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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隐患排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班组是生产的基本单位,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滋生和隐藏隐患,为了更好的搞好生产,作为班组长应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特制定以下制度:

1、记录追踪,班组长应对每天的检查记录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对比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已查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通过记录复查防止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

3、现场巡检,通过现场,掌握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个人情绪变化情况、环境因素情况,从中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重点检查,班组长应根据本班组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对定点检查,并重点在夜间、节假日加强检查,更多地发现不安全因素。

5、认真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检复检制度,利用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6、各班组安全管理员、班长在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和查处本区域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要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

7、当班安全员必须贯彻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当场指出,并要求当班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如果有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交班前,还必须填定好汇报记录。

8、当班人员和隐患处理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处理隐患时要指定人员现场指导。

9、重大事故隐患处理后,要依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总结。

10、隐患在未整改之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11、强调对三定隐患严肃性的认识,及时排查处理隐患,凡到期不能按时处理的隐患,一律按重复隐患进行考核,罚单位500元/条。

12、凡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或者扯皮、推诿、顶着不办的,安全生产办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并根据《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因此而导致事故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其事故责任。

篇2:工作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制度

管理程序

1范围与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规范作业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西安长庆钻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注:以下方面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进行危害分析:

——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

——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学,职业病等.

1.3应用领域

工作安全分析应用于下列作业活动:

——评估现有的作业;

——新的作业;

——改变现有的作业;

——非常规性的作业;

——承包商作业.

注:工作安全分析过程本身也是一个培训过程.

2参考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工作安全分析(JobSafetyAnalysis简称JSA)

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3.2暴露频率

单位时间内某事件发生的(或估计发生)次数.

3.3严重性

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3.4可能性

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3.5危害

能引起人员的伤害或对人员的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危害=暴露频率×严重性)

3.6风险

危害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暴露频率×严重性×可能性)

4职责

4.1公司技术服务科组织制定,管理,维护,推行实施JSA管理程序,并提供资源保障.

4.2各单位安全环保部门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JSA管理程序,组建JSA小组,指定JSA组长,由JSA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开展JSA工作.

4.4基层单位安全人员协助JSA组长确定需要进行JSA的工作,对直线管理人员提供JSA培训,咨询并参与JSA活动.

4.5作业人员参与JSA过程,识别,认知作业活动风险,掌握风险控制措施,并监视工作环境的变化.

5管理要求

5.1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5.1.1工作任务分为新工作任务,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低风险工作任务.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JSA流程见附录A)

5.1.2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的需要进行JSA的工作任务进行初始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该工作任务是否需要做JSA,明确执行JSA人员所需要的能力,制定JSA计划.

5.1.3若初始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指以前没做过或分析过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JSA,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作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5.1.4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JSA,但基层单位应审查以前JSA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怀疑,应重新进行JSA.

5.1.5做过的低风险工作任务且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作JSA,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5.1.6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5.2工作安全分析步骤

5.2.1基层单位负责人指定JSA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JSA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JSA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5.2.2JSA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工作环境,空间,光线,空气流动,出口和入口等;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实施此项工作任务的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任务安全的交叉作业;

——其他.

5.2.3JSA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及影响,并填写JSA表(见附录B).识别危害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个状态,同时还应识别危害的影响和可能影响的人群,并应考虑工作场所内所有人员.

5.2.4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ESP法(附录C:半定量风险矩阵;附录D:ESP方法),两种评价方法各有优劣,公司推荐采用ESP方法进行评价,当风险明显易见,作业内容简单,参与人员较少时也可采用半定量风险矩阵法评价.

5.2.5JSA小组应针对

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该过程宜参照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见附录C).

5.2.6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5.2.7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的残余风险均可以接受,进行作业前准备.作业应得到JSA小组的一致同意,若残余风险不可以接受,则应制定附加控制措施.

5.3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5.3.1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才可开展工作.作业许可的级别应同原始风险等级高低相当,原始风险较高时,应获得较高管理层的许可.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标准》.

5.3.2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分工及责任;

——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5.4现场监控

5.4.1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定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5.4.2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5.5总结与反馈

5.5.1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总结经验,若发现JSA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向JSA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故,事故,小组应审查JSA,重新进行JSA.

5.5.2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JSA小组提出更新完善该作业任务程序的建议.

5.5.3由作业任务负责人填写JSA跟踪评价表(附录D),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公司技术服务科负责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及所属单位都应把JSA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JSA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公司所属单位执行JSA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技术服务科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6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公司技术服务科组织培训,纳入公司人事劳资科培训计划管理,技术服务科提供技术支持.相关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程序应在整个公司内沟通.

6.7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技术服务科负责解释.

