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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安全帽、灭火器、面罩、消防水、便携式瓦检仪等、电焊机、把子线、面罩、电焊条等),准备齐全;

2、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4、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氧气带、割枪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使用;

6、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7、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8、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

9、施工前,派人清理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施工时,在施工地点5m的范围外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11、登高作业超过2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按标准系牢、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下方严禁站人;

12、施工过程中严禁抛扔工具、材料等;

1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时刻注意观察现场周围瓦斯浓度,瓦斯超限0.2%严禁施工。

14、切割作业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16、施工结束后,用消防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7、施工结束后,氧气、乙炔等必须及时升井。

18、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2:井下电气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安全帽、灭火器、面罩、消防水、便携式瓦检仪等、电焊机、把子线、面罩、电焊条等),准备齐全;

2、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4、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氧气带、割枪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使用;

6、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7、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8、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

9、施工前,派人清理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施工时,在施工地点5m的范围外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11、登高作业超过2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按标准系牢、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下方严禁站人;

12、施工过程中严禁抛扔工具、材料等;

1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时刻注意观察现场周围瓦斯浓度,瓦斯超限0.2%严禁施工。

14、切割作业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16、施工结束后,用消防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7、施工结束后,氧气、乙炔等必须及时升井。

18、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3:井下电气焊烧焊措施规程

由于工程处桃园桃园矿建项目部需要对II1轨道大巷供应风水,需从新副井二号2#交岔点的永久风水管路搭接,鉴于管路走向复杂,为不影响施工,需要在现场进行配置管路,所以特编制此配置管路烧焊措施。

一、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二、烧焊安全措施:

1、认真编制、批复安全措施。

2、烧焊报告及措施批复后要及时送达调度所、瓦斯办、通风调度。

3、烧焊时间:15:00--17:30.

4、烧焊方式:电焊、气割。

5、烧焊安全措施由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必须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的工作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6、烧焊工作期间,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等作业。

7、烧焊工作进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措施贯彻、烧焊地点瓦斯检测、煤尘清扫、灭火器具、人员组织、突出煤层工作地点是否按要求停止作业等

8、烧焊工作由矿调度所统一协调指挥,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烧焊地点必须有直达调度所的通讯电话并保持畅通。

9、烧焊前必须清理烧焊地点上风侧10米范围内棉纱、油污、橡胶、塑料、木材等可燃物,下风口侧2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品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并洒水灭尘。

10、在烧焊地点处必须准备齐不低于0.2立方米黄沙、两只合格的灭火器;施工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后,填写好确认牌板后方可施工。

11、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保护用品,防止烧伤、烫伤;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作业期间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执行。

12、施工完毕后,必须再次洒水,消除火灾隐患,由施工负责人监督清点工具、清理好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13、施工点下方风流的施工影响单位:因为在二水平新副井口2#交岔点作业,所以影响单位有工程处。

篇4:井下电气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安全帽、灭火器、面罩、消防水、便携式瓦检仪等、电焊机、把子线、面罩、电焊条等),准备齐全;

2、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4、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氧气带、割枪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使用;

6、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7、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8、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

9、施工前,派人清理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施工时,在施工地点5m的范围外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11、登高作业超过2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按标准系牢、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下方严禁站人;

12、施工过程中严禁抛扔工具、材料等;

1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时刻注意观察现场周围瓦斯浓度,瓦斯超限0.2%严禁施工。

14、切割作业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16、施工结束后,用消防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7、施工结束后,氧气、乙炔等必须及时升井。

18、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篇5:井下电气烧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提前把在施工过程中所能用到的工具、材料、零部件及安全防护用品等(氧气、乙炔、安全帽、灭火器、面罩、消防水、便携式瓦检仪等、电焊机、把子线、面罩、电焊条等),准备齐全;

2、派专人到库房领取氧气、乙炔,在运输过程中,氧气、乙炔不得同车运输,且两车距离不小于5m;

3、氧气、乙炔在井上、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专人跟车,严禁震动冲击;

4、在入井前,仔细检查氧气带、割枪等是否完好;不完好严禁入井使用;

6、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用专用工具打开,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7、施工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并用消防水喷洒一遍;

8、施工前,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学习此措施

9、施工前,派人清理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分开放置,其间距不少5m的安全距离,距施工火源点的距离不少于15m的安全距离。

10、施工时,在施工地点5m的范围外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管;

11、登高作业超过2米时必须佩戴保险带,且保险带必须按标准系牢、系在牢固的构件上,下方严禁站人;

12、施工过程中严禁抛扔工具、材料等;

13、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时刻注意观察现场周围瓦斯浓度,瓦斯超限0.2%严禁施工。

14、切割作业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进行操作,并且要持证上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5、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协调,确保施工安全;

16、施工结束后,用消防水对施工现场喷洒一遍,留施工负责人观察1-2小时,无异常现象方可离开。

17、施工结束后,氧气、乙炔等必须及时升井。

18、其它不到之处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审批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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