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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起吊安全技术施措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起吊设备时,严禁非作业人员在设备附近行走或站立,起吊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地点进行操作,并且在起吊过程中要设专人时刻观察起吊装置及用具的可靠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停止起吊工作,进行妥善处理,待检查无误后方可重新起吊,起吊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对起吊装置及工器具进行完好检查,严禁使用不完好起吊工器具,以免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

2、起吊设备时,先要试吊,试吊高度为100mm,试吊无问题后方可起吊。起吊要求稳起稳放,起吊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用绞车钩头或倒链上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或松开小链。

3、起吊所用索具其安全系数必须大于6,倒链起吊能力必须大于设备重量的1.5倍,严禁超载起吊。利用新品40t链环及马蹄环起吊时,链环必须穿入马蹄环,须用m20×80螺栓将马蹄环封口,并带紧螺帽。起吊支架的绳扣必须是两根φ24.5mm的钢丝绳扣,起吊其它设备、部件均使用φ18.5mm的绳扣,且每一次只能起吊一件(架)。

4、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有人工作,装车时必须利用阻车器将平板车阻死,严禁平板车在轨道上来回晃动。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现场指挥施工。起吊设备时必须由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装置,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起吊。

6、起吊必须利用3.2米长的9#“π型钢梁”配合单体支柱架设“一梁二柱”起吊棚,不准用原巷道支护的锚杆或锚索作为起吊装置。所挂滑轮必须用新品40t链环或钢丝绳绳扣挂在起吊梁上,挂好拴牢。

7、使用倒链作为起吊用具时,必须由专人在起吊架附近的安全地点发出口令进行指挥,口令必须清晰准确,起吊人员必须严格按口令进行操作。

8、若利用绞车作为起吊用具时,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用电信号进行联系指挥,绞车信号必须为独立电信号,信号规定:“一停、二紧绳、三松绳”。

篇2:煤矿大型设备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说明:

根据公司井巷施工的进度要求,运转队近期组织安装翻车机、推车机、给煤机以及胶带输送机等大型设备,为了规范大型设备及配件的起吊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时间:2011年?月?日--月?日

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四、上岗条件:

1、所有参加起吊施工的人员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人员带领认真学习本措施,所有施工人员学习后,在措施上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2、熟悉相关设备安装、起吊、运输的规定及要求。

3、能够正确使用各种起吊工具,会操作吊运机械。

4、身体状况适应起吊作业。

五、大件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a)进行起吊及搬运作业时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所有施工人员要精力集中,严禁说笑打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b)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工作前不准喝酒,必须认真熟悉现场的作业环境,每个人都要根据各自的分工,选择好出现不安全情况时的躲避空间或路线。

c)起重机械、工具、卡具和绳索(绳套)等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每次使用前应由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共同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检查完毕后要填写施工日志,以备检查。

d)选择起吊点前,必须对起吊重物进行重量核算,然后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合理选择起吊点,起吊锚固点必须能够承担所有起吊物品中最大物件重量的2倍以上拉力。

e)在使用锚杆作为起吊点的情况下,起吊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固定在巷道顶板打设的专用锚杆上(锚杆规格为φ16*1850mm树脂反麻花圆钢锚杆,每根使用2块树脂药卷,锚固力不少于6吨)。使用钢棚或工字钢作为起吊点的情况下,必须对钢棚或工字钢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起吊安全。

f)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检查悬吊梁(架)或起吊锚固点的强度和稳定性。起吊重物时,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起吊点或梁(架)的状态进行监护,如有异常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进行作业。

g)各种(手拉、电动)葫芦的单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规定值的80%(在垂直角度上适用)。各种葫芦在使用前必须对其磨损情况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试吊,以确保葫芦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单链进行操作;在进行起吊作业时要求使用相应的绳扣或其它专用工具对被起吊物进行固定,然后使用起吊钩进行起吊,拉小链时应双手均匀用力,不得过猛过快,主链发生卡阻时必须检查卡阻原因并及时处理,严禁强行拉拽,起吊重物需要悬空停留时,应将手拉小链拴在大链上。

h)在物件进行起吊前,必须根据物件的形状及重量合理选择起吊点,以确保起吊物件的重心和稳定性。若单台起吊设备无法满足物件重量起吊要求的,对大件设备应合理拆分为若干部件,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选择合理的起吊设备及吊具。

i)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进行起重作业时,不能站在重物下面(下边)起重臂下或重物运动前方等不安全的地方,只能在重物侧面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

j)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起吊运输大型物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

k)将起吊绳逐渐张紧,使物体微离地面,进行试吊。检查物体平衡,捆绑应无松动,吊运工具、机械正常无异响。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吊运,将物体放回地面进行处理。

