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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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检查站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检查站的管理,有效防止木材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提高检查执法质量,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检查站必须坚持2人以上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须坚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二、不准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睡觉,不准酒后上岗。(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三、检查人员或其家属不得在检查站附近摆摊设点,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任何与木材检查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1分、责任人扣2分)

四、对途经本站的木材运输车辆(含可能运输木材的),应遵循我县市场交易实际习惯,按足尺检尺标准进行严格检查,不得漏查假查,并做好登记。(因稽查队或后面检查站查获前一检查站漏查违法运输木材的,对前一检查站实行责任倒查,即分别情况:1、有运输证违法运输木材的(超运木材的扣除检查误差8%),一次扣检查站1分;责任人扣2分;2、无证运输的,一次扣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3分。)

五、发现违法运输木材的,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办理,并依处罚权限向林政股或有关领导报告。检查站执法人员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查明事实、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未及时报告,擅自处理的,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若所办案件被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的,一件扣办案单位1分、责任人扣2分)

六、检查人员不得和林业站、木材经营者内外勾结,采取虚开运输证、虚扣放行计划或无证放行等手段私放木材;或发现违法运输行为时帮助货主补办运输证以及明知货物已被查获而补办运输证的。(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2分、责任人扣5分。)

七、加强对木材放行计划的监督管理。登记有放行计划的检查站要经常与办证人员和木材销售单位核对计划,不得相互勾结超计划放行或擅自调剂计划。(违反本规定检查站扣2分。责任人扣3分。)

八、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或收费不出票据;不得以国标检尺标准为由刁难货主,严禁借国标检尺标准对货主吃拿卡要。(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3分。责任人扣4分。)

九、按时上交罚没收入和支出报销。(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按时参加县局召开及县局安排的各种会议。(违反本规定一次,除按局机关会议制度执行外,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一、认真办理县局及领导交办的事项。(违反本规定一次检查站扣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二、坚持职工每月学习制度。每月学习不得少于一次。(以学习记录为准,少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三、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按县局规定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未建立档案,扣检查站1分,不完善不规范,扣检查站0.5分,不按要求及时上报资料的,扣检查站0.5分)

十四、实行征收罚没和查漏补征收入,以及信访工作加减分制。(九支检查站每征收0.5万元加0.5分,福宝、南滩、白鹿、榕山、合江检查站每征收0.35万元加0.5分;出现到县级以上部门信访,一次扣检查站0.5分、责任人扣1分)

十五、有违反本细则第一、二、七条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要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三次以上者,给予待岗一个月;仍不改正的,调离检查站。对违反第三条规定的检查人员,除扣分外,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停止经营活动;仍不改正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

十六、有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检查人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若造成不良后果,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二项、第六条的责任人,责令赔偿因其违规或失职行为给单位造成的损失。如经查实系故意私放黑货,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二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责令待岗三个月;如经查实一年内故意私放黑货二次以上,或在一年之内发生三次较为严重的失职行为(违法运输货值2000元以上)的,停止其执法资格并调离执法单位。或对违反本细则第五条的责任人,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承担一切办案经费,对违反本细则第八条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参考本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七、林业局对检查站及执法人员实行考核。即县局对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进行双线考核。县局每季度对检查站考核一次,年终结合季度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98分以上为优秀,95-98分为良好,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如下奖惩:年终考核在优秀以上且第一名的奖现金800-1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500-800元。第三名奖现金300-600元;考核为合格的,对站长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该站及全体人员评优资格,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去该站站长职务及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对该站进行限期整顿。对检查人员考核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年终统一进行考核。考核95分以上为良好,90-94分为合格,85-89分为基本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奖惩挂钩,良好的县局按考核奖金标准全额发放给检查检查人员,合格的按奖金标准90%发放,基本合格的按奖金标准80%发放,不合格的不发奖金。检查站及检查人员考核工作由资源林政股考核,考核结果送县局审定。

