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项目工程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
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
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四)承包单位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5.工作负责人必须持票并始终在工作现场监护工作;
6.对工作班成员正确使用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负责,并对上述机具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完好负责。
(五)电厂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工作票负责人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负责对工作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4.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实行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5.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三章外包工作联系单
第六条外包工程,凡在生产区域进行不需执行工作票制度的(不需要停运设备和系统或改变运行方式,如设备及现场专项清扫、小型土建、搭建脚手架等),必须办理“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
第七条外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资格和职责如下:
(一)工作许可人应由管辖该项工作范围内设备、场地的运行值班负责人担任,并对工作是否影响设备安全(指是否需要运行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负责,负责向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二)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负责人提出,经电厂安监部门备案并公布。其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监督工作人员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的有关规程、规定,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负责检查工作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负责填写“工作联系单”,办理工作手续。
(三)工作联系人应由电厂(甲方)有资格人员担任,并对下列事项负责:
1.协助工作负责人检查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对于较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掌握工作进度,及时与电厂有关部门联系。
第八条对于经常性的外包工作(如清扫设备卫生工作),电厂应制订专门的管理规定。在工作内容、工作负责人、电厂联系人不变的情况下,可办理“周、月工作联系单”。
第九条外包工程工作联系单的管理、考核办法由电厂自行制定。第四章外包安全措施票
第十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涉及特别的安全措施、挖掘、登高、有害气体,有害物质等特别危险的场所工作时,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的同时必须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十一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共有“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二种。
第十二条外包安全措施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制度。
第十三条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特殊作业是否必要负责;
2.对特殊作业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签发人的职责:
1.对所派特殊作业工作负责人是否适当、特殊作业人员是否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特殊作业工作所使用的器具和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特殊作业时,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第十四条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
(一)电厂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动火工作是否必要负责;
2.对动火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
3.对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外包动火安全措施票签发人职责:
1.对所派动火工作负责人和消防监护人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
2.对现场动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对现场动火工作使用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
4.首次动火时,必须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动火安全措施票许可人职责:
1.动火安全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已隔绝;
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四)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完成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开工和结束手续;
6.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电厂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联系人职责:
1.协助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检查措施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2.负责该项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监督;
3.始终在现场监督动火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并及时纠正工作班成员的不安全行为;
4.和动火安全措施票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开工及终结手续。
第十五条一级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电厂规定的人员担任;二级及以下级别动火作业时,消防监护人由承包单位规定的人员担任。消防监护人的职责如下:
