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中心室内维修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业主(用户)的室内保修、有偿服务、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
2、内容
(1)保修
A、保修原则:管理处组织,建筑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建筑施工单位保修款中支付。
B、保修范围:凡室内土建、水、电、装修、安装项目均属保修内容,但由业主(用户)在使用、装修过程中自己造成的损坏和隐患;易损耗物品非质量原因的损耗不属保修范围。
C、保修期限:与开发建设单位交接验收之日起二年之内,个别项目保修期超过二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D、在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由管理处督促施工单位3天之内维修好,如不能及时保修,管理处按保修协议(规定)进行处理,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上报总公司分管领导。
E、通知施工单位的保修要填写保修通知单,管理处代为保修的要填派工单。
(2)有偿维修
A、程序:业主申请维修登记派工上门维修(准备工具出示工作牌现场查看向业主报价维修)业主验收征求业主意见管理处收费用
a、由业主(用户)向管理处申请;
b、值班人员填写"维修登记表";
c、维修班长或管理员派工,并填写"派工单";
d、维修工带上"派工单",并准备好维修工具上门维修,首先应向业主(用户)出示工作牌,使用上门服务维修的礼貌用语,查看现场后,根据《室内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向业主(用户)报价,经业主(用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e、维修过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f、维修完毕,请业主验收,对于业主不留意之处应尽力改善,验收后,请业主在《派工单》上写下意见,并签名;
g、业主(用户)原则上不直接向维修工交费,维修费可随同管理费一起到管理处收费处交付;
h、派工单一式三份,维修组、业主(用户)、管理处收费处各保留一份;
B、维修原则:业主自愿、收费合理、满足要求。
(3)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由管理处组织维修。
篇2:维修工作安全管理规定
(一)维修设备时,首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以防触电及机床转动。不准自己乱
接电源。
(二)修好机器开车前,必须检查各处转动部分有无故障,再开车试验。
(三)搬运工件时,应用适当工具,互相配合好,要专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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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大锤和手锤应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打锤时,不准戴手套,应仔细观察前
后左右是否有人或其他东西。
(五)有尖锋刃口的工具如三角刮刀、划针等,用完后放于安全地方,不要将锋口放
在人易碰到的地方。
(六)锉刀打磨下来的铁屑不要用口吹,锉刀和刮刀必须安把手,并且紧固。
(七)工作完毕时,及时清理工作现场。
篇3: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对设备维修人员的维修行为进行约束,保证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的设备维修人员。
3管理职责
3.1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执行。
3.2各公司设备管理人员监督检查本公司该规定的执行情况。
3.3设备工装处监督检查各子公司的规定执行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维修工作前,先检查设备是否停止运行,电源、气源是否断开。如果机器与动力线未切断时,禁止工作,并在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4.2设备维修时应悬挂“在修设备”标牌,置于显眼处,并告知设备操作人员,之后实施维修。
4.3穿戴好防护用品。
4.4维修前应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4.5凿、铲工件、清理毛刺及使用手提砂轮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明显的毛刺。
4.6在装拆侧面机件时,如齿轮箱的箱盖,应先拆下部螺丝,装配时应先紧上部螺丝。重心不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拆离重心远的螺丝,装时先装离重心近的螺丝。装拆弹簧时,应注意弹簧崩出伤人。
4.7清洗零件时,严禁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4.8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4.9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4.10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4.11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4.12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13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4.14维修空气压缩机时,必须把余气全部放掉。
4.15维修时局部照明时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严禁使用高压灯,谨防触电。
4.16试车前要检查电源联接是否正常,各部位的手把、行程开关、挡块等是否正常,传动系统有无问题,机床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零件等物品。安全防护装置要装好,然后才能开车。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液压设备时禁止敲打,禁止任意拆卸各接头,以防止高压液体喷出伤人。
4.17高空作业时,严格按照高空作业要求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并有人看护;升降平台在使用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互锁装置的有效性,并有人看护。
4.18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4.19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尽量放在一起,并按规定安放,不要乱丢乱放,防止踩在零件上摔伤。
5检查与考核
5.1对违反《设备维修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操作人员处以1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的处罚。
篇4:维修与检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减少设备维修、检修中不规范的行为和操作等原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维修、检修施工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根据本补充规定,对本部门所有参加维修、检修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及作业票的跟踪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整改。
3.2.安管办负责制订和修改维修、检修安全规定,并会同监管会跟踪安全规定的落实及做好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本规定执行的部门和员工,监管会、安管办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4.内容
4.1进入维修、检修、施工现场的规定
a)为了防火安全,维修、检修时不准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b)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进入工作现场
c)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d)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e)检修设备时,安全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f)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g)进行登高作业时,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固定不牢,不准居高作业。
h)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被动式电动工具,不能使用。
i)断电检修的设备,必须挂警示牌,同时要有人在现场监护。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4.2动火作业的规定
a)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b)重点部位监护人未到,禁止动火。
c)不与生产系统可靠绝缘,禁止动火。
d)不清洁,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e)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f)不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g)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4.3进入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作业的八个必须
a)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b)必须进行安全隔绝。(指容器、管线等设备设施与运行系统隔开)
c)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指防尘、防水、防爆灯)
d)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e)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f)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品。
g)必须有人在容器或管线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h)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4.4其他
4.4.1一级防火区为:原料场、链板机、输煤机、纸机干部、瓦楞机、各类仓库(含油库、油站、煤场、成品库、化工辅料库)及其他储存易燃易爆及重要生产设备的场所。
4.4.2一级防火区动火的监护人必须是安保队消防员,其它区域动火的监护人由部门技术员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保队消防员负责跟踪防火措施。
4.4.3在上料车间、生产造纸车间办理动火许可证,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必须有调度签字许可。
4.4.4所有的动火许可证;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按本规定附件执行,其它原有的许可证作废。
4.4.5公司所有的维修、检修、施工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4.4.6本规定由安管办负责编制,对检修、维修、施工过程中出现未予明确的其他问题,按照公司现有相关规定或由安管办、监管会现场协调解决。
5.相关文件
5.1安全消防管理规定5.2安全检查管理规范
6.相关记录
6.1动火许可证6.2容器管线作业许可证
篇5:高空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熟悉掌握高空维修专业技术及规程。
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维修。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维修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维修。
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维修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9、高空维修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