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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一)工作前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二)禁止在行驶的车上打闹。

(三)搬动大型物件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

(四)装卸产品及半成品时,严禁野蛮装卸,保证物品完好。

(五)上下车时应搭好跳板,并作好保护,防止跳板滑落。

篇2: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规定

一.装卸爆破器材时库管员必须在场监督,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二.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

三.装卸爆破器材,应尽量在白天进行,遇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

四.禁止使用翻斗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五.领取运输爆破器材时,应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和数量、质量不符合,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

一.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二.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安全员同行,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非安全员或爆破员不准乘坐运输车。

三.装运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不得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的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得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

篇3:煤矿特殊车辆运输斜巷装卸车管理规定

一、特殊车辆运输管理规定

1、各单位运送大件时,必须由分管矿长牵头制定《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审批,并在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实施。

2、《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由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大件车辆尺寸及所载重量、装载车辆的选型、车辆装载重心及沿途轨道、道岔、环境、绞车等进行校核。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导装车、沿途运输和卸车,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技术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3、运送大件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派副职以上干部进行现场跟班,负责沿途《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驻矿安监处派员负责监督沿途运送大件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特殊车辆在运送过程中安全措施在落实上得到保障。

4、《特殊车辆运送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到每一名参与作业人员,并有贯彻记录和签字备案。

5、运送大件前必须对沿途所经路线(包括副井、平巷、斜巷)运输设备和所用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方可实施。

6、首次运送的大件,应使用模型在运输线路上预先试送,确保线路畅通。

7、运送大件所用的车辆必须由施工安全负责人详细检查,确认车辆各部完好,连接、缓冲和闭锁装置可靠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必须对大件车的实际长、宽、高、重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送。

8、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车场)必须在显要位置悬挂运送大件的长、宽、高、重等最大数据。

9、每次运送大件,车辆上都必须配备复轨器,以备随时使用。

10、其它规定祥见朱煤机[2011]8号文件。

二、斜巷内装卸车管理规定

1、斜巷内原则上禁止装卸物料,如必须装卸时,应有经审批过的施工措施。

2、装卸车前,应仔细检查矿车、特殊车辆及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完毕后,方可按施工措施施工。

3、在斜巷内装车、卸车时,必须将车停稳,司机必须手不离制动闸把,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同时停止电机运转。

4、装卸前,必须在车辆的下方装一道简易阻车器,并用十字撑打牢固定住车辆(加长车辆另附稳车措施),语音信号必须沿至装卸点。

5、装卸时,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起吊时找正重心,固定牢固,防止物料旋转、摆动、脱落伤及人员。

6、施工时,跟带班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除操作人员外,其余人员应躲避在安全地点。

7、起吊时,施工人员必须处在安全位置操作,严禁强行违规操作。

篇4: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内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规定如下:

一、危化品装卸作业人员职责

1、从事危险货物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熟悉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置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2、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选用劳动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危险货物的性质,选用不同的防护用品并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佩戴。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确保装卸现场安全。

3、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禁止携带非防爆通讯工具,使用的装卸工具要有防爆功能。现场不得使用铁制工具进行敲打、碰撞。使用的电器设施必须防爆并保持完好。

4、夏季高温季节装卸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时,应采取防晒措施或避开高温时段。

二、危化品装卸作业过程中对车辆的安全要求

1、车辆进入厂区要佩戴好防火帽,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按安全规定以小于20km/h速度驶入装卸货区域。

2、车辆停靠货垛、平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车辆与平台要留有安全距离;车辆到达装卸货地点后,应及时进行装卸,需待装、待卸的车辆要与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严禁驾驶员离开车辆,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装卸区域。

3、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车辆装卸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措施。

4、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办理货物交接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拆除接地线及装车管线,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证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6、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7、装卸过程中遇有异常天气(大风、雷雨、沙尘暴等)要停止作业。

