。

.7.3背压式小型汽轮机组的背压暖机程序按规定进行,如无规定可按以下进行:

a.打开排汽管道上的疏水阀;

b.缓开排汽阀,从排汽管道上将蒸汽引入汽轮机缸体内,进行预热暖机10~30分钟左右;

c.主蒸汽管道暖管结束时,关闭排汽管道的疏水阀;

d.开主汽阀冲转,使机组在500r/min下低速暖机10~15分钟;暖机充分后,关闭主汽阀的前后疏水阀,准备升速。

.7.4凝汽式小型汽轮机的暖机程序按规定进行,如无规定,可按以下进行:

a.主蒸汽管道暖管结束后,全开汽轮机排汽阀;

b.稍开主汽阀冲转,使机组在500r/min下低速暖机10~15分钟左右;

c.待暖机充分后,关闭主汽阀前后疏水阀,准备升速。

.7.5小容量汽轮机组盘车时,可在连续盘车3-5分钟,盘动转子1800的情况下,可适当提前向轴封供汽,盘车时要仔细倾听机组内有无磨擦声。

.7.6对于没有油系统的小机泵各润滑点的润滑油及油脂一定要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或更换;补加油时必须严格遵守三级过滤制度。

.7.7小型汽轮机组带负荷运行注意事项:

a.确认机组运行正常后,用调速器将机组转数升到工作转数;

b.调整被驱动机泵负荷或汽轮机变速机构,以满足工艺生产需要;

c.根据需要可打开若干个汽轮机缸体上的功率调节阀,功率调节阀投入运行时应全开。

.7.8小机泵的紧急停车: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车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a.轴承座振动双峰值超出危险值(一般为0.1毫米);

b.轴承温度高于82℃或油温超过70℃;

c.出口压力、流量低于危险值;

d.缸体内发出严重的水击声或尖叫声;

e.蒸汽、电气、冷却水突然中断;

?f.工艺系统紧急停车。

.7.9紧急停车后注意事项:

a.迅速关闭泵的进出口阀,关闭汽轮机的进汽阀并打开放空阀及排水阀。驱动机为电机的机组只需切断电源及泵的进出口阀;

?b.泵的停机时间过长时,要定期进行盘车。

.7.10小机组汽轮机作超速脱扣试验时,必须在转数降至工作转数50%以下,才能重新挂阐。

.7.11往复式压缩机要严格控制加油量,油质要进行定期检验,检修时必须进行积碳

清除。

.7.12立式七柱塞往复泵紧急停车: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a.设备进出口严重超压,并使管道破裂或法兰泄漏;

b.设备及进出口发生严重振动且不能消除;

c.工艺系统紧急停车;

?d.其它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情况。

.7.13立式七柱塞往复泵停车后注意事项:

a.停车时间超出半小时,要将柱塞填料压盖适当紧一下,以防填料冷却收缩后,压缩介质外漏;

b.检查曲轴箱、齿轮箱、油泵出口压力,适当关小冷却水;

c.确认曲轴箱、齿轮箱、变矩器、注油器的油位是否正常,油质是否良好;

d.确认转速调节器的调节杆灵活可靠;

?e.确认阀门、管道、法兰等无泄漏。

.8检修注意事项:

.8.1机组运行中要进行机械、仪表、电气作业时,必须填写工作票,指定安全措施,在运行人员配合下进行。

.8.2严禁在带压的情况下进行有碍设备及人身安全的设备运行与维护。

.8.3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8.4机组交付检修前,应加盲板与系统隔离,经置换合格后,办理《安全检修许可证》才能进行检修;

.8.5严禁带压松螺栓和更换阀门填料;

.8.6机组各缸体扣盖工作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不得有任何杂物、工具等物遗留在轴承箱和缸体内;

.8.7在连接油管路,回装轴承及调整部件时,必须仔细检查法兰接口、轴承座内、未拆卸的接口内是否内有杂物或堵塞;

.8.8使用微抬轴工具时,禁止在转子前后两端同时进行,汽缸扣盖后禁止使用吊车起吊转子轴;

.8.9当盘动转子时,禁止用塞尺测量汽封和轴承间隙,不准带手套直接盘动转子;

.8.10需要动火时,必须遵照安全规定办理动火证。使用煤油或汽油清洗零部件时,必须注意防火;

.8.11施工照明必须用合格的36v以下电源及安全器材;

.8.12现场2米以上登高作业时,必须遵照《登高作业安全规定》进行;

.8.13杜绝野蛮检修,实行文明检修,禁止使用不正当的拉、拖、铲、打、撬、烤等方法进行拆装;

.8.14禁止带手套装配精密零部件及回装前用带有毛边纤维的白布擦拭;

