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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便于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的档案管理。

2、工作内容

2.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由

2.2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范围,是档案鉴定的依据,鉴定工作一年一次,也可以随时进行。

2.3档案的鉴定工作由鉴定小组进行,对档案的鉴定必须写出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的备考报后面注明日期。

2.4对不归档的文件资料和已过保管期限档案鉴定后确无保存价值的要进行销毁,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抽取,重新组卷。

2.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对确无保存价值,在销毁前,必须先登记注册,并写出销毁清单,经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销毁。

2.6销毁档案要二人监销,监销完毕后,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单上签字,并注明“已销毁”。

2:7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档案,违者按《档案法》等有关资料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篇2: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学校)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篇3: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范文

学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建立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对已到期的档案逐卷进行鉴定、审核、销毁工作。

二、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重新组卷保存,确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要抄列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进行销毁。

三、销毁档案应造具销毁清册,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督人员要签字盖章,以示负责。

四、非经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严禁销毁任何档案资料。

篇4:小学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小学档案鉴定、销毁、移交制度

1、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件归档范围,案卷类目及保管期限表》规定,进行鉴定档案材料和组装立卷。

2、凡没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有收、发文簿上注明销毁标记后,保存二至三年时间即可销毁。

3、对没有延期保管价值的案卷,经单位领导成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严格慎重的鉴别、审定登记后即行销毁。

4、对于会计档案,声像档案以及图书资料的鉴定与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5、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损失者,按《档案法》有关条文规定追究其责任。

篇5:Z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人民医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按照规定成立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到期

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应按照上级和本单位有关保管期限的规定,鉴别材料的保存价值,根据鉴定情况,提出工作报告和具体意见;

3.凡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室编写《档案销毁清册》,经领导批准销毁,并上报档案部门备案;

4.销毁档案时,必须指定有二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法,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5.每年档案立卷,经过鉴定不归档的文件材料,由领导审核后,移交办公室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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