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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概述

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23煤仓→皮带运输下山皮带运输→主斜井皮带运输→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采煤工作面煤炭运输: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刮板机或皮带机运输→23号煤仓;○2各掘进工作面→各掘进巷道轨道、刮板机联合皮带运输机运输→23号煤仓;再从23号煤仓经皮带下山和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

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面→主斜井轨道运输→皮带下山平台(也是主斜井井底)→皮带下山轨道运输→皮带运输联络巷轨道运输→23煤皮带运输大巷。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斜井→轨道运输下山→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

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

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张善(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李昌林(矿长)

副组长:覃宏锦(总工程师)

成员:罗林(后勤工作负责人)、韦伟星(工程师)、杨朝有(安全矿长)、彭志国(生产矿长)、兰基平(机电矿长)、杨仕群(调度室主任)、董秀江(通风防突队)、苏忠斌(质量监督管理员)、张术荣(质量监督管理员)、张玲(质量监督管理员)、刘青江(质量监督管理员)、刘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孝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光德(锚喷队负责人),焉正平(水沟台阶施工负责人)。

三、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

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即重量超过一吨和长度超过2m以上的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

3、副斜井巷道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和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外,有时还需要兼作掘进工作面煤、矸或巷道维修清理的煤、矸提升运输作用。

4、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材料或煤、矸轨道运输巷道;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这两条巷道上、下班行走,上班工作中严禁行走这两条运输斜井,严禁从其它巷道进入到这两条下山斜井行走;需要进入16煤老系统进行抽水、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斜井到轨道下山平台再进入副斜井下山到16煤老系统;需要行走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开绞车及脱挂钩等人员,在进入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之前,必须通知副斜井井口绞车工、副斜井下山各绞车工、轨道下山绞车工及副斜井地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各平台的脱挂钩工停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提升运输工作,并检查各斜井的防跑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行走副斜井下山或轨道下山绞车道,在行走过程中严禁提升运输,严格遵守“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规章制度。

5、总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巷道,严禁提升运输和行人(除总回风井巷道维护检修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严禁辅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目前在矿井建设阶段,总回风斜井也正在进行维修过程中,有时需要安装各种管路、搬运超长大件物料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6、主提升绞车(主斜井绞车、副斜井绞车、轨道下山上平台绞车、皮带下山平台)要有专职绞车工开车,非专职绞车工严禁开绞车;专职绞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绞车工要持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矿部编制的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上班工作期间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包括采掘巷道煤矸和物料运输系统,这两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斜井及轨道下山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11.4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矿部管理人员和当班安全员现场考核其熟练掌握小绞车操作技能并经同意许可后把名单报到矿调度室备案方能上岗,经矿部考核合格并已备案的小绞车司机应作为专职小绞车工,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11.4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机板、电动机等材料。

(三)、矿井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后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四)、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出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声停;二声牵引重车运行(提升);三声牵引轻车运行(放车)。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综合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以免造成碾绳。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四、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皮带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皮带下山巷上、下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及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皮带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巷、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副斜井、轨道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筒、轨道下山巷上平台、底部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斜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斜井与轨道下山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同理,在16号溜煤眼往下5米处应安装阻车器和放跑闸,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16煤老系统;

2、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副井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轨道下山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副斜井口、轨道下山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斜井为轨道下山平台服务的11.4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斜井或轨道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严禁在巷道内做任何工作,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斜井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斜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井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副斜井、轨道下山、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打铃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绞车道,做到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副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青山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篇2:矿井机电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确保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机电科、机电队要认贯彻执行,机电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技术优势,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使全矿供电系统更加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井上下机电运输提升服务于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机电设备严加管理,针对机电设备、主运输提升、辅助运输设备定时检查,维护专项治理,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MT5010-95)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要求设备工作,为了保证机电提升运输安全运转,特制定本措施。

二、?人员组织:

组长:张保卫

?副组长;杜殿国李祥平

组员:冯小平李树明成彩红张全斌高剑高建军刘厚厚康海平闫王保

?联络电话:机电矿长8004、机电科8091、井下机电队8027、井下皮带队8085、地面机电队8088

三、?机电设备安全措施:

1、矿井双回路电源必须定期检查、检修,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矿组织人员对双电源线路两侧的章碍物清理一次。

?2、35KV、10KV变电所高压供电部分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按市“防雷办”要求对避雷装置检测一次,并对高压开关柜、绝缘油进行检查、检修,凡带负荷跳闸三次的油断路器,必须检查其绝缘油质量,必要时立即更换。

?3、操作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执行,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必须戴绝缘手、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值班电工必须执行矿“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矿井要害车间或主要电气设备(主、付井绞车、主风机、井下5#、8#变电所、主排水泵)必须具备双回路供电,备用电源要随时能投入使用,并能满足负荷需要。

?5、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6、新购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选型合理,并有“MA”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并逐步淘汰相关的旧设备。

?7、井下严禁带电搬迁、检修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测试井下电气设备的仪表、仪器,应使用本质安全型或安全无火花型;用普通仪表、仪器测试时必须检查测试地点20m内的CH4浓度,只有确定CH4浓度在1%以下时才允许使用,并适时监测使用环境的CH4浓度。

?9、井下高压变压器的控制开关(BGP系列)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保护;低压电器设备的控制开关(真空磁力启动器)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10、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记录;严禁甩开漏电保护装置直接供电。

?11、井下低压馈电开关(KBZ80系列)、真空电磁启动器(QBZ系列)JDB保护器整定必须苻合规定;开关内的保险熔体必须正确选择。

?12、机电科必须适时绘制反映井下实际情况的供电系统图,各值班电工必须了解井下设备布置情况及各设备安全性能

?13、井下所有电压在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都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电网上任一保护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14、局扇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所有非本安型电器设备要装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设备,当局扇停止运转或瓦斯超限时,能立即自动切断采掘区胶带上山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15、井下高低压开关必须装有“三开两防锁”,保证开关开盖断电,杜绝非专职人员打开维修。