(一)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二)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三)确认所指定的专人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灭;
(五)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第十六条动火执行人的职责:
(一)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二)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三)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四)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清理并检查无残留火种。
第十七条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篇2: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将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我院日常管理中来,促使(承包商及承包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等)以一种安全、可靠的方式工作,重视、不损害医院员工、客户和社区的环境、健康和安全。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进行承包工作的外包工(承包商和承包服务机构的员工)。
2.2适用于在***进行服务的所有外公司人员。
3、定义
3.1外包工程项目:是指经本我院发包给外单位施工作业的工程(劳务)项目。
3.2外包单位(承包方):是指进入我院生产区域及作业场所,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3.3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指对特定的外包工程项目负有主要管理职责的部门。一般按我院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具体部门作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项目的管理部门。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与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书面安全协议,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其内容包括该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提供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等。
4、职责
4.1安全部门及承包商管理团队
4.1.1负责回顾国家的EHS(环境、健康、安全)政策要求,以此更新程序文件,并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监督程序及标准的执行。
4.1.2对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更新培训。
4.1.3对承包方的来院施工的员工提供进入公司前EHS培训,对长期固定承包商的员工至少每一年进行一次培训教育,确保承包商了解并遵守***基本的EHS规定,并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人员签发进入我院施工现场工作的出入证件。出入证件须有培训员的签字。
4.1.4参与采购部对承包商进行安全预合格性评估,选定承包商,组织不定期抽查承包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遵守EHS规定的情况。
4.1.5回顾,保存承包商相关施工记录。
4.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
负责承包商工作过程控制,确保符合EHS相关的安全工作要求,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的归口管理。主要负责资质审核和承办工程招标、合同签订、过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2.1负责对承包商安全执行能力的调查和与承包商的商务洽谈。
4.2.2向承包商提供***《承包服务机构安全预合格性调查表》。并要求如实填写后回复。收到承包商填好的调查表,进行资格预审,选择符合环境、健康、安全标准的外包商。必须让承包商了解***EHS规定和要求。了解现场工作条件、特殊条例、法规、方法和管理要求。此些要求须以《***安全管理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法律附件提供给承包商。
4.2.3就EHS规定、现场工作条件等状况,承包商负责人须作出执行《***安全管理补充协议》工作安全标准的承诺。签署合同的同时签署《***安全管理补充协议》,确保工作范围、现场条件、我院EHS政策规定包含在项目的合同内。执行商务联络以及合同约定事宜的办理。
4.2.4确保承包商知道项目过程中所采购的材料以及使用的设备等,要符合国家和***的EHS标准和要求。所有承包商须申报项目或服务中所使用的化学品和其它材料。如果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和化学品是医院以前没有使用过的,承包商须提供材料的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在得到认可后才能使用。
4.2.5合同签定后,项目负责人安排承包商进入我院的EHS培训。付款前,应考虑承包商EHS表现评估结果,列入承包商档案内并按合同进行奖罚处理。
4.2.6对项目(服务)进行施工(工作)风险评估,告知承包商项目中涉及的相关风险,协助/批准承包商编制的现场工作EHS方案和安全工作计划书,审核材料的符合性和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性以及工作步骤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填写《承包商施工许可证》,一份交安全办存档。
4.2.7监督执行现场工作EHS方案和安全工作计划书和其它特殊规定。EHS方案和安全工作计划书需张贴、存放或携带在现场。项目安全计划书须交一份安全办存档。
4.2.8项目负责人检查承包商是否已通过EHS考核并取得出入我院的许可证等。检查承包商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EHS规定,制止任何不安全行为。与承包商负责人、承包商管理团队人员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
4.2.9项目结束后(或每3个月),对承包商进行EHS表现评估。
4.2.10保存相关资料:现场EHS方案、安全计划书、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安全评估表等。一式二份,一份提交安全部门存档。
4.2.11对突发并需要短时间内修理等小的项目,需要承包商完成的,由科室或部门向总务科申请,承包商到达现场后,由总务部门协助承包商完成书面安全计划书,安全计划书须得到批准。书面安全计划书在完工后交安全办存档。
4.2.12对承包商需带入我院的工具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才能使用。
4.3工程所在部门
负责外包工程在本部门施工过程的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5、管理程序及要求
