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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观念,实现“零违章、零隐患、零伤害”,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构建科学高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环境,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安全目标:

1.无重伤、无死亡事故

2.无轻伤事故

3.岗位粉尘合格率≥90%

4.岗位噪音合格率≥85%

5.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绩效考核制度:

一、个体劳动防护

1、工作服、劳保鞋穿戴不齐全或未执行“三紧”要求。(扣4分)

2、安全帽佩戴不合规定(破损变形、不系带子、坐安全帽、发辫外露或披发)。(扣4分)

3、特殊作业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扣4分)

二、违反劳动纪律

1、酒后上班。(扣8分)

2、班中饮酒。(扣10分)

3、在禁火区吸烟。(扣8分)

4、在普通岗位吸烟或流动吸烟。(扣4分)

5、擅自不参加安全活动。(扣4分)

6、不服从车间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挥。(扣8分)

7、上班不携带《安全计分手册》,特殊工种不携带特种作业证。(扣4分)

8、违章时,拒绝出示《安全计分手册》。(扣8分)

9、辱骂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8分)

10、报复、殴打安全检查人员(含各级管理人员)。(扣10分)

11、一人或多人违章,对在场管理人员扣10分,对相关违章人员按相应标准扣分。

三、违章行为

1、上岗作业前、检修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扣4分)

2、电气设备接线绝缘不良、无接地、无漏电保护。(扣8分)

3、现场内的危险场所无警示标志。(扣4分)

4、现场作业区内孔、洞、沟无挡板、盖板。(扣4分)

5、检修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扣48分)

6、电气设备检修未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扣4分)

7、调整、检查、清理设备时不断电停机的。(扣8分)

8、单人检修,无人监护。(扣8分)

9、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扣8分)

10、高空作业上下爬梯时,手中拿有物件。(扣4分)

11、高空作业递送工具、材料、设备零件及拆除物上下抛掷。(扣4分)

12、在动火区内动火未办理许可证。(扣4分)

13、动火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扣4分)

14、动火结束后,未清除现场遗留杂物。(扣4分)

1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足5米。(扣4分)

16、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距离明火不足10米。(扣4分)

17、氧气瓶、乙炔瓶滚动搬运。(扣8分)

18、设备内作业无人监护的。(扣8分)

19、设备内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的。(扣4分)

20、设备内焊接(切割)作业,动焊人员离开时,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扣4分)

21、设备内照明电源或工作行灯未使用安全电压或灯具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

22、损坏现场安全标志、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扣4分)

23、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向车间反映,继续操作,或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扣4分)

24、随意拆弃和解除安全附件和联锁或随意切断声、光报警等信号。(扣4分)

25、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被查封及禁用设备。(扣8分)

26、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堆放各类物资。(扣4分)

27、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的机动车辆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扣8分)

28、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扣4分)

29、易燃、易爆场所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扣4分)

30、无故损坏、放空灭火器。(扣4分)

31、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的钢瓶未采取遮阳措施或靠近热源。(扣8分)

32、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扣4分)

33、未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扣4分)

34、随意挪用应急救援器材。(扣4分)

35、损坏应急救援器材。(扣8分)

36、天车工斜拉歪吊。(扣4分)

37、在吊起重物的天车下面行走。(扣4分)

38、跨越运转的皮带或其它运行设备设施。(扣4分)

39、现场检查时,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扣4分)

40、进行危险部位检查时无人监护。(扣4分)

41、在生产区、库房内内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扣8分)

42、高空抛物。(扣4分)

43、未经培训、取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扣8分)

44、进行特种作业时,所持特种作业证已过期。(扣8分)

45、对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按规定进行保管、收发、使用。(扣4分)

46、互为禁忌物同存一库。(扣8分)

47、物件堆放超高。(扣4分)

48、现场定制管理差、物料摆放混乱。(扣4分)

49、风、水管、电线、电缆互相缠绕。(扣4分)

四、由于违章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首先对责任人扣分,再进行责任追究。

1、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5分)

2、重大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3、轻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8分)

4、重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扣10分)

