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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锈工程作业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1?作业时应戴好防尘口罩、防护镜等防护用品;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的地方,在下风的地方不应有人停留。

2?利用旋转钢丝刷除锈时,手不应离旋转刷太近。

3?带钩的钢筋严禁上机除锈。

4?除锈应在基本调直后进行,操作时应放平握紧,站在钢丝刷侧面。

5?钢筋的除锈工作应在人少的地方进行。

篇2:共用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施工部门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工程项目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叉作业的定义及所涉范围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作业,拆除作业等等。

二、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作业活动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秩序严,机械设备复杂,联络不畅等,故作业干扰多,需配合、协调事项多,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不良等因素动态性强,造成隐患多而不确定,造成后果严重(涉及多方),可能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火灾、触电等事故。

三、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

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四、交叉作业的管理

1、同一区域内各分包单位,应相互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明确交叉作业联系人,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总包单位在生产协调时,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必须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获得对方书面批准,并落实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他人作业场所施工。

3、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交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双方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相关方的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理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商解决,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五、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如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起重设备安拆、外墙装饰等),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下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地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消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4、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和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5、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2014年1月8日

篇3: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8.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吊装施工安全调整治理的通知?

11.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应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2.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申报程序

(2)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事先报审验证。

(2)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事中督促实施。

(4)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起重设备吊装作业的监控要点:

(1)建筑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操作。

(2)建筑机械必须按规定的使用条件、承载能力、正确操作下合理使用。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3)建筑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备、有效。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备或部分失效、失灵的一概不得使用。

(4)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质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5)起重吊装的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吊时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非作业人员不得在起重臂下、旋转机构运动的范围内停留。或搭设安全防护棚,确保安全使用。打桩机作业区域内应无高压线路。桩机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

(6)大型起重设备进场必须先申报后进场。指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的250顿(含)以上的履带吊、70顿(含)以上的汽车吊、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进场的设备必须有使用证,经现场测试,并在有效期内。进场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施工组织或吊装方案相符,复核施工总包的验收程序和内容。

(7)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方案应经施工单位安全技术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向业主和监理申报,并获准后实施。

(8)大型起重设备分段进场的组装和调试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将有关数据记录(或准用证)上报业主和监理。大型起重设备的出场拆卸也应由有资质的人员完成,以确保设备的安全。

(9)大型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有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的安全责任制。

(10)施工承包方应编制起重设备吊装应急预案。

(11)大型起重设备进入现场必须有临时便通,其承土能力应满足设备加工作负荷的总和。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安全交底记录

2.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篇4: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监控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监控目标: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泗洪县东方花园小区工程

工程地址:泗洪县泗洲东大街南侧

建设单位: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宿迁新筑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洪泽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标段)

江苏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标段)

?宿迁中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监理单位:南通中房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2.监控目标

使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活动在受控的状况下进行。

(1)施工现场具有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有明确的责任目标。

(3)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旦事故出现启动应急预案。

二、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4.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6.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8.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9.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10.项目监理组编制的监理规划和施工安全监控细则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1)申报程序

(2)存在不安全因素、事故苗子、违规与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处理程序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1.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

(1)编制——分项工程监控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协助——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审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监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7)巡视——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用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8)控制——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用书面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用书面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9)复核——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10)跟班监督检查——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1)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12)会议——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找出原因并制订对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1)事先报审验证。

(2)利用审批权、检查权、停工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中的隐患做好事先控制。

(3)事中督促实施。

(4)发现问题通知整改并复查。

(5)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人员的技术支持。

(6)积极争取政府安全监督部门、业主和施工总承包的支持和配合。

?五、施工阶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监控要点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

(2)施工单位应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相关的安全预防工作。

(3)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6)为了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必须采取可靠的避雷、防滑、防寒的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安装。

(7)所有临边或人行通道的两边部位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临时栏杆或活动栏杆)。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在防护栏杆下边设置符合规定的挡脚板或挡脚笆,以防物体坠落。

在高处进行钢筋绑扎或混凝土浇捣作业时,必须设有牢固的操作平台和临边、临孔护栏,按规定进行封闭作业。悬空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处,并配有相应的安全设施。

(8)所有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栅门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装置。电梯井道(含管线井道)内每隔两层(间距最大10m)设一道安全网。栏杆和掩盖件均应有色标警示。这些防护措施应按有关规范设置并经验收投入使用,拆除或变动需经批准。

