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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本公司员工应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员工。

二、应和公司荣辱与共,关心公司的经营管理,学习业务技术,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多提合理化建议,以公司为家,牢固树立“团队、竞争、协作、责任”精神。

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四、清正廉洁,不拉关系,图私利,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要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五、保护公司信誉,不道听途说,不传播小道消息,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六、勤俭节约,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发扬勤俭办事,勤俭兴业的好传统,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损公利己。

七、仪表端庄,整洁,讲究单位集体和个人卫生,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忌不良嗜好。

八、按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要争取时效,不拖延。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文明用语、行为得体、举止大方。

篇2:员工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条职业道德规范

(一)勤奋敬业,积极肯干,热爱本职岗位,乐于为本职工作奉献。

(二)认真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法令,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四)爱护公物,不谋私利,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五)具有良好的节约意识,勤俭办公,节约能源。

(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同事的工作关系,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易与他人相处。

(七)未经批准,不向外界传播或提供有关公司的任何资料。

第二条岗位规范

(一)遵守上(下)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时,必须事先通知或者用电话联络部门领导。

(二)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三)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效率的执行。

(四)工作中不扯闲话,言行举止规范。

(五)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离开自己的座位时要整理好办公物品。

(六)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七)在办公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八)下班时(前),文件、文具、用纸等要整理,要整理好办公物品,保持清洁与安全。

(九)(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处理火和电等安全事宜。

第三条形象规范

(一)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二)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纽扣齐全,不漏扣、错扣。

(三)在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工作牌。

(四)上班时必须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

(五)仪容自然、大方、端庄。

第四条言行举止规范

(一)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简练。

(二)提倡讲普通话。

(三)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四)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谈话)。

(五)用谦虚态度倾听。

(六)严禁说脏话、忌语。

(七)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

文明用语。

(八)在各种场合,见到上级领导或来访者都要面带微笑,主动问好。

(九)进入他人办公室前,应先用手轻敲三下,得到同意后再进入。

第五条接听电话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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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来电,在铃声三响之内接答。

(二)拿起电话后,统一用语:“您好,徽记食品”。

(三)认真倾听对方讲话,需要时应详细记录对方通知或留言的事由、时间、地点、姓名,并向对方复述一遍。

(四)通话完毕后,向对方表示感谢,等对方放下电话后,再轻轻放下电话。

(五)上班时间,一般不得打(传)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第六条安全卫生环境规范

(一)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三)提高(掌握)安全知识,培养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爱护公司财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五)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违规吸烟。

(七)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八)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所有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规定定置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第七条附则

本《员工行为规范》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篇3: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焦化厂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强化班组建设,提高焦化厂文明建设,建立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制定《员工日常行为规范暂行规定》。

1、上岗前劳保用品穿戴齐全,衣着整洁,佩戴工作卡,进入岗位开班前会,会后进行岗位交接班。

2、下班前与接班者做好岗位交接班后,开班后会总结当班生产情况由班长做记录,不按规定交接班,不开班前、班后会,罚当事人100元/次,部门领导或班组长罚50元/次。

第二条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串岗、脱岗、看小说、娱乐、赌博、聊天、干私事、利用电脑干于工作无关的事,长时间占用办公室电话聊天等)。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直接除名,部门领导、班组长连带处罚各50元。其中:

1、玩手机每发现第一次考核50元,第二次考核100元,第三次考核200元,依次翻倍考核。

2、睡岗每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600元(且对于有职务的进行免职处理),同时互保对子连带考核100元,发现第二次予以开除。

3、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车间按照公司制度立即开除,如若矛盾上交,车间主任予以免职。

第三条岗位及办公室实行定制化管理,物品摆放井然有序,各作业区(包括岗位值班室)作业完毕后,做到料清场净,否则发现一次处罚当班人员100元,相关部门领导连带50元。

第四条严格执行区域禁烟规定,除焦化办公楼吸烟室、员工宿舍外其他地方一律不准抽烟,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一个烟蒂处罚辖区管理单位考评100元。