l)被吊物件的活动部件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方式,或卸下分别进行吊运。起吊完毕后,起吊物件要放置平稳,不得将物体压住管线或堵塞巷道,然后拆除起吊用具。

m)大件起吊时要试吊1—2次,确认可靠后在进行正式起吊作业;起吊大链与垂直线间的夹角严禁超过12度作业,在有角度起吊作业时,必须对大件采取防回荡措施或人员要躲开大件可能的回荡范围。

n)用人力搬抬重物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喊齐口号,防止伤人或损坏设备,所有人员要做好互保联保,自主保安。

o)其它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相关规定。

篇3:主提升系统改造期间设备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现主提升系统提升能力不能满足现生产能力要求,需对主提升系统进行改造,改造期间需对主电机、电控箱的更换工作,期间需要设备起吊工作,为确保设备起吊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现场指挥

安全负责人:...现场指挥

三、施工时间:2013年1月31日--2月4日

四、施工方案

1.闭锁立井提升系统馈入电源,悬挂停电警示牌。

2.通过起吊架、导链完成原主电机拆除与新电机安装工作。

3.更换变频柜,完成各项调试工作。

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前施工地点准备好与安装设备所需相匹配导链、连接环、起重环、起吊架、手动千斤。

六、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负责人召集班前会,并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职责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生产技术部机电带头及生产部相关人员进行工程跟定;施工负责人必须将本措施落实并传达给所有施工人员,并进行签字备案。

2.起吊设备前,必须当班队长、安监工检查好导链、连接环、起重环、起吊架、手动千斤等状况是否完好,检查吊环、连接环是否能承受起吊物的重量,检查使用的导链型号与起吊物吨位是否匹配,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吊架支撑点稳固牢靠且受力均匀,确保吊物平衡性及导链、连接环、吊物之间的牢固连接性,起吊各连接环节必须上螺栓并戴满帽。

3.起吊时要由有经验的专人注意观察导链悬挂处的受力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工作,处理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4.起吊过程中,要做好防坠、防倒工作。将起吊物提升5cm进行试吊,试吊期间,操作人员站在上方侧和避开物体可能窜出的方向,无关人员一律撤出起吊物5m以外的安全地点,经确认无安全隐患后,作业人员站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并做到精力集中,相互配合。起吊时,严禁将头、手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起重物下。

5.起吊要求稳起稳放,起吊位置完成后,确定设备所放位置是否稳固,防止设备倾倒、窜出伤人。

6.其它为提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安装规定执行。

生产技术部(机电队)

编者:.......

2013年1月29日

篇4:井下起吊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概述:井下各施工地点,设备采用锚杆起吊方便、快捷,但有时锚杆拉弯、拉出、拉断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保证锚杆起吊设备时安全、顺利地进行,编制措施:

一、锚杆:

1、锚杆:锚杆长度:1.6m;锚杆直径:ф18mm

锚杆均使用配套标准螺母坚固,每根锚杆锚因力不小于45kn。顶板破碎,淋水处,煤(岩)层松软处,不得作为起吊点起吊设备。

2、药卷:每根锚杆用不少于2支k3540树脂药卷锚固,不得使用过期的树脂药卷。

3、联板:采用(a20)钢板制成,l*b=(400~600)*80mm。

二技术要求:

1、起吊设备锚杆不得使用巷道支护锚杆,必须采用重新施打锚杆起吊。

2、起吊1t以上设备,采用吊梁起吊,起吊梁至少走4根锚杆固定,起吊梁材质采用11#新工字钢,无裂隙变形。不得使用锚杆直接起吊,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执行。

3、起吊设备锚杆按三花布置,间距500mm,锚杆间联板长度400~600mm,联板厚度不少于20mm。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在起吊前,施打起吊锚杆,不得使用巷道支护锚杆,对于重量不于1吨的物体,至少用三根起吊,锚杆之间用联板连接并固定好,起吊前,必须认真检查,完好后方可起吊;对于重量大于1吨的物体,施打起吊梁起吊。起吊地点若岩(煤)层有淋水且松软,不得施打锚杆起吊。

3、设备部件起吊前及起吊过程中,人员不许站在起吊位置下方。在起吊点附近7米以内不许有其他闲杂人员,拉葫芦的人员必须站在完好、退路畅通、设备部件最不可能歪向滑向的一侧作业。

4、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设备部件吊起50mm,检查起吊梁、绳套、葫芦、起吊点及重物中心不偏移等均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吊。否则必须放下起吊物进行处理。处理好后重新进行试吊后,再起吊。