(9)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施工作业人员应通过牢固可靠的爬梯登高。不得在挑台间攀爬,也不得利用其它施工机械设备的臂架攀爬。严禁在尚未完全固定的预制构件、模板、管道上行走或站立。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爬。严禁在同一部位的上下范围内同时进行装拆作业。

(10)?悬空作业应有稳固的立足处。它们是脚手架,马道或临时搭设的操作平台。但门窗的樘子、阳台栏板不能作为稳固的立足处。操作平台不能形成封闭的作业环境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且必须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大型预制构件、模板的安装或敷设架空管道时,必须在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11)物料堆放应尽量靠近中柱周围,距边沿和孔口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堆积高度不得大于1米。

(12)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对人货梯、井架、人行通道等的周围搭设安全防护棚;未设安全防护棚的局部地区必须设置安全警戒范围;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13)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计算书和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其结构应能防止晃动,搁置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搁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钢平台安装调整完毕后,应经检查验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应有专人定期检查,确保钢平台及其装置完好。钢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不得大于设计容许荷载值。

(14)在装饰工程施工中防止影响结构和吊顶的安全,必须注意以下情况:

1)在装饰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当结构损伤已经发生时,必须经设计同意,并办理相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确保工程安全。

2)结构上用于装饰工程的预埋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承载能力应大于悬吊重量。施工时应循序渐进,力争使支点的受力均匀。

3)内装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的强制性条文要求使用脚手架或门架进行高空作业。

4)高耸建筑物的外粉刷工程施工时使用的吊篮,必须有一定的宽度和适当的长度,且四周应有围栏,吊篮底板固定、有安全出入口,两侧有1m高的安全挡板或金属网片。吊篮上的绳索应固定在牢固结构件和点上。吊篮在使用前应作常规的功能和安全检测。严禁超载使用。

5)进行外粉刷工程施工时,在作业的影响范围内和沿街沿路侧应设有防护棚、防护网、拉好防护带和警示牌。

(15)吊篮应按相关规定由其产权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与施工单位在使用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选用钢材或其它适合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挂设在单独设置的安全绳上,严禁安全绳与吊篮连接。

(16)高处作业尚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六、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2)分包单位、特殊工种资质

(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4)安全交底记录

2.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整改回复

(2)专项安全监控细则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交底及验收情况检查汇总表

篇5:梁墩柱施工等高处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高空作业场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在立柱、盖梁、箱梁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高处作业所有料具应放置稳妥,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吊、下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0、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12、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13、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

14、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或配有通讯设备,随时联系。

16、攀登作业安全防护: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绞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界宜,超出2m,加设护笼,超过8m,设置梯间平台。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7、悬空作业安全防护:悬空作业处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部门验证后方可使用。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等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立操作平台。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搭设脚手架和马登。绑扎立柱和盖梁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浇注离地2m以上结构时,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8、墩柱及盖梁、桥台、台帽搭设的脚手架应采用扣碗脚手或Ф40钢管脚手架或门架式脚手架,搭设方案需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脚手架下部地基应密实,具有一定的承载力,设有方木垫板,每隔5m应设置45度斜向剪刀撑,每个桥墩灌注砼前顶部应设置作业平台,四周搭设防护栏杆、挂设安全网。

19、模板的吊装需专人指挥,吊装作业时闲杂人员应撤离现场,模板就位后,应立即用撑木等固定其位置,以防模板倾倒砸人,用吊机吊模板合缝,模板底端应用撬棍等工具拔移,不得徒手操作,整体模板吊装前,模板要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应上紧,吊点要正确牢固,起吊时应栓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拆除模板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拆除模板时不得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重设备拉紧,缓缓送下。

20、用吊斗浇筑混凝土时,吊斗提升应设专人指挥。升降斗时,下面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面的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禁止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21、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m—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1m。进行预应力张拉时,要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雨天张拉时,还要架设防雨篷。孔道灌浆要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22、高墩施工时所搭设的高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搭设,每10m必须设置一道揽风绳,高架必须用安全网全封闭,每个隔3m用尼龙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底部,高架搭设的工作平台必须捆绑牢固,临边设置防护栏杆,高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严禁上下重叠作业,如遇雷雨、大风、大雪严禁进行高架作业。

23、施工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线必须用木杆架设,严禁用钢管搭设,电线严禁乱拉乱放在地上,配电箱必须完好,设置防雨篷,门上锁。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非专职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

24、塔吊、施工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塔吊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吊起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塔吊吊运物件时,必须设置信号员,并且明确信号,吊运物件时,下方严禁站人,塔吊下方严禁搭设加工场地,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台账记录,保持良好的机械性能,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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