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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厂设备工具车工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9

1.1严格执行《锻造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工作环境标准》,并按定置要求保持现场整齐、清洁;

1.2实施本岗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工作;

1.3遵守国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4对本岗位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积极做出响应,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1.5积极配合管理评审,落实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和预防措施

1.6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记录工作。

作业流程

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处理遗留问题-对天车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进行试车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请有关人员处理-进行正常的吊运工作-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停车-清理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

作业程序

1.上岗前准备

1.1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持证上岗。(在车上带布工作帽,车间里戴安全帽,眼裸视力必须达到1.0,达不到者必须配戴眼镜)

1.2认真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了解上班天车运行情况。

2.设备检查

2.1检查总电源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端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2.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2.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2.5各机构传动件的连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2.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2.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持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2.8开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2.9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将结果记录于点检记录本中。

3.试车内容

3.1观察天车各部及轨道上无人后,鸣铃送电。

3.2主、副卷扬分别反复升降三次,观察极限,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3.3大、小车往返一次,控制器应逐级加速。

3.4观察大、小车的滑力,进行必要的调整。

4.注意事项

4.1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4.1.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不能转动。

4.1.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4.1.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钉锭裸露。

4.1.4各机构的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形状的联锁节点失效。

4.2对发现的上述情况,天车工应及时通知天车修理人员处理修复。

5.天车操作基本姿势

5.1天车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5.2两手分别握控制器手柄。

5.3身体前倾3-35度。

5.4视野范围前倾60度,左右视90度。

6.天车起步

6.1鸣铃起车,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天车起步,要听从专人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起钩要平稳,逐档加速。

6.2钩头稳准快,接近吊物,待挂钩人员离开后鸣铃起步。

6.3拉紧吊升绳,控制器逐级加速,缓缓升起。

6.4物件起吊后,反复升降一次,确认制动器无误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7.天车行走

7.1天车升到安全高度鸣铃,遵照指挥行走。

7.2天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操作,不论何人发出停车的信号,都必须立即停车。

7.3天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体应走指定的通道,且要离开地面物体0.5米以上。

7.4天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倒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紧急停车时例外,但控制器只能放在相反方向的第一档。

7.5两车相行相遇,应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禁止推车。

7.6吊运物件接近地面人员时,要鸣铃发出信号。

8.天车落物

8.1根据工作性质,选择最好的落物位置。

8.2听从指挥人员鸣铃落物。

8.3下落时应考虑惯性,做到缓、稳、准、平。

8.4如遇特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全降落吊物。

8.5摘钩后,鸣铃起钩,执行新工作。

9.天车停车

9.1大车停在指定位置,小车停在驾驶室一端。

9.2吊车停在距离顶点极限开关1.5米左右。

9.3各控制器放在零位,断开总电源,清理天车卫生。

10.吊运注意事项

10.1超负荷不吊。

10.2指挥信号不明,乱指挥不吊。

10.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10.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10.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6工件埋在地下(或地面固定物)不吊。

10.7光线阴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10.8棱刃物件捆绑没有安全措施不吊。

10.9歪拉斜吊不吊。

10.10(炽热液体,金属包、酸罐)过满不吊。

11.交接班

11.1交班天车工应将工作时天车所出现的问题,故障及处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中,签字交班。

11.2交班的天车工,只有在向接班天车工交接后方可离开。

11.3保持工作区及设备的卫生。

11.4接班天车工首先应熟悉上班司机在交班记录中所记事项,对遗留问题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

11.5接班天车工应检查天车设备状况,做好设备的点检,紧固和润滑等工作。

12.相关文件

12.1《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

12.2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13.记录

13.1设备点检记录

13.2交接班记录

13.3安全活动记录

13.4考勤记录

劳动纪律

1.1任何天车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有事需要休息必须向当班班长提前一天请假,书写假条须由科主管批准,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处理,如因特殊情况需休班两天以上,必须作书面申请由科主管签字后厂长批准,获批准后才能休班。

1.2每天提前十分钟上车,交接班时间车上不能没有人,严禁脱岗扯皮行为。

1.3工作空闲时原则上必须在车上,如下车休息不得离开天车附近,必须在能够让生产工人看得见的地方。

由于个人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天车损坏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如违反上述管理规定每次罚款10-30元,一个月内连续违反管理规定加倍处罚。由于个人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天车损坏者每次罚款100-200元,严重影响生产者将从重处罚。本规定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篇2:工具设备零配件领用管理规定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

