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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告知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由于交通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我项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的特点及要求。立足于安全管理本质化,施工过程安全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检查日常化。为了切实有效的预防由于已存在风险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所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风险告知。特制定如下制度:

1、风险告知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

2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告知的统筹安排,对风险告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指导。

3、项目部安保部负责风险告知工作的落实,进行具体的风险告知工作,其工作对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

4、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施工项目,进行风险告知,告知应有书面记录和其他记录。

5、风险告知应有具体的告知时间、地点、人物及告知的内容,告知后应有被告知人和告知人的亲笔签字。

6、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度和新开工的项目,及时针对新的风险进行告知,对已有的风险告知进行及时更新。

7、风险告知应以书面和口头宣讲的形式进行,告知时被告知人要认真阅读被告知的内容,对告知内容无疑问方可签字。

8、被告知的内容必须是施工过程中确实存在的,并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具体的风险控制点和风险项目,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9、施工中存在风险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风险告知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拒绝风险告知的人员应予以清退和处罚。

10、各工区及施工班组应积极配合好风险告知工作,不得借故推诿和逃避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1、风险告知的各项材料应该由安保部留底保存,以备将来查询。

12、风险告知必须说明风险危害及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对于告知中存在的不足,要及时加以规范和加强。

13、风险告知人员应对告知工作认真负责,风险告知要落到实处,不得走形式和过场,风险告知人要对告知负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

14、风险告知要进行仔细的研究论证,分析清楚风险的原因及告知的必要性,相关的告知内容及要求需经项目总工的审核。

篇2:危险岗位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制度

第一条各工区安质部门对各自分管段落内的危险岗位和场所要明确,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危险岗位名录和在岗人员名细表。

第二条施工前要由现场安全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操作交底,书面告知操作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用途,以及个人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等。

第三条工区要为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由项目安全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必须由专人管理,保存相关记录。

第四条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岗位安全交底内容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用具的配置要求:

1.对在有害气体或粉尘场所操作的工人,要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2.对在声、强光、热幅射、溅火花、碎片、刨屑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帽盔等防护用品。

3.对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4.对液体注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5.对电气操作工人,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6.对在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场所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毒救护用具。

第六条作业场所防护设施设置的一般规定:

1.噪声不得超过最高分贝数,车间设置饮水和洗手设备。

2.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相应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备。

3.有害作业场所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违规作业;实行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督监测,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影响施工人员健康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以上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配置可由项目安全部门根据各工程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等有关文件进行危险场所的识别、评价和策划控制,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由现场安全员统一负责,并在现场公示责任人。

篇3:施工公司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七条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范围: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施工分公司机关和项目全体人员、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负责人。子公司安全负责人应由子公司下文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四十八条公司依据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分(子)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交纳额度和返还条件。公司与分(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公司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公司月安全生产管理成果挂钩。

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上交。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度:由公司安监局提出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季度交纳,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交纳,不按规定上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予考核兑现。

分公司经理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数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安全科工作的副科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按分公司经理的0.5倍比例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公司机关其他人员为0.1~0.4倍。

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按上年度公司完成产值的万分之1.5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非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交纳3000~10000元不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体交纳数额由安全监察局制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难度风险系数。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基数根据合同价划分四个档次: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经理交纳5000元;1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交纳1.5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交纳2万元;1亿元以上项目,在交纳2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多交纳1万元。项目经理安全风险抵押金年度交纳的上限不高于分公司经理,项目其他人员交纳金额由分公司确定,建议副职为0.5倍,其他人员为0.1~0.4倍。风险抵押金按季度分次交纳,交纳时间: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前10天,以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交纳。联营项目对照上述倍数减半执行。

项目难度风险系数为:

(1)隧道工程、桥梁、房屋建筑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1.0;

(2)节制闸、船闸、港口码头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8;

(3)公路、市政工程、围海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6;

(4)土方、堤防、装饰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4。

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和难度风险系数由公司安全监察局确认。

第五十条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分(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后,相关责任人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交到财务,其中分公司经理、书记和安全科长上交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其他人员上交到分公司财务科。

第五十一条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年度考核后返还,其中上交到公司财务部的由公司安监局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返还,上交到分(子)公司财务的由安全科审核,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子)公司财务返还。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项目竣工是指项目工程全部完成,临设全部拆除,人员、设备全部退场)后由分公司安全科提交返还报告,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公司财务返还。