五、其它

其它未列出违规违纪行为按1-10分进行扣罚。

篇2:安全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

?第一条为了把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环保、工艺、设备及综合治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严格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改善作业环境,保护企业财产,稳定生产秩序。依据《兰州金川金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办法》,结合我车间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氧化镍车间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是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环保工作按照本办法的考核内容及标准,每月纳入车间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材料公司生产技术部兑现。第四条?职工浮动效益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基金。职工浮动效益工资发放与车间安全环保绩效挂钩,按月考核浮动。车间领导浮动效益工资的30%与本车间的安全绩效挂钩,按月考核浮动。第五条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分为伤亡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考核和安全环保基础管理考核。?第六条伤亡事故分为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多人伤害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五种类型。(一)死亡事故是指因事故伤害直接造成人员死亡或经抢救无效30日内死亡的事故。(二)重伤事故是指因事故伤害造成人员重伤且伤残程度达到1-6级的事故。(三)轻伤事故是指因事故伤害造成人员伤残程度在6级以下的事故。(四)多人伤害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伤害2人或2人以上的事故。(五)多人伤害事故中一次伤害3人及其以上,且有1人达到重伤,按死亡事故考核。(六)多人伤害事故中一次伤害10人以上,但无重伤人员的,按重伤事故考核。(七)?重大未遂事故是指事故发生虽然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有可能造成1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第七条环境污染事故是指车间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废气、废水的超标排放和危险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对大气、水源、土壤、植被和人身健康造成危害的事故。如因各类环境污染事件,被集团公司或环保部门处罚,罚金在5万元以下的,车间承担40%,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车间承担30%(最少2万元);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环境污染事故的划分:(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故;(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或人员发生中毒症状的环境污染事故;(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或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因环境污染使社会稳定受到影响,或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环境污染事故;(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环境污染事故。第九条安全环保基础管理考核主要包括制度建设与落实,安全检查、现场管理与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职工安全档案管理及事故管理等内容,安全基础管理考核的依据是各类安全检查和通报,事故调查分析结论。第十条安全环保专项基金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否决车间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100%:(一)发生轻伤及轻伤以上事故;(二)多人伤害事故;(三)重大未遂事故。第十一条对迟报、瞒报和补报的事故,按事故性质加倍考核。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年度内酿成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按事故的性质加倍处罚。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职工在同一作业场所作业,发生事故按责任认定进行扣罚。第十二条事故单位的处理:(一)轻微伤害事故,每起扣罚车间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20%。(二)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未上报材料公司的,每起扣罚车间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30%。(三)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上报材料公司但未被考核的,每起扣罚车间当月安全环保专项基金的100%。(三)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被材料公司考核但未申请工伤的,车间还应承担集团公司考核金额的40%,其余60%由材料公司其它单位共同承担。(四)被集团公司考核的事故且申请工伤的,发生事故单位还应承担集团公司考核金额的60%,其余40%由车间与材料公司其它单位共同承担。第十三条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一)车间发生轻伤事故、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及一万元以下的失窃事件或直接损失一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1~2月绩效考核工资的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或取消1~2月安全奖的经济处罚。罚发生轻伤事故(未上报集团公司),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1~2月安全奖的经济处(二)车间发生重伤事故、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及一万元以上的失窃事件或直接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取消2~4月绩效考核工资的经济处罚和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其他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1~3月安全奖的经济处罚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记过处分。(三)车间发生死亡、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取消3~5月绩效考核工资的经济处罚或记过、记过以上行政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车间领导,给予取消2~4月安全奖的经济处罚或警告、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其他责任人员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1~3月安全奖的经济处罚或相应行政处分。(四)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除按以上条款执行外,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还可根据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作出其它追加处理决定。(五)车间发生事故,由上级单位或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根据上级调查机关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在集团公司或材料公司各类安全检查、安全巡查和安全纠察过程中被查出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受到处罚的,按照集团公司或材料公司的处罚决定执行。第十五条车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机动车辆伤害的,或者车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辆伤害事故,职工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按照伤害程度分别对应死亡、重伤和轻伤事故的10%对车间进行扣罚。第十六条考核程序每月25日前车间将安全环保情况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上报情况和所掌握的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提请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审定后执行。车间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材料公司生产技术部申请仲裁。材料公司生产技术部裁决为最终裁决。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兰州金川金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表:安全、环保专项考核指标表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分值1按计划完成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修订工作每推迟一天扣1分,实际工作有变化但对文件未修订扣2分202安环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和受控情况每发现一项扣1分103按时上报安环体系计划每推迟一天1分,未编制一项扣2分204安环管理体系内、外审中无严重不符合项有一项严重不符合项,该项否决105安环管理体系内、外审中一般不符合项发生一项一般不符合项,扣1分306积极配合查找不合格原因,并提出纠正预防措施推迟上报原因分析扣1分,不报该项否决107按计划开展安环管理工作拖延一次扣1分108按规定开展各种安环活动,如安全会、班前会等未开展活动一次扣3分209各种安环记录完整发现造假和私自涂改现象,每次扣1分2010严格执行安环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违反一次扣5分1011按计划组织人员参加安环培训出现偏差一次扣10分2012作业现场规范管理管理管理不规范出现一次扣2分1013作业现场各类标识悬挂整齐悬挂不符要求一次扣1分1014员工酒后上班、班中饮酒每人次扣5分,违纪人员离岗学习2515司机酒后驾车每人次扣10分,违纪人员离岗学习2016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每人次扣5分2017进入现场劳保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5分2518无人监护,高空抛物每人次扣5分2019无故损坏、防空灭火器每次扣1分1020电气作业不挂“警示牌”,无人监护每次扣5分2021违章操作或擅自开启非本岗位设备未造成事故,每次扣2分;1022工作现场戏耍、打闹每人次扣1分10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扣1分1024电气焊动火作业不规范每次扣5分2025一般岗位吸烟每人次扣5分2026重点岗位吸烟每人次扣10分402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每次扣10分2028检修、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完备每次扣5分3029危化品保管、收发不规、无记录每次扣5分2030班前会未进行安全作业交底每次扣5分2031设备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每次扣5分2032重点岗位当班人员脱岗(硝酸、制氢、锅炉、污水站、煤气站等)每人次扣20分4033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每次扣10分4034车间每周应组织一次安环检查未组织检查或无检查记录,每次扣10分2035因主观原因,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每项每次扣5分2036工艺、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不进行人员培训或不制定试车方案每次扣20分4037轻伤事故扣罚全部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基金,安全环保委员会进行事故分析后,还可做出追加处理决定38重伤事故39死亡事故40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20分4041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40分4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扣罚全部安全环保专项考核基金,安全环保委员会进行事故分析后,还可做出追加处理决定43环保设施随意开停每次扣10分2044环保设施发生故障不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每次扣10分2045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失效消防器材更换不及时每次扣2分2046直接损失一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每次扣30分3047直接损失一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每次扣50分5048一万元以下的失窃事件发生一起扣10分2049一万元以上的失窃事件发生一起扣20分4050发生刑事、治安和毒品案件一起扣40分4051其他违章行为比照以上条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篇3: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的管理,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依此来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第三条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第四条考核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第五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员工及业务技术聘用人员;

