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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目的:

为加强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公司检修、运行维护期间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和适用。

3、引用标准:

3.1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4、内容:

4.1脚手架搭设:

4.1.1搭设单位技术人员编制脚手架搭设施工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搭设高度超过15米以上的脚手架,施工脚手架、特殊脚手架需要单独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4.1.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1.3搭设脚手架必须由持证架子工操作。

4.1.4安全要求:

4.1.4.1搭设单位搭设脚手架前,应检查脚手管、扣件、脚手板是否完好。严禁使用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的脚手管,严禁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及断裂、有疤节的脚手板。

4.1.4.2脚手架搭设时,地面必须设置专人监护,同时设安全警示围栏,严禁上下或水平抛掷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4.1.4.3脚手架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不准使用有死弯、折痕、反复使用的8#铅丝,或用细于10#的铅丝绑扎脚手板。

4.1.4.4脚手架作业平台临边设置二道防护栏杆,步道和平台两侧设18cm挡脚板,按规定封挂立网,立网的下端与脚手管绑扎好。

4.1.4.5搭设后的脚手架平台结构必须符合承重设计要求,脚手架荷载保证270kg/m2,集中承受力<150kg/m2。

4.1.4.6搭设各类脚手架应设施工人员上、下的爬梯或步道。

4.2脚手架申请:

4.2.1各专业队如在日常检修工作中需要搭设脚手架,应首先填写《脚手架搭设申请单》申请,同时联系搭设单位进行搭设。

4.2.2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单》,并通知搭设单位进行拆除。

4.2脚手架验收:

4.2.1中小型脚手架搭设完毕,由搭设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使用单位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如共同验收合格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但如生产办生技科检查后发现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规范,将对使用单位的验收人、安全员进行考核(见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

4.2.2大型(15m以上)、特殊脚手架(吊架、挑架等)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会同生产办生技科人员共同验收,并在《脚手架合格证》上签字,但如生产办领导检查后发现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程规范,将对生技科验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同上)。

4.3脚手架挂牌:

4.3.1脚手架验收合格后,由搭设单位负责人负责挂牌。

4.3.2牌上标明使用项目名称、使用单位和搭设验收人、检验日期。

4.4脚手架使用:

4.4.1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使用的脚手架,纠正不正确使用脚手架的行为,如纠正工作推行有困难,可直接报告项目部安全监察体系处置。

4.4.2安全要求:

4.4.2.1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脚手架上的任何部件。不准任意拆除脚手架的脚手管、脚手板和绑扎铅丝。

4.4.2.2脚手架上下不能放置超出脚手架承载能力的设备和物品,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吊管道、设备的起吊点。严禁用脚手架作为起重吊装放置设备和材料的承重地点。

4.4.2.3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必须加装PVC阻燃绝缘管或加设绝缘子。

4.4.2.4脚手架的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

4.5脚手架拆除:

4.5.1拆除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由拆除单位技术人员编制拆除措施,执行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制度。

4.5.2拆除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4.5.3拆除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操作。

4.5.4安全要求:

4.5.4.1设置安全隔离带、警戒区和监护人。

4.5.4.2自上而下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4.5.4.3严禁抛扔扣件、脚手管、脚手板。

篇2:安全工作会议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开展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各部门及各专业。

3、引用标准:

3.1国电电源[20**]49号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2国电办[2000]3号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内容:

4.1年度安环工作会议:矸石公司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安环工作会议。

4.1.1参加人员:经理、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系统中层、各专业负责人等。

4.1.2会议内容: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环工作的指示,围绕全年维护任务特点和年度安环工作重点,计划、布置维护项目的安环工作。落实安环技术措施计划,针对项目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和管理办法,并对开展的安环活动进行总结和表彰。

4.2季度安环工作会议:生产系统安委会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安环专题会议。

4.2.1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人员和各级安监人员。

4.2.2会议内容:研究、协调、解决安全运行维护和环境保护的具体问题,对维护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实施情况,结合生产任务和安全管理情况,针对下一阶段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生产、制定出实施计划和负责具体实施的专业(部门)、以及计划完成的具体时间。

4.3月度安全例会:生产系统每月月中召开一次月度安全例会。

4.3.1参加人员:生产系统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总工程师、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分包商负责人等。

4.3.2会议内容:总结前一月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突出的问题,结合生产任务不同特点从安全防护设施、人员的作业行为上布置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和具体工作。