8、装卸可燃、易燃物料前连接好静电接地,各类消防、应急器材完好备用

9、集装箱式、货运式车辆在装车前全面检查车厢内有无杂物、上次运输残留物及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料,要彻底清理干净。

三、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

1、供应科负责进货的危化品原料,由其负责对进货单位及运送车辆的资质查验并建立登记台账。

2、我公司车辆自行运输的危化品原料,由车队负责运输车辆资质、安全设施配置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关的登记台账。

3、物资科负责装卸的危化品原料、产品等,由物资保管员负责对提货、送货人员进行装卸现场的安全告知和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对人员、车辆进行安全监督并建立相关的登记台账。

4、分公司负责装卸的危化品原料、产品等,由各分公司负责对提货、送货人员进行装卸现场的安全告知和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对人员、车辆进行安全监督并建立相关的登记台账。

5、车辆装卸点按属地原则由相关部门配备急救器材及消防设施,物资科负责装卸的货物由属地部门负责配备消防设施,物资科配备急救器材,以上设施要确保完好备用。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严肃处理。

年?月日

篇5:油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了安全快速装卸油料。入厂装卸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门卫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载。

2、排气筒须戴牢有安全认证的完好有效的阻火器,部分车辆原车排气筒有火花消除功能的,经门卫确认,可不戴阻火器,但存在异议的一律要戴阻火器才能进入。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5公里,违者罚款50-2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称时,驾驶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称时车辆私自藏人或其它影响称重质量的物品中,一经发现重罚1000-2000元。

5、车辆入厂后,车不准离人,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装卸,不听指挥者罚款100-500元。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排气简破穿、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非修不可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装卸车栈桥

1、现场装车员和车间值班领导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装车人员不能少于2人。

2、每台车只能一至二名司机和押运员开车进入装卸,并必须穿好防静电棉质工作服,方可进入,禁止穿带钉的鞋子进入,违者罚款50-200元。

3、检查司机带烟带火情况,违者罚款500-1000元;违反规定打手机者或开机者,罚款100-200元;不带防火帽或没关的车辆,罚款200-500元,特别对那些存放一台手机隐瞒另一台手机带入厂的,加重处罚500-1000元。

4、按指定的装卸车位停靠车辆,熄火,刹稳车,如有斜坡要垫三角木。车辆气压低于4.5Kg/cm2时不准起步。

5、槽车上各阀门必须可靠,开关阀门时禁止撞击敲打。

6、防静电接地必须接触可靠,先接接地线再接油管,先拆油管后拆接地线,违者罚款50-100元。

7、采用液下装车,装车初始流速不能超过4.5米/秒,装车高度不能超过槽车的安全高度,但也不能低于正常安全高度,满载后油槽车必须留有5%的安全空间,气罐车要留有20%的安全空间。(特殊情况下需要做出规定或请示)。

8、装渣油时,由司机负责装车,装车时间控制在30分钟,罐内液面离后面装油口高度10公分,司机自己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防静电服,防静电鞋)。装油时,消防班人员必须听从油品值班人员安排。

9、装车时驾驶内不能坐人,如有违反者罚款50-100元,。

10、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

11、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2、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13、不准边装载边采样,不准使用非防爆电筒和铁制电筒。装载完毕后车顶拦盒处有存油的,清理干净方起步。

14、装载油品完毕后,须经装卸人员观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浓度,确认在安全值下,才能起动车辆。

15、装卸车时不允许现场有车启动,当车辆在装卸油时,另一台车进入,须在指定的地点停车熄火等待,经操作人员指挥进入时才能进入装车台。多台车同时装卸油时,先装满或卸完的车辆,须征得操作人员同意方可起动,有违反规定的考核100-500元。

16、如果车上已装有油料,司机必须告知车上油料的名称和性质,经确定不会发生反应并经同意后才能装载。如果已装油品名称不清、性质不明或高于常温的,不准装车。

17、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8、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安全科

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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