第五十二条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必须是个人交纳,若从所在单位借用视同挪用公款。

第五十三条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体现。未按期足额交纳视为违规,给予一次诫勉谈话,要求限期完成交纳;如限期内还未能交纳,视为不能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免去其职务。

第五十四条考核兑现

1、月(季度)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按月考核,主要考核当月公司安全管理成果,与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挂钩。具体如下:

(1)公司当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足额返还并按抵押金数额100%兑现月奖励;

(2)公司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除当季度上交的风险抵押金,无当季度奖励。

公司对分公司考核,以及分公司对项目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安全生产奖。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年终或项目竣工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1)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但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按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兑现年度奖励,并返还已扣季度风险抵押金;

(2)未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年度无奖励。

考核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结果形成报告,董事长批准财务执行。若本年度奖励兑现超过扣罚抵押金,作为本年度安全管理成本;若本年度奖励兑现小于扣罚抵押金,充减当年安全管理成本。

分公司年终、子公司年终或项目竣工后,经考核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未完成指标,如发生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返还,并扣回当年度已发放的安全生产奖;如发生一人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返还50%,安全生产奖扣50%,当年已发的安全生产奖扣回50%。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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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障性住房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局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保障性住房建设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四条风险评估和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必须贯穿于建设全过程,应根据工程环境变化、工程推进及时进行修正。

第二章风险管理职责

第五条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下称建房办)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管工作。太原铁路房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安全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监理单位是安全风险防范及控制的监控检查单位。各参建单位必须在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的组织下,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风险管理职责。

(一)路局建房办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路局保障性住房建设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2.指导太原房建集团公司按照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安全风险管理。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所涉及临近铁路营业线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影响范围、施工组织等严格进行审查,确保铁路营业线安全正常运行。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深基坑支护、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实行审查备案。对高层住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根据有关规定对一、二级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大模板支撑体系等涉及质量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论证。

5.负责全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点的建档及统计工作。

6.负责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参建单位安全风险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抽查及考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疏于整改的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和追责。

(二)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主要职责:

1.根据部、局有关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2.督导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开展风险设计及评估工作,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项目专项技术交底。

3.组织督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实施工作。

4.组织确定风险工点及等级,建立Ⅰ级风险工点明细台账和包保责任制,并报局建房办备案。

5.制定Ⅰ级风险点、风险源防控措施。

6.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Ⅰ级风险工点安全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7.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建立风险管理制度,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制定风险管理考核办法,按合同约定和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8.检查、监督、协调、处理风险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风险责任分工。

9.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三)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报审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开展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工作,提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3.编制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4.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5.组织施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考核。

6.开工前建立Ⅰ级风险工点公示制度,现场进行风险揭示。

7.组织技术交底。

8.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管理风险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定期进行反馈。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并及时履行变更程序。

9.落实应急预案人员、材料设备、措施等,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四)监理单位主要职责:

1.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

3.参与和监督施工单位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侧重于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

4.对施工过程中风险分级调整进行审核。

5.审批施工单位监测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监控量测、巡视、状态描述、风险跟踪及地质超前预报等实施情况。

6.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7.参加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的风险工点评定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评审会。

8.制定风险工点监理计划。

9.监管风险工点风险措施的执行落实。

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类

第六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深基坑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全、模板工程、临近营业线路施工、拆除工程、消防安全及其它风险工点。

第七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事件,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安全风险等级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重点消除Ⅰ级风险,严格控制Ⅱ级风险,有效防范Ⅲ级风险。

第八条?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及标准

一、确定风险等级的基本原则:

在确定风险等级特别是Ⅰ级风险等级时,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要严格执行本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二是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减少随意性;三是要准确掌握高风险工点评定标准。

二、确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根据风险设计、现场实际综合相关部、局规定,通过评审确定。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工程管理经验细化有关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铁道部和路局的标准。

1.高风险工点: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开挖深度未超过5米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深基坑工点。

2)施工起重设备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龙门吊在安装、拆卸、施工使用过程中要杜绝各类坍塌、坠落事故。

3)模板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搭设跨度大于10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混凝土模板支撑。特别要防止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坍塌,包括因管件材质、各类模板使用引发的坍塌事故。

