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源告知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源告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总则

1为提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中交三公局圭亚那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

1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国HSE法律、法规、项目施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中HSE条款,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与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4对于重点工程、关键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均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的安全措施。

5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开始前进行。

6安全技术交底分为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7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各级技术、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会同项目总工进行,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会同项目总工进行,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会同工程部部长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工程部部长会同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

8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所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特点、施工组织方法、危险因素、相关的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及注意事项、安全应急措施等。

9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执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备查。

三危险源告知

1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是危险的根源。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等。

2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告示或安全警示标志。

3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应重点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具体包括安全风险、危险源通报、安全制度和规程、紧急反应程序、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等内容。

5危险源的辨识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5.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5.2有发生爆炸、火灾的危险;

5.3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5.4有高空坠落的危险;

5.5有烧伤、烫伤、腐蚀的危险;

5.6有飞溅物体打击的危险;

5.7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的危险;

5.8有被车辆机械伤害的危险;

5.9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的危险;

5.10有触电伤害的危险;

5.11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的危险。

5.12为避免造成危险源过多,失去重点监控意义,不可一概而论认定凡具有本质属性的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要具体甄别详细归纳。如分为一般、重特大事故隐患,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6重点内容告知及要求

6.1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6.1.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1.2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网;

6.1.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6.1.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1.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6.2危险源:触电

6.2.1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6.2.2架空线缆不准直接架设在钢管等其他导电体上;

6.2.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使用时要派专人提线操作,以免拖拽使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6.2.4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2.5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6.2.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的地上或水中;

6.2.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6.2.8注意保护施工沿线电线电路,防止破坏,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6.3危险源:机械伤害

6.3.1生产区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6.3.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6.3.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6.3.4使用立式台钻、木工机械等,严禁戴手套;

6.3.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3.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作业;

6.3.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6.3.8打夯机要两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6.3.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睛;

6.3.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6.3.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十不吊;

6.3.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绊倒,发生事故;

6.3.13机械设备断电维修,车辆维修时必须做好加固支撑措施。

6.4危险源:坍塌

6.4.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上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6.4.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6.4.3挖出的土方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线倾泻;

6.4.4基坑边坡应按要求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6.4.5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6.4.6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坡顶的堆放距离和数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边坡坍塌;

6.4.7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6.4.8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6.5危险源:爆炸

6.5.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6.5.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6.5.3乙炔站禁止明火,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为防火防爆第一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附则

1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或行业的规定为准。

2本办法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范本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理审批手续。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4)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查工作是否完成,自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有关申报,暂停施工作业,并指令进行整改。

篇3:建设指挥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二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指挥部管辖建设范围的施工场所及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三职责第五条**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安质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在过程中实施指导与控制。1.指挥部根据各施工单位上报,并经监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确定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控制重点。2.监理单位负责确认施工单位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涉及设计原因的,由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确认。3.各施工单位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和不可容许危险源,确定管辖范围内的控制重点并报监理确认。四工作程序第六条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第七条危险源辨识1.辨识范围1.1危险源辨识覆盖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服务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1.2考虑七种危害因素1.2.1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1.2.2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1.2.3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1.2.4电器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体触电、设备损坏等。1.2.5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休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1.2.6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1.2.7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1.3覆盖三种时态1.3.1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1.3.2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态,1.3.3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1.4考虑三种状态1.4.1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1.4.2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1.4.3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坍塌、倒塌等状态。2.辨识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2.1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2.2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2.3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2.4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3.危险评价3.1资料收集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似单位发生的事故和事故信息,以及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3.2危险评价方法3.2.1危险分级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评价准则如下:1)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2)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3)曾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4)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5)违法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6)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3.2.2LEC半定量评价方法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级别,则采用LEC评价法。危险级别=L×E×C。1)分数值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10连续暴露在潜在危险环境6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地暴露2每月暴露一次1每年数次暴露2)分数值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可被预料到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极度不可能3)分数值C(后果的严重程度)100灾难性的:可能导致有人死亡40非常严重:可能导致有人重伤15严重:可能导致暂时性重伤3一般:轻微可恢复性的伤害1引人注目:不利安全健康4)分数值L×E×C(危险级别)级别320特大危险五级160~320重大危险四级70~160较大危险三级20~70一般危险二级<20轻微危险一级注:危险级别五级划分为:不可容许危险;危险级别四级、三级划分为:重大危险。3.3评价步骤3.3.1施工单位负责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根据第3.2条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并报监理单位确认,监理单位确认后按程序上报建指。3.3.2指挥部根据监理单位确认后的清单确定管段控制重点,并由监理单位下发到施工单位,指挥部安质部同时备案。4.危险源控制计划4.1施工单位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源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措施制定完成后报监理审批后执行。4.2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4.3指挥部重点对不可容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进行掌握和控制。5.危险源辨识、危害评价的更新5.1定期更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单位应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并按照本程序的第3.2条内容,负责组织危险源的更新工作,重新评价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并按规定上报。5.2不定期更新当发生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应及时更新。6.教育、培训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与危险控制计划及有关教育培训、协商与交流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7.记录管理指挥部安质部负责保管各项目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保管管段内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源清单及相关评价记录;五记录第八条施工单位按照下表(附件1.《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附件2.《重大危险源清单》)进行危险源管理和评价,并登记造册。六考核第九条对未进行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及及时更新的施工、监理单位,纳入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综合考核进行处罚。七、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细则