?16、井下低压电缆必须使用矿用铜芯电缆,并有阻燃标志;电缆的载面选择除能满足其供电负荷(长时允许能过的电流)外,还必须用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17、井下电缆严格按规定敷设,并不能用铁丝捆绑,带电的电缆不得盘圈或盘“8”字形存放。

18、井下信号、照明的控制开关必须使用设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欠压保护和断相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严禁甩开其保护插件直接供电;信号、照明电缆必须苻合有关规定。

19、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必须苻合规定:

(1)、使用中的防暴电气设备的防暴性能每月检查一次;

(2)、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

(3)、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6个月检查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情况每季检查1次;

(6)、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的绝缘情况;

(7)、每季测定一次接地电网的接地电阻值;

(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测定其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

20、机电设备要杜绝失爆,下井前进行防爆检查,合格后贴上防爆证后才允许入井。设备要挂专责牌,每天有专人检查、维护,确保完好。

21、矿灯必须由矿灯房集中管理,经常下井人员必须专人专灯,灯房必须有多出常用灯人员10%的备用矿;矿灯必须能连续正常使用11h,并装有短路保护器;不苻合矿灯完好标准的矿灯一律不得发出、使用。

22、井下使用矿灯人员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23、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24、起吊、拆除、安装设备时,必须由专人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起吊点和工具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强度,不完好或不够承载强度时,不许起吊,起吊点能承载的拉力必须超过起吊重量的6倍。且起吊时做到平、稳、缓冲,操作人员不能站在设备的正下方。

25、严禁用人体重量来平衡被吊运的设备,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吊设备张紧的吊绳、吊具。严禁用支护锚杆作为起吊点。

26、起吊设备时必须设专人集中精力统一指挥,附近严禁无关人员逗留、通行、作业等。严禁起吊带电的设备。

27、检修输送机及在输送机靠帮一侧工作时,输送机应停止运行。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将前级开关断电,并挂停电牌。电器设备检修空间必须符合<>规定。

28、井下电工必须配带瓦斯便携仪。

29、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0、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31、施工现场应悬挂供电系统图。

32、喷雾回风侧5m范围内不得有电器设备。

33、机电设备安设处要无淋水,顶板稳定完整,如确需放在有水处则要有防开关淋水措施。设备表面要清洁干净。

34、皮带机、刮板机必须有可靠的液力耦合器,并装入适量水质。易熔塞齐全可靠,防爆片齐全、可靠。

3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原则。

四、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措施

?(一)、概述

?为了满足生产需要,现在副井口安装一部JK-3×2.2型提升机作为辅助提升运输系统。提升机技术参数如下:卷筒宽度:2.2m,卷筒直径:3m。最大提升速度:3.67m/s,电机功率:450KW。钢丝绳直径:32mm。

?(二)提升运输系统措施:

1、施工地点:副井口、绞车房、副井底车场。

(1)认真检查绞车润滑、液压制动系统、电控系统的完好及滚筒、减速器、电机、天轮的固定情况,检查绞车各类保护动作是否可靠;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2)、每天提升运输前,检查信号系统,确保畅通、清晰。

2、运料队:

(1)、检查轨道与矿车的完好情况,及钩头与矿车的连接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允许走钩。

(2)负责各档车栏、阻车器,抓捕器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负责各物料提升运输过程中的现场安全检查。

(4)、负责物料的安全装、卸。

3、施工负责人:

?负责本范围内的施工组织、人员调整、施工方法的实施。

4、安全负责人:

是本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范围的施工过程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违反本措施规定的必须坚决制止。

人员组织:

5、地面机电队:

(1)、绞车主司机:

(2)、绞车监护司机:

(3)、设备运行检查人:

(4)、钢丝绳检查人:

6、运料队:

(1)、施工负责人:

(2)、安全负责人:

(3)、信?号?工: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一)、机电队:

?1、新安装的矿井提升机,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的设备,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检查验收和测试内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2、施工前,详细检查绞车的固定(包括电机、减速器)、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的运行状况是否正常,确保无问题后,检查电控系统,并对各类保护,做一次试验,确动作正常。

?3、每班必须有专人详细检查绞车钢丝绳并填写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出现如下问题: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标称直径的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必须更换全绳;发现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必须更换全绳。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5、钢丝绳的检查应使用符合条件的设备和方法进行。必须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施工前检验信号系统,各类信号确保畅通、清晰;井口、井底必须有直接绞车房的信号,且时时处于完好状态。

?(二)、运料队

1、每天设专人检查副井井口车场、副井斜井、副井底车场轨道,铺设质量应苻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轻轨相符。轨道高低和左右不超过2mm,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5)、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路基必须砸实,轨枕的数量及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道渣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绳,保险绳的规格必须与主绳相同,并定期检查保险绳的完好情况,及连接钩头的完好情况。

?5、每班施工前,专人沿主井斜巷步行检查托绳轮,不得有磨绳现象,并保持转动灵活。

?6、在井口车场距变坡点2m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必须按照规程规定安装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

?7、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防跑车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8、开车前必须对所有信号和通讯设备进行检查试验(试验前必须与各信号点绞车司机联系明确后再进行),确认正确、灵活。畅通后,方可作业。

(四)、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队: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提升信号系统、液压基础知识和各种装置,能排除一般性故障。严禁非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开绞车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主司机、监护司机不得在开车时脱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应进行一次空负荷试车(连续作业除外)和每班进行的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做好交接班记录。

?3、禁止超负荷运行,禁止主回路不送电滑行。提升矿车脱轨时,禁止用绞车牵引复轨。

?4、司机不得擅自调整制动闸。

?5、司机不得变更继电器整定值和安全装置整定值。

?6、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过卷、松绳保护等项试验。

?7、维修人员进入滚筒工作前,应落下保险闸,锁住绞车滚筒,切断电源,并在制动闸把上挂上“滚筒内有人工作,禁止动车”警示牌。工作完毕后,摘除警示牌,并应缓慢启动。

?8、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手不准离开手把,严禁与他人闲谈,开车后不得再使用电话。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9、司机应熟悉各种信号,操作时必须严格按信号执行,司机不得擅自动车,若因故需要动车时,应与信号工联系,按信号执行。

