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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规范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管理中心职能

第一条统筹管理公司行政、后勤事务与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第二条参与制订公司年度总预算和季度预算调整,汇总。

第三条负责公司行政方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第四条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推进。

第五条负责接待公司重要来访客人,处理行政方面的重要函件。

第六条定期组织做好办公职能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公司系统间的合

作关系,并调解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七条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及发文的控制管理。

第八条负责公司项目申报的指导和实施。

第九条与外界政府职能机构联络并保持良好合作关系。

第十条负责公司对外的形象宣传与公关。

第十一条组织指导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及公关危机的处理。

第十二条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等重要证照的申办年审。

第十三条负责公司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申办。

第十四条ISO9000、HACCP、ISO14000EMS与6S的建立、实施和监督体系运行保持。

篇2:员工内部异动管理条例

第一条转正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根据试用期员工表现情况填写《试用期考核表》,提交人力资源部,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转正考试,考核合格经内审部核实以后报总经理审批。员工转正以后,人力资源部将发放《转正通知书》。

第二条晋升

(一)目的

为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

(二)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3、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做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4、晋升必须建立在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三)方式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四)晋升的时限及形式

1、公司员工每年度有两次晋升机会,第一次在年中,第二次在年末。

2、员工晋升由人力资源部结合每月绩效考核得分并参照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执行方法一致。

(五)晋升依据

1、员工每月绩效考核得分是其晋升的主要依据;

2、中心/部门提交的《晋升申报书》。

3、部门负责人对其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及公司考评部门的意见;

4、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意见;

(六)晋升流程

1、每年度到晋升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提出的标准/比例,核算出员工绩效考核综合得分,确认该次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名单,分发给各中心部门;

2、由该部门负责人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按比例进行申报、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两级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提交人力资源部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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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力资源部考评筛选后提报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审核;

4、通过审核的员工按公司统一安排参加晋升考试;考试由内审部负责。

5、晋升考试合格者,最后由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委员会核实晋升人员名单,经总经理签批同意晋升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晋升通知书》该次晋升视为正式生效。

第三条调动

(一)本规定中的“调动”是指经过办理调动手续,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正式调动通知的岗位调动。

(二)日常借调、派驻、临时性调整岗位,阶段性、周期性轮岗、工作支援不属于正式调动。

(三)公司现行的调动类型有两类:跨中心调动,中心内调动。

1、跨中心调动是指公司各个中心之间的员工调动。

2、中心内调动是指中心内各个部门之间的员工调动,包括销售中心各区域之间人员调动。

(四)调动性质分两类:协商调动、行政调动。

1、协商调动:是指公司在用人部门和本人愿意的前提下进行的岗位调整。

2、行政调动:是指因工作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如人事聘任等),用人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

(五)协商调动应与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协商,原则上应尊重调入、调出单位意见,同时应尊重员工本人职业发展意愿,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行政调动是根据公司需要,做出的指令性调动、政策性调动,相关部门及员工应服从调动。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内部调动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加盖人力资源部公章后方可生效。

(七)员工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和接到《内部调动通知单》,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移交表》,手续办理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到调入单位报到。

(八)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到调入部门报到的,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下可通知调入部门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延后报到时间)。

(九)调动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前调动,其调动后当月薪资在调入单位计发;员工如在当月15日以后调动,其调动后当月全月薪资在调出单位计发。

第四条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视员工工作态度和工作表现情况给予降级降薪处理:

(一)试用期结束,被证明不胜任该岗位,可进行降级调整录用的。

(二)销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或六个月内累计四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指标70%的给予降级处理;对于新开市场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根据公司处罚和考勤管理相关规定给予降级处理的。

(五)其他给予降级降薪处理的情形。

第五条附则

(一)本员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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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

篇3:综合职能部人力资源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人员配备、培训教育管理、工伤保险办理、对企业消防、内保和治安负主要管理责任。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本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要求,确保公司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3、是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负主要管理责任。

4、组织各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并做好各项记录,存档备案;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及复审备案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及公司内部认定的特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发放工作。

5、制订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资料的存档。

6、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员工在岗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监督实施新员工的入职三级教育,组织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并对培训合格人员发放上岗证。

8、根据岗位工作需求,合理调配作业人员,发现不适合特种作业、以及高温、高压及噪音环境作业岗位的人员,应通知调离妥善安置。

9、监督各部门对调离原岗位的员工进行新岗位的岗位技能培训及安全操作培训。

10、负责为在职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为工伤伤残人员办理理赔。

11、负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

12、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和素质的配置要求。

13、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对违章及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组织经验交流,推广应用安全先进经验和科研成果。

14、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把安全工作纳入干部晋升和职工晋级的考核范围。

15、参与新、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及危险作业许可审批。

16、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安全事故,做好宣传工作。

17、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

18、参与日常安全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19、负责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动火作业审批。

20、定期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情况,排查治理火险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有效,消防通道畅通。

21、负责公司安保设施的安装及安保系统的正常运转。

22、负责公司安保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对安保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及安全培训。

23、宣传和教育本室人员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法律、条例、标准、规定,制定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好督促落实。

24、心对公司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档案等做好安全管理。

篇4:各级领导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应尽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相关的规定和任务。

2、承担本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向上一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和指导本职范围内的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职工作的范围,认真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业务)工作时,做到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在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坚持做到“三同时”,即主体工程与安全生产设施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国家和企业的标准,并确保投入的有效实施,并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各项任务。

6、积极执行国家或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落实到本职范围的工作中去。

7、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上级执法部门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绝不允许阻挠和拒绝。

8、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坚持国家有关的持证上岗制度,并依法接受安全生产再教育。

9、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并认真执行其决议及工作安排。

10、积极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租赁、承包、合作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1、积极参与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演练;做好企业重大危险源的上报、监控和管理工作。

1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13、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努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1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关爱职工的生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5、发生重大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如实的上报。在处理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未查明事故原因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到处分不放过),并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6、积极作好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7、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遇有严重的危及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时,各级领导和职工均有权停止操作并逐级报告。

18、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应模范地执行本安全生产制度、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5:安全员内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员内部管理考核,培养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安全员队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各类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员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安全员是各单位、项目部、有关部门的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兼职安全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工种队、班组的兼职安全员不适用本办法。兼职安全员经公司考核合格后,可优先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取证后可从事专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上岗

第四条遵纪守法,对企业忠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第五条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第六条具有两年以上施工经历,了解本公司生产流程和一般施工工艺。

第七条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八条通过安全员年度考核。新上岗专职安全员取得指定机构颁发的上岗证,同时还应经工程部专项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兼职安全员由工程部负责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对本项目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条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记录,及时上报各种报表、专题汇报和总结等。

第十一条拟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宣传、落实各项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

第十三条加强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种违章行为及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及时汇报,协助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规范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断创新。

第四章考核

第十七条每半年(工程工期少于半年的按一个工程周期)向工程部至少写工作汇报一份(6月25日、12月25日前),考核分值20分;安全工作实绩考核分值80分。

第十八条总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90分为良好等级,70~80分为合格等级,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具体的考核打分标准另行制定。

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由公司公布安全员年度考核情况。优秀等级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试用半年仍不合格的,免去其专职安全员职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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