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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风险安全管理,遏制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建设、监理单位,行业、属地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产安全保证体系。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积极营造良好生产安全环境。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涪秀二线铁路四标段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二章?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建设单位标准化建设管理手册》(试行本)

《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

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第三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内容:

本标段为渝怀铁路涪陵至梅江段(成都局管内)增建第二线工程站前4标段,位于重庆市彭水县及黔江区境内,标段起讫里程YDK242+000~ZDK294+425,新建正线长度52.939km。

第二条?高风险工地:

1、狗耳泉左线特大桥:

狗耳泉左线特大桥中心里程ZDK251+945,全桥长1156.5m,为单线特大桥,全桥孔跨布置为35-32m简支T梁;桥台采用单线T形桥台,1#~7#、28#~34#墩采用单线圆端形实体桥墩,8#~27#墩采用单线圆端形空心桥墩,其中18#墩身高68m,19#墩身高66m;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明挖扩大基础。18#、19#墩桥址区水深2.4m,此桥距离既有线距离5~20m。风险等级评定为高度风险。

2、新鱼塘湾隧道

新渔塘湾隧道起讫里程为ZDK248+737~ZDK249+810段,全长1073m。此隧道址区属中低山剥蚀地貌,地面高程300~430m,自然横坡10°~45°,最大埋深100m,洞身ZDK248+948.63~ZDK249+810段位于半径R=1000m的右偏曲线上,其余段均在直线上。全隧为单面上坡,自进口至出口分别为11‰的上坡、8.6‰的上坡。新建正线里程ZDK248+737~ZDK249+200段与营业线距离50~200m,ZDK249+200~ZDK249+810段与营业线距离超过200m。ZDK248+737~ZDK248+762、ZDK249+740~ZDK249+810段浅埋、软岩、ZDK248+980~ZDK249+080段断层、角砾层均评定为高度风险。

3、新四方沱隧道

新四方坨隧道起讫里程ZDK252+660~ZDK253+995,全长1335m。此隧道址区属构造剥蚀、溶蚀低山地貌,地面高程360~510m,相对高差约100~140m,地面自然坡度20°~45°,局部地段陡崖,坡面基岩出露,覆盖层较薄。最大埋深约100m,出口端为可溶岩地区,岩溶发育,地表可见漏斗、溶沟、溶蚀洼地、溶槽、大型溶洞及暗河等溶岩地貌,植被发育一般,交通条件较差。设计纵坡为11.2‰的单面上坡。新建正线里程ZDK252+660~ZDK253+000段与营业线距离20~50m,ZDK253+000~ZDK253+995段与营业线距离超过50~200m。ZDK252+660~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ZDK253+940段塌方、突水突泥评定为高度风险;ZDK252+820~ZDK252+860、ZDK252+880~ZDK253+560塌方突泥突水评定为中度风险。

4、K242+000-K244+000段路基

K242+000~K244+000段路基邻近既有线工程全长2000m,线间距5m,路堑开挖影响既有线行车安全,评定为高度风险。

第四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安全风险管理机构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安全风险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

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具体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分部、架子队的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分部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本分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实行项目部→分部→架子队三级管理。

各分部设1名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总监,设安全环保部,并配足人员,负责安检工作;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为强化项目安全决策和领导工作,项目部和分部的第一负责人均由经理担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研究确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2、部署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听取工作汇报;对本单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铁路交通、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出处理决定。

?3、研究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处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有重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4、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条?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一、安全环保部: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对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监督与管理。指导分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负责项目(分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评价,并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抓好落实。

4、参与审定重点安全防护工程和特殊工点的安全防护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5、监督指导分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做好安全资料的统计、分析和上报、下传工作。

7、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纠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有权停工整顿,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专职安全员;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

3、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关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并监督按期实现。

4、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现场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2、检查本班组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班组长或相关人员处理;

3、指导本班组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协助处理伤亡事故。

四、防护员:

1、防护员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加强防护作业相关规章、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防护员上岗前必须认真检查、带齐防护用品。防护用对讲机应专管专用,使用前必须确认性能良好。

3、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准确的接受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运行信息、各项施工命令,及时、准确的将列车运行信息、各项施工命令,传达给施工负责人与施工作业人员并作好记录。

4、防护员担任防护工作时不得兼职其他工作。防护员在防护工作中,严禁看书、闲谈、离岗及从事与防护作业无关的事项。现场防护员在班前要休息好,严禁饮酒。

5、防护员应根据现场作业实际,选择瞭望条件好的安全处所进行防护工作,与施工作业人员一般保持10m左右距离,并随作业人员同步移动或转移施工地点。

6、两端防护员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应发出紧急下道的通知信号,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严禁漏报、迟报。如有机具挡道,两端防护员应果断显示停车信号防护,拦停列车。

7、封锁施工时,工地防护员位于邻线一侧路肩,重点对两线间作业人员进行防护。

8、现场防护员应及时告知驻站联络员施工进展情况。

9、现场防护员在列车确报通知下道时做到“三看”:一看作业人员是否下道完毕,二看使用的机具是否带到安全处所,三看机具、料具是否超限。

10、现场防护员必须比施工人员早到晚走,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通讯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加强行走途中的瞭望,及时通知行走中的施工人员避车。

?五、驻站联络员:

1、驻站联络员必须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佩戴驻站联络员标志、上岗证,携带对讲机、笔、记录本等。

