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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建立有效协调沟通机制,保障施工信息高效、有序、顺畅传递,保障在第一时间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调度机构是安全生产的指挥中心,是联系各项目部、各生产环节的枢纽,要积极发挥好其功能作用。

第二章调度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第三条项目部和各工区设专职调度员,设置调度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调度室与工程部职责合并。

第三章调度室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调度室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第五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有关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记录安全生产信息。

第七条每天认真收集施工现场情况,如实向上级调度室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重点收集需要上级指导、解决的问题。

第八条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决定,及时调度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第九条对涉及影响安全生产和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对策,组织实施,并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及主管领导汇报。

第四章调度工作重点内容

第十条调度工作重点内容有:

(一)矿建施工项目“一通三防”;

(二)重大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的交底情况;

(三)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及持证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

(五)雨季“三防”、“两防”执行情况;

(六)特殊时期调度;

(七)重点工艺工序交接调度;

(八)生产进度、产值调度。

第五章调度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调度人员的责任感和严肃性,各工区应制定《调度员岗位责任制》、《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第十二条由项目经理部经理或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每天应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对本日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每周召开应一次周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对上周生产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下周安全生产进行布置。

第十三条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台账。主要包括每日安全生产状况台账、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现场人员出勤台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台账、领导跟班(值)班记录台账、制度文件办法宣贯台账等,按时填写各种图表和牌板。

第十四条及时制止调度过程中发现的违章作业现象,建议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

第十六条各级调度人员应经常深入实际,掌握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每天下午2点前,各工区向项目部调度员汇报前一天安全生产情况、工作情况、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每天下午2::30前,项目部调度员向管理公司调度员汇报。

第十八条对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失控,影响安全生产的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因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各级调度室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调度汇报应急处理程序,并张贴上墙。同时,要安设录音电话,在紧急情况时要开通录音。

发生紧急情况时,项目经理、工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针对不同情况组织抢救。

第六章调度值班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应建立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二十二条调度值班分日常值班和节日值班两类。日常值班由生产经理、总工程师、安全部门、工程部门、总工办及调度室组成。节日值班根据公司文件通知,由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调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调度室搞好生产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调度值班相关人员实行24小时电话开通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调度领导请假。

第二十四条因值班安全管理不力,影响安全生产、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各工区。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达州市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

收银制度

篇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篇3: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非本公司员工的责任追究不在本办法范围之内。

2、引用标准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3、术语

本办法所称直接责任,是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

本办法所称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本办法所称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对应管的工作或参与决定的工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领导责任。

4、职责

4.1按照事故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事故调查组出具事故处理意见,安监部负责对一般性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的审批;重大、特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生产部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审批;需要报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处理的,按有关规定上报。

4.2对事故责任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其事故责任。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本细则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1.1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

5.1.2人力资源部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的员工安排上岗操作的;

5.1.3技术部门对新项目的安全设施等未按“三同时”对要求实施的;

5.1.4技术及设备管理人员应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

5.1.5工程管理人员不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或招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承包商承包工程项目及承包商检维修质量没有达到要求的;

5.1.6物资管理人员采购假冒伪劣或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质的;

5.1.7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

5.1.8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审查监督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5.1.9部门负责人管理审查不严,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落实,使本部门管理人员失职的;

5.1.10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的;

5.1.11有本细则之情形者,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5.1.12对一般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并均处经济处罚。

5.1.13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均处经济处罚。

5.1.14对特大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撤职处罚。并均处经济处罚。

5.1.15对于在同一生产年度内,连续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单位,追究其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处经济处罚。

5.2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事故责任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3违反公司事故管理规定,隐瞒或干扰事故调查处理,给予单位主要领导撤职处分,并处经济处罚。

5.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监部举报隐瞒事故的情况,有权向公司总经理办及上级安监部门举报单位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情况。接到举报后,公司应当立即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5.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按照政府的批复意见,由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审批后,由监察部门行文处理。其他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由相应部门组织调查出具处理意见。

5.6对于隐瞒或干扰事故查处的责任人员,由生产部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复的意见行文处理。

5.7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事故主管部门应自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30天内,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5.8因事故受到处罚或处分的责任人,个人年终评比取消其资格。

5.9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辽宁东野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篇4:安全防范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之财产生命安全,将本公司安全防范体制化、明确化。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之员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防范

