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巡查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巡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时间,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巡查。

一、公司安全巡查员24小时不间断进行巡查,每2小时必须巡查一次。

二、公司重点部位:成品罐区、火车(汽车)装运线、酒精车间、醋酸车间等部位随时进行安全巡查。

三、安全巡查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扑救。

四、安全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操作有无违章情况。

2、生产装置、设备有无安全隐患。

3、易燃、易爆装置、设备、管线有无泄漏情况。

4、各生产车间粉尘、噪声、空气等是否符合卫生技术要求。

5、冲、剪、压、切等设备有无安全保护装置。

6、工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是否按标准配备、放置在位、方便易拿、完整有效。

7、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8、重点部位的安全记录填写是否真实、完整。

9、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

10、其它安全情况。

篇2:安全员巡查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专(兼)职安全员巡查工作,提高专(兼)职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范围

现场作业区域

三、安全巡查内容

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另根据每天生产现场作业情况制定检查内容。

四、检查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

1、定期检查:

各专兼职安全员对各自所负责的区域要坚持每日进行检查,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3、专业性检查:

针对现场作业中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项目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如: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等。

4、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作业带来危害,提前作好防范,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做好巡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持续跟进,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台帐,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确认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4月1日

篇3: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本原则。

——巡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市(地)、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重点企业。巡查不应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年度或重点时段确定的专题,深入地方巡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重在巡查成果应用。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巡查结果向国务院安委会汇报,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巡查组人员组成(三)国务院安委会按照工作需要组织若干个巡查组,每组6-7人,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巡查组由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现职或退出领导岗位、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从事安全监管的现职司局级干部担任,巡查组组长根据每次巡查任务确定。

(四)巡查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作风过硬,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熟悉安全生产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选配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各巡查组人员组成方案,呈报国务院安委会审批。各巡查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巡查任务进行抽调配备,在一个巡查工作周期内应相对固定。对不适合从事巡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三、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六)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总书记、*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

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5.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6.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情况;

7.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

8.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

9.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七)巡查工作方式。

巡查组可结合巡查的主要内容和被巡查地区实际,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有选择地运用):

1.听取被巡查地区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被巡查地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

3.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区问题的来信、来电等;

4.召开座谈会,向有关人员个别谈话询问情况;

5.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6.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方式。

(八)巡查工作程序。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区,在每一轮巡查工作开始前,组织巡查组成员集中培训。各巡查组根据年度巡查工作方案,认真细致开展工作;

2.巡查组进驻被巡查地区后,应当向被巡查地区通报巡查工作任务;

3.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同意后,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地区反馈相关巡查情况,指出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4.各巡查组应当在对一个地区巡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向国务院安委会报送巡查工作报告;

5.巡查工作报告经国务院安委会审定后,向被巡查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反馈。巡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6.被巡查地区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和查处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审核;

7.国务院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并报送中组部。同时,以适当形式将巡查组反馈意见、被巡查地区整改情况和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告。

四、加强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九)巡查组工作保障。各巡查组在国务院安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和国务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为派出工作人员和专家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在参加巡查工作期间,在职人员应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巡查工作经费在安全监管总局部门预算中统一列支。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承担巡查的日常工作。

(十)建立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实现各省份“全覆盖”。二是开展重点约谈工作。在巡查过程中,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不同情形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时报告落实情况。三是实行闭环管理。各巡查组对所有巡查工作过程都要做好记录,对重要证据、书面材料以及现场检查过程要进行音像视频摄录,存档备用。所有问题的处理都要实行闭环管理。

(十一)有关工作要求。巡查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明确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巡查工作人员要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被巡查地区要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不得对反映问题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篇4:某某公司定期安全检查巡查规定

