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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指定为现场电气焊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结束时向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作业过程中全程监督、检查、验收。

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气体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电气焊作业。

3.安监员,全程监督检查作业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4.施焊人员,在作业前检查确认作业点气体符合标准时方要开始作业,作业中将仪器放在合适的位置,随时测量。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电气焊作业。

5.参与电气焊作业的其他人员名(见措施现场贯彻签字栏),配合电气焊工作和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6.洒水人员(可由现场负责人兼),在电气焊过程中及时向作业点周围洒水,防止火星扩散;电气焊工作完成后,工作地点必须再次用水喷洒,确保无火星残留。

7.焊后留守人员(可由施焊人员兼),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一小时内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一小时后,作业地点无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8.携带火柴人员。(必须是安监员)负责保管好火柴,负责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并接受检查。

9.跟班领导,在作业开始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安全后现场签字,方可开始作业。

10.

11.

二、电气焊作业前:

1.该安全技术措施只允许本次、本班电气焊作业,严禁用于其它电气焊作业,跨班作业,参加人员出现变更时,必须重新审批安全技术措施。

2.电气焊作业前,措施编制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跟班领导、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

3.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品同车运送,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气瓶上震胶圈必须齐全完好,搬运前安全帽必须拧紧。

4.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在焊割点进风侧10米以外,同时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气瓶必须装置安全帽、减压器、止回阀。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使用的气瓶必须直立放置,使用焊枪和气管必须完好,不得出现漏气现象。

7.气割用具必需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8.焊割设备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脂,以防遇氧燃烧爆炸。发现焊割设备漏气或密封不严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当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10.焊割地点必须选择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浮煤、无易燃易爆物品处,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整个焊割过程不得停风,如若停风无论瓦斯浓度多少必须立即停止焊割。

11.电气焊作业前,应清除焊割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对无法清除的易燃物,必须采取洒水等防火措施,且用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0.2m3灭火砂,有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将水管引至作业地点,无供水条件的地点,必须准备不少于50升的灭火水。由负责洒水灭火。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作业时焊机外壳必须接地,焊把线和地线必须到位。

14.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现场负责人和施焊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报警仪,便携仪报警点为0.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5.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并在作业地点悬挂电气焊专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报警点0.5%)。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架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6.现场经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负责人确认安全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方可开始作业。

17.施焊地附件不得有其他人员,矿回风系统不得有人工作。

18.

19.

三、电气焊作业过程中

1.作业时,专职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的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巷道煤尘飞扬或停风时,立即停止作业。专职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电气焊作业时,洒水人员要及时扑灭明火,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灭火器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旁边,需要时,洒水人员和施焊人员可立即拿到。

3.施焊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站稳站实。

4.作业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

5.

6.

四、后期处理

1.电气焊作业结束后,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和气源,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留守人员在现场监护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汇报作业负责人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2.必须将电气焊设备、工具等全部回收地面,不得在井下存放。

3.带火人员入井前和升井后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4.

5.

五、危险源辨识

施工单位在措施编制前要到作业地点现场堪察,根据具体施工现场环境、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危险源辨识,并将措施编制在前面内容中。在施工前,根据工作现场辨识出新的特殊危险源及要求补充如下:

1.

2.

3.

4.

5.

6.

措施贯彻签字表

组织贯彻人:

作业负责人:施焊人员:

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

瓦斯检查员:安?监?员:

携带火种人:

篇2: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及措施。

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

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第九条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1小时以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4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第十五条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第十七条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第十八条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

第二十条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二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第二十三条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作业完成后措施必须交由施焊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存档。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参照《磨盘田煤矿安全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磨盘田煤矿通风科

2014年1月10日

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审批?栏施焊地点作业内容计划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

年月日时。作业单位机电队编制人作业负责人审批部门/领导审批人签字审批意见安全管理科生产调度室安全矿长总工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作业时跟班领导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焊、割等设备的运输执行有关运输安全措施。氧气瓶、乙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必须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5.工作场所必须选择在安全地点,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

6.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0.2m3灭火砂。

7.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气割、焊接结束后再次冲洗。

8.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9.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作业过程中要求安监员和瓦检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并且瓦检员每隔一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10.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11.电焊和气割操作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12.所有使用电焊设备必须完好,接线符合完好标准。气割用具必须完好,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

13.气割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

14.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15.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注意,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

16.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

17.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8.焊接时一定要把接地点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点焊在一起。19.焊机接地点绝对不要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

20.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1.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措施现场贯彻签字:

组织贯彻人:作业负责人:

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

瓦斯检查员:安?全?员:

携带火种人:施焊人员:焊前及焊接过程检查:瓦检员(签字):,ch4浓度:%(检测时间:时?分);

通风情况:

安全员(签字):,安全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其它安全情况:。

作业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安全员填写)