4.4各车间每月8日召开一次由管理人员、班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参加的月度安全例会,总结上月安全情况,并针对本车间维护任务、计划、布置下月安全工作重点。

4.5各班组坚持开好“班前站班会”,在布置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好安全措施。

4.6各级召开的安环工作会议,由各级行政主管组织和主持。会议均要有完整的记录或纪要存档备查。

4.7生技科负责主办生产办定期召开的安环工作会议,进行本年度的安环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的安环工作计划。

篇3: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习惯性违章是在长期工作中为了省事、贪图方便或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不良工作习惯。随着企业的发展,安全管理工作的进步,习惯性违章所隐藏的安全隐患越来越突出,因习惯性违章而引起的各种事故比率也越来越大,为了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体现安全自主管理,逐步纠正职工的习惯性不安全行为,特制订电气车间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气车间的所有职工。

一、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小组:

组长:吕秀海

副组长:黄松柏张跃军熊文荣

组员:覃华荣、韦发强、谢志诚、蔡其勇、罗军民、各班当月活动安全员

小组成员职责和权限:

组长:负责制度的编制及修订,月度检查结果汇总后的审定和考核决定。

副组长: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落实,汇总月度检查结果并提出考核建议。

组员:负责配合副组长落实本制度的实施及本班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开展和总结。其中班长可行使本班内部自检的考核权,月度的流动安全员协助班长进行本班自检的检查和提出检查意见或建议。

二、具体要求:

1、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便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车间根据本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检,月底形成车间的检查汇总表。班组在本班的日常工作中对班员的习惯性违章进行登记和汇总,月底将汇总表交车间。

3、习惯性违章行为的标准根据车间的检查表项目确定,有疑问时由车间负责解释。

4、每月的检查结果在车间的黑板上公布。

5、每起习惯性违章扣款30元,如本制度以外之考核制度已进行考核,本制度不在进行考核,但纳入月度统计。

6、车间检查考核扣款纳入车间管理经费,为了鼓励班组积极参与,实现自主管理,班组检查考核由车间代扣,再由车间返还班组作为班组管理经费,但不准返还个人。

7、本制度在车间范围内人人平等,如果是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小组成员出现习惯性违章,车间任何人均可举报,并按双倍进行考核。

8、本制度之目的是逐步纠正习惯性违章,通过本制度的执行,使员工逐渐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达到安全生产和自主安全管理的效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本制度之考核结果不作为其他考核及评比的依据。

9、根据习惯性违章辨识有项目但落实不到个人时,如属于某班组范围内之责任,则落实到班长。

10、反习惯性违章活动所形成的记录资料由车间安全员归档管理,保存期为一年。

11、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

篇4:节假日加班安全管理规定

总则

为确保公司员工在节假日加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特制定此规定:

1节、假日加班期间,必须视同平日正常生产工作一样,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2节、假日期间,各加班单位在15人以上时必须配备中层干部带班,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

3各单位对加班的生产班组、维修或临时组成的班组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在15人以上加班时应有一名专职安全员进行巡检工作。

4加班前,带班领导应对全体加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学习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

5班上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非司机开吊车、铲车、电瓶车。非电、汽焊工、电工等进行电汽焊、电气修理作业。

6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带班领导应重点检查高空电气作业、临时作业、多人配合作业的作业点。凡发现职工饮酒后上班,工作精神不振等现象,应令其停止工作。

7加班单位必须在加班前二天将加班期间具体安全措施、加班人员名单报送资产运营部备案。

篇5:如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推动和促进各级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保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消除企业危险因素,降低事故发生频率的关键。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要有依据企业组织结构和相关职能而制定的科学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企业最高管理者负责授权签发的正式文本。

我国机械行业十多年来通过贯彻实施《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绝大多数企业已制订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但是,由于gg开放的不断深化,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多数企业组织形式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等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的由过去厂长负责制的工厂变成了股份公司、集团、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体等,原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自动失效而需要重新制订或修改。

制订责任制的方法一般可分为两种

一、以各层次各部门相应职能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用这种方法制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企业的现行组织结构能一一对应,各层次、各

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全面,且条理化,能够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可以避免遗漏重叠,也便于集中考核,但在实践中,遇到具体活动或问题时,由于对活动中的各方职责界定得不具体,时有发生相互推诿或谁都不管(遗漏)的现象。