2、驻站联络员必须掌握现场防护员所处的位置、作业内容、作业区段等情况,与现场防护员和施工负责人统一无线电频道,无线电性能良好。

3、到达运转室时间规定: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办理登记手续。

4、驻站期间应随时掌握列车和调车作业动态,及时准确地通过车站时间等信息通知到现场防护员。通知现场防护员及时停止作业、下道避车。

5、驻站期间随时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确认控制台信号,严格执行“三确认”制度:确认现场防护员姓名、确认现场防护员听清、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及机具下道。

6、驻站联络员要坚持岗位,不得脱岗、离岗、串岗。

7、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时,应立即采取站场广播、手机等方式通知现场防护员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下道。

8、驻站联络员要实时掌握现场作业动态,现场多个作业点作业时,需记录现场防护员移动作业地点、时间等的反馈信息。

9、驻站联络员工作期间不得与他人交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嬉戏打闹,手机只作为工作联系备用方式,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电话,更不能收发短信。

10、离开行车室时间规定:确认现场作业人员已离开线路或到达工区后,办理销记手续,方可离开行车室。

六、权利

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

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设备停止使用,生产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对弄虚作假、隐瞒员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有权监督检查。

5、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权填发《罚款通知书》实施处罚。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人员及部门责任制同安全生产责任制。分部人员责任如下:

一、分部经理:

1、对管段内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政策、法律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管段工程特点,主持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3、按照项目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必须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针对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7、发生事故,在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的同时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二、分部副经理:

1、分部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管理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组织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支持安监人员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5、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现场“三违”果断处理。

6、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分部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细则等安全技术规定。

2、审查、批准技术文件、施工方案;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

3、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4、负责对重难点项目、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邻近既有线施工点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编制和审核,在技术上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进行。

5、领导和组织、推广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领导责任。

四、架子队长:

1、对全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合理组织生产,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个人防护,制止违纪、违章,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4、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常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检查岗前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7、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开展安全工作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8、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

9、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抢险,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参与或接受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现场技术员:

1、对安全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办法。

3、在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4、坚决制止不按技术标准、施工程序执行的违章指挥和违章蛮干。

5、组织制定重点安全防护工程和特殊工点安全防护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于开工前报审。

六、工班长: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3、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

4、对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

7、负责作业人员的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度,配合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工作。

8、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9、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10、积极配合执行上级的各项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规定,保证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无事故。

11、对“三违”制止不力或因失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七、岗位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严格执行“两纪一化”,保证安全生产。

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5、事故发生后,积极参与抢救并立即报告。

6、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

7、因违章操作业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章?风险管理内容

1、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仔细、全面审查设计图纸,对没有明确地质揭示的设计缺陷或没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

2、分部应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3、分部应结合具体采用的施工方法,对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制定风险项目清单,落实降低风险等级、消除风险的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措施应涵盖管理制度、人员物资配备、技术方案、经济等方面。

4、高风险工点应设置风险公示牌,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

5、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及时识别新的风险事件或引发风险的新因素,根据监测情况对风险管理状态进行评估和动态调整。

6、建立风险管理信息库,包括阶段风险项目清单、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监测数据、风险管理状态评估及管理责任人考核等。

第七章管理制度

一、施工准备验收

第一条?工程开工前各分部应对施工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条?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预防措施等。

第三条?各分部将检查验收情况及时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备案。

第四条?项目安全部每月对各分部的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经费投入

第一条?各分部要及时报告安全经费开支计划。计划内容应充分考虑宣传教育、检查器材、新技术应用、防护用品、设施、设备、辅助设施、应急救援、隐患整改及完善生产条件等有关费用。

第二条?安全环保部应认真组织实施“资金投入计划”,设立台账记录、统计,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应设专项账户管理,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未按计划投入导致现场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责任。

三、检查制度

第一条?定期

项目部每旬一次,各分部每月一次,架子队每周一次,班组每天检查。凡与安全有关的内容均属检查范围。检查由各级分管领导主持,施工技术、安质、物资设备、办公室等部门派员参加。检查后应形成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二条?不定期

项目部、分部及架子队根据上级要求、施工进程和季节变化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既有线防护、防风、防洪、防火、防雷击、防倒塌、防盗及防食物中毒等,也可随机确定检查内容。检查由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

第三条?专项

对邻近既有线施工、桥梁、拌和站、隧道等项目进行专业检查。检查由安全总监主持,有关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由根据专项检查要求确定。

四、?教育培训培训

第一条“三类人员”教育培训

一、B、C类人员教育与培训项目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B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类)。经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教育培训48学时以上,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二、“三类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

“三类人员”除每年参加企业内部组织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外,还要按规定参加建设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并考试合格。

第二条“三级”教育培训

一、项目部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学徒工、实习工)必须进行项目部、分部、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

1、一级(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较大事故应急予案;事故案例等。

2、二级(分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

3、三级(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禁走过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在熟练工带领下上岗操作。对换岗工人,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一、对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操作工、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爆破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考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条邻近既有线防护人员、施工人员教育培训

一、现场防护员必须正式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针对邻近既有线施工的特点,各分部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三、对邻近既有线施工队伍,各分部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应聘请有丰富经验的铁路职工或专业管理人员对现场技术员、防护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知识讲座活动,以增强全员既有线施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项目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分部防护员持证上岗、邻近既有线施工人员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五条?日常教育

一、各分部每月建立安全教育周,利用上安全技术课,举办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工伤事故案例会、施工安全知识学习等教育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大家自觉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

二、各架子队每周建立安全活动日,组织全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操作工艺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总结一周安全生产经验,吸取教训,补充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三、工班必须坚持“三工”教育,工前提施工安全要求;工中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隐患及时整改;工后综合讲评,表扬遵章守纪,批评违章乱纪,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四、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资料管理