作业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焊后留守人填写)

焊后检查:

作业场所现场清理完毕,焊后留守人(签字)观测1小时后,确认无遗留火种及其它隐患,电气焊作业结束。结束后,作业负责人(签字)应在1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备注:

篇3:井口及井下电气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执行“注重细节、规范管理、防微杜渐、保证安全”的管理新理念,为确保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安全,规范井下特殊作业秩序,根据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井口、井下电焊、气割作业规定如下: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制定与相应电焊、气割工作相配套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后述要求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无措施、措施不到位,禁止作业。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2、工作前,施工单位的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附近的电话线路进行检查,保证通讯畅通,否则不得工作。

3、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必须按要求检查保证所带下井的各种气瓶联接件、阀件、胶管接头等不得沾染油脂,否则应予以更换。

4、进行气割工作前,必须检查氧气、乙炔软管和割炬等连接阀件,不得有漏气现象。

5、使用电焊、气割工作前,施工单位电工必须对工作地点的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消灭电气失爆;并对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顶板情况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同时,要有专人清理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闱内的浮煤及其他可燃物。

6、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在运送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碰撞,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运送工作,两瓶在运送过程中,不可乘坐同一罐车下井。严禁疏忽大意碰撞气瓶部件。

7、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作业前,由瓦检员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风流、顶底板(含溜槽下)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严禁作业。并在作业现场、进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检仪,发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8、进行电焊、气割工作,电焊、气割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签字。进行气割作业时,每次作业配两名气割工,一名负责气割,一名负责气瓶管理。携带至井下火种有专人管理,禁止遗留井下。割炬专用,绝缘用具、保护用品齐全。

9、在工作地点配备至少两台合格的灭火器、一只消防水桶、消防沙袋(每袋不少于5kg,至少在5袋以上),并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电缆、皮带等易燃品进行遮盖,防止火星溅上。

10、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煤尘、油污等易燃物进行消扫,且该范围支护合格,否则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1l、工作前,必须提前接通洒水管路,准备合格的洒水用具,区队安排专职洒水工对工作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进行认真喷洒,确保作业安全,并要在作业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洒水。

12、电焊、气割工作严禁同时进行,严禁工作地点平行作业。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且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放在进风侧;各类气瓶要距工作现场火源15米以上,氧气与乙炔瓶间距5米以上,不得平放,不得放在支护不可靠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看管。

13、工作人员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看清、看准自己上、下、左、右、前、后的各种物品、工具,该清理的一定要清理,以免出现异常。准备割掉的物品,要用镀锌钢丝绳系牢,以免割掉时坠落井筒伤人。

14、在井筒作业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且要挂在略高于腰部的牢固位置。

15、在井下重点防火、防爆区进行电焊、气割工作前,还需制定专门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对作业期间的有关要求

1、在井口、井下进行电焊、气割工作时,凡使用电焊、气割的单位必须由单位队长现场监督。安监员、瓦检员、队长、洒水工、电焊气割工必须始终在现场并在技术措施上签字,施工完成后交矿安监科备案,工作期间,由队长协调落实本单位安全、质量工作及分工,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其他作业人员搞好自主保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作业过程中,电焊机开关闭锁由专职电工负责,不经允许严禁送电;电焊、气割地点前、后5架支架升紧、升牢、手把打到零位,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得乱动操作手把。

3、工作时,应每工作5-10分钟,至少间隔5分钟,对工作区域进行洒水,且保证工作地点下方必须潮湿,以保证熔渣落地时及时熄灭,凡烧掉的物料及煤巷底板必须洒水降至常温。

4、工作时,用废的焊条头及炽热物不得乱扔,必须设定专人收集后,按要求集中处理,以防引燃其它物品。

5、工作时,有油桶及密闭容器的地方不得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6、工作时,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气割工作,以保证安全。

7、在采用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在井筒气割、电焊作业时安监员、队长、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做好施工指导,严防伤到钢丝绳;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杜绝与钢丝绳形成回路。气割时离钢丝绳较近时,应用阻燃、耐高温的采料对钢丝绳进行包裹防护。

8、在井口、井下电焊施工工作时,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检查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的接地是否良好,设专人停送电。有淋水时,焊接工必须戴绝缘手套,焊接物体上方采取防水措施。否则,禁止施工。

9、工作时,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必须弄清有无险情,如有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禁止进行电焊、气割工作。

三、对收尾工作的要求

1、工作结束后,使用的气割工具、气瓶必须升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2、工作结束后,必须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设定专人再次检查工作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待确认现场无误后汇报矿调度室、安监员,结束工作。

四、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井下使用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使用氧气焊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煤矿发《电气焊作业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733条、**管理科发《井下电气焊作业》考核办法,以及我矿“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施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氧气焊工作地点、时间及内容

