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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工区井下气割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简要说明:

为满足六采区西翼轨道下山的运输需要,在开门口处安装永久道岔,需要进行气割作业。为保证本次气割作业安全,特编制此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内容:六采区西翼轨道下山开门口处气割轨道和螺栓孔

二、施工单位:开拓工区

三、施工时间:2011年8月11日

四、工作负责人:李勇

五、安全负责人:周传民

六、工器具准备:

氧气、乙炔各一瓶,氧气表、乙炔表两套、割枪一把,氧气乙炔带子各30米,灭火器2只;水桶1只;防水带一盘。

七、安全注意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气割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班中严禁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遵守措施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作业现场必须设一名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调配,及时检查现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

5、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井下操作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挂牌,谁停电谁送电。

6、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严禁发生碰撞现象,两瓶要分运,在罐笼中要南北方向平放,氧气瓶、乙炔瓶上的仪器仪表、阀门、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完整,严禁不合格的工具和非矿用工具入井。搬运时严禁抛掷,严禁戴有油污的手套。减压器不得有直流现象且不得有油污。

7、氧气带、乙炔带不得互换,漏气时可切断并用专用接头牢固连接,氧气带乙炔带安装连接牢固。

8、氧气瓶、乙炔瓶与施工地点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且两瓶必须位于施工地点的上风侧,乙炔瓶在氧气瓶的上首,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氧气瓶、乙炔瓶瓶阀不得有油污,不得漏气。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平放,必须直立放置且有防倒措施。

10、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帽,点火及操作时不得回火。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切割氧阀门,再关闭乙炔阀门。

11、搬、运、抬、放重物要配合,避免重物砸伤、挤伤人员。电焊机的拆接火工作必须是专职电工。

八、安全施工准备:

1、施工前,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施工。

2、烧焊期间,必须有工区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首先和现场岗位工取得联系,交代清施工时间、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所用的工具、材料是否齐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护用具是否可靠。

5、施工负责人在作业前一定先检查供水管路和水量是否充足,防尘软管要接到施工地点,并有专人负责洒水。且一定要看好现场,对现场的各种电缆管线和设施进行保护好,且对施工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进行彻底清扫,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施工人员要认真清理现场杂物和易燃物,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应洒水除尘,作业地点下方必须用不燃型材料(一般可采用铁板)接受下落的火星和焊渣。

7、瓦检员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好的两只灭火器和一只盛满水的水桶,设分支洒水管路,并且由专人负责。

8、烧焊场所内不得存放油类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应采取措施隔离。

9、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罐、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瓶与火焰的间距均不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的间距不小于5米。

10、乙炔瓶必须站立放置,应靠墙放置或使用麻绳将乙炔瓶站立固定在护栏上,施工人员拖动风管时必须注意乙炔瓶的状态,防止将乙炔瓶翻倒在底板上。

11、氧气、乙炔瓶使用前应确认减压器是完好的,减压器及气瓶阀上(特别是二者进口和阀口处)的杂质污物及灰尘等必须清除。

12、乙炔瓶应有防护胶圈,搬动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的震动。

13、气割前,必须检查乙炔管、氧气瓶及接头,经检查严密不漏气后,方可进行气割作业。不允许氧气瓶上有油脂,严禁用戴有油渍的手套去搬运氧气瓶和触摸瓶嘴。

14、气割时,由于枪嘴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必须先关乙炔阀,然后冷却枪嘴或清除堵塞物,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6、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自保意识,防止被火花烧伤。

17、经通防工区瓦检员确认无误后,施工人员才可以施工作业。电焊作业前,要由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的有害气体,并对施工地点进行连续监测,其中瓦斯浓度不大于0.5%。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风量不足时,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18、施工负责人应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回风流及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浓度大于0.5%时,必须立刻停止作业,消灭火种。

19、点火火种,由施工负责人专人保管,不得乱放,点火时不要对人操作,防止烧伤人员。

20、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守候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刻处理,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2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执行。

22、本措施经会审、审批后,作业前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认真学习本措施,并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严格按本措施作业。

九、收尾工作:

1、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必须用水再次冲洒,并派专人留守观察1小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工具、设备、剩余材料及时升井,严禁长期存放井下。

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烧焊作业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贯彻学习记录:

篇2:开拓工区井下气割安全技术措施

简要说明:

为满足六采区西翼轨道下山的运输需要,在开门口处安装永久道岔,需要进行气割作业。为保证本次气割作业安全,特编制此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内容:六采区西翼轨道下山开门口处气割轨道和螺栓孔

二、施工单位:开拓工区

三、施工时间:2011年8月11日

四、工作负责人:李勇?