10、绞车司机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与信号把钩工密切配合,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等情况时,都不得开动绞车。

?(二)、运料队

?1、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偏、超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2、不得违章作业,有责任制止一切违章现象。严格按规定挂车,不得超挂,严禁乘坐斜车,有权停用一切不符合装载要求及下井要求的车辆。

?3、车场信号挂钩工负责提升或下放车辆的摘挂钩,检查车辆连接装置、钢丝绳头20米范围内的钢丝绳变化情况,发送信号及担任车场警戒工作。检查所有的车辆连接装置是否完好,装载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物料绑扎是否牢固,物料是否倾斜、重心是否偏移。若检查中发现物料倾斜、重心偏移严禁挂钩及提升。

?4、挂好钩头后检查车辆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巷道内是否有人员行走,确认无人员行走时,上下部车场信号挂钩进行联系,设好警戒、人员进入躲硐后,发出提升信号。

?5、在提升中严禁扒、蹬、跳和人员随车行走,并严格执行“行走不行人,注意安全”的规定。

?6、不适应矿车1的物件要用平板车或滑车。平板车和滑车的型号与物件重量相适应。

?7、矿车之间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标准三环链和插销连接,且插销必须与车辆闭锁的装置。

?8、注重班前检查,对使用工具、安全设施。运载车辆、运输线路、信号、进行检查,在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作业。

?9、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不得发送开车信号,应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废除本次信号,重新发送。负责行车中警戒行人进入工作现场。

?10、所有参加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岗;确需离岗时,必须请示领导,待批准后方可离岗。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过程中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均应履行正规交接手续。

?12、各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用矿统一规定的信号指令含义进行工作联系,不得私自改变,也不得任意临时规定信号。信号规定如下:一声停,二声上,三声下,四声慢上,五声慢下。

?13、运输大件、检修井筒、处理事故、运送火药等特殊运行,应提前与绞车司机联系明确,以便按措施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4、保证副井车场(或井口)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15、在副井5#入口处必须装设挡车栏且要经常处于关闭状态,且在躲避硐室必须设专人看守。事先联系好所下物料的停放位置,如果物料要下至5#,待专人搬好道岔确认无误后方可发信号开车。待车辆通过挡车器后立即关闭挡车器。通过拐弯处时,必须减速,以防止矿车脱轨,翻车,煤(矸石)倒出伤人。

?16、提升运输时,轨道附近严禁有人作业,保证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17、“四超”指超重、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是指重量在2吨以上的设备,超长、超宽、超高物料是指长度在4米以上,宽度在1.2米以上,高度钻1.8米以上的物料。

?18、“四超”物料要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装车时重心要适中,前后左右突出的部位要保持平衡,绑扎要牢靠,同一辆装2件以上的物件时,必须有防止物件相对滑动的措施,必须有专人检查、验收装车情况,不符合装车要求时不准运输。

?19、运输“四超”物料时,必须有专人现场指挥,严格执行“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运输的安全措施。

?20、大型设备和超长物料车辆在车场内或者其它地方停放时,每辆车都必须用正规的掩木打掩。

?21、巷道断面和机车牵引能力、车辆承载能力的大型设备必须解体运。

?(四)、其他

1、工作过程中、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尊重安全负责人的意见,安全上必须听从安全负责人的意见。

2、参加人员必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业务熟练者操作,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巡检人员严密监视运行中的绞车各运转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3、严禁空绳下放。

4、在运送物料时,信号把钩工停到异响、跳绳等不正常现象,必须及时发出停车信号,立即到现场察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处理掉道车时要设专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从上向下逐量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6、本措施要传达到所有指挥和施工人员,并认真学习签名(签名表附后)。

7、本措施未提及事项,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辅助运输)皮带机安全措施:

?1、安装皮带机时,做到平、直、稳。皮带机头机尾滚筒、托辊灵活可靠,轴承润滑良好、机尾清扫器应牢固、有效、保护装置齐全,信号可靠。

?2、每天必须安排专人维修皮带机,确保皮带机运转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3、司机持证上岗,做到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皮带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各个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液压耦合器是否漏油,油量是否充足。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机尾的滚筒、托辊H架是否与皮带机的中心线垂直。

(4)、机身机头机尾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皮带接头的完好情况、皮带是否跑偏等。

(5)、严禁人员乘坐皮带机和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机。跨越地点设过桥。严禁用皮带机打运材料。

(6)、机头设置灭火装置。

六、刮板输送机安全措施:

1、铺设刮板机时,要做到平、稳、直,刮板等构件齐全,链条松紧适当,避免运行中的链条跑偏,飘链、掉链、卡链。机头、机尾要用地锚固定牢靠。地锚采用Ф20mm金属等强锚杆,锚固长度不小于120mm,数量不少于2根。必须安装清晰、灵敏、可靠的信号系统,并坚持正确使用。坚持使用易熔塞。

2、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机器运转时发现故障或预兆时,应立即停车处理。

3、链板机司机持证上岗,保证司机懂结构、懂原理、懂维修,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4、链板机运行前,应认真做好如下检查:

(1)、司机工作地点的支护情况。

(2)、检查链板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阻碍物,链板机上是否有人。

(3)、机头机尾的牢固情况,机头部分液压耦合器和减速器,齿轮和链条的磨损情况。

(4)、机身的链条与刮板的连接螺栓牢固情况,是否卡链。

(5)、启动前必须发出信号,试运转后方可正常启动,并观察电动机启动正常否,确保安全运行。

(6)掐接链条时,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并应躲开链条受力方向,以免断链伤人。接链条时,避免链条扭花。

(7)、严禁人员乘坐刮板机和跨越正在运转的刮板机,严禁用链板机打运材料,严禁人员在溜槽中行走。

(8)、及时清理机头、机尾和两侧的浮煤。成巷段链板机应安设挡煤板。

?七、轨道巷小绞车运输的安全措施:

1、小绞车司机及信号把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2、小绞车必须安装灵敏、清晰、可靠的“声光”信号装置,小绞车司机必须听。

信号指挥,不得随意操作信号规定如下:停车:一声长铃;提车:连续两声铃;放车:连续三声铃。小绞车每次提升车数不能超过规定的辆数。

3、小绞车必须挂牌管理,管理牌板填写以下内容: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钢丝绳规格、坡度、提车数量、包机人、司机等。

4、小绞车必须有小绞车准运转后使用。

5、小绞车必须设有专门的检查记录,每班由当班小绞车司机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闸把、固定情况等,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6、小绞车钢丝绳钩头必须加装护绳桃形环,钩头采用插接方式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30倍加100mm。钢丝绳头不得散股、断丝、变丝。

7、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五不开”:即,小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超限不开(断丝在一个捻距内,不得超过钢丝绳总数的10%);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可靠不开;超过规定挂车数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

8、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上行重车道安设能够依靠自身配重自动复位的阻车器;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此挡车器为常开式或常闭式。

9、绞车牵引过程中,绞车硐室口附近5米和硐室内禁止闲杂人员逗留。

10、小绞车司机操作时着装整齐,必须扎紧袖口系好纽扣。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操作者站在小绞车侧面一手操作,一手撬钢丝绳。

11、胶带运输巷内掘进期间根据巷道起伏需要在巷道下帮设置绞车硐室安装小绞车辅助运输,绞车硐室、信号硐室、挂绳硐室是位置、规格尺寸由生产技术部门确定。挂绳硐室必须安设在阻车器前。

12、每次使用小绞车时,绞车司机必须全面检查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闸把固定装置、绞车硐室支护、“一坡三挡”。

13、每次提升时,信号把钩工必须认真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检查车辆的连接是否合格,保险绳是否按规定使用,不合格不准发信号开车。

14、摘钩头时,首先必须将车停稳,关闭安全门,用阻车器阻住,然后方可摘钩头。

15、绞车接力换钩时,必须先将车停稳,然后用阻车器将车阻住后,再进行摘挂钩。换钩时,必须由当班班长现场亲自指挥。

16、绞车司机开车时人员站在绞车的侧面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前或绞车底座上开车。

17、下放设备前,必须对捆绑情况详细检查,如捆绑不合格,不得发信号下放。

18.辅助运输巷的安全门必须安全可靠,保证经常处于常闭状态。

19、下放设备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在行人道内观察车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马上打信号停车,待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下放。

20、在所有安设小绞车的巷道内必须安装语音信号报警“正在行车”“注意安全”装置,避免巷道内碰撞。提醒行人要安全通过。?

八、无极绳绞车安全措施:

(一)无极绳的安装措施:

?1、安装地点的要求

要求:该场地根据机器的最大尺寸和部件的最大重量而准备,该场地平整、坚实,巷道中铺轨、供电、照明、通风、支护良好。

?2、安装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

无极绳绞车设备的安装可分部件依次安装,也可几个部件同时安装,主要是根据安装时投入的人力的多少而定。

?3、绞车、张紧器、开始轨的安装:

(1)绞车、张紧器应先在安装地点进行组装,然后利用手拉葫芦等工具将设备移动到基础上。当底座与基础间有间隙时,应用垫铁垫实,再固定地脚螺栓,地脚螺栓采用二次灌浆;并把阻车器、导向滑轮安装在开始轨上。

?绞车组装时要特别注意:电机和减速器要靠近定位块,保证电机和减速机安装同轴度,以免运行过程中发生断轴事故。

?张紧器组装时要特别注意,动滑轮的滑道要上下对齐,连接动滑轮的绳卡子每端至少两个,并且紧固好。初次安装时钢丝绳的长度要保证滑轮在最上面时,重砣不落地,使张紧器达到最大吸绳效果。张紧器的底座要水平,地脚螺栓要固定牢固。

?滑轮固定梁安装时要平直,以防止系统运行时钢丝绳与滑轮固定梁安装板摩擦。

?绞车、张紧器和滑轮固定梁的两导向轮中心线尽量一致。

(2)、水平弯护轨的安装:

安装水平弯护轨前应先把以前的轨道起掉,先安好水平弯护轨(不需要枕木),把水平弯护轨下用道渣捣实,再把钢轨固定在水平弯护轨的横梁上,然后根据钢丝绳的走向安装弯道导绳轮组。在水平弯护轨处,应打底锚固定,防止系统紧绳后拉翻弯护轨。

(3)、道岔的铺设:

道岔的铺设位置以便于调车为宜,铺设方式与一般单开道岔类似,只是道岔铺设时要注意其高度,最好前后铺轨抬高50-80mm,以便于活动钢轨的摆动。

?(4)、回绳站安装:

?使用时间较长时,可打基础固定回绳站,一般把回绳站直接就位后,打地锚或打点柱固定都可以。

?(5)轮系的安装:

轮系包括压绳轮组、托绳组和外绳导轮。

压绳轮用压板固定在钢轨的下缘上,在下列地点考虑安装压绳轮:

1)、在水平弯道的前后各安装一组,防止钢丝绳从弯道跑出,安装时压绳轮的两轮侧安装在弯道内侧:

2)、在巷道的下凹变坡点,当变坡角度较大时,应保证安装数量,否则易发生跳绳现象。

3)、当钢丝绳偏离轨道中心较多,而纠偏轮达不到较好效果的;一般每隔20m左右安装托绳轮和外绳导轮各一组,在轨道的上凸处间距要缩小,在下凹处安装压绳轮的轨道外侧安装外绳导轮。