.8.15拆下零部件后,应立即将各油孔,管道法兰开口,汽缸疏水孔,工艺管道开口等封闭,防止异物落入;

.8.16禁止使用锉刀、粗砂布修理打磨调速系统滑阀衬套、轴颈、止推盘等部件,转子轴颈应涂油包扎棉布;

.8.17精密工具、测量仪器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检查,经计量部门校验合格后才可使用;

.8.18发现零部件丢失、损坏或组装完毕后又发现剩余零件,必须及时报告,重新拆装校对;

.8.19检修必须遵照检修规程进行,做到严格检修,认真测定和详细记录,技术数据准确可靠、完整清楚,。并要签署检修人,检修负责人和检修验收人的姓名。

篇3:机组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机组修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检修设备的隔离、大修期间取送电源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机组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目标

2.1不发生人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2.2不发生重要设备和重要工具、仪表、仪器的损坏事故;

2.3不发生人为责任障碍;

2.4不发生火灾事故。

3检修前的准备

检修前应认真细致地准备和筹划,并进行全面的现场摸底跟踪和检查,这是保证机组检修工作安全、准时、有序进行的必备条件。

3.1安全用具检查试验

各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应对在检修中所使用的工、器具(包括各种车辆、电动机、电动机具、起重机具、行灯变压器、焊机、接地线、接地板、安全带、梯子等)按照安评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试验检测,合格者贴上统一标签,不合格者禁止使用。

3.2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3.2.1修前公司要组织班组进行安规和检修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上报安全监察部。

3.2.2外单位承包项目的工作人员,如属电力系统队伍,承包工程项目单位组织《安规》学习、考试,考试成绩由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确认并上报我厂安全监察部。如非电力系统内队伍,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学习、考试。

3.2.3公司有关部门招用的民工,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安规》、厂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3.3检查作业环境:公司检修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到检修现场按照安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如照明、检修电源开关箱、通道、楼梯、检修平台、护栏等,并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3.4确定临时电源:公司电气专业应根据检修项目的要求,配合各检修专业在确保安全用电的基础上配置检修电源到检修点,确定检修使用临时电源箱配置方案(包括容量、数量、地点),为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避免由于检修电源管理不善而发生人身、设备、火灾等事故。

3.5确定检修用气:机组检修时,氧、乙炔气耗量较大,是防火、防爆的重点,由检修公司确定检修时氧气、乙炔危险品的使用、配备和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放置位置、数量、安全距离、应急措施等)。

3.6确定脚手架用量:由生产管理部、检修公司确定脚手架架设的总数量及分布位置,对检修中使用的架台材料进行普查,禁止不合格的架台材料进入检修现场,以保证充裕的备料和保证搭设用料的材质合格。

3.7明确检修安全责任

3.7.1公司要确定机组检修安全管理重点的项目,开工前检修部安全员要对工程项目负责专业的安全措施进行核对,确认合格后方能施工。

3.7.2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不足30人的应设兼职安全员

3.8安全措施的审定: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送安全监察部审定。安全组织措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施工责任人、安全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对所承包项目,根据现场作业环境,系统的连接、施工步骤进行危险点辨析,制订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的具体安全技术方案。

3.9资质审查:工程承包方须在开工前,将有关的安全资质证书、工程项目内容、安全保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职安全人员名单报到生产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进行审查。

3.10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每项检修项目在检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外包项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及安全监督人员汇同施工单位到检修现场进行安全交底,经三方签字后方可施工。

4检修中的安全保障计划

4.1对检修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4.1.1充分发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三级安全网的作用,每位员工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的过程管理,任何员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均应及时制止,见到违章行为均要立即纠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4.1.2检修期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与各部门安全员组成检修安全监督组每天在大修现场流动巡查,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安全监督成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对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及处罚。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应佩戴安全监督标志,对本单位检修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及不安全行为。

4.1.3监督人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安监部反映当天的安全情况。

4.2现场动火的监督和管理

4.2.1机组检修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动火作业,由于检修现场放置的零部件、检修工具、检修电源线、油桶及各种易燃杂物较多,所以在动火前必须注意周围的环境,特别是对有易燃物品、大型脚手架、电缆密集布置区域更要做到安全措施到位、消防设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4.2.2在油系统、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电焊、气焊、烘烤及焚烧残渣等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另外在该部位施工时应防止产生撞击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

4.2.3公司炉、机、电专业必须在现场设立专用废油桶,并标明油种类,管道剩油、废油应用容器盛装,倒到废油桶内。禁止向地沟、草地绿化带倒油,对造成火警隐患、污染要追究责任,严加考核。

4.3脚手架的管理: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一律严禁使用,作业人员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脚手架是否完好。