第五条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者,处以双倍的处罚,年累计处罚达两次者予以免职,达三次者予以除名。

第六条班长及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对员工违反《规定》,视而不见,疏而不管或庇护包庇、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处罚标准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七条严格执行巡查制度:

1、调度员、安全员当班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被查单位、部门、作业区负责人在巡查本上签字认可,达到相互监督目的,否则,每少查一次处罚50元。

2、厂内值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内,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否则,每缺一次罚款100元。

第八条严格考勤签到制度,各车间实行班长点名,迟到者发现一次考核20元,对于早退人员按当天旷工论处,并处罚50元。

第九条公司员工班前班中不得酗酒、聚众闹事,否则不论任何理由一律开除。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同时11月1日所发规定自行作废。

篇4: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

1目的

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矫正,达到知与行的统一,做到超前防范,减少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各相关方

3相关部门职责

1.安培中心负责行为矫正相关知识的培训。

2.安监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工作。

3.宣传科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

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家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内容与程序

1.安培中心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家,每年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心理学与行为矫正知识的培训。

2.宣传科每年组织两次安全宣传(宣讲)活动,工会每月走访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家庭5次,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为不安全行为管理反馈信息。

3.安监科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矫正。

安培中心定期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脱产培训。

宣传科、工会利用有线电视、“安全专栏”、“三违”曝光台等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曝光。

6.思想和情绪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1)加强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基层单位要严格按集团公司班前十分钟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对职工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

2)基层单位要通过家庭走访,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和情绪的不安定情况。

3)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人行化管理探索。

7.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召开因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座谈会,了解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地点,找出诱发不安全行为的条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2)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操作水平。

3)了解员工的业务专长,根据工作实际、员工的业务专长,安排工作岗位。

8.利益与管理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工资与安全挂钩的考核制度。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加大对干部的行政处罚力度,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的,区队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班组长撤销职务。

3)建立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修改完善奖惩制度、追究制度、自检互检制度,构筑完善的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4)建立区队、班组、个人三级考核责任制。

9.行为矫正结束后,对被矫正者进行观察,根据记录到的数据与资料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巩固效果的措施。

5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江苏省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徐矿司教[2007]1号文件》

6相关记录

《“三违”培训档案》

《职工“三违”纪录》

《矫正记录》

篇5: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

1目的

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保证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促进我矿本质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2使用范围

矿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

3相关部门职责及其责任人

1.安监科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召集有关单位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主要责任人:安监科科长。

2.各单位负责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的落实、执行,责任人:各单位行政主管。

3.生产技术科、企管科、劳资科、矿工会、党政办公室、安培中心等部门参与《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制度》运行过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协助安监科做好制度的修订工作,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行政主管。

4内容及程序

1.各生产班组坚持班前十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分析排查当班员工是否班前喝酒及身体状况;分析上一班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要保留风险辨识记录。

2.员工上岗前自查工作服装、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及所需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完好;自查所带生产工具是否齐全、完好;自查乘坐车辆是否超载,有无人货混装等违章现象。

3.交接班要自查工作范围环境是否安全、岗位有无隐患、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交接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存在问题、处理结果、注意事项等交待清楚,记录详细。

带班干部、班(组)长、瓦安员负责对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瓦斯浓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有针对性地提出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5.各要害工种人员在操作前首先检查设备、环境状况,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完好,仪器、仪表显示是否灵敏可靠;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所有员工在做到遵章作业的同时,都有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权力和义务。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

7.班组每周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客观的指出班组成员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力求在今后工作中杜绝。

8.各单位每旬由党政主管组织一次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通报和处理,并制订整改和预防措施。

9.区队要建立自检、互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等。

5相关文件和记录

《徐矿集团职工岗位行为规范》

《权台煤矿班前十分钟活动细则》

《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不安全行为自检、互检记录》

《班前会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不放心人员、不放心岗位、工种排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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