5、根据起重物的重量、体积、形状和种类选用合适的起吊点,确保起吊中心与物件重心相一致。起吊时,起吊物件必须保持平衡。起吊物重心选择:先根据物件的重量、体积和形状,目测物体重心,经试吊后确定重心。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涨紧的钢丝绳和吊具,发现吊挂钢丝绳松动、声音异常,应停止起吊,放下重物进行处理。

7、在任何情况下,禁止用人体平衡物件重量或用人力支撑物件起吊,严禁站在物件上起吊。起吊设备部件时,在物件重心倾斜方向上严禁有人工作或行走,起吊物下严禁站人或工作。

8、在倾斜方向或水平方向使用葫芦时,拉键方向应与键轮方向一致,以防掉键或卡键。

9、吊运物件时,高度以满足现场拆卸、装车需要即可。严禁设备在空中长时间悬吊。

10、拆卸或装封车时,严禁无关人员在附近逗留:严禁作业人员身体任何部位伸入物件内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由班组长指派专人监护,负责整个过程的协调,监护工作,尤其是拆卸、起吊、装运过程。

12、大件起吊装车时,必须将车辆前后均用专用掩车板掩车,以防前后移动。

16、大件吊运时,必须清除大件上的杂物(工具、物料等)防止杂物在吊运过程中落下伤人,起吊时要先试吊一至两次,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起吊作业。

17、大件起吊位置:如绞车、溜头、综掘机、皮带滚筒等,其顶板上方按措施要求施打锚杆起吊。

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字。

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5:煤矿井下设备起吊装卸拖拉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大隆煤矿停建回撤设备方案,井下各水平扒渣机、水泵及电控开关要进行回撤,为保证回撤过程起吊、装卸、拖拉的施工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设备前,首先要明确被起吊设备重量,合理选择葫芦吨位和起吊位置,葫芦吨位必须大于设备吨位,并先试吊两次,确认满足起吊要求时,方可正式起吊。

2、设备起吊前,设备滑落趋势方向及设备起吊下方5m范围内除了设备起吊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设备起吊人员要站在无设备滑落趋势方向起吊设备。

3、设备起吊前要在巷道内起吊地点打专用起吊锚杆,打设2根锚杆共同作为起吊点,挂设相应吨位的葫芦。

4、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起吊物件无滑落趋势的地点进行作业,拉小链要匀速稳拉,操作中注意观察周围支护情况、吊链与小链联接情况及各部受力状况,要稳拉稳放,严禁硬拉硬拽。其他人员远离起吊地点监护作业。

5、起吊时,严禁人员任何部位靠近起吊设备及其运行滑落趋势方向,更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入其中,严禁在起吊点正下方站立,如起吊处有坡度,拉吊链人员要站在上坡侧,下坡侧严禁有人,人员要躲开设备滚落趋势方向。

6、起吊物件悬空后,必须始终保持吊链吃劲,待物件支垫牢固,螺丝紧固齐全或吊挂牢固后方可慢慢松开吊链。

7、起吊时,严禁大幅度斜拉或摆动,每次斜拉步距不大于800mm,不得随意靠近拖拽摆动的设备,严防起吊连接部位滑脱,设备在起吊时应尽量保持平衡。

8、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有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再起吊。起吊、斜拉大件设备时,物件滑落趋势方向严禁有人。

9、使用吊链起吊物件时,吊链挂钩必须用10#铁丝封口,确保起吊作业时不脱钩,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物件、专用起吊点以及各部连接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设备起吊时所使用的吊链、绳套、马蹄环、链条、工器具和起吊点必须完好,起吊前由跟班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把关,合格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二)物件装卸车及绑车安全技术措施>;

1、装卸车前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装卸车。

2、设备装卸车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统一指挥。

3、矿车在装卸车时必须先将车支稳,在车的下坡方向上好阻车器。

4、所有车辆装车后要平衡,承载不平衡时要加配重,以防车辆倾翻。

5、装车时除作业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在车的四周,操作者不得在车及下坡侧停留。

6、易损物件装车后,前后要用圆木挡住(以防损坏设备),裸露部位要用皮子包好,以防杂物进入设备。

7、物件装车后,使用12#元丝进行绑车,绑车前根据装车物件的外形尺寸确定绑车位置。

8、绑车前,仔细检查物件重心是否与车辆载重重心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后再进行绑车固定。

9、对易滑落的部件装车前必须在平板车上垫上背板或皮带。

(三)设备拖动安全技术措施

1、设备拖运前应先清除沿途杂物,保证运输道路的畅通。

2、对拖运区段内的支护情况认真检查,有问题处理后再作业。

3、拖动设备时,要设专人观察物件动作和沿途支护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拖运过程中应注意对物件的保护,严禁强拉硬拖;对易损坏的部位应避免直接受力,防止损坏设备。

5、物件拖运过程中,物件前方和两侧严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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