一、“三类人员”在培训合格后,各分部必须做好“三类人员”证件的收集工作。

二、“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各分部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收集归档。

三、特种作业人员、防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分部除建立台帐外,应做好相关证件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所有安全教育活动,各分部安全环保部门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五、分部安全环保部必须将本单位人员的证件报安质环保部存档。

六、各分部安全环保部在每月25日将当月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情况报送项目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七条安全环保部每月对分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技术交底

第一条?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或工序、作业特点和危险源、危险点。

2、危险源、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专业技术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

5、有关管理单位(邻近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6、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避难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二条?技术交底要求

一、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必须覆盖现场全体作业人员。

1、项目部在对重、难点工程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落实。

2、针对架子队、工班以及不同工序、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分部技术主管主持,分部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是针对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潜在危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必须具体、明确,对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安全技术交底应将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现场每一位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附参加人员签到表或影像资料。

四、对下安全技术交底由各分部技术部门负责编写,安全技术交底单一式三份,分部、架子队、工班各一份。

六、为使参加施工的人员能了解基本的工艺流程,提前预见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事故隐患,及时作好预防、预控工作,各分部、架子队技术人员必须严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七、安全技术交底要在单项工程开工前、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早防早控,确保万无一失。

八、各分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台帐,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九、各分部工程技术部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报项目部存档。

第三条技术部每月对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议

第一条?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情况及时召开例会。

第二条?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主持。

第三条?参加例会人员:项目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各分部主管、分管领导、总工、安全环保部长,必要时通知架子队队长参加。

第四条?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针对施工生产状况,组织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或隐患专题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等。

2、回顾、总结、分析目前生产安全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管理具体问题,通报安全检查结果,各分部总结和交流安全管理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

七、宣?传

第一条?各分部、架子队在施工现场、员工生活区醒目位置或危险部位要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等,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示。

第二条?各类标识、标语制作标准按项目部要求制作。

第三条?各分部针对现场安全标识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遗失的要及时更换、补充。

第四条?严禁任何人员故意破坏、移动安全标识,故意破坏安全标识的,按照标识制作价格的5倍予以处罚。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对各分部的安全宣传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

八、“五同时”

第一条?“五同时”制度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同步开展。

第二条?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并考核各部室或有关单位执行“五同时”的情况。

第三条?工程部、计划部负责在编制计划、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

第四条?各分部、架子队负责在本单位施工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

第五条?项目部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施工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第一条?事故统计范围

1、凡在施工现场或工作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均应列入统计。

2、邻近铁路既有线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3、在国有公路上发生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4、非责任安全事故,由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单位无权认定。

5、负伤人员在事故结案(60日)后死亡,一般不再组织调查或统计。确有必要,应积极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重新调查。

第二条?事故报告及报表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报告时间

(1)凡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各分部必须立即报告项目部,项目部收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属地政府或业主、监理等单位报告。

(2)各分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须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内容立即报告项目部。1小时内由项目部报属地政府、业主、监理和行业等有关部门。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项目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造成伤亡人数和估计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3、报告程序

发生人员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立即向项目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按有关规定报告并会同上级有关部门结案;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项目部于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4、事故应急救援

?一般以上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安全生产报表

1、各分部于每月1日18时前报告上月安全月报。

2、各分部季度报表及总结于每月20日前,年报表及总结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项目部。

第三条?事故调查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和人员应保护好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人员轻伤、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轻伤由各分部自行调查处理,处理情况两日内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重伤二人以下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会同业主、监理和上级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案。

3、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由设区的市级或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四不放过”。

5、事故快报和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格式

十、安全生产考核与奖罚

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对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奖罚。

第八章?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一条应急预案

一、各分部应在重大危险源评价后必须及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2、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4、事故报告程序、方式和内容;

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情况;

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具体通信联系方式;

8、相关保障措施;

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

10、应急预案管理措施和要求。

二、应急预案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所规定和明确组织、程序、资源、措施等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三、应急预案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四、各分部所编制的应急救援预案,应上报项目安全环保部审查,经项目部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审核后,由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执行。必要时,针对特别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项目部应组织项目相关领导、部室、分部主管人员进行会议论证,确保万无一失。

五、各分部应当对与实施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职责、程序,对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措施;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救援案演练,并将演练总结报告、音像资料上报项目安全环保部。

六、各分部应急预案中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应明确其相关职责,并抓好沟通协调和落实工作。

第二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为强化应急管理工作,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二、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一般以上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进行技术、资金、人力物力支持。

2、发生安全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确定风险事故级别,并负责向集团公司、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业主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及时联络并报告事故情况。

3、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领导组织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抢救伤员、转运物资,减少事故损失,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并组织对项目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不断完善。

三、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为确保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部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

应急救援指挥组下设8个专业组:抢险方案组、应急抢救组、综合协调组、资金保障组、疏散引导组、医疗救护组、物资设备组和善后处理组。

抢险方案组负责人:崔文镇

应急抢险组负责人:张宏

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张春元

资金保障组负责人:夏丙山

疏散引导组负责人:梁文平

医疗救护组负责人:周星宇

物资设备组负责人:肖证龙

善后处理组负责人:刘晓军

各行动组按照现场总指挥的要求开展救援行动。行动组成员由项目和各分部按职能分工确定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应急抢险队伍由各分部分别成立,每支队伍人员不少于40人,并配置相应的抢险物资和设备,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备案。

