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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顶煤深孔预爆破安全技术规程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放顶煤工作面回采率主要受顶煤回收率的影响,因而提高顶煤回收率是减少开采损失、提高工作面回采率的关键环节。由于×××矿区2#煤层韧性大,节理裂隙不发育,顶煤冒放性差,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需对顶煤进行弱化处理。综放试验工作面在顶煤中布置了两条顶煤预松动爆破工艺巷,进行深孔预松动爆破对顶煤进行弱化处理。编制施工过程各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顶煤弱化预处理方案”安全顺利进行。-

放顶煤工作面回采率主要受顶煤回收率的影响,因而提高顶煤回收率是减少开采损失、提高工作面回采率的关键环节。由于×××矿区2#煤层韧性大,节理裂隙不发育,顶煤冒放性差,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需对顶煤进行弱化处理。综放试验工作面在顶煤中布置了两条顶煤预松动爆破工艺巷,进行深孔预松动爆破对顶煤进行弱化处理。编制施工过程各环节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顶煤弱化预处理方案”安全顺利进行。

一、施工工艺

1、钻孔

采用khyd75dia型煤矿用岩石电钻进行钻孔,钻孔成孔直径为60mm,钻孔长度根据钻孔的具体施工区域进行确定。

采用湿式打眼,钻机功率为3kw,上下工艺巷各设两台钻机,超前工作面30米进行施工。

2、装药(附装药结构示意图)

(1)、装药方式:采用径向不耦合轴向连续正向装药方式

(2)、炸药类型:采用煤矿许用柱状安全乳化炸药,药卷规格为φ50×500mm,每节药量为1.2kg

(3)、每孔装药量:装药线密度为2.4kg/m,根据炮眼深度确定装药量

(4)、封孔:炮泥采用微潮的过筛黄土和沙子按一定比例用专用炮泥机加工制作,炮泥规格:φ55mm,利用自制木质接力炮棍进行装填,封泥长度为炮孔长度的25~40%

3、爆破

(1)、引爆方式:电雷管引爆导爆索,导爆索引爆炸药。雷管为煤矿许用同段毫秒电雷管,导爆索为煤矿许用安全防水型导爆索。放炮使用bf-200型起爆器;

(2)、联线方式:每孔并装两根导爆索,两发电雷管。采用同孔并联,相邻孔总体串联的联线方式;

(3)、工艺巷预爆破超前工作面20米进行。

二、作业方式及劳动组织

采用“三八”制作业方式,两班打眼(中、夜班打眼),一班(早班)装药放炮。

打眼班每天沿走向方向推进度不小于6米,完成钻孔总进尺804米。上、下工艺巷各设两台机进行钻孔,要求每台钻机日进尺201米。

三、钻孔布置及爆破参数

由于综放试验面有一正断层f6与工作面斜交,对顶煤预松动爆破工作影响较大。针对综放试验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将工作面分成5个不同的区域进行爆破,根据不同的区域合理的布置钻孔,以达到对顶煤预松动破碎的效果。

现对不同区域的钻孔布置和爆破参数分别进行描述。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打眼、装药爆破工作的安全,特制定各环节作业时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顶煤弱化预处理方案”安全顺利进行。

(一)、钻机工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钻机工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

2、钻机工必须掌握钻机使用说明书的内容,能熟练操作,了解钻机的结构原理,按规定对钻机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能排除一般故障。

3、作业前钻机工必须认真学习“顶煤弱化预处理方案”,熟悉掌握工作面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4、钻机应有“ma”标志。入井前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5、安设钻机前,必须先检查工作地点附近的顶板及巷道支护情况,若有隐患,应进行处理安全后方可安设钻机。并详细检查钻机各部位是否完好正常,安设时必须严格按炮孔参数支设,利用巷道中线和直角尺定炮眼水平角,利用坡度规定炮眼倾角。钻架必须安设牢固可靠,经试运转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钻作业。

6、钻机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启动和停机等综合保护装置。

7、钻眼前要充分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并要完整无损,钻头应锋利。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工作地点附近,保证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8、进入工作地点要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清理,难以清理时,要进行加强支护。在支护完整的条件下方可钻眼。