十八、本考核细则自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2: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并持续不断地改善和提高,以期达到“7S”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生产现场。3.管理及考核程序3.1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即:由各单位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和整改。对关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布控,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3.2根据日、周、月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由检查部门及监察人,属当即处罚情形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出处理通报;属整改事项的,对不符合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必须按照时间和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不仅考核直接责任人,还将酌情追究管理及领导责任。3.3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能划分为:生产管理部负责厂房以内的现场统一管理;企管部负责厂房以外、办公及公共等区域的统一管理;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得交叉重复,公司领导可以不定期组织抽查监督。3.4每月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次月5日前汇总交企管部在工资发放时落实。全部扣罚款额由生产管理部一次性领回存入《安全专项基金》账户,专门进行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收支都必须经主管副总的审批执行。4.通用考核细则:序号内容及要求考核规定1生产现场(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员工擅自接打手机和玩手机每人/次罚款100元2班中睡岗、脱岗、串岗、干私活和做生产无关的事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3生产区域嬉戏、追跑打闹、谩骂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罚款100元4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原则上不安排上岗工作,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每人罚款100元5班中禁止上网或用电脑打游戏每人1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6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和未加安全护栏每人/次罚款100元7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未停机进行检查处理每人/次罚款100元8新员工未经监护人带领擅自操作机台或未经考核上岗每人/次罚款100元9设备运行时禁止违章穿越设备每人/次罚款100元10成型机传递环轨道上(除检修设备以外)禁止有人每人/次罚款100元11垫布卷取未按标准手法进行操作每人/次罚款100元12开炼机炼胶时未按规定进行握拳操作的每人/次罚款100元13变电站在操作或维修变压器、电控柜等电器设备时,未办理操作票。带电操作未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每人/次罚款100元14非吸烟点以外现场发现吸烟每人/次罚款100元15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每人/次罚款100元16乱动他人机台或私自顶替岗每人/次罚款50元17吸烟室以外现场检查有烟头每处罚款50元18无证驾驶叉车及叉车载人。未按规定速度、路线行驶每人/次罚款50元19设备运转时擦洗机台或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每人/次罚款50元20检修设备时未挂警示牌或无人监护每人/次罚款50元21每逢停机检修设备后,重新启用设备前,必须由当班操作主手或班长进行检查,同时对防护装置,应急开关等进行点检,做好相关记录,否则一律禁止开机,如未经检查擅自开机每次罚款50元22运输带上发现有人躺、坐及违章跨越的每人/次罚款50元23违反规定在液压车上站立或滑行每人/次罚款50元24挤出机喂料口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专用工具而违章操作者每人/次罚款50元25在硫化机机械手下站、坐、卧的每人/次罚款50元26非货运电梯专管人员进行擅自动用和操作电梯的每人/次罚款50元27交接班后,当班机台员工未检查设备安全装置灵敏度和有效性的每次罚款50元28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油库重地每人/次罚款50元29配料工在操作时未戴防尘、防毒口罩的每人/次罚款50元30消防器材(除灭火使用外)擅自挪动或使用者每处罚款50元31安全警示标志故意损坏,挪动及涂改的每处罚款50元32生产现场动火必须通过安全员到现场评估及落实防护措施、办理动火证以后方可动火如不按规定执行每处罚款50元33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工作帽,不得穿高跟鞋和长发过肩,如不按规定执行的每处罚款50元34上班迟到、早退、脱岗每人/次罚款20元35生产现场地面有杂物、有积水、有死角、窗户有灰尘、工装未按规定区域摆放整齐的;设备有灰尘、漏油、破损现象每人/次罚款20元36机台上或机台旁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挂半部件和废料及其他物件每处罚款20元37废塑料垫布堆放超出区域每处罚款20元38电气设备上,电气控制柜门敞开或有杂物的每处罚款20元39其他上述未列出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罚款5.管理责任处罚规定5.1员工班中睡岗、玩手机、打架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20元,对当班调度考核10元。5.2员工睡岗、玩手机违规人次全月累计在5次以上的,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累计10次以上分厂厂长、副长厂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考核50元。5.3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在按规定考核当事人的基础上,同时每人/次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当班班长各考核10元,内勤考核5元。5.4各分厂员工迟到、早退、脱岗全月违规人次累计10次以上,考核分厂厂长、副长厂各5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20元。全月违规人次累计20次以上的分厂厂长、副厂长各考核100元,生产管理部部长、副部长各50元。5.5对重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反复不达标的,将按规定标准对车间主任、副主任加倍考核。6.奖励规定6.1全月各车间(科室)无睡岗、脱岗、迟到、早退、玩手机、工装穿戴等违纪现象发生的奖励200元。6.2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反映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取得明显成效的奖励100—500元。6.3工装摆放、现场卫生能够长期保持在良好状态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拍照奖励,每张照片奖励50元。6.4各责任单位自主开展安全现场管理活动,成效显著的,可提出奖励申请。7.本规定自2011年元月1日起实行,解释权属生产管理部。