2、对于保洁、绿化、保安临时聘用人员,适用《员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3、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试用期内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目标管理

第六条目标分为公司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三个层次。

第七条公司目标

1、经理办公会依据总公司的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指标体系;

2、把经总公司审核通过的公司年度目标指标分配到各部门。

第六条部门目标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目标指标体系分配的部门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目标;

2、根据本部门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详细年度工作计划;

3、把部门的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人。

第八条个人目标

1、员工根据部门分配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出个人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

2、根据年度目标与计划,制定详细的双月度工作实施计划。

第三章考核责权

第九条公司绩效管理考核组负责公司部门的考核及对部门考核执行的监管,绩效管理考核组由公司经理及督察员组成。

第十条公司经理负责公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各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对公司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第十二条具体的考核职权划分:

考核人

副经理

大学成管理处主任

教授花园管理处主任

海天园管理处主任

维修主管

保卫科长

考核单元

教授花园(一.二期)

通信公司/度假小区

体校/大学城

教授花园(三期)

管委/海天园

考核对象

主管

绿化

修缮房管

4人

主管

绿化

修缮

5人

主管

采购管理员

3人

主管

修缮

绿化

房管

3人

主管

修缮

3人

对维修人员参与测评

第四章员工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员工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员工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员工目标考核

1、根据员工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员工目标考核由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每月度进行一次。

3、员工目标考核主要由员工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五章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部门负责人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一次。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

1、根据部门负责人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由公司经理进行,每月度一次。

3、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主要由部门负责人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六章部门目标考核的实施

第十五条部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1)部门负责人在月底组织部门岗位人员对于本部门目标的制定进行沟通和汇总。

(2)每月度3号各部门填写本月度《部门目标考核表》(见附表三),提交绩效管理考核组;

(3)绩效管理考核组于每月5号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月度目标进行评审,进行讨论分析,提出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后,《部门双月度目标考核表》一式二份绩效管理考核组一份,部门负责人一份。

第十六条部门月度考核

部门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部门工作表现、部门工作实效。

1、每月度5号由公司经理对上月度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每月度5号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依据日常的检查记录对上月度部门工作表现、部门日常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

3、部门目标考核占50%,部门工作表现占20%,日常工作成效占30%。

4、部门得分(下限不包含在内)与部门绩效系数对应表如下:

部门得分95~10090~9585~9080~8575~8070~7565~7060~6560以下

绩效系数1.21.11.00.950.90.850.80.70

第七章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分为部门年度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二部分。

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部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服务成效,部门团队建设情况,企业文化建设情况,部门经营情况等。

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为:个人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等。

第十八条公司将年度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奖金发放、评选先进、干部培养、选拔、培训、竞岗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绩效管理考核组、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进行年终考核。

(2)考核得分与部门年度考核系数对应表如下:

(3)考核成绩由经理办公会负责汇总并公布。

个人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实施;员工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实施。

(2)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个人年度考核内容进行打分。

(3)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本部门员工平均年度考核得分。

第八章绩效与薪酬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绩效与薪酬挂钩。

第二十三条公司绩效系数:《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对部门或分公司考核得出的绩效系数。

第二十四条考核基准分、考核系数

(1)员工基准分

员工基准分为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

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员工月(年)度述职考核分/员工基准分

第二十五条部门负责人基准分、考核系数、绩效系数

(1)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部门负责人基准分为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

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述职考核分/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第二十六条个人绩效系数

1、员工绩效系数Q1

Q1值=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双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2、部门负责人绩效系数(用Q2值表示)

Q2值=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考核项、考核系数、绩效系数权重对应表:

考核项权重

考核系数权重

目标完成

工作表现

公司

部门

个人

分管或兼职副经理

70%

30%

40%

20%

40%

部门负责人

60%

40%

30%

70%

主管

50%

50%

30%

40%

30%

修缮

50%

50%

20%

30%

50%

绿化

50%

50%

20%

30%

50%

房管

50%

50%

20%

30%

50%

其他

50%

50%

20%

30%

50%

备注

1、对于常规性的岗位,个人绩效系数按部门绩效系数为准。

2、维修主管绩效系数权重公司个人各占50%。

第二十七条绩效分配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薪点工资

篇4:某乡干部职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乡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乡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确保乡党委政府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日常工作考核(20分)

(一)上班签到(4分)。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迟签者,每次扣0.5分;缺签者或代签者,每次扣1分;旷工者,每次扣2分。

(二)挂牌上岗(2分)。干部职工上班和下乡必须挂牌,未挂牌者,每次扣0.5分。

(三)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理论学习和有关会议(3分)。迟到者,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四)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度(3分)。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另有工作安排外,不服从安排调度的每次扣2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安排的工作或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五)外宣工作(3分)。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要在市级及以上的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2篇宣传的新闻稿件或论文、调研报告,计3分。每少一篇扣1.5分,每增加一篇加1分。

(六)干部工作纪律(5分)。在下乡和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下棋、打牌,违者每次扣2分;不得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晚上娱乐不得超过12点,违者每次扣2分。

二、本职工作(20分)

按年初分工,做好本职工作(20分)。完成或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计20分。干部职工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分管领导汇总后形成书面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本月工作计划》报办公室汇总。每缺少一次扣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1分。在市综合绩效评估中被扣分的工作,对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2000元/分的标准予以扣罚。在日常督查(检查)中,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表扬的,分管领导加2分,直接责任人加3分;如因工作不力,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以督查通报的形式批评的,扣分管领导4分、直接责任人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分管领导加4分,直接责任人加6分;被市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扣分管领导8分、直接责任人12分。年度被重点管理或黄牌警告的分管领导及该部门工作人员此项不计分,并扣发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100元;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400元;被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200元;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600元,被省市直部门、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各奖励300元。

三、驻村工作(20分)

以所驻村考核得分折算计分。

四、群众工作(15分)

(一)下乡情况(5分)。领导干部每月下村不得少于8天,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10天,未驻村干部、职工不得少于6天,每少1天扣1分。

(二)民调工作(10分)。由乡办公室和群众工作站每季度对每个村随机抽10位固定电话用户进行民调。年终对每季度的民调得分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计10分;所得分数在88分(含88分)至90分,计8分;所得分数在86分(含86分)至88分,计7分;所得分数在80分(含80分)至86分,计6分;所得分数在80分以下(含80分),此项不计分。

五、村、驻乡单位主要负责人测评(10分)

六、领导测评(15分)

七、其它事项

(一)没有驻村的干部职工按全体驻村干部职工在本考核方案中的第三大项得分的平均分记算;第一、二、四、五大项按本人的实际得分记算。

(二)本办法所有考核项的加扣分不设上限。

(三)年终考核按党政联席会议定的标准由乡财税所核发奖金。

(四)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及干部任用挂钩。

(五)未尽事项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六)本考核办法实施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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