5.1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
5.1.1我院对所有外包单位实行安全资质评审确认和准入制度。外包单位在进入我院承揽工程前必须经过安全资质评审。任何单位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严禁录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业。
5.1.2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b.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
c.施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d.安全管理网络机构、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e.施工涉及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份证及操作证原件,审查后保留复印件)
f.员工安全教育记录;
g.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清单。
h.工程施工计划/方案;
I.承包商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J.承包单位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保险的人员的清单及相应材料。
5.1.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外包单位不能获得安全资质确认,不得进入本我院范围内承揽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
a.不能提供4.1.2条所述安全资质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或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
b.两年内在本我院施工作业期间有发生过重伤、死亡事故的记录的;
c.新的外包单位在进入本我院之前两年内曾发生过重大死亡事故的。
d.外包单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2安全教育
5.2.1经审查合格并签订安全协议的承包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组织施工人员接受本我院安全部门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5.2.2外包单位应自觉接受本我院的安全教育。
5.3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5.3.1承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及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
a.外包施工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范围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b.外包施工单位工作范围相关的系统和相邻空间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电、汽源的断绝、标志和隔离措施,介质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或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要求外包单位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
5.3.2外包工程施工计划/方案的编写,外包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写安全施工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我院工程所在部门、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审查,同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宣贯。
5.3.3外包工程工作票的办理
a.外包工程项目中涉及危险作业时,要按照本相关知道,办理高危作业安全审批手续。
b.对设备(系统)检维修、维护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票”。
c.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批表”。
e.进行土建项目的外包工程,如对正常的生产产生影响(使人身、设备安全受到威胁,需停止某些设备运行作为必须的安全措施等),则必须办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门协助外包单位进行办理。
5.3.4作业过程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3.4.1承包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员对所负责项目全过各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实,对工程的危险点必须进行严格控制,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各种不安全现场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
5.3.4.2我院工程所在部门和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管理,经常到现场进行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5.3.4.3我院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外包施工现场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和检查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及时纠正各类性质的违章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隐患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外包单位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同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作为对外包单位的考核依据。
5.3.4.4对于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我院安全部门有权根据本我院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或责令停工。
5.3.5设备启动、调试的安全管理
5.3.5.1施工过程中需要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与工程所在部门联系,由工程所在部门的操作人员或岗位员工负责操作,严禁外包单位私自启动设备。
5.3.5.2主体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必须有施工、调试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5.3.5.3施工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应熟悉管辖范围的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内容。
