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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部异动管理条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条转正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根据试用期员工表现情况填写《试用期考核表》,提交人力资源部,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转正考试,考核合格经内审部核实以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转正以后,人力资源部将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二条晋升

(一)目的

为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

(二)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3、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做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4、晋升必须建立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三)方式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四)晋升的时限及形式

1、公司员工每年度有两次晋升机会,第一次在年中,第二次在年末。

2、员工晋升由人力资源部结合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并参照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执行方法一致。

(五)晋升依据

1、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是其晋升的主要依据;

2、中心/部门提交的《晋升申报书》。

3、部门负责人对其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及公司考评部门的意见;

4、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意见;

(六)晋升流程

1、每年度到晋升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标准/比例,核算出员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确认该次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名单,分发给各中心部门;

2、由该部门负责人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按比例进行申报、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两级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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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考评筛选后提报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

4、通过审核的员工按公司统一安排参加晋升考试;考试由内审部负责。

5、晋升考试合格者,最后由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核实晋升人员名单,经总经理签批同意晋升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晋升通知书》该次晋升视为正式生效。

第三条调动

(一)本规定中的“调动”是指经过办理调动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正式调动通知的岗位调动。

(二)日常借调、派驻、临时性调整岗位,阶段性、周期性轮岗、工作支援不属于正式调动。

(三)公司现行的调动类型有两类:跨中心调动,中心内调动。

1、跨中心调动是指公司各个中心之间的员工调动。

2、中心内调动是指中心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员工调动,包括销售中心各区域之间人员调动。

(四)调动性质分两类:协商调动、行政调动。

1、协商调动:是指公司在用人部门和本人愿意的前提下进行的岗位调整。

2、行政调动:是指因工作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如人事聘任等),用人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

(五)协商调动应与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协商,原则上应尊重调入、调出单位意见,同时应尊重员工本人职业发展意愿,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行政调动是根据公司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相关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内部调动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员工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和接到《内部调动通知单》,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移交表》,手续办理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

(八)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到调入部门报到的,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可通知调入部门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延后报到时间)。

(九)调动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前调动,其调动后当月薪资在调入单位计发;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后调动,其调动后当月全月薪资在调出单位计发。

第四条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视员工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情况给予降级降薪处理:

(一)试用期结束,被证明不胜任该岗位,可进行降级调整录用的。

(二)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或六个月内累计四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的给予降级处理;对于新开市场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根据公司处罚和考勤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降级处理的。

(五)其他给予降级降薪处理的情形。

第五条附则

(一)本员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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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

篇2:安全员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员内部管理考核,培养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安全员队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员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员是各单位、项目部、有关部门的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工种队、班组的兼职安全员不适用本办法。兼职安全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优先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后可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上岗

第四条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第五条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第六条具有两年以上施工经历,了解本公司生产流程和一般施工工艺。

第七条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通过安全员年度考核。新上岗专职安全员取得指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同时还应经工程部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兼职安全员由工程部负责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对本项目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条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记录,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专题汇报和总结等。

第十一条拟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宣传、落实各项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章行为及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协助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规范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七条每半年(工程工期少于半年的按一个工程周期)向工程部至少写工作汇报一份(6月25日、12月25日前),考核分值20分;安全工作实绩考核分值80分。

第十八条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90分为良好等级,70~80分为合格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的考核打分标准另行制定。

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公司公布安全员年度考核情况。优秀等级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试用半年仍不合格的,免去其专职安全员职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安全指挥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为严肃劳动纪律,经安全指挥中心二月二十八日科务会议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凡安全指挥中心四科一室两队领导有事休息,必须和安全指挥中心主任请假,并和各队分管领导请假;凡不请假者,视为旷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隐患处置制度:信息科负责隐患信息的收集、分析、筛选分类,并上报指挥中心。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将各类隐患分级三定,隐患处置队负责现场整改,隐患督查科对隐患处置队隐患处置的情况跟踪落实,并将落实情况销号处理报安全指挥中心。

三、科室人员上岗着装统一(以蓝西服、白衬衫为准),并要求班中必须佩戴胸牌,如不执行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资料管理制度:资料主要将各种资料分类装合,妥善保存,未经安全指挥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外借或外传,更不能随意乱扔、乱放或丢失。

五、强化劳动纪律:凡安全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班中不得干私活,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玩电脑打游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连续三次送劳资科另行安排。

六、四科两队一室管理干部不得随意关掉手机,如发现一次联系不上罚款50元。

七、以上各办公室保证卫生整洁,文件摆放整齐,检查卫生差状况不合格,一次罚款50元。

篇4: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机制

本机制的制定旨在实现本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予以客观评价,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一、评价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

二、评价方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

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

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三、评价等级

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项指标评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等级严格按照内部评价评分表所实得的分数划分。

四、奖惩

但凡在企业内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及车队,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五、附则

1、本评价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2、附表1:《安全生产管理内部评价评分表》。

篇5:麻醉品剧毒品内部交接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描述了麻醉品、剧毒品内部交接的管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质检处检验麻醉品、剧毒品的内部交接。

2.相关文件:

《精神药品、毒品、麻醉品检验管理标准》

管理内容与办法

3.1管理内容

3.1.1本规定中检验麻醉品、剧毒品主要指阿片粉、固体氰化钠、液体氰化钠。

3.1.2内部交接核对:指组内或组与组之间两人与两人的交接,核对内容包括品名、批号、

重量及抽样人和抽样日期。

3.2管理办法

3.2.1麻醉品、剧毒品的取样严格按公司管理标准执行。

3.2.2样品取回,由小组负责人(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及另一名化验员复核,与取样人员交接核对。

3.2.3样品由小组负责人(组长或技术负责人)交由小组化验员分析检验。收样化验人员与小组负责人(组长或技术负责人)及另一名化验员交接核对。

3.2.4小组化验员检验完毕,将检验用量、余量分别如实记录,检验后的剩余样品及时锁入保险柜中,由化验员与保险柜管理人员交接核对。

3.2.5样品需退回时,由保险柜管理人员与退样人交接核对。退样人取走样品,按规定退样。

3.2.6若样品有项目需其它小组检验,则第二组化验员与第一组化验员交接核对。并遵从3.2.4项。

3.2.7以上交接过程中的取样量、复核量、接收量、用量、余量、交存量、取走量及日期均应及时准确记录《质检处麻醉品、剧毒品内部交接台帐》。

3.2.8处内每月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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