4)临近营业线施工:临近既有线施工可能影响和危及铁路行车安全的施工。

5)拆除工程:在闹市区和临近既有铁路进行拆除大型构筑物、建筑物的拆除工程。

6)消防安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人员密集,易燃可燃材料多样,压力容器作业、液化气瓶使用、用电不慎极易导致火灾重大事故。

7)其它: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而国家、铁道部暂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大的工程;其它安全控制难度大的高风险工点。

2.中度和低度风险:不属于高风险,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的工点。

第四章?风险识别

第九条风险识别是风险控制的基础,风险识别应贯穿设计、施工整个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点进行风险设计、评估,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并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可研阶段风险设计,结合实际深化风险措施设计。

施工图阶段应根据初设阶段审查意见,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等级、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查,达到具有针对性、适用性、防控性设计深度。

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图风险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组对风险点、风险源、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核对、识别、再评估、再完善,提出针对性、适用性施工措施。

第五章风险管理程序和内容

第十条?风险管理基本程序

1.设计单位提出风险等级建议。设计单位在可研、初设和施工图阶段分别按设计深度提出风险点、风险源及风险评估报告、防控措施和风险等级建议,纳入设计文件。

2.设计审查。在审查可研、初设和施工图时,要把风险设计作为审查重点之一。对于没有进行风险设计或风险设计达不到深度要求的,没有防控措施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未列措施费用或费用不足的,要纳入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3.风险专项技术交底。施工前,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风险工点专项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提报风险等级。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等级评定意见,经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

5.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评定风险等级。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风险评估报告组织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风险等级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并上报局建房办。

6.施工单位提报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须编制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查,经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审批。

7.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提报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针对性、适用性审查并批复。

8.风险工点开工报告审批。Ⅰ级风险工点实行单项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明确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条件和开工报告审批程序。没有取得开工报告严禁开工。

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应在Ⅰ级风险工点开工报告批准后一周内,将开工报告连同专项施工方案报路局建房办审查备案。

第六章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建立风险分级防控体系。

风险管理分为路局、太原房建集团公司以及监理、施工

单位三级管理。路局制定并完善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并督导落实。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对风险管理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开展项目的风险管理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分别建立风险工点防控组织体系,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Ⅰ级风险工点安全包保和跟班作业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安全包保,并确定负责人对Ⅰ级风险工点进行带班作业。

第十三条实行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工程风险发生变化时,太原房建集团公司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析论证,重新确定风险等级,相应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Ⅰ级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特别是极高、高度风险的施工方案须请专家论证。

第十五条?实行风险防控检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现场项目管理部)对Ⅰ级风险工点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每月要定期对施工现场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实行安全风险“红线”管理制度。Ⅰ级风险工点未经评审、未确定风险等级、风险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对于突破以上安全风险“红线”的行为,要对有关单位追责处理。

第十七条实行安全Ⅰ级风险告知制度。太原房建集团公司要督促施工单位在Ⅰ级风险工点现场树立揭示牌。揭示牌应标明Ⅰ级风险工点名称、风险级别、主要防控措施、包保领导、施工单位带班负责人、设计和监理单位主管人员等内容。

第十八条实行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度。路局建房办负责全局安全风险管理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内容,每季组织一次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考评,并通报考核结果。安全风险考核结果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章应急预案及处置

第十九条凡列入风险管理的工点,太原房建集团公司必须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本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抢险的原则,并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要在开工前制定应急抢险预案(作为单项施组的附件),建立应急抢险组织,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必要的机具设备物资等,并经常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抢险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建立风险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以及作业中异常状态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态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由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Ⅰ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2.Ⅱ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3.Ⅲ级安全风险控制表