5.3.6外包单位现场文明施工要求
5.3.6.1设备设施、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生产人员的操作、巡检;
5.3.6.2废旧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3.7竣工安全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不符合本质安全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
6、制度未涉及的事项,按照我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7、附件
附件1:《承包服务机构安全又会格性调查表》
附件2:《承包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附件3:《承包商施工许可证》
附件4:《外包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附件5:《外包工健康承诺表》
附件1:
承包商服务机构安全预合格性调查表
所有的问题都必须回答,任何违背回答的问题将会影响你全面的评估结果
1.填写日期:年月日
2.公司法定的名称:我
3.经营公司的名称:我
4.政府登记的营业执照的号码:我
5.地址:街道:我城市:我州(省):
邮政编码:国家:我
6.联系人员姓名:我
7.联系人员职位:我
8.联系的电子邮箱:我
9.联系电话:我
10.联系传真:我
11.选择最佳描述柜公司的提供服务的类型
承包商或分包商承包服务
1.混凝土/砖石承包商15.行政和雇佣服务
2.挖掘/挖渠承包商16.设备维修和维护服务
3.电气承包商17.食品供应和分配服务
4.一般的建筑承包商18炉子服务
5.玻璃安装/维护承包商19清洁服务
6.采矿/爆破承包商20绿化或昆虫控制服务
7.涂料/墙体外部承包商21机器服务
8.管道保温/空气调节22物料操作设备服务
9.公用设施承包商23专业的/科学/技术/环境服务
10.道路高速路承包商24机器/设备/商品服务
11.屋顶作业承包商25电子通讯服务
12.现场拆除承包商26工作服清洗服务
13.其他的专业现场承包商27运输搬运服务
14.钢结构安装承包商28废物收集处理和处置服务
15.其他/服务29废物补救服务
30其他/服务
选择上列表的分类编号:我
如果选择了“30”请您描述服务的内容:我
12.贵公司的安全管理流程中是否执行安全风险的评估和书面的安全计划书消除安全风险
回答Yes请给予举例:
描述贵公司通常的消除安全风险的流程
13.贵公司多久进行安全活动例如:安全早会,安全会议或安全检查()
A.每天B.每周C.每月D.执行安全早会E.非以上
评论:我
14.以下人员参加所有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A.所有者或高级管理人员B.中层管理人员C.人员组长D.其他
如果是“其他”请描述:
15.贵公司的在过去3年是否发生以下变化()
A所有权如果“是”请描述细节
B保险公司如果“是”请描述细节
C其他影响安全的重大的变化如果“是”请描述细节
D以上都没有
16.关于贵公司安全培训的内容请回答一下问题()
A.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基本的安全培训
B.选择的完成的高级的安全培训超过法规的要求的
如果“是”请描述细节我
C.人员组长完成高级的安全培训超过法规的要求的
如果“是”请描述细节我
17.基本培训的文件保存的形式()
A.内部的资格和记录
B.由政府或专业组织贸易协会或其他的被认可的授权单位外部的执照和资质
如果“是”请附举例和被认可授权单位资格证书
18.作业人员的超过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所占比例()
A.0~25%B.36~50%C.51~75%D.76~100%
评论:我
19.贵公司1位人员组长的比例:()
A.小于等级1:7B.1:8~1:11C.1:12~1:25D.大于1:25
评论:我
20.确定安全培训人员标准通过:()
A内部的培训和资格证书如果“是”请描述细节:
B.政府专业组织行业协会或其他的认可的授权机构的外部培训和资格证书
如果“是”请描述细节:我
21.与分包商安全和进度的协调会议执行()
A.每天B.每周(工期超过1周)C.需要的时候D.无分包商
评论:我
22.表明适用于贵公司的物质滥用的的计划()
A.物质滥用进行监测针对在使用不常用的物质
B.物质滥用进行监测针对在使用导致事故的物质
C.由经过物质滥用认可的人员组长物质滥用进行监测
评论:我
23.贵公司审核和安全会议文件记录,安全条件或工作的安全绩效的回顾()
A.每天B.每周C.每月D.未进行审计
如果进行了审计,请附上安全审计的书面结果复印件
24.贵公司的所有者和高级管理层多久回顾工作人员的安全绩效()
A.每周B.每月C.每季度D.其他
如果是”其他”请解释我
25.描述以下的在过去5年发生在任何雇员或贵公司承包的人员()
A任何事件导致严重或残疾的伤害。举例:导致致严重或残疾的伤害包括:挖据坍塌密闭空间进入移动设备倾翻或接触到电气
如果“YES”请消息描述伤害的原因和执行的行动整改措施:
B人机工程因素导致严重或残疾的伤害。例如:吊装拉弯曲和振动导致的拉紧和扭伤
如果”YES”请详细描述伤害的原因和执行的行动整改措施:
C因贵公司控制区域环境发生在任何人员访客,公共人员,或其他的人员的死亡事故
如果”YES”请详细描述死亡的原因和执行的行动整改措施:我
26.政府部门或其他的组织,如保险公司,要求录入、记录或类似的报告相关的伤害和疾病例如OSHA录入、员工的补偿申请报告、保险公司对事故的记录、HSA报告、损伤等
如果”YES”请附上最近3年的情况的复印件
评论:我
27.在过去的3年中公司的信息:
A.全部的损失/受限工作事故数量我我
B.全部的医疗处理事故数量我
C.全部的急救事故数量我
D.全部报告的无伤害事故数量我
E.所有的工时工资我
F.事故保险费用缴纳我
28.贵公司是否有事故的保险费用调节机制,请解释。例如:经验修订比例、绩效指数,保险风险等级等()
A.YesB.NO
29.贵公司是否在过去3年在健康和安全方面接受到严重的、重复的或罪行的传票()
A.在顾客的现场工作,但没有伤害或死亡事故发生如有请描述:
B.在顾客的现场工作,发生伤害或死亡事故如有请描述:
C.不在顾客区域的工作,但没有伤害或死亡事故发生如有请描述:
D.不在顾客区域的工作,发生伤害或死亡事故如有请描述:
30.贵公司在本院是否有过去3年的工作经验()
A.日常的超过3次
B.定期2到3次
C.一次或者从来没有
以下请填写在过去3年奥科宁克工厂提供的工作
1.地点:我
联系人员:我
日期:我
工作范围:
2.地点:我
联系人员:我
日期:我
工作范围:
3.地点:我
联系人员:我
日期:我
工作范围:
我
附件2:
承包商环境健康和安全管理补充协议
发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安全是合同双方的责任,***一贯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在医院内的任何施工作业,承包商必须遵守我医院的施工安全要求,任何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将作为EHS后评估不能再被我医院继续聘用的依据。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我医院特制定此协议,违反者,由责任方负责。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服务)项目名称:2.工程地址:
3.承包单位:4.承包方式:
二、施工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昆山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包括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甲方指派项目工程师负责项目安全监督和管理,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3.所有项目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昆山花桥医院节能建材有限医院EHS方面的培训,并书面签名记录存档.