各分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也须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救援小组,并根据现有资源,建立应急抢险队伍。

(二)项目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职责

(1)组长:负责确定现场潜在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主持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措施,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进行评估,组织现场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善后处理工作。

(2)抢险方案组:根据事发现场情况,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如工程拆除、支撑加固、清理挖掘土石方、疏通营业线线路等抢险方案。

(3)应急抢险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抢险工作,根据抢险方案,明确成员分工,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设备,迅速开展救援活动,尽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工作,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4)综合协调组:配合指挥组组长工作,负责通知项目、分部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共同应对;根据领导指示及现场情况,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等联系、沟通,寻求支援;及时向有关地方消防、医疗、电力、电信、交通、抢险救援等公共救援部门报警联络,确定警戒范围,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警戒工作;在外部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时,积极引导,并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在气象灾害抢险时,随时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掌握第一手天气资料;根据项目领导的授权,如实报告、发布事发现场情况,并代表单位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5)资金保障组:负责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资金的筹备,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开展。在抢险工作结束后,负责核算、支付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抢险救援费用。

(6)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疏散逃生路线的确定和标志的设置,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组织引导现场危险区域人员正确及时撤离、疏散、逃生。

(7)医疗救护组:准备医疗器械,负责对现场伤亡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并送往医院救治。

(8)物资设备组: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租赁、购置和维护保养,在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时,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在应急抢险过程中,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源,并将其投入到抢险之中;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进行识别,组织应急队员进行转移,并做好保卫工作。

(9)善后处理组:负责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在抢险救援结束后,对相关受损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必要时邀请业主、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处理;负责对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外界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慰问活动。

(10)现场其他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场所和区域,服从指挥,有报警和帮助警戒、转移危险物料等义务。

四、应急准备

(一)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消防、防汛)设施和器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各分部配备机械设备车辆(如汽车、吊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应急救援工具和器材(如千斤顶、风镐、切割机、临时发电机、应急灯、警戒旗、警戒绳、污水泵、高压泵、灭火器、灭火砂、水桶、锹、镐、方木、脚手钢管及扣件、型钢、草袋、梯子、对讲机、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网、救生垫等),防护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毒面罩、口罩、安全帽等),医疗器械(如担架、氧气袋、小药箱、消毒液等),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确保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安全标志、疏散标志及照明设施。

(三)确定并公布内外部联系方式及电话号码。

(四)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危险品及机械设备的性质及应急处理方法(特别是既有线施工应急处理方法),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保持各小组成员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一旦事故发生后,能立即通知应急小组前往处理,危险区域人员能够及时撤离。并对预案进行评价和修改完善。

五、应急响应

(一)报告联络程序、时间及内容要求

1、事故报告程序

(1)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现场负责人--分部应急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重庆建指、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等部门。

注: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分部、项目部、渝涪公司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既有线行车事故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各分部负责人--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渝涪公司、救援机构(医院、救护队等)、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部门。由车站值班室向铁路局列车调度员汇报。

注:任何施工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可直接向车站值班室(设备管理单位)、分部、项目部、渝涪铁路公司、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或向社会救援机构发出求救讯息。

2、事故报告时间要求

(1)各分部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凡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分部必须在30分钟内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的内容报项目安全环保部,1小时内由项目领导报属地政府、业主、监理和行业等有关部门。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2)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各分部必须在事故发生10分钟之内报告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安质环保部收到报告后10分钟内报告项目主管领导,1小时内向渝涪铁路公司报告。

(3)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在30分钟内上报至项目部领导,由项目主管领导在1小时内向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现场人员在发现严重火灾、爆炸、放射性物质泄露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并上报分部,在30分钟内报告至项目部领导。

(5)水、燃气、电力、通讯等管线设施损坏事故,由现场负责人立即报告地方市政、电力、电信和产权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项目安质环保部报告;发生铁路光电缆损坏事故,按既有线行车事故性质进行报告。

(6)发生人员轻、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医院救护的,现场人员应立即与当地医疗救护单位联系,各分部应在2小时内报项目安质环保部。

(7)对业主、监理等有事故上报要求的单位,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统一按要求向有关单位报告。

3、报告事故(一般安全事故)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既有线行车事故汇报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间具体位置(既有线的具体里程)、事故大小、影响范围以及危害程度等。

(二)各类事故响应程序

各分部区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向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外,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1、一般以上事故

在接到一般以上事故报告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并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抢险救援措施,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向上级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寻求支援等。

2、既有线行车事故

发生既有线行车事故后,除按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规定向上级报告外。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要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并启动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抢险工作。同时及时与铁路相关设备管理部门、社会救援机构联系,寻求支援。

3、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在现场发生突发事故或出现险情时,现场人员要大声呼叫,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至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在可以进行抢险救援的情况下,现场施工负责人应组织现有人员进行抢险救援。

(2)现场人员立即停止施工操作,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立即疏散、逃离,并进行自救,不能脱险的人员尽可能躲避在安全区域或安全避难所,需要时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3)现场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成员在发现情况或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并及时进行内外部联系和报告。

4、有预警的紧急状况

在风灾、洪灾、强降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有预警时,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成员应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防范和撤离、疏散工作。

六、应急预案实施

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以抢救人员生命、减少国家财产损失、保证营业线正常运行(尽量减小影响范围)为目标,与当地政府部门、业主、社会救援机构以及铁路设备管理单位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的抢救方案,项目部负责统一调配,组织人力、物力付诸实施,各分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项目部可通过当地政府,请求社会力量予以支援。