?另外为了防止在大的变坡点钢丝绳拉起轨道,应在连接梁上打地锚固定。

?(6)、信号线的吊挂及电控接线。

从绞车开始沿轨道走向至回绳站吊挂信号感应线(或泄漏电缆),信号线应吊挂在人行道侧的巷帮上,吊挂高度1.5m以上。

各开关和电机按电气接线连线,接线要由电工完成。

?(7)、钢丝绳的布置与插接。

先把钢丝绳放置在附近(储绳车尽可能靠近绞车),钢丝绳筒应放在特制的平板车上或吊挂起来,一遍拉绳时易转动,然后拉钢丝绳(轨道中间绳)至回绳站,穿过回绳轮轨道一侧再拉到绞车处,钢丝绳头穿过张紧器绞车后,经储绳车牵引臂到储绳筒,另一个绳头经储绳车牵引臂至绳固定牢固。

如运输距离不太长时,尽可能选用一根钢丝绳,当一根钢丝绳不能满足要求时,钢丝绳之间要进行插接,插接要由熟练工人完成,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8)、电气设备的安装方法

?1)、电气设备在井上试验检修好后,运往绞车安装点。

?2)、电气设备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卸车。

?3)、接通高低压负荷串接,操作系统、信号系统等电缆。

?4)、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试用转,运转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电气设备送电前做好检查,接线正确,接地符合要求,电流整定满足要求。

?6)、通信、控制、照明设备必须台台完后,符合综采工作面的安装要求,各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准确可靠,各电控设备必须工作可靠。

?7)、螺栓、垫圈、开口销、弹簧、吊环齐全、完好、紧固。

?8)、操作机构灵敏可靠,电气、机械闭锁齐全。

?9)、接地系统完整合格。

?(二)、无极绳绞车运输措施

?1、钢丝绳的预紧:钢丝绳的预紧力一般为20~30KN左右,钢丝绳的预紧力以运输最大重物时张紧器重砣不落地为宜。张紧钢丝绳前先检查钢丝绳是否偏离轮子。

钢丝绳的预紧方法:

(1)、提起张紧器的重砣;

(2)、储绳车载绞车附近并固定在钢轨上;

(3)、拉紧钢丝绳

用绞车(或工人)拉无极绳绞车松边侧的钢丝绳,同时能动慢开动无极绳绞车;当拉力达到要求的预紧力时,所钢丝绳在储绳车上固定牢固。

?2、轮系的调整

?张紧钢丝绳后,票据钢丝绳的具体走向调整轮系的位置或方向,使轮系起较好的导向作用,但受力又不要太大(钢丝绳不要与轮架、枕木、钢轨等发生摩擦)。在弯道的前持压绳轮的数量要保证,防止压绳轮跳绳后引起弯道跑绳。对于大的变坡点尽可能争取措施达到良好的压绳效果,但如果压绳轮仍发行跳绳时,要把有关的压绳轮拆除。

?3、试运行前的准备,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1)、试运行前的;

?①、检查信号是否正常;

?②、检查电器连线时否正常;

?③、轨道上是否有影响车辆运行的杂物;

?④、车辆之间的连接时否牢固。

(2)、试运行启动,试运行

?开始先试验空车运行,然后在试验有载运行,在试运行时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处理。

?试运行期间逐渐加大载重量,直到达带最大载荷为止,如张紧器的吸收量不够,可适当增加钢丝绳的预紧力。

?九、平板车运输设备、材料的安全措施

(1)、各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集中精力,严格执行《辅助运输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的相关规定。

(2)、装车前,把平板车推到要装的轨道中间,用木楔或枕木垫好防止平板车滑动

(3)、推车时要指派专人在道岔和弯道的地方监护,并及时通知联系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过风门时,风门要开可靠要预防突然关上的措施。

(5)、施工时要喊清口号,手要抓好车辆,预防施工人员失控滑倒。

(6)、设备要捆绑牢固可靠,装有设备的平板车必须低速运行。

(7)、卸车时平板车的下方严禁有人。

(8)、绞车的信号和警示灯完好可靠。

(9)、绞车自己的系统要可靠。

(10)、严禁平行作业、走钩期间,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进入躲

避硐室。

篇3: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本矿运输系统按巷道布置可分为主要巷道运输系统和采掘巷道辅助运输系统;按运输方式分为煤炭运输和物料运输系统;○1主要巷道煤炭运输系统由23煤仓→皮带运输下山皮带运输→主斜井皮带运输→地面皮带运输筛选系统;辅助巷道煤炭运输系统:各采煤工作面煤炭运输: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刮板机或皮带机运输→23号煤仓;○2各掘进工作面→各掘进巷道轨道、刮板机联合皮带运输机运输→23号煤仓;再从23号煤仓经皮带下山和主斜井皮带运输到地面。

物料运输系统:主要巷道物料运输系统,○1皮带运输设备所使用的材料运输系统:地面→主斜井轨道运输→皮带下山平台(也是主斜井井底)→皮带下山轨道运输→皮带运输联络巷轨道运输→23煤皮带运输大巷。辅助巷道物料运输系统,○2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物料运输系统:地面→副斜井→轨道运输下山→轨道运输大巷→各联络巷→各采掘工作面。

综上所述,本矿运输系统基本上分为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及辅助采掘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两大类,每一类又分为两个分类,概括地说是两类四个系统。

二、成立矿井运输系统管理机构

总负责人:张善(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组长:李昌林(矿长)

副组长:覃宏锦(总工程师)

成员:罗林(后勤工作负责人)、韦伟星(工程师)、杨朝有(安全矿长)、彭志国(生产矿长)、兰基平(机电矿长)、杨仕群(调度室主任)、董秀江(通风防突队)、苏忠斌(质量监督管理员)、张术荣(质量监督管理员)、张玲(质量监督管理员)、刘青江(质量监督管理员)、刘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孝强(施工队负责人),黄光德(锚喷队负责人),焉正平(水沟台阶施工负责人)。

三、矿井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一)、主要巷道煤炭和材料运输系统的各项规定

1、主斜井巷道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巷兼作行人并作为煤炭运输、皮带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材料运送服务,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通风设施建筑所需材料必须按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并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运送;

2、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采掘工作面的煤矸和使用的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运输井下巷道锚喷、搞水沟及台阶所使用的水泥、砂子等所有材料,严禁经主斜井轨道下放超大物件即重量超过一吨和长度超过2m以上的物件,严禁经主斜井轨道用矿车或材料车运输管道及铁轨等超长材料,需要经主斜井下放铁轨和管道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执行才允许运送。