4.遵守EHS规定及医院的各种制度规定,(具体参照附件:现场条件)
5.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乙方必须为操作工自备PPE,(安全帽、安全眼镜、防护服、防尘口罩、带反光条的工作服、工作鞋、耳塞、手套等)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范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职工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掌握从业者基本情况,对从业人员身体条件或专业技术无法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
2)进入病房工区域必须带口罩。
3)涉及有粉尘项目的施工,必须做好呼吸保护,按规定佩戴口罩.
4)涉及高空作业,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及带有缓冲器的安全绳
6.环境守则:
1)乙方应坚决遵守并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采取所有必须的措施和预防方法确保其分包商和其代表、雇员、代理人、或任何分包商等,在无甲方事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将有毒或有危险的物质带入花桥医院医院,无条件的包括:《中国禁止使用化学品目录》禁止使用的化学品,包括:(石棉制品、耐熔陶瓷纤维、玻璃纤维、PCBS/CFCS含致癌物、含铅、苯油漆、含铅、铬、镉焊条等。)
2)乙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坚决服从并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预防方法确保其分包商和其代表、代理人、雇员和供方或分包商的被邀请人也坚决遵守任何和适用的条文、政策、任何地方和国家的有关保护人类健康、环境和防止或控制污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做法。
3)如果由于乙方或任何乙方的分包商或任何他们的代表、雇员、代理人或被邀请人在花桥医院的场所引起任何有毒或危险物的溢出,释放、泄漏或有泄漏的危险,或在没有任何甲方认可的情况下处理,储存或处置设备的场所发生的任何有毒或危险物的溢出,释放、泄漏或有泄漏的危险,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供方单独出资: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适当报告当地环境保护机构;
b.及时采取行动,控制或消除储存或处置设备的场外发生的泄漏或有泄漏的危险,从而迅速控制和消除任何威胁人类健康、生命或环境危险和潜在的危险。
4)在将任何有毒或有害的物质,包括那些会产生噪音、灰尘、震动、辅射或废气、高温或其他对环境产生影响或有形成职业并病的危险的物质运抵花桥医院场所前,承包单位应根据花桥医院要求对每一种物质提供材料安全数据表。
5)在施工过程中禁止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物品。
6)施工过程中禁止往下水道乱倒废物和废油等。
7)涉及有粉尘的施工项目,必须做好粉尘的控制。
8)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废物,倾倒处理垃圾废物必须符合医院及昆山市的有关规定。
7.承包商、承包服务机构的负责人,须对他的职工按政府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伤或职业保险和医疗检查。
7.安全守则:
1)承包商的负责人必须理解被告知的风险,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完《安全工作计划书或安全施工方案,并得到项目负责人的批准。
2)工作过程中发现有新的风险未在已有安全计划书中加以控制,必须在制定新的控制方法后才继续进行工作。
3)承包商的负责人及承包商员工须保证履行合同、安全计划书/安全施工方案中的所有环境、健康、安全的职责和规定。当天的工作许可证必须张贴/存放、携带在施工现场。施工结束,须将工作许可证返还项目工程师。
4)承包商或其任何转包商必须按照***的EHS政策、原则、和标准、约定的EHS义务和适用的制度规定进行工作,承包商的任何转包商在开工前必须完成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所需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书或安全施工方案。
5)在工作的所有阶段包括由转包商进行的任何业务阶段,承包商负责人都必须负责组织对其工作步骤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实施必要的风险管理,负责。
6)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EHS培训和工作许可培训。
7)承包商负责人中途调换员工,须及时通知相关的项目负责人,
8)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必须指定现场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也是现场EHS规范执行的监督人。
9)不得擅自携带化学品、有毒物品进入医院。工作所需的材料清单必须得到***项目负责人的认可并提交院安全部门备案。严禁排放有毒、有害和有危险的气体、液体、化学品。
10)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如电焊气割、电工操作、搭建脚手架等等。
9)高处作业安全:
a.在1.8米以上高度作业或低于此高度但有潜在危险条件的环境下作业。在汽车上装卸货物必须有防坠落设施和穿戴全身性保险带进行坠落保护。
b.正确使用梯子,上下梯子必须保持三点接触,站立梯子工作超1.8M,不能保持三点接触时,必须穿戴全身性保险带。
c.超过3.6米高度要有二个人同时辅助,但此时二人站立位置应面对梯子正面或二侧,不可站立在梯子的内侧底部。
d.无人扶住梯子的情况下,最高登到1.8m。
e.开挖项目:坑与洞必须要有明显标识和围栏隔离防坠落,坑与洞的覆盖物必须至少能承受允许从覆盖物上经过的物体或车辆最大负载的2倍。
f.做好现场的5S,防止因水管、电线、工具、建筑材料等材料堆放零乱而造成绊到与跌到。
10)特殊工种的操作: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
a.承包单位坚决遵守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采取所有必要的措施和预防方法确保其分包商和其代理人、雇员和供方或任何分包商的被邀请人能坚决遵守任何和所有适用于健康和安全的条文、政策、法规、法令、决定、限制、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预防火灾、排除事故危险,火灾危险的做法的许可和证明。这些应无条件的包括任何政府部门制定的对不足之处着手改善的行为要求。
b.明火作业:医院属防火重点单位,许多区域属禁火区域,承包商必须遵守医院的防火规则。在院内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火操作时必须获得动火许可证。提出申请同意后,落实好动火前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动火作业时,现场应备有灭火机、监护人等。氧气瓶、乙炔气瓶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备好灭火器,氧气瓶、乙炔气瓶之间距离要按规定要求存放)