七、应急恢复

(一)当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指挥组组长宣布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各行动组对自己负责的任务进行清点、清理、交接、撤离,并对受影响区域进行必要检测。

1、针对单一的人员伤亡事故,在遇险人员被抢救出来后,该预案实施工作自行结束。

2、针对国家财产受损事故,在将物资安全转移后,该预案实施工作自行结束。

3、影响营业线运行的事故在抢险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质量情况,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由现场应急负责人通知驻站联络员,由驻站联络员向车站行车室汇报,请求开通线路,同时撤除防护。待第一列火车安全通过后,该预案实施工作结束,相关应急救援人员方可撤离现场。

(二)在预案实施结束后,各分部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做好收尾工作。

八、后期处理

(一)抢险结束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等,确保稳定。必要时邀请渝涪铁路公司、当地人民政府协助处理。

(二)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成员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器材,整理抢险记录,核算抢险费用。

(三)项目部、各分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在恢复施工生产后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九、应急救援演练

项目部为保持应急救援能力,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分部应组织本单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必要时可邀请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并通过对演练效果进行评审,对预案进行适应性的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方案能达到预期效果。

十、应急抢险救援注意事项

(一)不得强令冒险救援抢险,人员不得在不可靠的措施下冒险进入危险区域和场所;

(二)事故产生的废水、废物等不得随意排放和弃置,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应急抢险物资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四)一般以上事故、既有线行车事故及自然灾害由项目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一般事故由各分部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各分部制定的救援预案报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备案。

十一、奖励与处罚

(一)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项目部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抢险救灾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由项目部上报集团公司追认为烈士。

(三)对不服从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组调遣、临阵逃脱或谎报情况的予以处分和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扩大事故损害程度的移交政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篇2: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2.1工程项目实行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要以最经济、科学合理的方式消除项目施工中的风险所导致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后果。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危害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从而针对本车辆段存在的风险做出客观而科学的决策,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2.2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机械设备、设施、存储、运输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施工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各个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以及风险信息的更新。2.职责3.1项目总经理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的和范围。3.2副总协助风险管理和评价工作,成立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风险评审工作。3.3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对项目的风险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并组织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风险巡查,主持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3.4项目安质部是风险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与控制,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3.5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3.风险管理和评价机构(详见附件: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图)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执行经理项目总工成员:工程部安质部办公室4.内容4.1风险分级制。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其结果从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4级、5级。分级标准见表4.1.1表4.1.1风险分级风险级别风险名称风险说明1不可容许风险事故潜在的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2重大风险事故潜在的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发生事故的频率较高或可能性较大,容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会造成多人伤亡粉尘、噪声、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达Ⅲ、Ⅳ级者3中度风险虽然导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经常发生事故或未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的风险粉尘、噪声、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达Ⅰ、Ⅱ级者,高温作业危害程度达Ⅲ、Ⅳ级4可容许风险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虽然重伤的可能性较小,但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高温作业危害程度达Ⅰ、Ⅱ级者;粉尘、噪声、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为安全作业,但对职工休息和健康有影响者5可忽视风险危险性小,不会伤人的风险事故的后果与可能性的综合评价结果可得出风险级别见表4.1.2表4.1.2事故后果与可能性综合评价结果后果可能性极不可能不可能可能轻微伤害543一般伤害432严重伤害3214.2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步骤。1、单位工程要详细划分作业活动;编制作业活动表,其内容包括作业区域、设备、人员和流程,并收集有关信息。2、辨识与各项作业活动有关的主要危害(见重大危险源清单)。3、在假定现有的或计划的控制措施有效的情况下,对与各项危害有关的风险的程度做出主观评价,并给出风险的分级。4、制定并保存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物理及化学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危险、生产使用的设备及技术的安全信息资料。5、进行工作场所危险评价,包括事故隐患的辨识,灾难性事故引发因素的辨识,估计事故影响范围,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影响。别6、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风险级,并编制计划以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需要重视的任何风险,尤其是不可承受的风险。7、建立一套管理体制或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场所危险评价结果,包括事故预防、减缓以及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8、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重新评价风险,并检查风险是否不可承受。9、修订完善并向职工下发、培训、实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程序)包括每个操作阶段的程序、操作极限值、安全措施;10、利用事故分析会,每周安全活动日认真分析导致或已导致生产现场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每一事件(包括吓一跳事件),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事件的危险程度和控制措施被每个职工充分理解。