3、副斜井巷道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进风和材料运输巷道,井下采掘工作面、巷道锚喷和搞水沟台阶,各种硐室、通风设施建筑,井下使用各种设备等地点所使用的材料都可以运送。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担负这些运输任务外,有时还需要兼作掘进工作面煤、矸或巷道维修清理的煤、矸提升运输作用。

4、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作为矿井主要材料或煤、矸轨道运输巷道;在日常工作中,严禁任何人员从这两条巷道上、下班行走,上班工作中严禁行走这两条运输斜井,严禁从其它巷道进入到这两条下山斜井行走;需要进入16煤老系统进行抽水、检查或其它工作的人员应从主斜井到轨道下山平台再进入副斜井下山到16煤老系统;需要行走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进行安全检查、处理安全隐患、开绞车及脱挂钩等人员,在进入副斜井和轨道下山巷道之前,必须通知副斜井井口绞车工、副斜井下山各绞车工、轨道下山绞车工及副斜井地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各平台的脱挂钩工停止副斜井下山、轨道下山提升运输工作,并检查各斜井的防跑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行走副斜井下山或轨道下山绞车道,在行走过程中严禁提升运输,严格遵守“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规章制度。

5、总回风斜井作为矿井专用回风巷道,严禁提升运输和行人(除总回风井巷道维护检修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外),严禁辅设电缆、安装电气设备。目前在矿井建设阶段,总回风斜井也正在进行维修过程中,有时需要安装各种管路、搬运超长大件物料必须按照下面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6、主提升绞车(主斜井绞车、副斜井绞车、轨道下山上平台绞车、皮带下山平台)要有专职绞车工开车,非专职绞车工严禁开绞车;专职绞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机构认定有安全培训资格的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上岗。绞车工要持证上岗,当班时严格按照矿部编制的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上班工作期间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二)、辅助采掘巷道运输系统各项规定

辅助运输系统包括采掘巷道煤矸和物料运输系统,这两个运输系统的设备和运输线路不同,对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要求规定如下:

1、辅助运输系统各采掘工作面使用的材料从地面经副斜井及轨道下山运输,而且要按照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执行;另外,各采掘巷道或其它地点所安装的11.4绞车,必须有专职绞车司机开绞车,非专职绞车司机不得开绞车,绞车司机必须经过矿部管理人员和当班安全员现场考核其熟练掌握小绞车操作技能并经同意许可后把名单报到矿调度室备案方能上岗,经矿部考核合格并已备案的小绞车司机应作为专职小绞车工,其上班工作期间专们负责11.4绞车提放操作,严禁睡觉和开绞时不得打瞌睡及进行与开绞车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岗、脱岗和擅自找人顶岗、替岗。

2、严禁使用皮带运输机和刮板运输机运送材料,特别是严禁使用皮带和刮板运输机输送回采工作面使用的材料及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机板、电动机等材料。

(三)、矿井运送大件材料的有关规定

1、井下运送大件材料必须经过副斜井下放,大件材料包括井下变压器、水泵、绞车和长度超过2米以上的铁轨、管道等物件,下放这些材料必须按后面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要求进行运输。

2、运送大件材料的运输系统必须达到上面第(一)款的3、4、6条规定要求,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能允许提升运输。

(四)、绞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规定

1、绞车司机接班后,要认真检查绞车的各部位并试运转,如发出异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

2、工作时滚筒的开动或停止,速度应逐渐增加或减少,不允许急剧开车或停车。

3、开车前应先检查信号系统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清楚,不允许作业。

4、电动机开动时,两刹车带不允许同时刹死,其刹车带温度不超过70度。

5、钢丝绳缠绕应均匀,若发出缠乱时,要停止电机的运转后处理,严禁在运行中处理。

6、在下放重物时,一定要开动电动机,用电控滚筒,严禁放飞车或不带电放车。

7、绞车司机,工作时要目视前方和把钩工密切配合,不准超拉矿车。

8、绞车司机开车时,停、拉要及时、平稳。

9、绞车司机,信号要联系好,严格按照信号指挥操作。

10、开车前的检查:

○1检查绞车地脚螺栓及压柱使用情况;○2检查钢丝绳连接及固定情况;○3检查两制动器工作及刹车带接触情况;○4检查有无甩油缺油现象;○5检查轨道完好、道路及水沟畅通情况;○6检查巷道内材料堆码、设备摆放、两侧安全距离、等情况;○7检查巷道内车辆停放及行人、作业情况;○8检查绞车开关、电机、按钮、电缆等电气部分是否完好,电铃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如无信号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开车。

11、由当班绞车司机和作业人员共同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汇报,严禁不检查或设备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必须爱护设备设施,严禁拆卸或人为损坏。

12、运输信号统一规定为:一声停;二声牵引重车运行(提升);三声牵引轻车运行(放车)。

13、把钩工为兼职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信号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不得用口喊、手势、晃灯等形式传递信号或安排他人代为操作,信号不清或未回信号,严禁开车。

14、车辆连接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非标准销链,或将挂钩挂在矿车把手、车沿上。

15、绞车运行过程中,绞车司机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一有异常情况能够立即制动、停止绞车抽绳操作;严禁将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倚靠在绞车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时,必须停车处理,严禁边运行边处理。

16、绞车运行时,两手把严禁同时刹住。为防止未运行绞车松绳过多而造成垮绳、咬绳事故,未运行绞车应将离合器手把刹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绞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

17、绞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操作规范,严密监视绞车运行情况,发现绞车地脚螺栓或压柱松动、异响以及负荷过重等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后方可运行。

18、机电队必须按规定在各绞车处安装合格的综合电铃,同时作好各类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正常使用。

19、在绞车运行过程中,保持绞车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严禁不挂副绳运输车辆,以免造成碾绳。

20、操作人员着装整齐,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钮扣。

四、矿井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一)、主斜井、皮带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主斜井井口、主斜井井筒、皮带下山巷上、下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及平台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