c.电工作业:乙方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需切断电源进行维修、保养改造、调试时必须会同甲方项目部门负责人,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挂牌上锁。拉设临时电线或电气设备,必须征得项目医院总务部门的电工的允许,取得临时用电许可证。
D.移动设备:外包工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医院铲车等各种设备。
e.使用电动工具:乙方所有现场使用的手持式机动工具必须是双绝缘的或者具有可靠接地,应由有许可证书的电工进行检查和做标记。检查和标记的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失效,不得超过。
11)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标准:
a.搭设脚手架设计高度超过2m,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劳动局搭建脚手架专业培训的,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来担任。
b.不管什么样的脚手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S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S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符载和气候条件下,不变行、倾斜、摇晃。
S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使用。
S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节约用料。
S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S在雷电季节期间,施工所搭设的井字架,烟囱架等独立架子,高度超过15M时,必须安装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W
a.(详细参见: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安全员手册»脚手架工程安全技术标准)
12)登高作业、密闭空间进入:必须经批准后才能进行操作,(具体参照坠落预防程序密闭空间进入规程)
13)设施和能源的使用:当外包工必须利用医院水、蒸气、压缩空气、电力等能源时必须征得项目工程部门允许,而且所有的安装连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4)改造、维修、保养设备等,需要切断电源的,必须按照花桥医院昆山挂牌/上锁隔离规程进行操作。具体技术要求项目工程师负责(具体参照花桥医院昆山挂牌/上锁/隔离程序)
15)建材、施工设备等必须按照项目工程部门要求进行放置,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废物,清理倾倒建筑垃圾和废物必须符合医院、政府环保要求。
9.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分包商按我医院《事故调查、处理和报告程序》进行调查。
10.分包商应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1.违约处罚:分承包商如违反环境、健康、安全规定,每次扣违约款100-3000元,款项最后从工程款中扣除。其它处罚如下:
1)发现乙方在高风险作业如:登高作业不按规定穿戴全身性安全带;不按规定操作电气设备;挂牌上锁严重违规,密闭空间进入严重违规,不按规定进行动火操作等违反安全规程行为的,对当事人进行清出现场处理。
2)乙方作业时不戴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等,发现一次者,当场指出沟通。发现2次者扣违约款,第三次发现,对当事人清出现场处理。
3)如由乙方对以上因违反EHS规定而作出的处理,如造成工期拖延或合同终止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
4)外包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造成死亡事故的,扣除全部施工保证金作为承包方的违约金,并取消其施工资质,两年内不得进入本我院范围内承揽工程。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
5)违反其它甲方的EHS规定。
12.本协议鉴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双方。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项目部门及安全部门各一份备案。
1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不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和
安全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年月日
附件3:
***
承包商施工许可证
申请部门
部门
施工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计划施工时间:月日起至月日止.
预计每日开工时间:收工时间:
施工类别:□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维修□电力维护□其它
项目负责人(SPA):TEL:
施工单位填写
施工单位
现场负责人:
TEL:
有否高风险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临时用电□挖掘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带能源作业□屋顶进入作业
其它条件
□停电□停水□停气□隔离□其它
可能影响
□噪声□异味□粉尘
□化学品□其它
下列事项是否办妥(本着安全施工的原则,进行选取并落实)
□电源.气源.水源等关闭,并挂警告标示;
□施工地点15m半径内均无易燃易爆物,或有,但已进行有效隔离.
□已做好安全隔离;
□施工现场动火是否符合Arconic动火安全规则.
□已备妥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地点上下已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已消除损害地面,墙等设施影响因素;
□供可燃气﹑液之管道或孔洞已封闭,并挂警告标示牌.
□做好5S;
□已装妥消防水带备用.
□做好落物.深井/地坑安全防护
□已预备型灭火器支.□防火毯块.
□已办妥高空作业用全身式双钩安全带
□移动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齐全
□现场使用的化学品有MSDS/防护设备
□密闭空间(培训,进入许可,气体测试,救援设施完成)
□能源挂牌上锁(一人/一锁/一钥匙)
□电气安全(电工专业工具,能源需带电作业,配置级别对应PPE)
□坠落预防
(玻璃钢梯,登高车,全身安全带,挂靠点,
生命线,防护栏)
□其它;(如:可燃气﹑液之管道进行修补或切割前必须进行惰性气体置换)
安全管理
1、如有用电、用水、用气需求,请知会维修部门:无需则不需要填写签字
维修:日期:
2、施工区域所在部门意见:(有否特别防护要求)
区域部门:日期:
3、安全部门意见:
EHS:日期:
4、每日安全员确认:
1.签字:日期:
备注
1、"□"-----如是请在框内打"∨",否即打"*",无即保持空格.
2、施工单位于施工前一天提出申请,核准后方可施工;申请的工期跨度为一个工期为限。.
3、需延长施工时间,应于截止日前重新提出申请;工期内每次高风险作业(动火,密闭空间,登高作业,屋顶作业等),须进行总务部门审批
4、涉及安全(人身/财物安全)问题时,施工方拒绝改善,安全部门有权勒令停工.整改后检查合格方可复工.
本许可证审批权限:非节假日&晚间时段:安全部门
节假日&晚间时段:EHS授权人员电话联系:安全部门人员,确认授权后方可审批.