根据《信阳联达实业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例行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安全活动的实际情况,现对公司领导和部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检查巡查规定如下:加入安全员定期检查制度一、生产口各部门部长(生产管理部、制粉管理部、石膏管理部、宾馆业、物业)每周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2次(周二、周五)管辖范围内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周四之前反馈至安监部备案。部门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备注生产管理部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带队,安全员及高管参加每周二班组台帐文明卫生、作业环境每周五安全隐患设备缺陷和风险管控制粉管理部部门部长带队,安全员及新兴项目部安全员参加每周二班组台帐文明卫生、作业环境每周五安全隐患设备缺陷和风险管控石膏管理部部门部长带队,安全员及新兴项目部安全员参加每周二班组台帐文明卫生、作业环境每周五安全隐患设备缺陷和风险管控宾馆业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带队,安全员参加每周二消防设施班组台帐每周五食品安全文明卫生物业部门部长或副部长带队,安全员参加每周二厂区班组台帐厂区绿化保养厂区文明卫生每周五生活区班组台帐生活区绿化保养生活区文明卫生二、公司领导带队每月进行4次生产现场安全检查,时间安排在每周四上午10:00进行,公司领导每月参加带队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领导带队检查时负责邀请主业信电公司领导和主业安监部人员参加,安监部负责组织和监管,并做好记录。检查的内容是:各责任区域文明卫生生产情况;各责任区域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状况;部门班组台账、日志执行情况;现场两票(工作票及操作票)的执行情况;生产现场风险防控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部门日常例行工作执行情况。序号部门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时间重点检查内容备注第一组生产、石膏、制粉、安监吴干要熊华军张海金相峰欧献辉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10:00-11:30两票三制执行情况邀请主业红平总或王书记、主业安监部人员参加指导第二组物业、宾馆、总经部、安监、袁媛郭超王海全龚秦峰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10:00-11:30班组台账、日志执行情况第一组生产、石膏、制粉、安监王悦熊华军张海金相峰吕巍巍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10:00-11:30现场检修作业风险防控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邀请主业主业王杰总或李涛总、主业安监部人员参加指导第二组物业、宾馆、总经部、安监、吴干要李慧韩秀红欧献辉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10:00-11:30文明卫生生产情况第一组生产、石膏、制粉、安监吴干要熊华军张海金相峰吕巍巍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10:00-11:30班组台账、日志执行情况第二组物业、宾馆、总经部、安监、余彬郭超王海全龚秦峰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10:00-11:30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第一组生产、石膏、制粉、安监王亚熊华军张海金相峰欧献辉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10:00-11:30文明卫生生产情况邀请主业白总或吴书记、主业安监部人员参加指导第二组物业、宾馆、总经部、安监、袁媛李慧韩秀红陈建勋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10:00-11:30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状况第一组路线:第一周:厂区外各生产区域;第二周厂区内生产区域;第三周:厂区各生产区域;第四周厂区各生产区域。第二组路线:第一周厂区宾馆业、员工餐厅、公司各办公楼;第二周:厂区外宾馆业、生活区A区、B区;第三周厂区宾馆业、员工餐厅、公司各办公楼;第四周:厂区外宾馆业、生活区A区、B区。三、每季度季末(3月、6月、9月、12月的30号),分管副总经理带队进行现场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检查、评估,对重大危险源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实施针对性的监控措施,如遇节假日或重要时期提前通知更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重大危险源及风险点备注3月30日生产副总带队,生产管理部、安监部相关人员参加水源地灰库生活区配电房和水泵房灰场灰坝纯净水厂6月30日生产副总带队,石膏制粉管理部、安监部相关人员参加制粉石膏沸腾炉制粉石膏电气设备及操作9月30日宾馆业副总带队,宾馆业、安监部相关人员参加员工餐厅联达宾馆12月30日宾馆业副总带队,宾馆业、安监部相关人员参加招待所、候班楼快捷酒店加入重大节假日(十一、春节)检查制度结案制、督办制四、安全检查同时贯彻“边检查、边整改”及“回头看”的原则,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或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落实人员责任、编制整改计划,制定防范措施。五、安全监察部对安全大检查的问题逐项整理后,进行监督闭环、落实考核,同时对检查内容和结果进行备案。六、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实施问责制,凡整改问题未落实或整改问题不彻底,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并上网通报批评,在第二次整改仍未完成的,对责任人落实加倍考核,并请责任人到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处说清楚。七、参加大检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安监部报到,无故缺席者每次处罚100元,因故不能参加的请给带队领导书面请假。安全监察部二0一四年六月1、每周四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大检查,并提前半个工作日到办公室邀请或以电话方式邀请公司领导参加周四安全大检查。同时参加安全检查的公司领导按计划邀请主业信电公司领导现场检查指导。

篇5:安全员安全巡查制度

一、任务与要求

1、安全生产巡查是指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2、安全生产巡查的任务是查证各种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生产巡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采取有组织的、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实现,是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巡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5、必须建立由库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巡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生产巡查的内容

1、安全巡查对象的确定应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产系统、部位、装置设备等应加强检查。

2、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三、安全生产巡查的方法

1、安全生产巡查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为了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事先把系统加以剖析,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确定检查项目,并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安全生产巡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1)安全员,每天不定时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2)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种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各种有关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

2、专业安全检查

(1)专业安全检查的实施以专业人员(包括电工,消防员等专业人员)为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专业安全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设备运转情况;

2)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

3)压力容器;

4)防毒、防火、防爆措施落实;

5)其它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设备、设施

6)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等。

3、季节性安全检查

(1)冬期安全检查(每年11月以前);

(2)雨季安全检查(每年5月以前)

(3)暑期安全检查(每年7、8、9月);

(4)节假日加班及节前假后的安全检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操作中、班前、班后检查;

(2)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到库区检查生产时的安全检查。

五、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包括确定检查对象、目的、任务;查阅掌握有关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了解检查对象的操作流程、生产情况、可能出现危险危害的情况,制定安全员巡查记录表;安排检查内容、方法;编写安全检查表或检查提纲;书写表格可笔记本;挑选和训练检查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分工等。

2、实施安全检查

(1)访谈。与有关人员谈话来了解相关部门,岗位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查阅文件和记录。检查施药审批文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效,查阅相关记录,判断上述文件是否被执行。

(3)现场观察。到现场寻找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事故征兆等。

(4)仪器测量。利用一定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对在用的设施、设备、器材状况及作业环境条件进行测量,以发现隐患。

3、通过分析作业判断掌握情况(获得信息)之后,就要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检验,主要根据现阶段施行标准和直属库要求得出结论。

4、对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通过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

5、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复查。

六、巡检治理处理办法

1、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者逾期不整改的,参照直属库安全生产罚则进行处罚;

2、在月度综合检查评定中,对表现突出的和表现较差的部门进行相应奖罚办法。

七、隐患排查处理工作程序

1、根据责任落实标准将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2、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危害因素,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改并反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统计,找出问题出现频率,根据频率次数列出危险因素清单,进行危险源辨识,找出重大危险因素,并根据重大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