2.1主管之安全须知责任

(1)?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安全须知。

(3)?教导及监督部属遵行安全须知。

(4)?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联络安全管理人员拨打求救电话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共同谋求改善。

(5)?主管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合作,共同防止意外事故。

(6)?各主管

(A)?应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工作方法,并督导下属遵行。

(B)?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维护装置,对经办工作中所使用的人体安全保护器材,应负妥为保养确实应用之责。

(7)?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一人为负责人,统一指挥。

(8)?各主管对下属应施以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

(A)?使下属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指定任务。

(B)?对于新进人员或由其他部门调用之人员,应注意其是否适合该工作。

(C)?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该部门之特别危险事项及其防范办法,以确保安全。

(D)?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与其有关之安全工作方法。

2.2员工个人行为安全须知

(1)?切实遵守安全防范须知。

(2)?依照标准工作方法,或上级指示的工作方法,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3)?非个人所负责操作机械,不得擅自操作。

(4)?放置物料于货架上、高塔上或其他高处,须确保不绊跤他人或跌落击伤他人。

(5)?若从高处抛物,地面上应有专人维护禁止他人通行。

(6)?若发现漏油、漏气之处所不健全及己损坏之梯子、平台、栏杆及其他不安全之环境时,应及时报告主管。

(7)?安全门出入口前后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积任何物品妨碍通行。

(8)?不要使用不健全的工具和机械。

(9)?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或徘徊于他人工作区域区。

(10)?移动一个设备或物料架时,须先将放置其上之未固定物体取下。

(11)?不得于厂内奔跑、嬉戏、恶作剧或有其他妨碍秩序之行为。

(12)?不可使用压缩空气管吹除身上灰法及将压缩空气管指向他人。

(13)?行走时不要为谋取捷径而空越生产作业区域、跨越流水线。

(14)?不可在石绵瓦或类似之屋顶上行走。

(15)?不可在工作中之高架吊车下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16)?推门出入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撞及对面而来之人。

(17)?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工具和其他用品。

(18)?上下阶梯或走过容易滑跌之场所须特别小心。

(19)?自觉劝阻他人冒险、违章作业。

(20)?搬运货物专用之电梯、吊车、叉车、手推车,禁止人员搭乘。

(21)?每一员工都须将防止意外作为其应尽之责任,并互相劝勉遵守安全须知。

(22)?每一员工都须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3)?熟记工作场所之出入口、安全门位置。紧急情况时,必须遵守秩序,接受指挥。

2.3着装要求

(1)?救火时,操作或搬运热的油类或其他物体时,必须穿着足以遮蔽全身之衣着,并佩戴适当之帽子,不得将袖子、裤管卷起。若为安全防护须穿着其他特殊之服装,亦须购置使用。

(2)?在禁烟区域内禁止穿有大马钉之鞋子。

(3)?操作或修理转动机器或在近旁工作者,不应打领带、悬垂袖口或穿过宽之衣服。

(4)?使用砂轮或其他无覆盖装置之高速度转动机械时勿带手套。

(5)?女性员工若留长发,须配戴头巾或帽子。

(6)?特殊工种应依要求佩戴劳保用品。

(7)?作业现场人员不可穿高跟鞋。

(8)不穿着过于宽大或有悬垂装饰之衣裙。

2.4电器设备

(1)?离开工作地点或宿舍时,应将机器设备及电器产品之电源关闭,以防止意外。

(2)?电工人员应定期检查机器设备及电源线路是否有损坏之情形,以防止电线走火。

(3)?非指定之工作人员不得开动电机及其他电动机械,见有故障或不正常之情况,应即通知有关单位。

(4)?保险丝熔断时,应通知工程人员修换,但遇紧急状况且电压在220伏特以下(包括220伏特),可由主管指定人员修换。

(5)?所有电动机械及电动工具,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接触良好。

(6)?不要擅自修理电气线路及设备,见有故障如过热、火花或电机冒烟应随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通知有关人员修理。