9、钻机工严禁带手套作业,开钻前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在塞在上衣领子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外露。

10、在钻眼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11、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钻杆不要拔出,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听候处理。工作地点的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12、钻机运转过程中,人员要避开传动部位。加退钻杆时,必须将按钮开关按至“停”位,待钻机完全停稳,钻杆不转动时,方可进行。扶钻杆时应使用管钳,两人相互之间必须密切配合,以防钻杆带动管钳伤人。钻机推动杆退回行程时,严禁转动钻杆。卸钻杆时,严禁回转钻机,必须使用两把管钳同时用力卸开,摆放整齐。钻机移动或停止使用时,必须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

13、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做到开机时先开水后开机,停机时,先停机再停水。钻孔打到位后,将钻机离合手轮打到空档位置,继续转动反浆,直到炮眼内的煤粉反干净为止。停机卸完钻杆之后,必须用木楔将钻口堵好,以防污泥积水或煤块掉入孔内。

14、钻机打眼过程中,要时刻观察钻机是否发热,或出现异常声音。若发现异常后,必须立即停机处理,严防损坏钻机或将钻杆扭断。如果钻杆一旦扭断,掉入孔内,必须利用钻机配合公、母丝锥,将其打捞出,严禁将钻杆丢入孔内。

15、钻机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检修或更换,不许“带病”运转。

16、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

17、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18、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打眼,凡出现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19、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20、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是否畅通,处理好后再钻眼。

21、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机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22、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23、更换钻眼位置或移动调整钻架时,必须将钻机停止运转。

24、使用完钻机后,应拔下钻杆,切断电源,并把电缆、钻杆、钻机撤至无淋水和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将电缆盘放好。

(二)、装药安全技术措施

1、装药前必须先检查通风是否正常,巷道支护是否安全可靠。同时检查炮棍拉绳完好情况,无隐患后方可作业。

2、装药前必须用炮棍捅炮眼至孔底后,再进行装药。

3、装药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要认真检查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1%,方可装药。

4、装药做炮头时,必须用黑胶布将其捆绑牢固,并仔细检查导爆索是否完整。若中间有接茬时,必须用小刀将接茬两头削成斜面,然后用细铁丝扎好,再用黑胶布包好,以防断裂。为防止出现拒爆,每个炮眼并行装入两根导爆索。

5、装药时,将炮头送至孔底,将导爆索轻拉拉直,以防装药时炮棍将其捣断,每2~3节装一次,药卷之间要联结紧密。如果孔内有积水时,必须用排水管将其排出,然后再进行装药。

6、药卷装完后,用加工制作的炮泥封孔,每一节捣实一次。封孔至孔口0.4米时,将两发同段毫秒电雷管并排绑在导爆索上,最后再用炮泥填满封实孔口,不得将导爆索或雷管裸露,并将雷管脚线扭接短路放在眼口处。

7、联炮时同一孔采用并联,孔与孔之间采用串联方式。

(三)、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工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煤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爆破技术,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工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工品管理等规定,切实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按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爆破前,必须用水冲洗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煤尘。

5、爆破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面及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方可起爆。

6、爆破母线用铜芯绝缘线,长度不小于200米。禁止使用钢轨,金属管等当作回路或母线使用。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或信号线下方300mm处。

7、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两端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8、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连接及通电爆破只准由爆破工本人操作。

9、雷管脚线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爆破母线不得有破皮或明接头。

10、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进行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11、爆破前必须详细检查工艺巷内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正常,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方可爆破。

12、爆破前,班组长必须设专人在可能通向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担任警戒,各警戒岗距爆破地点的距离不少于200米。爆破工躲避距离不得小于200米,并避开直线方向,各警戒点必须“人、绳、牌”三齐全。工作面不得有人工作和停留,工作面的人员撤至距工作面上、下口20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及运输顺槽内。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以外,警戒区内严禁有人。

13、母线与脚线连接好后,爆破工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边往外走,边发出第一次准备爆破信号。