1、工作地点:****顺槽及煤仓上口

2、工作时间:****年**月*日

3、工作内容:******

二、人员组织

1、施工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

3、氧气焊工:***

4、瓦检员:

三、电焊机下放路径

副井-****大巷-****-****-****-****-****顺槽-****

回收路径与下方路径相反。

四、安全技术措施

ⅰ、电气焊装运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下放井下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完好,严禁将漏气的氧气瓶、乙炔瓶运往井下。乙炔、氧气表带不得有破损、漏气现象,各个连接处不得粘有油脂。

2、运输氧气焊物品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装运。在井下轨道大巷用电机车拉运时,两瓶间要有5米以上间隔,并且两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

3、运送入井时,必须安排专人在****顺槽车场煤门等待接收所下放的电气焊设备、工具。

ⅱ、电气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名,并在现场要严格遵照落实。

2、使用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为本工种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或顶替。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氧气焊作业的各个环节,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现场必须有指定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和现场作业指挥跟班队长,以上人员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护检查,在确定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开工。

4、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对重要设备进行遮盖。瓦检员应当跟踪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大于0.5%),必须停止作业。施工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应为不燃性支护材料,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施工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至少每隔15分钟对以上地点进行复测。

5、施工前,必须切断附皮带机及近机械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

6、操作前,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手套,防止弧光伤害,防止烫伤。

7、施工前,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以下各项:电焊机、缆线、氧气瓶、乙炔瓶、氧气带、乙炔带、减压阀、割枪、接头等,必须确认完好、无漏气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地点有供水管或足够的水源,专人负责洒水。施工前必须冲洗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和焊接设备上的煤尘,不得有煤尘超标。

9、施工时,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立放。

10、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对施工操作完成部位及施工现场附近洒水,保证不引燃其它易燃物;施工地点必须备用两台干粉灭火器,否则应当备有相应功能的灭火器材。

11、若因煤爆声、矿压冲击等产生煤尘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待煤尘完全吹散,再次洒水后,方可进行作业。

12、中途休息,再次作业时,不准由他人顶替和随意操作;瓦检员必需重新检查瓦斯浓度,保证风流畅通,确保人员安全。

1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措施规定的施工时间、地点及内容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搭接焊接物件,不得超范围进行作业。

14、敲渣时要小心,防止烫伤脸部和眼睛。

15、施工完毕后,作业人员要对周围全面检查,并对操作设备、工作地点再次洒水,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至少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在1小时之后,没有任何发火征兆时方可撤人。

16、在安全技术措施所规定的施工时间内,隔班或隔日进行作业的,氧气焊物品需要在井下存放时,应当存放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存放地点,每班指定专人看守,并视为重点岗位。

17、电气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特殊工种岗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18、施工负责人要自始自终现场指挥,合理调配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9、凡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遵照执行本措施并签名。

20、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篇5:电气焊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将电气焊的工具、材料、配件运到现场,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剧烈碰撞,氧气、乙炔不能混装,严禁搭乘人车提升机及运输。

2、检查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3、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气焊作业。

4、施焊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量灭火砂。

5、电气焊操作人员配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熟悉并掌握电气焊相关知识。

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入井常识方可入井从事焊接工作。

3、施工作业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格坚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安全,不施工。

4、电、氧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及其它有害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方可作业。

5、安全员负责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

6、施工作业时氧气、乙炔的存放距离必须大于5米,距施工地点必须大于10米。

7、风大时,施工人员必须背风作业并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8、在施焊点上风侧、下风侧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9、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瓦检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背板后的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10、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手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电焊机地线不小于50mm2,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11、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或绝缘胶板上,以防漏电事故。

12、电气焊作业过程中若出现着火时,必须及时采用灭火器或砂子等消防器材,将着火点彻底扑灭;登高作业要有人监护,做好防护措施。

13、需要在安装有给煤机和皮带机处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停止运行,上方用皮带盖好设专人监护,下方用不燃性材料接收火星,经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14、跟班领导必须现场盯守指挥,确保施工安全、到位。

15、气割作业时,乙炔瓶严禁躺倒放置使用。必须做到用时开气,不用时关气。

三、施工结束后的要求:

1、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安全员应再次用水喷洒工作地点,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派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误后经跟班领导同意方可离开。

2、电气焊工作完毕后,电气焊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及时升井。

四、汇报制度:

电气焊必须严格执行向矿调度四汇报制度:即电气焊前由瓦检员汇报现场瓦斯情况;电气焊结束后由施工负责人汇报现场情况;电气焊结束一小时后由安全员汇报现场有无异常情况。整个工程结束后,由跟班领导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工程完成情况。

五、补充说明

未尽事宜,请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井下从事电气焊相关规定的要求。

伟峰煤业机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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