(7)?临时电线使用前必须加以检视,有无绝缘不良、破皮等。避免将其绕于手臂或身体任何部位携带。

(8)?不可将身体或搬运物与电线相接触。发现由电线杆上落下之任何电线,应立即通知电工人员处理。

(9)?再度发生保险丝熔断或控制器跳闸必有原因,应先报告主管或由电工处理。

(10)?电气机械之加油均应适量,过多过少都易于生事。

(11)?临时电线切不可横跨走道妨及通行,或浸入油水中。

(12)?若立于潮湿的场所或金属物上,不可用潮湿的手去接触电气设备及其带电部位。

(13)?外人不应擅入变电室及设有围栏之变压器室。

(14)?凡有电线通过工作场所之地面,如有人来往必须驾安全掩盖。

(15)?不得用铜线等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2.5消防

2.5.1火灾预防

(1)?仓库及工厂内严禁吸烟,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者不在此限。

(2)?工厂各进出门户在工作时间内不得上锁,并应保证敞开。

(3)?工厂各进出通道不得堆积物品,应保持畅通。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并妥为保管,除必要之使用数量外,不得携入作业现场。

(5)?仓库应有专人看守,并有醒目之“严禁烟火”字样。

(6)?仓库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7)?应依规定在现场、仓库、设备区、办公室等各场所设备足数、合适、有效之灭火器材。

(8)?灭火器材应设于容易取用之地点,并编号以便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编号原则为□□□-□□□第一位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栋”,第二位用大写英文字母“F”表示“楼层”,第三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楼层数”,第四~六位数表示“系列号”(注:楼层数与系列号超过时可相应增加一位数).

(9)?电线不得接用容量过大之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10)?使用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注意远离易燃易爆品,并放置适当数量之灭火器材。

(11)?气割、电焊作业人员应经严格的技术培训与消防培训,并有作业场所之责任人员在气割、电焊现场监视。

(12)?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尤其在地震、台风后更应仔细检查是否受损。

(13)?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之设备,应经常检查,并作成点检表。

(14)?下班前应确认明火是否熄灭,有无复燃隐患。

(15)?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易爆物发生故障时,应请示专业人员,确认安全有保障时,方可继续使用。

(16)?在各楼面门口的醒目位置要悬挂《安全疏散平面图》。

2.5.2防火管理

工业安全部门人员、作业现场各级干部应经常作下列防火检查:

(1)?消防器材配置数量是否恰当,位置是否合理,有变动的记录与《消防设备汇总登记表》。

(2)?消防栓、灭火器前有无被堵塞、不便拿取的情形。

(3)?每周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情形,有无按编号对应摆放,将结果记在《每半月消防检查表》。

(4)?灭火器内药品是否装满,是否过了有效期或压力已降至低压区。

(5)?仓库易燃物有无隔离堆放。

(6)?库区电源线下有无设于户外,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品,照明设备是否适当。

(7)?有无临时架设电线之情况。

(8)?电焊、气割时,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有无保持十米距离,周围有无易燃易爆品。

(9)?电焊、气割前有无事先报备工安组及现场主管。

(10)?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11)?各楼面门口是否悬挂《安全疏散平面图》。

(12)?有无培训员工熟记《安全疏散平面图》上的安全通道出口.

(13)?有无在禁烟区内使用明火或吸烟现象。

2.5.3火灾抢救

(1)?首先发现起火之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

(2)?火灾现场员工,应立即就近取拿灭火器材,实施救火。

(3)?发现火情,应迅速将着火物周围易燃、可燃品转移。

(4)?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救火,并安排人员向上级部门及工安组报告,寻求支援。

(5)?必要时,现场负责人应安排人员拨打119求救当地消防部门。

(6)?若一时无法扑灭火情,现场负责人应一面组织人员救火抢险,一面安排其他人员按《安全疏散平面图》标注的通道撤离现场.

(7)?油类物品或电线着火,应使用干粉灭火器、砂土等物扑灭,不可用水灌救。

(8)?衣服着火,应立即在地上打滚,以迅速灭火。

(9)?危险时刻,应先抢救人,再抢救物品。

(10)?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账册、凭证、现金、文件或贵重物品。

(11)?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毛巾遮掩口鼻。

(12)?如火焰封住出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水管等物从窗口逃出。

(13)?火灾发生时,不可乘电梯逃生。

2.6重要文件维护

(1)?公司内重要之财务账册等资料应放置于防火保险箱内。

(2)?公司资料档案室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其重要业务、管理资料也应放置于防火保险箱内。