图4.2.1风险管理基本流程5.3危险评价结合车辆段施工特点,本着风险评价的实用性和易操作性原则,有以下几种危险评价方法可供选择:1、LEC评价法:D=LECD-危险性分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2、MEC评价法:R=MESR-风险程度M-控制措施的状态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S-事故后果以上两种评价方法详细内容步骤可查阅相关资料。3、直接判断法。对下述情况可直接定为较高级别的风险:①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②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③曾经发生过事故,至今仍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④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4.4风险控制制度1、风险控制措施原则。应优先选择消除风险的措施,其次是降低风险(如采用技术和管理措施或增设安全监控、报警、连锁、防护或隔离措施),再次是控制风险(如个体防护、标准化作业和安全教育,以及应急预案、监测检查等措施)。2、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①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②风险评价定为1级、2级风险的危险源。表4.4.1风险控制措施表风险级别风险名称控制措施5可忽视风险不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4可容许风险可保持现有控制措施,即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但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3中度风险应努力采取措施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应在规定时间内实施风险减少措施,如条件不具备,可考虑长远措施和当前简易控制措施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评价,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是否需要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2重大风险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时必须配给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应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1不可容许风险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若即便经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应着对以下内容:①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能够是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②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③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④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⑤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4.5管理制度1、通过风险评价工作确定的危险源(点),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2、对所有危险源(点)必须悬挂警示牌并保持警示牌完整无损,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3、各级管理者要按危险源(点)的管理要求实施管理监督工作。在危险源(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4、各类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5、凡属高压、高空、有毒等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和专人负责6、凡在各类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危险源(点)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如果确属危险源(点)管理失控造成事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倍处罚。7、建立健全风险教育培训和交底制度。项目部必须每年组织对全员进行风险源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并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技术交底。8、建立风险巡查机制,风险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对风险源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于新发现的危险源必须及时上报风险管理机构,以确定危险源的级别,迅速制定相应控制措施。9、针对1级、2级和3级风险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篇3: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三个一”的理念,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地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施工阶段重特大风险源的安全风险管理。第三条?原则坚持“各司其责,预防为主,综合监控,科学高效”的原则,依靠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加大安全风险监管力度,推动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顺利地推进。?第四条?在成都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的要求,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分级、监控和处置。第五条?当出现预警状态或突发险情时,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等相关单位在信息报送的同时,应及时进行先期风险处置,加强监测、巡视,防止风险扩大和次生险情的发生。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制度,全力做好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确保地铁建设安全有序。第二章?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第七条?安全风险管理架构与机制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双线管理、综合监控”的工作机制,即在地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风险双线管理,通过盾构实时数据监控、量测数据监控、视频监控及现场巡视等手段进行综合监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架构机制如图(详见图2-1)图2-1成都地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架构机制图第三章?各方职责及工作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一)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职责及工作要求1.牵头组织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升级等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风险监控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方面职责,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稽查。3.负责组织专家对重大风险工程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和分析,排查重大隐患。4.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监控中心预警的处置工作。5.每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公司在建工程安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周报,上报公司。6.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二)建设分公司职责及工作要求1.负责施工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安全履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2.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4.组织、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确保预警及时、准确。5.督促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做好现场监控设备的保护,做好监测、巡查、预警、响应、处置、消警及信息报送等工作。6.负责公司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第九条?勘察设计单位职责及工作要求1.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将勘察设计资料上传监控系统,并及时更新。2.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监测精度、频率、报警值和极限值等技术要求,并应在设计交底中给以充分说明。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3.及时参与预警处置分析及其它相关配合工作。第十条?施工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1.负责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监测及安全自查工作。2.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处置,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将处置措施及情况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监理、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4.风险处置结束后,经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应填写《成都地铁工程安全风险消警审批表》(见附件),提出消警申请,经监理组织分析确认后,进行消警,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备案。5.及时将评审修改后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上传系统。6.每日17:00前将施工监测数据、盾构出土量(方量、重量)上传系统。7.对标段内监控设备做好保护工作。8.其它相关工作。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1.负责合同项目监理工作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2.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4.结合自身巡视,综合评定工点安全状态,当出现预警或险情时,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做好险情的分析、处置工作。5.督促、审核施工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险情处置,对施工单位消警申请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处置及消警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报送业主。6.监理单位每日17:00前将巡视检查表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监理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理月报通过系统报送建设分公司和质量安。7.周(月)报应涵盖下列内容:1)本周(月)施工总体进度情况、各工点的施工工况,本周(月)存在的安全风险问题、预警处置结果等。2)下周(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遇到的重特大风险源及应对措施等。8.协调系统设备安装,组织系统安装验收,各方配合工作。9.其它相关工作。第十二条?第三方监测单位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1.做好监测和巡视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提供监测报告。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2.指定专人接受培训,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3.当日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数据上传系统,每周四17:00前将第三方监测周报上传系统。每月5号前将上月监测月报上传系统。4.在出现预警、险情及数据出现异常时,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分析会,按要求做好复测及应急监测等工作。5.当工程出现险情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参与预警处置会议。6.配合消警会商工作。7.其它相关配合工作。第十三条?地铁监控中心主要职责及工作要求1.地铁监控中心直接对地铁公司负责,事先不得通知现场相关单位,独立开展安全巡查工作,重大风险工程实施阶段每周覆盖一次,在建项目每半月覆盖一次,及时提出安全巡查意见及处置建议。2.地铁监控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第三方监测和施工单位上传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点进行现场巡视。3.地铁监控中心应对巡视报告信息进行比对,对差异较大的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核实,对发现瞒报、错报、漏报等信息形成统计报告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4.地铁监控中心应及时对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上传的信息和自身巡查信息进行统计;研判各类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发现问题,报送公司质量安全部,必要时发布综合预警。5.每周(月)对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状况进行总体分析、评价,并形成周(月)报,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6.预警或出现险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配合出险单位做好相关工作。7.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务。8.做好其它相关的工作。第四章?预警、处置、消警第十四条?预警分为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和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两类。由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只有一级,在安全风险监控系统线路图上显示,呈红色闪烁状态,地铁公司及相关单位可以同时看到。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是指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2012〕39号)执行由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预警,分为黄、橙、红紧急四个等级,在各线路概况首页显示。第十五条?地铁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建设分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对于投融资项目,其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应做好险情处置工作。详见《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第十六条?施工、监理或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的预警按照建设分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监测管理办法》(地铁建〔2012〕39号)执行,并在监控系统中留下工作记录。预警处置后,观察一段时间稳定后,由施工单位在监控系统中以工程事务的形式填写申请表,经第三方监测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消警,通过系统报地铁公司。第十七条?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及要求1.预警、处置及消警工作流程图如下:

2.监控中心预警的报告、处置及消警要求一览表??表4-1监测数据综合预警安全状态描述报送范围报送时限报送方式处置消警监测数据:控制值<监测累计值或控制值<单天速率数据分析:分析和检查险情发生区域的各项监测数据,其中多个监测点的数据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根据各方的监测数据,通过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支护结构、主体结构、周边环境出现或突发下列或其他严重影响风险工程自身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且可能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的、灾难性的”时,经综合技术分析,已达到综合预警条件,对该风险工程发布综合预警。1、支护结构、主体结构自身及周边土体出现严重的变形开裂、压曲、断裂,锚杆体系松弛或拔出;侧壁土体产生塌方等2、基坑底部出现大量的管涌或隆起,支护结构或主体结构侧壁出现大面积严重渗漏或流沙,造成地面严重沉陷或坍塌。3、根据对监测数据及盾构实时监控数据分析,盾构开挖面(或矿山法掌子面)上方有产生空洞导致严重沉陷坍塌风险等;4、周边地面严重沉降或开裂,邻近建筑严重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并有不断扩大的趋势;5、周边道路严重沉降、管线严重变形、裂缝、渗漏;6、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工程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1.施工、监理、设计、业主代表2.建设分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及监测主管人员3.建设分公司分管副总、总工、总经理4.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即刻电话+短信+系统地铁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组织现场分析、处置监理组织各方分析确认注:预警处置会议纪要包括情况分析、处置措施等,由监理整理成文(含会议签到表),加盖电子印章,应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报送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和建设分公司。

第五章?值班规定第十八条?成都地铁安全监控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第十九条?值班工作必须遵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第二十条?施工、监理必须安排项目现场专人值班,地铁建设分公司和投融资项目承办方(如中铁成投等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到地铁公司监控中心(地铁大厦A栋1楼)联合值班。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必须及时将单位值班电话监控系统。第二十二条?凡参与值班的人员外出离开成都时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参与工作的,须向上级负责人请假,并及时将更新的值班名单报监控中心。第二十三条?所有值班人员,应保证全天24小时手机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务。

第六章惩则第二十四条?对于履职不到位的,视情节,由地铁公司约谈其所属部门(企业)相关领导,并将约谈记录抄送其上级单位主要领导;将不良记录纳入个人和部门(企业)相关考核和信誉评价系统。根据履职缺失的情节,由公司质量安全部将处罚建议报请公司安委会决定。第二十五条?对建设分公司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部门的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分公司负责人。第二十六条?对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履职不到位的:一般的,由地铁建设分公司约谈其项目(标段)负责人;比较严重的,由地铁质量安全部约谈其公司分管副总;特别严重的,由地铁公司分管领导约谈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安全风险信息平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规范地铁建设参建各方在安全风险监控管理上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及工作流程,加强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中的协同性,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规避和减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工作。

第四条相关参建单位应用安全风险监控与信息平台情况考核,分日常管理考核与双月度考核,由安全质量部牵头负责考核。

第五条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除本办法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还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七条投资承建单位

投资承建单位应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总工程师任负责人,并设立专职信息员督促所辖施工标段落实安全风险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标段施工单位

(一)各施工标段项目部安全总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项目部安全总监和安质部长每天必须登录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主要任务有:

1.每日17:00前,将自查台账和抽查台账检查的问题、施工监测数据上传平台;

2.巡视闭合阅处: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日常风险巡查推送的问题、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填写回复内容,并可上传相关附件。要求对所有的通报及整改通知的回复都以扫描件上传至相应内容的回复区域;

3.预警响应处置:及时处理平台发出的本标段预警,在预警处置中,要详细填写处置措施及现场处置照片、视频等。

(二)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现场信息化设备放置场地及视频会议室,配备网络设备和网络线路,保证各类信息能全面、及时、准确的上传平台(相关硬件参数见附件一):

1.按施工实际需要和轨道公司要求设置视频监控,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本标段所需要的设备与硬件等,并负责进行安装、调试、移位、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视频监控正常使用;

2.摄像头数量、位置要求:

车站明挖基坑至少设置2个摄像头,矿山法暗挖工程,要求每个掌子面设置1个摄像头,要清晰看到暗挖掌子面,并确保每掘进15米移动一次,盖挖车站参照矿山法施工要求设置;

附属结构明挖基坑、施工竖井至少安装1个前端监控设备;

施工竖井上各设置1个摄像头,重大风险源处根据评估情况设置;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出渣土行为的施工现场,渣土车辆进出的大门口在开工前必须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系统。此项作为开工核查条件之一。

3.要保持视频监控24小时正常运行,并确保监控视频的摄像角度和照明亮度,以满足视频监控的需要。不得随意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摄像头,不得无故中断、关闭视频(特别是夜晚施工时)和人为破坏设备;

4.提供全天候的应急响应服务,须在监控中心发出平台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修复,保证平台正常运转。

(三)盾构监控

1.按照实现盾构实时数据监控要求配备电脑等设备,必要时施工单位需安排盾构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数据解译;

2.每日上传出土量,同步注浆量;

(四)工程资料录入: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及时录入必要的工程资料,资料目录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第三方监测单位

(一)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监测数据上传:每日17:00前上传当天监测数据;

(三)及时查看并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含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每日浏览本标段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对数据异常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密监测点增加监测频率,并及时上传监测数据。