附件4:外包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施工地点
检查内容
是
否
纠
备注/建议
1
工作人员有有效的许可证
1.1
电工有操作证
1.2
电焊工有操作证
1.3
搭脚手架的架子工有操作证
1.4
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良好并符合要求
1.5
现场施工人员接受过公司的EHS培训并考试合格
2
工作许可证有效和齐全
2.1
开工许可证
2.2
动火许可证
2.3
登高许可证
2.4
密闭空间许可证
3
坠落预防符合标准并且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3.1
登高1.8米或低于此高度但有坠落危险的穿戴全身性保险带
3.2
临时固定点经过坠落风险评估
3.3
保险带固定到固定点
3.4
保险带的搭扣固定到位
3.5
使用的梯子符合公司要求(绝缘)
3.6
梯子使用前有检查并牢固/完好
3.7
选用适当的梯子(高度等)
3.8
不使用梯子最上面两格
3.9
梯子放置在牢固和平坦地面,符合1:4规则
3.10
高处作业有适当安全的上下通道
4
现场和5S管理安全,良好
4.1
施工区域有明显隔离标识
4.2
有高空坠物可能的区域被明显隔离
4.3
超过1米的坑/洞有盖或隔离围栏
4.4
地面有坑/洞的人行通道必须有至少60厘米的牢固的人行道
4.5
尖锐物或垃圾被清理或隔离
4.6
施工场地整洁和畅通
4.7
如施工场地较大,有明显的人/车通道
4.8
施工现场的紧急通道通畅
4.9
所有的化学品存放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靠近热源并有两级盛器
4.10
施工单位的安全联络信息必须明显地被张贴
检查内容
是
否
纠正
备注/建议
5
电气安全
5.1
临时用电有批准和许可
5.2
临时电线绝缘没有破损或接头
5.3
插头和接线板完好
5.4
配电箱完好无损。室外配电箱有遮雨装置
5.5
电气设备/电线没有裸露的导体
5.6
电气接地良好,并有触电保护器.
6
PPE
6.1
在施工现场按规定正确穿戴了安全帽、安全眼镜、安全鞋
6.2
在粉尘作业区域佩戴了防尘口罩
6.3
涉及噪声操作时必须戴耳塞
6.4
特殊操作时穿戴了相应的服装(如:电器操作时穿电工鞋,不戴金属饰品等)
7
消防和紧急响应
7.1
外包工知道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
7.2
现场动火前进行安全检查
7.3
动火有许可证和监护人
7.4
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材等)
8
移动设备和机械防护
8.1
铲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持有效上岗证
8.2
移动设备按限速行驶
8.3
移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指示灯
8.4
所有设备的传动部件必须有有效的防护装置,不会对人造成任何伤害
9
挂牌/上锁和密闭空间
9.1
所有涉及能量施工时,必须实施挂牌/上锁制度
9.2
所有的设备必须有上锁装置
9.3
所有进入超过1m以上的洞坑必须执行密闭空间程序
9.4
涉及进入密闭空间操作时必须进行许可批准
10
其它
10.1
按公司规定吸烟
10.2
在公司道路上行走时必须是在人行道上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附件5:
外包工健康承诺表
类型
健康要求
常规体检
适用一般工作员工
1.体检内容:听力、视力、辩色力、心肺听诊、肝脾触诊、血尿常规、肝功能、尿糖、胸片、B超、心电图.2.评估标准:无器质性疾病即无耳聋色盲、无高血压病、无心脏病、无糖尿病、无肝肾疾病、无肺部疾病、无精神疾患.