14、爆破工进入爆破地点后,随即发出第二次准备爆破信号。信号工具为哨子,规定“一响为准备,二响为爆破,三响为解除爆破”,响与响间隔3秒。

15、班组长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发送爆破命令,爆破工将母线与发爆器连接。并将发爆器把手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16、第三次发出爆破信号,再过10~15秒钟,发爆器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把手转回爆破位置进行爆破。

17、爆破后,爆破工将发爆器把手拔出,将母线从发爆器连接器上摘下,并扭结短路。发出解除爆破信号。

18、发爆器把手必须由爆破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的时间不得将把手插入发爆器内。

19、等迎头炮烟排净后(至少15分钟),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首先进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支护、顶板、拒爆及残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安全后爆破工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爆破警戒,其他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工作。

20、通电后炮不响时,爆破工必须先从发爆器上摘下母线并扭结短路,然后至少再等15分钟,方可沿线路检查不响的原因。如果是短路、断线或连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21、检查处理拒爆或重新联线爆破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悬煤(矸),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操作。

22、在拒爆处理完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3、拒爆、残爆的处理按“预防残爆及拒爆措施”严格执行。

24、爆破后,要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瓦斯报警仪等收拾整理好,清点剩余的电雷管、炸药,填写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数量吻合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火工品要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或存放在井下。

25、升井后,要将发爆器、瓦斯报警仪等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26、工作面每次装药前、爆破前及爆破后,爆破工必须携带数字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装药及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装药爆破,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爆破后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准开动电气设备。

27、爆破前,工作面支架必须缩小到最小控顶距,支架互帮板紧贴煤帮,工作面所有支架必须进行二次补液,确保升紧升牢。

28、工艺巷爆破必须在检修班与生产班交接班时进行。

29、工艺巷放爆破完毕,待炮烟完全吹散后,爆破工、班长开始对工艺巷、上下顺槽爆破眼的终孔位置及工作面的情况认真检查,有无拒爆现象或崩坏支架设备等,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放炮后,距放炮点20米范围内应洒水降尘,同时要求爆破工、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

(四)、特制乳化炸药运输、贮存安全技术措施

1、炸药运送时必须用专用矿车,且加盖上锁,并由专职押送人员押送,导爆索与雷管应人工分装分运,严禁混在一起运输和存放。

2、炸药、导爆索及雷管在运送及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3、两条工艺巷配备一个火药箱,且必须保证完好无损,火药箱内最多储存300kg炸药,火药箱应放置在警戒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加锁。

4、炸药及导爆索在使用过程中,严禁乱扔乱放。

5、炸药运输路线:地面火药库——副井——+1170车场——综放试验工作面回风绕道——综放回顺——工艺联络巷——上工艺巷

6、在两条工艺巷打眼放炮作业时,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并经常检测两巷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工艺巷必须加强瓦斯管理,保证通风正常,并设置瓦斯断电装置及钻机综合保护装置,杜绝电器失爆。

(五)、工艺巷预防残爆及拒爆措施

1、在钻孔时尽量将孔内煤渣排除,要求钻杆钻到规定深度时钻机空转5min,打俯孔和深孔可适当加大其空转时间,并且在装药前用炮棍涮孔,特别是俯孔,要将未排出的煤渣捅到孔底。

2、一旦出现塌孔,炮棍涮孔不顺利时,使用钻机钻杆涮孔,利用高压水的冲力将钻杆捣碎的煤渣排除孔外。

3、在装药过程中一次装药2~3节,万一在装药时出现药卷卡堵,不得硬装,也不得用力向外拽导爆索,可将卡堵部分进行封孔爆破。

4、为避免封泥时炮棍连续磨擦导爆索以及考虑起爆材料的质量问题,可采用双导爆索和双雷管的起爆方式。

5、为避免相邻爆破孔终孔处距离太近或终孔处炮孔交叉,要求在钻孔过程中,炮孔终孔初水平偏差最大不超过±0.5°。

6、做好每个爆破孔的钻孔角度、偏差以及装药情况和爆破后的孔口状态记录,施工中可做适当调整和记录可能发生残爆的位置,以便在该处放煤时加强注意,放煤时如发现残余导爆索和炸药应立即清除。