篇3:主管安全生产事项KPI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公司安全监控室的管理使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最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各部门生产主管在安全生产事项上制定本KPI考核主管管理办法。各部门生产主管包括:库长、仓库值班经理、调度主管、箱管主管等。安全生产事项KPI检查指标分以下六项:安全内务、安全作业、人员入库控制、库门控制、作业现场安全控制和安全事项报告。各检查指标具体内容为:安全生产指标指标内容考核级别分类(√)Ⅰ级Ⅱ级Ⅲ级安全内务1、按规定穿戴;√2、保持安全防护警惕;√3、保持消防安全意识。√安全作业4、按照各作业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安全作业。√人员入库控制5、库长或库长指定的专人检查所有外来人员的工作牌和安全帽,按章登记放行;√6、专人监督外来人员在库内作业,或者划定外来人员工作区域范围并通知监控室监督。√库门控制7、开关库门专人控制;√8、作业完毕及时关闭库门;√9、库长下班时通知监控室保安及时布控。√作业现场控制10、各级主管和库长按岗位职责和作业规范到场指挥和控制现场安全作业;√11、理货员控制目所能及现场的作业安全,检查作业司机和装卸工作业的安全质量。√安全事项报告12、报告的目的限于:安全事故得到处理/安全隐患得到通报/安全违章得到纠正/安全违章责任应该记录;√13、现场同部门的最高主管(包括经理、主任)为报告负责人;√14、主管/库长不在现场的,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顺序为:理货员(包括仓库保管员)/作业司机/增值劳务工。个人个别或随机发现得报告的安全事项,为报告责任人;√15、报告对象为报告人的上级主管或者报告人认为应处理/记录安全事项的主管,报告对象不确定的,以公司安全主管为报告对象;√16、各库长、主管、经理(主任)在接到安全事项报告后,应尽职及时处置,并对照公司发布的《安全事故(事项)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报告。√备注:Ⅰ级为可以目测管理;Ⅱ级为可以现场控制;Ⅲ级为不可现场控制。根据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监控室内视频发现的各项违规事项填写的《安全生产日检表》,以及其它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事项为考核依据,对照以上指标内容考核级别分类细则,对相关生产主管按月作出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各指标下生产现场各项内容检查按月统计违规次数的对应级别考核如下:考核级别本月违规次数对应主管考核标准库长值班经理调度主管箱管主管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Ⅰ级≤2口头警告其他口头警告口头警告其他其他≤5书面通告口头警告书面通告书面通告其他其他≤850%总罚金书面通告50%总罚金50%总罚金口头警告其他≤10扣考核奖50%总罚金扣考核奖扣考核奖书面通告其他>10100%总罚金扣考核奖100%总罚金100%总罚金50%总罚金其他Ⅱ级≤2书面通告口头警告书面通告书面通告其他其他≤550%总罚金书面通告50%总罚金50%总罚金口头警告其他≤8扣考核奖50%总罚金扣考核奖扣考核奖书面通告其他≤10100%总罚金扣考核奖100%总罚金100%总罚金50%总罚金其他>10报公司处理100%总罚金报公司处理报公司处理扣考核奖其他Ⅲ级≤2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其他≤5口头警告口头警告口头警告口头警告其他其他≤10书面通告书面通告书面通告书面通告口头警告其他>1050%总罚金50%总罚金50%总罚金50%总罚金书面通告其他考核明细:口头警告;书面通告;50%总罚金;扣考核奖;100%总罚金;报公司处理;其他(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篇4:某发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验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充分性、适宜性、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符合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建设的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小组

组?长:总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总厂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总师及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

职?责:全面负责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审核批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计划,对各部门评审报告进行评价,审批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纠正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

2.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

主?任:安环部主任

副主任:行政部主任、技术部主任

成?员:安环部、生产技术部、行政部管理人员

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领导各生产单位开展定期自评工作;组织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不小于一次的自评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及安全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监督制度与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负责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和协调;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的编写工作。