员工名单:
特殊体检
接触高温:须具有昆山市职业健康监督所核发的《有害作业人员健康证》
()
接触噪声:须具有昆山市职业健康监督所核发的《有害作业人员健康证》
()
操作移动设备:电测听正常、视野正常
()
佩带呼吸器:电测听正常、视野正常、肺活量正常、胸片正常
佩带呼吸器:
()
承诺:派入***的工作人员是健康安全,符合***要求的。
承包商负责人签名:日期:
篇3: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外包工程在施工时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财产损失,加强文明施工,根据《青海省地矿局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包工程系指我院承担的各类地质勘查(调查)、环境治理、水文地质调查、土地治理、工程地质勘查、钻探、硐探、槽探、道路修建等项目的外包工程和院基建项目外包工程。
第三条地勘分院、盐湖分院、水环分院、工勘院、测绘工程与信息中心、院基建办以及物业公司为我院各类外包工程的发包和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外包负有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章院安全科安全监管职责
第四条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负责对外包工程施工合同中安全组织技术设计的初(终)审定。
第六条对施工管理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对外包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有权对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进行现场处理。
第八条应根据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特殊情况,适时召开由施工管理部门和外包施工单位等参加的安全生产协调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各单位汇报前一阶段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问题;通报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违章现象和处理意见;协调和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要求和任务。
第九条有权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隐患不断的施工队伍,按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向工程发包单位提出严禁重新选用的意见。
第三章施工发包单位(院属各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施工发包单位在工程发包时必须依院相关规定与施工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在确定外来施工队伍前,由施工发包单位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初审。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院总工办、安全科、计划科等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资质未经会审或会审不合格的,施工发包单位严禁与其签定施工合同。
第十三条负责协调院内部与外来施工队伍之间的关系,并督促承包方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应制定相应的“外包工程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对外包施工方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负责对外来施工队伍承担该项目的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参与对外包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指定专人(兼职安全员)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和施工全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八条根据外包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承包单位人员发生的违章现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四章项目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第十九条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外包工程在开工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项目的环境、特点、危险源、安全注意事项、文明生产及环境保护等。
第二十一条施工项目开工前,项目部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必须到施工现场,根据安全检查表逐一对照检查,待检查项目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下达开工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检查外来施工队伍所使用的机械、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安全有效、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检查工程施工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施工要求。
第二十四条在施工的过程中,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承包方安全施工,发现“三违”现象的,应及时纠正,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要求施工。
第二十六条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施工队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报,并监督其认真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二十七条检查、督促施工队伍是否为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
第二十八条了解施工队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观察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职业禁忌症,发现员工身体不适的,应及时督促施工队伍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检查发现员工冒名顶替现象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对不服从安全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和屡教不改的施工队伍,应视情节轻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现场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顿或提出终止合同的意见。
第三十条建立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等。
第五章院计划科、财务科、总工办职责
第三十一条总工办协助院安全科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第三十二条计划科在审定合同时,应预留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预留工程款在项目验收结束后,由院安全科确认无安全事故起三个月后退还。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负责对安全科提出的扣款或退还安全保证金的意见予以执行或兑现。
第六章对工程施工承包方的资质审查内容
第三十四条合同签订前应审查的内容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税务登记证。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安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
八、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九、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第三十五条合同签订后应审查的内容
一、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购买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二、工程施工设计(包括安全技术设计或安全专篇)。
三、应急救援预案。
四、其他。
承包方提供的上述相关资料一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根据需要,也可提供原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经院务会议修改。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篇4:高处施工安全作业审批制度
一、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二、高处作业的分级:
⑴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5米;
⑵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15米;
⑶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30米;
⑷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三、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四、对《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规定:
1、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口头提出申请并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订出可行、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确定作业指挥人员和安全负责人。
2、安全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后,方可批准安全作业。
3、一级高处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和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由站长负责审批。
4、不得私自涂改、转借、变更《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的内容,不得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五、对高处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对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习惯性抽筋和精神不振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七、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登高器具和设备。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八、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九、高处作业现场需动火的,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十、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兰、吊架、手拉葫芦等材料,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得使用损坏、损伤、断裂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
十一、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备有工具袋,用完工具要放入工具袋中,较大或较重的工具要加拴系绳,找一固定点系牢,防止坠落伤人,严禁将工具乱扔乱放。
十二、高处作业中,除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外,不允许同时进行多层垂直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十三、高处作业人员,要距离低压线1米以上,高压线2.5米以上,并防止搬运物料时,触碰电线。
篇5:安全作业监理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
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具体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见下表。
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扣分办法
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总结。
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
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
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1、年初无部署扣5分,年终无总结扣2分;
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季节扣除1-2分;
3、不坚持安全例会或定期研究扣2分;
4、季节性安全工作无布置扣1分,无检查扣1分。
5、无规章制度扣7分;无应有的操作规程扣7分;
6、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各扣1-3分;
7、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扣2-5分;
8、不层层签订责任书扣3分,责任书制度不规范、不具体扣1-2分;
9、平时不检查扣2-5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
10、部门负责人不亲自抓扣5分,分管人员不明确扣4分;
11、所发生的事故查处不力扣2-5分;
12、未配备安全员扣3分,安全员配备不全扣1-3分;
13、安全职责不落实扣1-3分;
14、消防组织不健全扣1-3分;
15、消防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
16、安全、消防活动不组织、不参加或不经常扣1-3分;
17、部门负责人未持证扣1分;
18、安全员持证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
1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全扣1-2分;
20、三级教育不经常扣1-3分;
21、报告、报表不报扣4分;事故调查报告材料不规范的扣2-4分;不及时或报表不齐全、不完善各扣1-2分;
22、不建立台帐扣3分;台帐资料整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