7、深孔送药时尽可能一次到位,防止导爆索外皮磨破或拉断。

8、尽量避免用有接头导爆索。

9、平衡好上、下两条工艺巷放炮进度,减少对装药炮眼的爆破震动次数。

10、采用自制抽水器及时抽水炮眼内的积水,消除因积水造成的残爆隐患。

11、装药时,若发现炸药失效等情况,绝对不能装入炮眼。

五、其它

1、地测科沿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隔20米提供一组煤层剖面素描图,为钻孔布置提供准确的依据,以便更好地指导预松动爆破工作。

2、详细记录每个钻孔的钻进情况,并标明各孔的钻孔参数。

3、其它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的有关规定。

篇2:地下矿山防爆破事故安全对策措施

爆破是矿山生产的主要工序之一,如矿石回采以及岩石剥离等均要用炸药爆破的方法来完成。为防止爆破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山爆破的工艺特点,应采取以下对策:

(1)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并取得爆破作业资格证书。

(2)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进行设计和操作。

(3)严格按照正常的爆破作业程序(施工准备、起爆体加工、装药、堵塞、起爆、通风、检查等)作业。

(4)严禁打残眼。

(5)爆破前的联系工作要做好,两个爆破点互有影响时,应当一个点先爆破,检查完毕后,另一个点再爆破。

(6)禁止用铁棍装药。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如发现堵孔,在未装入雷管前,可以用铜制金属杆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措施

和其他炮孔的药包一齐爆掉。禁止用石块和可燃性材料填塞炮孑l。

(7)爆破后,检查有无拒爆或半爆现象。如果发现有拒爆药包或对是否全爆有怀疑时,应先设警戒,经处理后警戒才能解除;如发现盲炮,应采取安全处理方法。爆前、爆后都必须采取喷雾洒水措施。

(8)对于炸药库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严防明火和能够引起火花的不安全因素,如火柴、照明线漏电、照明线电阻大而发热等。禁止穿带铁钉的鞋进人炸药库。

(9)在储存和运输炸药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以防止炸药燃烧和爆炸。

(10)对于过期变质的导火索、雷管,应及时销毁,严禁发放。

篇3:穿孔爆破工序安全对策措施

矿山穿孔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设计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

(一)穿孔工序安全对策措施

1、作业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2、严格按规程作业;

3、检查作业位置是否有浮石、危石,是否有滑坡体;

4、处理盲炮的钻孔应按设计施工,设计应由矿长签字;

5、做好防高处坠落的措施。

(二)爆破工序安全对策措施

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爆破工作是露天矿山开采工作的一项重要工序,爆破工作好坏,不但直接影响采装、运输的效率,而且影响矿山安全生产。

(1)在雷雨季节,应采用非电起爆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2)应用国内较先进的爆破技术,为实现生产安全提供支持。

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建立和完善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破安全管理制度。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受爆破技术训练和专业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操作方法和了解爆破安全规程,持证上岗。

(3)爆破作业前,必须确定好各项安全距离,保证作业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

(4)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爆破设计说明书,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在使用导火索点火时,应采用一次点火法,并使用信号管,导火索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边切边点。装药前对爆破器材进行严格质量检查,防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爆破器材;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对炸药及爆破器材进行运输、保管和使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起爆药包的加工。

(5)按要求设置爆破安全警戒线和发出爆破警界信号,按要求设置合格的避炮掩体。特别是在进行二次破碎爆破时尤其要注意上述问题并控制好炮孔装药量。

(6)产生的盲炮、残药要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的方法有:诱爆法、打平行眼装药爆破法(平行眼距盲炮残药眼0.3~0.5米)。

(7)每次爆破后,爆破员要按规定的等待时间(5分钟)检查有无盲炮和滑坡等现象,如发现有盲炮和滑坡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前要在现场设置危险警戒或标志,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才准其他作业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篇4:采区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灭火工程爆破作业,必须遵守《露天爆破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操作爆破材料的过程中,20m内不得有明火并严禁吸烟,10m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必须经批准并有专人带领,方可进入炮区,炮区负责人必须提前交代炮区制度和注意事项。