2、主井绞车、皮带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18mm以上,绞车司机及维修工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在每班工作前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并且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3、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并且坚持正常使用;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4、主斜井或皮带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井筒内所有人员尤其是开皮带机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5、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当车斗在绞车道上运行时,轨道下山巷、轨道下山车场等人员立即躲进防身筒,提放期间严禁在这些巷道内做任何工作,并且同上平台挂钩工一起在绞车道两端警戒,负责制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6、皮带运输机要加强检修维护,开皮带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当主斜井轨道绞车提升时,开皮带机人员要躲到避难硐室或防身硐室,防止飞车装人。

7、需要经主斜井运送铁轨、管道等超长材料时,只能用人工搬运输送,严禁用矿车或材料架经绞车提升运送。人工运送铁轨、管道时要按如下规定执行:

○1井筒内严禁行人或有人做其它工作,所有人员要躲到防身硐内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允许人工搬运。

○2经人工在斜井输送铁轨或管道时,抬起或停放铁轨或管子要统一用力,慢慢抬起或放下,抬铁轨或管道中要缓慢行走,上方或下方抬铁轨或管子人员不得半途突然放下铁轨或管子一端或用力甩掉铁轨或管子,防止铁轨或管子飞溜伤人,严禁有人直接抬铁轨或管子端头,防止铁轨或管子摆动有贯性使端头伤人,人员抬管子要离端头1.5米以上地方杠着管子,搬运铁轨或管子前首先在变坡处用粗*绳捆绑铁轨或管子的上头,以便在搬运途中临时停放铁轨或管子要固定绳子的另一头来控制铁轨或管子防止往斜井下山飞溜。

○3严禁将铁轨或管道沿主斜井底板和轨道上向下自动滑溜运送,防止铁轨或管子往下山飚溜伤人。

(二)、副斜井、轨道下山巷运输系统安全技术措施

1、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青山煤矿安全专篇》的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副斜井井口、副斜井井筒、轨道下山巷上平台、底部车场斜坡口和中间甩车场斜坡口必须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轨道下山与水泵房管子道交岔处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并长期处于关闭正常工作状态,除非水泵房需要提升运输才能暂时打开,不提升时要及时关闭。副斜井下山中部(与中部集中水仓巷交岔处)11.4绞车上15米处及中部车场变坡点附近要安装阻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副斜井与轨道下山平台交差处安装的11.4绞车往上15米处,应安装防跑车装置,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轨道下山平台,同理,在16号溜煤眼往下5米处应安装阻车器和放跑闸,防止副斜井提升运输发生飞车冲到16煤老系统;

2、11.4绞车安装要牢固,绞车安装时要加工有长×宽=1.5×1.2米的2条槽钢底座,绞车安装位置的基础要求:○1当底板是坚硬的厚度1.5米以上的砂岩时,可以安设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长度不得小于1.5米的绞车底座锚杆,每根锚杆使用两卷CK2840锚固剂进行锚固,锚固力≮80KN;○2当底板是坭岩或层状页岩、坭质砂岩等松软或遇水容化及容易风化的岩层时,必须捣实:长×宽×高=1.8米×1.5米×1.2米的水坭、碎石、砂子混凝土绞车机座,机座里埋住4根直径不得小于Φ25mm,深度不得小于1米的绞车底座螺杆;11.4绞车安装时,先把槽钢底座安装在底座锚杆(或螺杆)上用螺帽拧紧固牢,再将11.4绞车安装在槽钢底座上用螺杆连接底座拧紧固牢,最后再在绞车底座4角用单体液压支柱或木支柱支撑到顶板做压柱,4条压柱要打稳牢固。

3、副井绞车、轨道下山平台绞车所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有产品安全合格证,副井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轨道下山绞车钢丝绳直径必须大于Ф22mm以上,11.4调度绞车使用直径Φ15mm以上的钢丝绳;绞车司机(副斜井口、轨道下山平台绞车、调度绞车、11.4绞车等)每班工作前必须检查提升绞车过卷装置和深度指示器工作情况,刹车安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每班安全员、11.4绞车工要认真检查在副斜井为轨道下山平台服务的11.4绞车和其它11.4绞车的压柱、底座是否稳定固牢,提升时绞车是否松动、移位,如果出现类似情况应立即停止提升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矿调度;同时详细检查刹车是否稳固,如果11.4绞车提升时出现绞车滚筒打滑,重车往后退现象,说明刹车不稳固,必须停止提升,处理刹车系统,及时检修或更换刹车带,调整刹车带螺杆达到稳固刹车的作用,确保绞车安全运行可靠方能允许提升;每班工作前绞车工、机电维修工、脱挂钩工、运输班组长和各工作面班组长都要检查各级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性,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提升更换钢丝绳,每班要填写“提升绞车运行情况记录”和“钢丝绳检查记录”表。

4、脱挂钩工每班要认真检查“一坡三挡”完好和正常工作情况,下山平台的阻车器要经常正常使用,并经常维护检修;要坚持正常使用副绳。

5、,副斜井或轨道下山绞车提升时,提升绞车道要做到“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严禁人员行走绞车道,严禁在巷道内做任何工作,井筒内所有人员要撤到防身洞躲避,防止飞车伤人,绞车提升时严禁人员搭车斗上下;

6、脱挂钩工、信号工每班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提升系统的声光信号是否齐全完好,每挂一钩要检查矿车碰头、车斗边销、轮子底销是否齐全完好,检查每个车斗连环、扎销是否挂齐、挂纽,扎销是否扎到位,确保安全后才能提、放车斗。提放车斗期间,脱挂钩工要在斜井绞车道两端进行警戒,禁止其他人上下行走。