五、安全负责人:周传民

六、工器具准备:

氧气、乙炔各一瓶,氧气表、乙炔表两套、割枪一把,氧气乙炔带子各30米,灭火器2只;水桶1只;防水带一盘。

七、安全注意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气割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作业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班中严禁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严格遵守措施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作业现场必须设一名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调配,及时检查现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

5、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井下操作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挂牌,谁停电谁送电。

6、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严禁发生碰撞现象,两瓶要分运,在罐笼中要南北方向平放,氧气瓶、乙炔瓶上的仪器仪表、阀门、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完整,严禁不合格的工具和非矿用工具入井。搬运时严禁抛掷,严禁戴有油污的手套。减压器不得有直流现象且不得有油污。

7、氧气带、乙炔带不得互换,漏气时可切断并用专用接头牢固连接,氧气带乙炔带安装连接牢固。

8、氧气瓶、乙炔瓶与施工地点之间不得小于10米,且两瓶必须位于施工地点的上风侧,乙炔瓶在氧气瓶的上首,两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氧气瓶、乙炔瓶瓶阀不得有油污,不得漏气。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平放,必须直立放置且有防倒措施。

10、操作时必须戴上保护帽,点火及操作时不得回火。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切割氧阀门,再关闭乙炔阀门。

11、搬、运、抬、放重物要配合,避免重物砸伤、挤伤人员。电焊机的拆接火工作必须是专职电工。

?八、安全施工准备:

1、施工前,必须经过调度室同意后方可施工。

2、烧焊期间,必须有工区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3、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首先和现场岗位工取得联系,交代清施工时间、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施工作业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所用的工具、材料是否齐全,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防护用具是否可靠。

5、施工负责人在作业前一定先检查供水管路和水量是否充足,防尘软管要接到施工地点,并有专人负责洒水。且一定要看好现场,对现场的各种电缆管线和设施进行保护好,且对施工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易燃物进行彻底清扫,作业地点必须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6、施工人员要认真清理现场杂物和易燃物,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范围内应洒水除尘,作业地点下方必须用不燃型材料(一般可采用铁板)接受下落的火星和焊渣。

7、瓦检员要认真检查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严禁施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完好的两只灭火器和一只盛满水的水桶,设分支洒水管路,并且由专人负责。

8、烧焊场所内不得存放油类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应采取措施隔离。

9、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同罐、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瓶与火焰的间距均不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的间距不小于5米。

10、乙炔瓶必须站立放置,应靠墙放置或使用麻绳将乙炔瓶站立固定在护栏上,施工人员拖动风管时必须注意乙炔瓶的状态,防止将乙炔瓶翻倒在底板上。

11、氧气、乙炔瓶使用前应确认减压器是完好的,减压器及气瓶阀上(特别是二者进口和阀口处)的杂质污物及灰尘等必须清除。

12、乙炔瓶应有防护胶圈,搬动时应避免碰撞和剧烈的震动。

13、气割前,必须检查乙炔管、氧气瓶及接头,经检查严密不漏气后,方可进行气割作业。不允许氧气瓶上有油脂,严禁用戴有油渍的手套去搬运氧气瓶和触摸瓶嘴。

14、气割时,由于枪嘴过热或堵塞而发生回火或爆鸣时,必须先关乙炔阀,然后冷却枪嘴或清除堵塞物,方可继续进行作业。

16、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自保意识,防止被火花烧伤。

17、经通防工区瓦检员确认无误后,施工人员才可以施工作业。电焊作业前,要由瓦检员检查作业地点前后20米内风流中的有害气体,并对施工地点进行连续监测,其中瓦斯浓度不大于0.5%。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风量不足时,严禁进行烧焊作业。

18、施工负责人应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回风流及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浓度大于0.5%时,必须立刻停止作业,消灭火种。

19、点火火种,由施工负责人专人保管,不得乱放,点火时不要对人操作,防止烧伤人员。

20、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守候一小时,发现异状,立刻处理,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2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执行。

22、本措施经会审、审批后,作业前必须组织所有作业人认真学习本措施,并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严格按本措施作业。

九、收尾工作:

1、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必须用水再次冲洒,并派专人留守观察1小时,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工具、设备、剩余材料及时升井,严禁长期存放井下。

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烧焊作业相关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贯彻学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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