第十条监理单位

(一)安全专监牵头成立风险信息化小组,负责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信息员;

(二)每日将抽查台账检查问题和巡查报告上传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对有风险、监测数据异常以及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征兆的工点,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回复,并及时向监控中心反馈;

(三)及时查看并安排相关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对建设单位及风险监控中心提出的问题、要求和发布的通知、文件、通报(包含业主公告、各类巡检通报、轨道公司文件、预消警会议纪要、监控中心周报、预警处置等)进行落实、整改、回复;

(四)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各类检查通报,并做好复查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上各项事件进行闭合管理;

(五)预警响应处置:每日登录平台浏览各自工点风险情况,同时根据各自工点的安全评估状态,及时做出回复和处理。工点评估为“有风险”或“预警”状态,按预警流程处理,将处理结果在信息平台回复。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考核按单位性质分为标段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监理单位三个组,各组内不再按线路区分参建单位。安质部组织每两个月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监控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各组分别排名,评分标准见附件三。投资承建单位信息平台使用情况纳入季度考核。

第十二条通过视频监控和巡视发现施工现场视频不按规定设置、违规挪动、故意遮挡、污损、用光照射镜头、无故中断、关闭视频,以及视频监控平台被人为破坏等问题,且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给予10000元的处罚。有渣土车辆进出的施工现场大门口没有安装摄像头并接入监控信息系统的,罚款50万元。

第十三条对日常巡查推送的问题,拒绝整改、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整改但未及时回复的,每个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安质部对整改闭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每个问题给予20000元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监测数据和巡视报告上传不及时的,每次处罚5000元。

第十五条对履行《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办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整改态度、影响大小,每人次/问题给予5000元的处罚;对不配合或阻挠监控中心工作的单位,每次处罚10000元。

第十六条对在同一个考核周期内相同、类似问题多次重复发生的,从第三次开始,实施双倍处罚。

第十七条监控中心每双月月底汇总存在问题情况,安全质量部审核后,填写处罚单,并形成考核处罚通报上传信息平台(处罚单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双月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将通过公司文件形式下发通报,对工作不积极,效率差,不配合工作的单位将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对各组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为前两个月对被考核各单位处罚金额总和。标段施工单位组前1-5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20%、16%、12%、8%、8%,合计64%;第三方监测组第1名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6%;监理单位组前1-3名分别奖励前两个月总处罚金额的12%、10%、8%,合计30%。所有奖励处罚款项一并纳入季度验工计价,在季度验工计价中扣除。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1.目的识别企业在乳胶基质和现场混装生产活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确认风险等级,以便于确定防治对策,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内容3.1评价组织及职责(1)本企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组长为本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部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2)职责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LEC评价法》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企业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3.2风险管理(1)危害识别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2)同时还应考虑: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②直接与间接危险;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2)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3)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4)有害作业环境: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5)安全管理缺陷: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4)相关方管理缺陷。3.3危害识别的范围(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2)常规和异常活动;(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10)后期服务活动。3.4危害识别的方法LEC评价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3.5危害识别的步骤(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LEC评价法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部;(3)安全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3.6风险评价(1)风险评价范围1)生产经营活动;2)生产装置;3)储存设施;4)检维修作业;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6)拆迁工程;7)后期服务活动。(2)评价准则的依据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4)合同规定;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3)评价准则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法,定量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公式为D=LEC(其中D-生产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即风险值;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分值取值见表1。序号分值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L)110完全会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不经常,但可能1完全意外,极少可能0.5可以设想,但高度不可能0.2极不可能0.1实际上不可能2分值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10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6逐日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0.5非常罕见地暴露3分值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C)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40灾难,数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失7严重,严重伤害,或造成较小的财产损失3重大,致残,或造成很小的财产损失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不利于基本的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公式计算风险值D,确定危险源风险级别的界限值和危险程度,风险评价结果分为Ⅰ~Ⅴ(或1~5)从高至底五级,为风险控制策划提供依据。风险值见表2。危险源风险等级风险值(D)危险程度Ⅰ(或1)>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Ⅱ(或2)160~320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Ⅲ(或3)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Ⅳ(或4)20~70可能危险,需要注意Ⅴ(或5)<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4)定性评价根据运行经历及现有的控制能力对作业活动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人员、生产工艺、材料、能源、作业环境、管理情况及相关方等进行定性判断某种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险事件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并确定该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对下述情况可直接定为较高级别的风险:——?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易发生较大事故的,评为Ⅰ(1)级;——?符合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源,评为Ⅰ(1)级;——?曾经发生过事故而至今未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评为Ⅰ(1)级;——?上级或本单位最高管理层特别关注的风险或事故;评为Ⅰ(1)级;——?紧急状态下的风险或事件,评为Ⅰ(1)级或Ⅱ(2)级;——?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评为Ⅱ(2)级;——?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评为Ⅱ(2)级。(5)风险控制a)风险控制策划原则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对于可接受风险(Ⅴ级风险),应维持管理,通过有效措施保障其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对于不可接受风险(Ⅳ级及其以上级别风险),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即安全对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最终使其变为可接受风险。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对象是事故隐患,重点是安全设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设施b)风险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应从两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安全技术对策措施按下列等级顺序优先选择: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和个体防护。具体应遵循先后顺序: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是单元的技术、布局、工艺、方式和设施、设备、装置方面;二是单元配套和辅助工程方面;三是应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职业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4风险信息更新本企业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4.1识别、评价的时机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正式生产之前进行演练。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4.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1)各部门将更新的《LEC评价法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2)安全生产部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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