三、爆破材料车到达卸药地点,爆破作业人员应把炸药卸在平整场地上,堆放整齐,严禁在卸药时抛掷。

四、堆放爆破材料的地点及作业区,应设明显的警戒标志。

五、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火药的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孔炸药2m以外处。

六、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3个,严禁向炮孔内投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

七、装药和充填用的炮杆,必须是木质或竹质的,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炮杆。

八、确认的瞎炮,必须插上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的瞎炮处理方法及时处理。

九、每次爆破都必须有安全警戒负责人,并向炮区周围派出警戒人员;警戒哨与放炮员之间严格执行三联系制度。

十、爆破后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当天退回火药库,严禁在工地存放,私自带走或销毁。

十一、爆破安全警戒距离的规定:

1.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炮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大于200m;

2.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警戒距离不得小于300m;

3.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法不得小于400m;

4.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

5.轰水:不得小于50m;

6.刮风天且警戒区为斜坡面,顺风时下坡方向警戒距离应适当放大。

十二、此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施工队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篇5:穿孔爆破安全对策措施

(1)矿山应按要求编制爆破设计或说明书,并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设计要求施工,降低爆破危害影响;

(2)矿山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设计》,且《方案》和《设计》中应对公山-双子山南部海堤进行爆破振动核算,作为调整爆破参数的重要依据,并在制定相应对策减少爆破振动,以保证矿山爆破对海堤的振动危害在控制范围内;放炮后再重点对海堤进行检查,确定爆破振动对海堤的影响程度

(3)根据矿山的周边环境及爆破特点,爆破作业时应采用控制爆破抵抗线,减少单孔装药量,采取间隔装药等措施来控制爆破振动危害。放炮前应对边坡等进行检查,确定其原有的结构稳固状况、裂缝状况和设备完好程度,放炮时应对爆破振动进行同步监测,放炮后再对周边保护对象进行检查,确定爆破振动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同时根据炮后监测数据、检查情况和分析结果,及时调整爆破参数;

(4)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落实爆破器材的选用、储存、领用、运输管理。严禁用挖掘机、铲车及自卸式车辆运送爆破器材;

(5)必须建立规范的爆破警戒制度;爆破前,除现场爆破作业人员外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矿山机械设备等都应撤到安全区域,人员应撤到爆破警戒线以外,车辆及矿山机械设备的撤离安全距离应由规范的《开采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设计》进行明确;

(6)严禁掏底或掏腰炮开采;禁止裸露药包爆破;

(7)钻机稳车时,禁止在千斤顶下垫块石;稳机架距阶段坡顶线的距离不小于2.5m;钻机行走时,钻机外侧突出部分至阶段边缘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m;

(8)打好的钻孔应加盖,并设明显标志;

(9)在残孔附近钻孔时,不应凿穿残留炮孔,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0)应采取综合有效的防尘措施,降低凿岩过程的粉尘危害;

(11)必须安装爆破警报器,设置完整的预警、起爆、解除信号;

(12)采取定时爆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每一爆破分段炸药量,控制好爆破方向,避免爆破飞石伤人或伤物;

(13)按《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要求做好爆后检查,做好残炮、盲炮处理及爆破总结工作;

(14)严格按照正常的爆破作业程序(施工准备、起爆药包加工、装药、堵塞、起爆、通风、检查等)进行作业;

(15)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填写爆破记录;爆破记录应整理归档;

(16)建议采用湿式作业,如采用干式作业,应采用综合防尘措施;

(17)凿岩设施工作前应检查润滑油量是否充足,各操作部位是否正常,道路是否完好,不把带病设备用到作业场所;

(18)空压机运转后,经常检查压力表、油压表、水箱等指示是否正常,各部件运转是否平稳,有无异响;

(19)机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20)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过正确调整,确保完好状态;

(21)贮气罐是压力容器之一,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外部和内部);贮气罐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2)空压机应安装防止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并保持可靠性;

(23)选择低噪音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

(24)加强个体防护,完善防尘设施,定期检测粉尘浓度,定期对职工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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