一、安全监理工作方针和目标

安全监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严格监督”

安全监理目标:

1.重、特大安全管理监理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人身伤害事故。

3.严格监督,认真履行监理合同的规定,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落实其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请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不得投入使用。

(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组织编制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落实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6)组织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并按规定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

(7)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2、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

(1)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每天不少于一次进行旁站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和环境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并复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4)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5)每日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6)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7)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首次安全监理工作会议

1)在工程开工前(可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合并召开)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和对策。

2)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建设特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罗列,除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预案。

3)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见附录一)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2)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对所发现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

3)会议中提出的要求和决议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并得到与会各方的确认。

(3)安全生产现场会议

主要针对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况,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由监理项目部将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项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会审,重点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重大危险源工程内容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确定。

(4)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5)对存在较大危险性和重大技术难度以及监理项目部难以把握的施工方案,可上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并向项目部提供审查意见。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见附表三)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2)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相应交底记录。

(4)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后,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实施前的落实情况并对检查验收情况和结论留有书面的记录。其中涉及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下手架、吊兰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经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和挂牌后才能准许使用。

(5)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按制度的规定进行巡视、旁站和检查工作,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检查情况应反映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6)重大危险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说明:

A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在新开工地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的同时,必须将对施工单位列出危险源控制的部位方法,责任人落实情况纳入监理细则中。

B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计划表”(参见附表一)。

C对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应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D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4、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新编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和要求,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应向施工承包单位作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以使全体监理人员明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开展施工作业活动。

(2)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与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与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

?

(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实施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符合验收要求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备案。

(4)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措施有所变更或属重新恢复使用时,应按上述第3条规定,重新要求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工作。

(5)对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监理项目部对备查相关资料收集备案。

5、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

6、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

(1)监理项目部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编制的安全监理细则,应明确建立有针对性的安全旁站工作计划和要求。

(2)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项目部应安排监理人员开展旁站监理工作,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的监理检查应每天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旁站检查记录”(见附表四),旁站检查记录应经安全监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是:施工单位现场安保体系的落实情况(包括施工安全员到岗和开展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情况),特殊工种施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准确使用情况,施工区域范围内安全防护和警戒标识设置情况等。

(4)根据不同的专业工程施工特点按以下监理工作要点,对施工作业实施过程开展安全巡视旁站监理:

1)基坑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基坑施工方案必须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

○3坑壁支护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

○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

○5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

○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有登高措施。

2)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支撑钢管材质不得有裂缝且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

○2立柱下应有垫层,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均应符合规定要求;

○3在2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3)施工用电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布置;

○2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支线架设高度应确保电缆线高度大于2.5米、架空线高大于度4米;

?

○4现场照明线架设高度大于2.4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应高于60cm;

○6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4)安全防护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施工人员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楼梯口应设临边扶手;电梯井口应设防护门,电梯井内应每10米设一道水平网;

○5预留洞口、坑井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6施工通道设置防护棚,施工层超过24米高度,在作业范围内设置双层防护棚;

○7阳台、屋面等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5)脚手架搭设施工监理巡视旁站监控要点

○1立杆基础应设置排水系统;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点水平方向每二个立杆间距应小于3.6M,垂直方向每3.6M设一拉撑点;

○3防护栏杆及安全网应在第二步以上设置;

○4剪刀撑应每隔9米设一道;夹角为45~60度;

○5立杆间距(24米高度脚手)不大于1.8米;水平高度不得大于2米;

○6每四步设置一层隔离笆;

○7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出入口应设置通道防护棚;

○8钢管脚手架四角设置保护接地及防雷接地。

○9特?

篇5: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为为全面掌握CSJ04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及分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控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早期预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督管理,驻地办成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工作。

2、驻地监理代表必须加强对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实施监管,对本标段的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富有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具体实施本标段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标准规定,如实填报登记《重大危险源申报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系统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实时检测或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系体系。落实安全治理整改对策措施。针对本标段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情况,明确专门管理机构监管、配备专门人员检测监控、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动态检测监控、分析检测监控参数、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4、驻地办每天对重大危险源巡查一次,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检查,掌握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改,消除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

5、保证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和隐患治理整改所需的资金投入,要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技术管理措施,逐级落实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责任制。

6、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根据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要对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让职工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应急救援程序、自救互救知识。

7、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种类及其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实行分级管理与监控: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特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作为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的重点对象;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是可能造成重大、一般事故的危险源,也应加强管理和监控,不留死角。

8、对各类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治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原则,要采用先进科技检查监控手段和治理技术装备,提高监控、治理的本质安全水平。

9、各级监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书面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责令有关单位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生产作业或停止使用运行,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整改措施后要限期整改完成。

10、驻地监理代表及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需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整改质量的跟踪监督力度,对因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不到位、治理整改不及时、治理整改质量不好的,不论发生事故与否,均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整改不力、监管不力责任。

11、驻地办必须加强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治理、防灾、避灾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事故的防控和管理能力。

12、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从事重大危险源及危险作业场所检测、监控作业。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