4.4检修现场交叉作业、立体作业的协调管理

4.4.1一个区域计划检修的项目多,必定有交叉作业和立体作业,一旦失去有效的管理,作业面就容易出现混乱。必须做好现场的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三不伤害”的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4.2立体作业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各施工单位应做好防碰、跌、挤压、刺、高空落物致伤的安全措施,作业点之间应加强联系,在时空上进行充分的调控,以控制不安全因素。

4.4.3同一检修系统内遇有不同单位的不同项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机组大修网络进度合理安排工序。如有问题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协调工作。

4.5安全通道

4.5.1现场的安全通道在整个检修过程必须始终保持畅通,不能被各种杂物堵塞。所以,对拆下的包温、脚手架、废料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发现有杂物堆积影响安全通道,安全监察部应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4.5.2揭开的沟盖板要摆放好,孔、洞要有安全围栏及标志;厂房、楼梯打孔洞要向生产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动工。

4.6文明卫生

保持文明、卫生的作业环境,是为现场作业人员创造良好劳动条件和保证安全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做到每天收工前清理检修现场,核查施工用电、用汽、用水等是否安全隔绝,认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于粉尘浓度高的区域,工作人员应严格配戴防尘口罩或防尘面罩,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以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4.7检修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应派专职人员值班和巡查,防止设备零部件遗失和非检修人员进入重点检修区域而发生意外事故。汽机开缸至扣缸应全过程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对检修人员、上缸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并登记在册,以确保安全。

4.8?系统隔离安全措施:为确保检修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检修工期,运行部门接到检修计划后认真组织学习,并按值长发出的系统隔离命令,及时根据检修项目及厂用电、公用系统的使用情况和内容,制定隔离方案并组织隔离工作,对隔离的阀门挂牌、上锁,做好停电后的各项措施。

5检修中外包工程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管理

5.1外包工程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票

5.2外包工程中各人员的职责

5.2.1我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联系人由经批准的具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5.2.2承包单位的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在队伍进场前三天提出,安全监察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5.2.3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职责执行《工作票管理标准》规定。

5.2.4工作联系人应由苇电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5.2.4.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2.4.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5.2.4.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4.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2.4.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及时与公司有关部门联系。

5.2.5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人员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5.3外包工程工作的许可制度、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依据《工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5.4凡在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或可以口头联系的外包工程,必须执行工作联系单。

篇4:检修机组安全操作规程补充规定

为保证检修机组时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如下补充规定,望检修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一、检修人员必须设专人负责指挥机手动车,机手只能听此专人指挥,不得随意动车,不能出现误操作,且每次动车前应鸣笛示警。

二、在上机组付小车所在的大梁顶面前,需将付小车先打到大面通道上(此时厂房内其它行车高度应在出铝以下,由维修监护人员负责监护),检修人员尽可能不在出铝勾上方端梁行走,如必须在此行走,应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三、出铝勾和主小车不能同时动车,空压机与主小车中间禁止站人,以防挤伤。

四、检修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

五、主小车运行过程中,主小车高位缓步台禁止有人。

六、如机组停在非停车位置,必须检修机组大车走行部分时,则应有安全可靠的措施。此时应同分厂安全,调度联系,有必要的监护。

天车受料安全操作规程

一、加料前先检查受料气缸及钟罩是否在上限位,否则将钟罩提至上限位。

二、机组大车对位,小车对位,此时四个红灯必须全亮,如有问题及时报修。一切就绪后,通知地面操作人员开始受料。

三、地面操作人员先把钟罩放下,再启动溜槽风机,开始为机组受料。

四、机手看到料满信号后,立刻通知地面操作人员停掉溜槽风机。

五、地面操作人员先停溜槽风机。然后再关闭钟罩。

六、钟罩再开启几次,将料放净,然后关闭钟罩,将钟罩提至上限位。

七、一档移动机组小车(必须往大面移),没问题后,完全离开,完成机组受料过程。

篇5:空压机组安全操作规定

1每天使用前要检查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如有要立即紧固。

2启动前压力表要回复“0”位。

3合总电源,开启空压机,当罐内空气压力达0.05-0.1Mpa时,打开储气罐下部的排泄阀,放掉罐内污物,关闭排泄阀。

4当排气压力接近0.75Mpa时,轻轻拉起安全阀顶杠,安全阀应产生排放动作。

5当排气压力接近0.75Mpa时,压力开关应能切断电源使空压机停止工作。

6每天使用完毕要关闭空压机,并打开储气罐下部的排泄阀,放掉罐内污物。

7空压机运行时每班至少要巡视两次,检查空压机运行是否有异常声音或振动,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修理。

8夏季相对湿度较大,要每小时检查一次气水分离器,如分离器内有水要放掉。

9空压机消声过滤器每月要清洗一次。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