篇3:倒拉牛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

1、生产单位在选用绞车时,必须根据巷道条件(巷道坡度、使用长度)选择合适的绞车,在施工措施中必须有绞车的选型验算,明确绞车的型号、技术参数和钢丝绳绳径、长度等内容。

2、绞车安装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或棚子距离不小于500mm。硐室必须满足设备安装、电器设备摆放、方便维修和便于操作的要求,峒室支护符合要求。

3、绞车安装原则上必须按照厂家提供的图纸施工混凝土基础,图纸由机电部门提供。因临时打运(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施工时,在底板岩性较好的情况下(硬砂岩),可打地锚加锚链固定,地锚数量必须满足打运最大件时安全系数不小于6的要求,并在施工措施中进行校验,但地锚数量不得小于六根,保证绞车四拐角固定。

4、掘进上山施工的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绞车导向轮安装:导向轮选择20T平式导向轮(回头滑子),导向轮的固定方式为:采用长度不小于3m的12号工字钢,横放在轨道下面,在工字钢上均匀布置8个孔,每个孔打φ22mm×2500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0.6m,然后将导向轮固定在工字钢上。导向轮中心线必须和轨道中心线一致。在岩巷施工时,可选择用32T导向轮作主导向轮,(导向轮和锚杆用8×64锚链连接牢固)。每次移动位置重新安装后,检查科、机电科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石垛,在施工措施中要有保护强度计算、选择材料要求,并确定尺寸和施工方式等内容。

7、绞车附近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

8、绞车安装竣工后,必须经驻矿安监处、生产办、机电办和安装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在轨道外侧的钢丝绳因巷道起伏导致飘绳或磨底板时,需加托、压绳轮装置。

10、斜巷悬车装、卸料时,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1)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手握闸把;

2)用锚链从两边锁住矿车轮子;

3)现场设好临时阻车器;

4)拉好警戒绳、挂好警戒牌,并有专人警戒;

5)装料后封车要牢固,装、卸料结束需打运时,拆除锁车链条和临时阻车器,撤除警戒,人员撤进躲避硐室后,方可按照斜巷打运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打点松车。

11、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执行。

12、为规范检查管理,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绞车、导向轮基础或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绞车基础螺栓松动,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2)绞车防跑偏装置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10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3)闸带断裂、磨损超限,闸把开程超限,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令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4)绞车运行没有设置声光信号或设置不当,罚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每少一盏红灯或一盏红灯不亮的罚单位100元,责任人50元。

(5)绞车不使用保险绳或保险绳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不使用钩头或钩头不合格罚责任单位500元。

(6)钢丝绳与滚筒连接未使用压绳板或压绳板不全、不合格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联杆由于调整不合格而导致与滚筒相互摩擦的每台罚责任单位200元。

(7)绞车钢丝绳断股、断丝、不注油、锈蚀超限仍然在用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由于管理原因导致钢丝绳损伤的,罚责任单位负责人、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200元。

(8)绞车未按规定加注油的,罚责任单位500元,罚机电负责人、责任人各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照原值赔偿,并罚责任人200元。

篇4:冲床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冲床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司培训通过后,持上岗证上岗,其他工作人员须得到公司批准后方可上机操作,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冲床的一经发现重罚。

2.开机之前请仔细检查机器各关键部位,严禁离合器无油运转。

3.严禁逆转,逆转必将造成重大事故

4.为保证操作人身安全,必须造用双手操作功能,当使用脚踏功能时,必须配置光电安全保护装置

5.本机床工作时,禁止肢体的任何部位进入滑块工作区域,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在滑块工作区域取放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工具

6.操作者肢体的任何部位必须工作区域内时,都要确认机床所有的运动部位均处静止状态方可进入,避免发生意外伤残事故。

7.机床连续操作8小时(含)以内时,要换人操作

8.工作前冲床内,模具内不得有异物,确认先异常情况,方可启动机床进行工作。

9.工作前应将机床空运转1~3分钟,检查飞轮旋转方向是否与回转方向一致,同时检查机床各润滑点情况,发现机床有故障时严禁继续操作。

10.机床检修,模具安装调整,以及停机拔除故障时,必须在机床启动开关放置警示牌,警字牌的字体以及色彩醒目,必要时应安排专人监护开关。

篇5:车床铣床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穿戴整齐,不准戴手套,上衣袖口要扣牢或扎紧,留长发要把头发藏于工作帽内,戴好防护眼镜。

2.检查电源是否漏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床运转中,人不要离开3米以外,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不得边工作边聊天。

4.加工过程中,严禁在机床上焊接。

5.加工完毕,关掉电源进行全面清理,清洁,做到设备上无铁宵、无尘、现场整理好,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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