2.3各生产单位职责

按要求进行本单位标准化自查评工作,对自查评查出的问题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整改,并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

3程序

3.1自评工作

3.1.1各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进行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1.2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生产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后,安全生产管理、作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方面的自评情况交安环部进行核实并监督整改;生产设备设施方面的自评情况交生产技术部核实并监督整改;防火、防盗及交通方面的自情况交安全保卫中心进行核实并监督整改。

3.2绩效评定的实施

3.2.1生产副总厂长组织召开绩效评定会议。

3.2.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以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3.2.3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各单位分解的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隐患及整改情况与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存在的差距等。

3.2.4评价报告以正式文件下发,将结果向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2.5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3.2.5.1系统运行效果。

3.2.5.2.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

3.2.5.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3.2.5.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3.2.5.5.绩效监控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3.2.5.6.与相关方的关系。

3.2.6各单位报告标准化实施的绩效,规章制度的贯彻,隐患及整改情况,并提出改进、变更、纠正预防建议。

3.2.7会议做好记录、备案。

3.3通过绩效评定,就以下几个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

3.3.1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的贯彻、安全职责的履行、系统运行、检查监控、隐患整改、考评考核等。

3.3.2安环部将存在的问题汇总,制定纠正预防的管理方案,纳入下一周期工作实施方案中。

3.3.3标准化绩效评定结果,包括标准化取得的绩效,存在的问题,安环部将最终评定结果发至各单位,各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纠正,或修订工作计划。

4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根据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按绩效评定结果,对各单位标准化工作情况纳入到年终绩效考评当中。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支持性文件

6.1***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6.2***发电厂绩效管理制度

篇5: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验证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工作。

3职责

3.1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绩效评定工作;

3.2安全主任负责报告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负责绩效评定工作的实施、落实、组织、协调。

3.3行政部负责绩效评定计划的拟定、收集并提供绩效评定所需的资料,负责对绩效评定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3.4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评定所需资料。

3.5责任部门负责设施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标准化绩效评定频次和周期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相邻两次绩效评定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

4.2绩效评定输入

4.2.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收集日常评定考核的结果,纠正、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方面的信息。

4.2.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供上次绩效评定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情况。

4.2.3行政部收集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

4.2.4资材部收集相关方管理方面的信息。

4.2.5设备课收集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的信息。

4.2.6生产部收集生产与安全管理“五同时”执行情况的信息。

4.2.7生产部收集相关标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的信息。

4.3绩效评定准备

4.3.1上述部门应将收集的信息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整理后交管理者代表审核,作为管理者代表在绩效评定会上报告本公司安全标准化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绩效评定计划的依据。

4.3.2在绩效评定会议两周前,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将绩效评定计划报副总审批,并发至各相关部门

4.4绩效评定实施

4.4.1副总经理主持绩效评定会议

4.4.2安全主任汇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次评定会议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

4.4.3各相关部门就绩效评定内容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建议交会议讨论。

4.4.4参加会议人员应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行政部负责做会议记录。

4.5绩效评定内容

4.5.1组织机构的适合性,包括人员和其他资源配置;

4.5.2公司内各种规章制度的符合性、执行的有效性;

4.5.3需要进行改进/变更的范围;

4.5.4未完成的工作;

4.5.5上次评定结论的处理情况。

4.6绩效评定输出

4.6.1副总经理对评定会议讨论情况作出结论。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作出正式评价,分清和落实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确定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4.6.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绩效评定会议记录编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副总批准后,按文件发放形式发放至各部门。

4.7绩效评定结果跟踪、验证

4.7.1责任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上的要求,负责实施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

4.7.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改进/变更或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记录,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4.7.3所有与绩效评定有关的记录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整理、归档保存。

4.8绩效评定结果考核

4.8.1对取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及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4.8.2对未按纠正/预防措施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加重处罚。

4.8.3考核按100分计,其中事故考核占50%,日常安全管理占50%,90分以上为优秀,85~89分为良好,80分~84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考核为优秀的部门方具备评选先进的资格;考核不合格的部门领导,年终绩效考评将受到一定影响。

5、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

6.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6.3《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6.4《安全生产要素变更通知》

6.5《会议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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