太原铁路局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

篇5:安全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为明确公司施工范围内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控制内容和要求,提出安全危险因素的评价方法,确保安全重要危险因素有效的识别和评价,以达到安全第一,预防环境污染,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锅炉安装改造和压力管道安装项目工程施工(以下简称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重要危险因素的控制管理。3、安全危险因素识别与控制的内容——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物资、设备的采购、接受、验收、保管和发放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施工、生活暂设和物资的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安全危险因素;——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可能对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相关方的安全危险因素;4、安全危险因素识别与控制的类型本公司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以下类型的安全危险因素实施识别与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火灾、爆炸;——电击、触电及电弧辐射烧伤;——物体和人员的高处坠落;——吊装设备或吊装物的跌落损坏;——脚手架或构筑物的跨塌;——高温、高压等异常环境;——粉尘及烟尘;——塌方;——交通事故;——射线及辐射;——噪声;——固体废弃物;——化学危险物品;——废气(汽)和废液排放;——油品泄漏及渗透;——机械伤害;——能源消耗;——其它安全危险因素。5、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与控制管理(1)识别安全危险因素的时间——首次实施安全管理体系时;——安全目标或指标变更或修改时;——安全计划书或安全管理方案制订或修改时;——现行安全法律法规或其它安全要求发生变化时;——施工作业的内容或施工作业的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条件或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后,需重新进行安全危险因素识别时。(2)识别安全危险因素应遵循的原则1)对安全危险因素进行以下三种时态下的识别:——过去曾经发生过,而且对当前的安全管理仍存在影响的识别;——目前正在对安全管理产生影响的识别;——到目前尚未发生过,但可预料到将来可能发生,并对安全管理会产生影响的识别。2)对安全危险因素进行以下三种状态的识别:——正常施工状态下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非正常施工状态下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状态下施工不可预期发生的情况的识别。6、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与风险评价(1)施工活动分析和安全危险因素调查本公司安全危险因素的识别工作,由施工经理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科和技术科,根据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进行项目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分析和安全危险因素调查、收集和记录,填写《安全工作危害分析记录表》;(2)安全危险因素的风险评价1)将某项目工程的全过程存在的危害按工序逐一列出,对危害发生的严重性和可能性作出评估,并计算其风险值,然后,根据风险值提出控制风险的方法,最后列出经过风险控制后的剩余危险。R=L×S式中:——R:风险值;——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发生事故后的严重性。2)LS的平分方法——用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评估发生危害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其取值范围如下表所示:分数偏差发生率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员工胜任程度监控、控制、补救措施5每天发生从来无检查无操作规程不胜任无任何措施4每月发生偶尔检查操作规程不完善不够胜任任何措施不完善3每季发生每月检查部分执行操作规程一般胜任措施使用不当2曾经发生每周检查偶尔不执行操作规程胜任措施偶尔失去作用1从未发生每日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度胜任防范控制措施有效——用危害事件发生后的严重性(S),评估发生危害事件后的严重后果,其取值范围如下表所示:分数事故的严重性人员伤亡程度财产损失停工时间法规符合情况形象受损程度5a.死亡b.终身残废c.丧失劳动能力≥3万元≥3天违法全国性影响4a.部分丧失劳动能力b.职业病c.慢性病d.住院治疗≥2万元≥2天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市级范围影响3需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1万元≥1天不符合淄博市安全规章制度齐鲁石化地区影响2a.皮外伤b.短时间身体不适<1万元半天不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本公司范围内影响1没有受伤无无完全符合无影响3)风险评价及处置办法——重要安全危险因素的确定原则A.风险值R≥9的安全危险因素可确定为重要安全危险因素;B.通过风险评价与识别确认的重要的安全危险因素,填写《重要安全危险因素清单》。——重要安全危险因素清单审批与管理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重要安全危险因素清单》,有质量安全科长负责审核,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并在质量安全科存档备查。7、重要安全危险因素的控制措施及实施期限(1)按照风险值(R=L×S)再将风险细分为五个级别,根据风险值的不同分别实施控制,风险分级见下表R值分级危险程度应采取的行动20—25一级风险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需立即停工,组织整顿15—16二级风险高度危险需立即开展整改工作9—12三级风险显著危险需要整改4—8四级风险一般危险需要引起注意<4五级风险稍有危险可以接受(2)本公司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重要安全危险因素,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控制目标,按JAB/安全03—《安全管理作业文件》的相应要求实施控制,编制项目工程施工安全计划书:1)一级风险,立即停工,制定降低危害的措施,并对措施进行评估,经审批后整改,直到施工作业条件改善;2)二级风险,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3)三级风险,应制定整改目标,在段时间内整改;4)四级风险,需要加强沟通,加强操作规程的执行的力度,定期检查;5)五级风险,加强教育与沟通,提高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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