二.以体系要素或活动,界定涉及相关部门或层次的安全生产的职责

在OHSMS标准中,只要求明确各层次各部门相关人员的OHS职责,但用什么形式界

定,并没有规定,其行为准则是依据企业的客观情况和需要来自行规定的。因而各层次各部门相关人员的OHS职责可能写在管理方案中(活动涉及的相关方)也可能写在程序文件中(要素程序涉及的相关方)或者是写在作业指导书中(活动涉及的相关方)。在具体的OHS事务中,各层次各部门,应该做什么,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做,谁做,规定得十分清楚,杜绝了相互推诿或遗漏,也便于内部审核,但各层次各部门的OHS职责系统性完整性较差,特别是在计划期内要素或活动未涉及的部门,在OHS事务中的职责可能有遗漏现象。为了弥补上述不足,有的企业制订了《企业员工责任制管理程序》其内容包括:员工责任制制定的依据;员工责任制制定的范围《各级管理层和各操作岗位》;责任制的内容;责任制编制;运行程序;领导及其责任制的变更;员工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实际上是在第一种方法的基础上的改进,使责任制的运行在监督监控下更加有效,更加规范,更加符合OHSMS标准的要求。

以要素或活动界定相关部门及人员的OHS责任实例:

一、在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程序中规定

1、管理者代表负责危害辨识、危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2、安全处具体负责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参与本公司危害辨识及危险评价工作。

二、在信息交流管理程序中规定

1、安技部门是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行业主

管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2、各生产部、科、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相应的业务范围内的内部信息交流。

3、工会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及内部员工反映问题的反馈工作。

三、OHSMS运行控制程序中规定

1、设计处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如何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健康危险,并纳入设计评

审。

2、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及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

3、生产处、仓库等部门负责化学物品的管理。

4、行政处负责废弃物分类处理。

5、安技处负责设置职业安全健康控制点,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检查各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执行情况。

四、对相关方的管理程序中规定

1、设备处、供应处、基建处负责对与有业务关系的OHS管理工作。

2、人事处负责临时工、民工等外协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3、各相关单位负责对进入本单位工作现场外来人员的OHS管理工作。

4、安技处负责检查各相关单位对相关方的管理工作。

五、OHS管理评审程序中规定

1、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评审活动。

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内部评审活动,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体系的运行情况。

3、安技处长负责组织准备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的组织和报告工

作。

4、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落实评审提出

的整改措施。

……

《摘自某公司相关程序文件》

由于OHSMS是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开展任何OHS活动(包括员工正常的作业活动)都应有文件和记录。所以在开展各种OHS活动的文件中,也对所涉及的部门人员的责任、权利、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以各层次各部门的相关职能制定人员的责任制实例:

一、董事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董事长是公司法人代表,对公司安全生产总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审批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领导贯彻执行。

3、在组织召开董事会时,有针对性地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决策性意见或方案。

4、定期听取员工代表(股东)对安全生产的建议,按时向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聘任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公司安全

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及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采取

各种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3、主持召开经理(行政)工作会议时,要把安全工作做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布置和落实,重大问题报请董事会批准。

……

三、员工管理(劳动、人事、教育、保卫)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员工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除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安

全工作全面负责外,对公司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代行总经理时,行使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责任。

……

四、科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领导和组织专业技术部门的人员学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技术设计规范,指

导和教育执行标准。

3、对设计、试制、开发行业新产品和“四新”项目及工艺流程、工艺布局、工具工装设计编制等技术文件,严格按国家及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要求把关审批,并研究落实和指导全程安全教育工作。

……

五、计划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系统及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审定编制年(季、月)度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卫生各项费用列入计划,并优先给

予保证。

……

六、经营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

经营副总经理是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对本系统及所管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

七、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日常具体工作全

面负责。

2、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重大事宜提交经理(行政)工作会议或董事会讨论研究,并执行会议决议和决定。

……

八、动力装备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对本系统及所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定期组织专业管理部门和人员对动力、设备、厂房建筑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公司本

质安全。

3、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如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技术鉴定、安全技术检测、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

(摘自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领导制度讨论)

企业规模、结构各不相同、其所设置的机构及相应人员的职务也不尽相同,但其使企业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职能(或功能)是大致相同的。如有的企业管生产、动力、技术的副总可能是一个人,所负责的系统中生产、技术、设备、动力、计量、工艺等处室合并为一个生产制造部中,其相关职能的合并,OHS责任也应相应的合并。有的企业没有运输、铁路也不需这方面OHS职责。因此上述实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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