?2.7盗窃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并注意公司所有门窗是否完好、关好。

(3)?夜间值勤之守卫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视。

(4)?部门主管对经管财物之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私生活是否严谨,以防自盗。

(5)?携出物品时,守卫人员应凭放行单查验放行。

(6)?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关闭门窗、电器开关等上锁。

(7)?窃案发生后,应保持现场原状,办公室应立即报案。

?2.8台风防范

(1)?气象台发布台风预报后,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应随时注意收听预报,办公室注意台风风向,风向接近地区前应做好防范工作。

(2)?关闭门窗,门窗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如有特别防范设备,应予装置。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于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紧急照明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

(6)?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2.9身体伤害之防范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并派人在公司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紧急将受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之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4)?使用强烈腐蚀性之浓酸时,应使用安全之工具,避免与身体接触。

(5)?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口罩及眼镜。

(6)?在涉电区作业的工作者,应注意绝缘是否安全,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操作升降机时,应注意吊起物体下方及附近是否有人。

【注】办公室应会同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手册,如工业安全方面的《工业安全操作规定》。

3关于长假期之安全防范之补充规定

(1)?公司放假时间3天(含)以上时,各部门应作好相应的安全防范,物料应全部入库,有车间仓的要入车间仓,无车间仓的要作好退库工作,入公司主仓库,原则上生产物料不准滞留在车间内,机器设备要封存好。

(2)?如放假时间超过5天(含),各单位应给门窗上好锁并贴封条。

(3)?办公室应在长假期间组织安全防范与巡检工作,并及时处理异常状况。

(4)?各部门主管监督执行,如有疏漏以失职处理。

篇5:节能降耗管理办法

一、节能降耗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节能降耗重要性

就宏观层面来说,加大节能降耗力度,既是缓解我国资源紧张的根本出路,也是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微观层面讲,加大企业节能降耗力度,是全社会节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企业自身持续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

三、车间、办公室节能降耗任务和责任

1、组长和副组长带头节约,以节水、节电、节油、节省办公用品为重点,引导干部职工转变观念,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2、综合办公室:贯彻节能降耗措施,负责办公室和生产车间的节能降耗的落实,主持节能降耗培训和宣传,强化日常节约意识,切实降低办公费用支出,做好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生产车间:做好产品各个环节的节能控制,将节能降耗措施落实到员工个人身上,积极响应和落实节能措施,能够主动寻求新技术、新工艺,切实将节能减排方案落实到生产当中。

四、节能降耗管理措施

1、节能减排宣传措施

1)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精神,组织开展以节能降耗为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统一项目部对节能降耗的思想认识。把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2)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把用电节能、用水节能、办公节能、电器设备设施节能、机械设备节能等贯穿到工作的各个环节。

3)采取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提高节能增效能力。组织员工学习节能降耗知识、训练节能减排技能、掌握节能降耗本领,以过硬的技术更有效地节能降耗。

4)开展“节能减排金点子”活动,组织员工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车间节能降耗措施

1)车间内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工作区上方开灯时,关闭车间顶部照明,杜绝“长明灯”。

2)领料、下料时,先计算好用料再裁剪,将原材料最大限度的利用,以减少原材料的浪费。

3)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减少设备机械损耗。通过采用更先进科学的维护设备和技术,及时添加润滑油,平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减少用能设备损耗,降低用能设备的维护成本,从而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耗支出。

4)强质量管理,一次验收合格,避免返工。

5)对操作人员进行节能技术培训,提操作水平和技能,增强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使节约能源逐渐成为自觉行为。

6)离开设备时关闭设备、电灯电源。下班离开前,关闭电灯总电源及设备总电源。

7)每月根据年初签订的业绩考核办法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并对能源消耗进行对标工作,分析当月节能情况,并制定相应措施。

3、办公室节能降耗措施

1)办公室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杜绝“长明灯”。

2)办公室内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

3)将电脑显示器亮度调整到一个合适的值。显示器亮度过高既会增加耗电量,也不利于保护视力。

4)下班前要关闭办公电脑、饮水机和照明灯等室内所有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

5)推进无纸化办公,纸张循环利用,打印校验文稿时,尽量要用打废了的打印纸;打印文件前要尽量的在电脑上校对,以免造成打印纸的浪费。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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