篇3: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各类事故的管理,管理部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3.2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3.3产品质量事故由品保部负责;

3.4工伤事故由总务课负责伤员救治,事故的赔偿,合同工由人事课负责处理,劳务工由劳务公司负责处理;

3.5事故责任者的处分,由责任单位提出,报总经理核准执行。

4.定义

4.1事故分类

4.1.1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4.1.3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4.1.4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4.1.5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4.1.6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4.1.7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伤事故。

4.1.8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4.2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4.2.1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4.2.2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4.2.3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4.2.4员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2.5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2.6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5.职掌与作业流程

5.1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如果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管理部向劳动部门部门上报;

5.2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发生工伤事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经部门最高主管审核后,按规定的时间报管理部备案。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5.3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管理部签署意见后,上报总经理。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最高主管批准,管理部备案。微小事故由部门处理,报管理部备案。

5.4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组(线)长担负一半责任。无组(线)长时,由部门主管负担一半责任。

5.5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主管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5.6对事故责任者必须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5.7管理部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必须妥善保管。

5.8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5.9各部门主管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6.参考文件

救助站制度

篇4:卸油装水台车辆卸油装水管理规定

1、拉油车辆进站前由押运员到门卫处登记,并将押运员及司机手机、火种暂交门卫保管,门卫将上交手机(关机)、火种放入储物柜上锁后,钥匙交由押运员或司机保管。不上交手机、火种车辆一律不允许进站。

2、门卫负责对拉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押运员、司机劳保穿戴是否规范齐全、车内必须无火种、烟头、车辆戴好并关闭防火帽、灭火器配备符合标准(两个8公斤灭火器)安全有效、静电搭地带收起不拖地,检查合格后才能在四联单上加盖安检章,车辆方可进入站内。拉油车辆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一律不允许进站。

3、车辆未接到进站通知必须在站外排队,司机及押运员一律在站外等候,不得进入站内。如出现加塞、未登记强行进站等现象取消其进站卸油资质。

4、车辆进站后,首先上地磅过磅,(车上只允许留司机一人)过磅后由过磅员在过磅单上盖重车过磅。

5、车辆在站内行驶速度必须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不得出现逆行,超速。

6、拉油车辆上卸油台必须听从卸油监督的指挥,到指定卸油口进行卸油、切水,押运员负责打好接地线,车辆熄火5分钟后,卸油监督检查同意后方可开闸门卸油、切水。

7、卸油过程中不允许司机、押运员戴油手套抓接地钳,更不能扔、摔接地钳。

8、卸油时司机、押运员不允许踩踏蒸汽和卸油进罐管线。

9、切水或卸油开闸门时辅助工具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物品,闸门先打开一半,确定无误后再慢慢全部打开,以防止出现液体飞溅,造成污染或烫伤。

10、切水的车辆从卸油台北侧再行驶至地磅进行第二次称重;然后上卸油台卸油,打开闸门后立即开始取样。

11、卸油人员及卸油监督切水、卸油前必须观察风向标风向,站在上风口进行卸油。

12、卸油罐上限高度为1.8m,达到上限后有卸油监督通知立即停止卸油,如不听从指挥导致冒罐,暂扣拉油单据待清理干净后,方可退还拉油单据。

13、油流呈点滴状视为卸完,静置两分钟后方可摘取接地线,空车从北侧至地磅称空车皮重,并加盖“空车过磅章”。

14、进站人员在站内不得乱扔纸屑、果皮、塑料袋、油手套、毛毡、棉纱、油桶等各种杂物。

15、进站拉油、切水车辆必须在放油管线后悬挂油桶防止落地油,如有不悬挂油桶造成落地油者,暂扣拉油单据,责令打扫干净后,方可退还拉油单据。

16、卸油、切水或装水期间造成跑冒滴漏的,暂扣单据,由当事司机和押运员负责打扫整改,经卸油台值班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返还单据。

17、出站时经门卫进行检查后,押运员将储物柜钥匙交予门卫,打开储物柜领取自己上交保存物品,做好出站登记后方可放行出站。

18.如拉油车辆人员不服从卸油监督管理并与之争吵者,暂扣拉油单据并考核。

篇5: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第一条未完善安全管理的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安全主管部门(包括公司安全科)要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整改部门。根据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第三条对危及职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整改。

第四条对有些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第五条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四不推”(职工自己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到队,队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局)的原则。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对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在技术部门参与下及时整改,并做到有检查、有落实。

第六条存在隐患的单位应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并在单位隐患整改台帐上作好整改记录。

第七条消防治安方面的隐患整改由局派出所负责检查和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跟踪检查,整改单位将消防治安隐患整改情况向局派出所反馈。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安委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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