7、严禁将空、重车停留在上、下山斜井或斜坡巷道上,以免造成飞车事故;当车斗在斜坡或下山巷道上跳轨时,要立即停止提升,不得强行提放车斗;在斜坡巷上处理跳轨车斗同时,跳道地点往下巷道内严禁有人工作和行人,处理跳轨车斗时,不准脱掉挂好的钢丝绳或串车间的连环扎销来处理车斗,如果是重车难撬上轨道,应把重车卸载,将空斗撬上轨道后再重新装车;绞车司机在处理跳轨车斗过程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把,注意检查绞车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把绞车滚筒锁住刹好车,确保处理跳轨车斗时钢丝绳不松动,防止车斗往下滑动伤及到撬车人员,如果有提放车信号时必须辨听清楚后方能进行操作,保持绞车起步缓慢匀速运行,严禁突然加速提放车斗。

8、副斜井及轨道下山提放大件设备和材料时,必须有带班矿领导和安全员现场指挥,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斗装载提放,大件设备如变压器、水泵、变速箱(减速器)、刮板机头等和铁轨、各种管道等大件材料要捆绑固牢在车架上,防止在斜井提放过程中脱掉或甩开在巷道上飞溜伤人。

9、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运送材料时必须按照上述第(二)款的第1至8条的规定执行以外,还要做到运送材料的每一运输环节如主、副斜井、轨道下山、皮带下山等主要运输巷道每级绞车提升,必须有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挂钩、打铃工,做到每一平台绞车提升时有人摘、挂钩并警戒,禁止人员行走绞车道,做到绞车道“提升不能行人,行人不能提升”的安全要求,然后才发出提升信号,允许提放材料,严禁非专职绞车工开绞车和无人员摘挂钩就提放材料。

10、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人员在副斜井、轨道下山及底部车场等斜坡巷道上施工作业时,这些巷道必须停止提升运输作业;使用材料、清理煤矸需要提升运输时,在绞车道和底部车场上进行锚喷、水沟、台阶施工作业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撤退人员到躲避硐或上平台等安全的地方后,确定绞车道内无人行走和施工作业才允许提升运输。在安装有皮带、刮板运输机的巷道进行喷浆作业时,只有皮带、刮板机停止运转时才能进行喷浆施工作业,皮带、刮板机运转时停止喷浆施工作业,严禁站在(或靠近)正运行的皮带、刮板机上面进行喷浆施工作业。

11、采掘工作面的皮带、刮板机要加强安全管理,开皮带、刮板机人员上班工作中严禁打磕睡和睡觉,要经常检查皮带、刮板机各部件运转情况,随时注意观察皮带、刮板机运行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要更换皮带架托滚和刮板机部件或刮板机跳链及有大块煤、矸石卡住皮带架子和压边等情况要处理或其它故障要处理时,必须要有两人以上并停止皮带、刮板机运行后才进行处理。严禁对正皮带、刮板机机头、机尾开机或做其它工作,刮板机机头、机尾要打压柱,压柱要打稳固牢,放止机尾翘起伤人。

以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组织工人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在本矿井下任何地点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凡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安全要求均按本《安全措施》规定执行,本措施没有提到的均按施工地点《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和《煤矿安全规程》、青山煤矿《工种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煤炭行业规范标准规定执行。

收银制度

篇4: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检查

1.对制动装置的安全检查

(1)提升绞车是否设有司机不离开座位即能操纵的常用闸和保险闸,保险闸是否具有紧急时能自动抱闸的作用;是否在抱闸同时提升装置自动断电。

(2)常用闸和保险闸施动力适中,制动力是否有过大或过小现象。

(3)摩擦轮式提升装置,常用闸或保险闸发生作用时,全部机械的减速是否超过钢丝绳的滑动极限。

(4)在下放重载时,是否检查减速度的最低极限;在提升重载时,是否检查减速度的最高极限。

2.保险装置的安全检查

(1)防止过卷装置:

检查防止过卷开关的安设位置,要安设在超过正常停车0.5m处,同时要检查过卷高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提升速度小于等于30m/s的罐笼、箕斗,是否小于4m;

提长速度超过3-4m/s的罐笼、箕斗,是否小于4.75m;

提升速度在4-6m/s的罐笼、箕斗,是否小于6.5m;

提升速度在6-2m/s的罐笼、箕斗,是否小于8.25m;

相同提升速度下,吊桶提升的过卷高度是否小于罐笼、箕斗的过卷高度的一半;

当提升速度大于10m/s时,过卷高度是否小于10m。

过卷开关是否设置2个,室内外各1个,是否室内开关在过卷时首先动作。

(2)深度指示器:

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位置指示与提升容器在井筒中的位置是否准确无误;

深度指示器上装设有防止过卷开关,检查其安装位置是否正确,过卷时能否触及过卷开关动作;

检查深度指示器上装设的减速信号是否声、光完备。提升容器接近井口停车位置前,安装在深度指示器上的减速信号开关是否闭合,发生减速声、光信号,提醒注意;

深度指示器上是否装设有限速器

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是否起到保护作用。

(3)闸瓦过磨损保护:

闸瓦的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当闸瓦磨损超过规定数值时,闸瓦过磨保护开关动作后能否报警或自动断,然后重新调整闸瓦斯间隙。

(4)其他保险装置:

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止过速装置能否自动断电。

对缠绕式提升装置,是否设松绳保护并有安全回种。

用箕斗提升时,是否采用定量控制。井口煤仓是否装设满仓保护,他满时能否报警或自动断电。

3.立井提升的安全检查

(1)升降人员容器的检查:

是否使用普通箕斗升降人员,如必须使用普通罐笼升降人员时,是否有安全措施。

使用罐笼升降人员时,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罐顶应设置可以找末的铁盖或铁门;罐底必须满铺钢板;两侧用钢板挡严,内装扶手;进出口必须装设罐门或罐帘,高度不得小于1.2m;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距离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罐笼高度最上层不得小于1.9m,其他层净高不得小于1.8m;罐笼一次能容纳的人数应明确规定,并应在井口公布;超过规定人数时井口把钩工有权制止;单绳提升的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2)防止井筒坠物的检查:

罐笼提升的立井、井口及各水平的井底车场内,靠近井筒处,是否设置防止人员、矿车及其他物件坠落到井下的安全门;井口安全门是否有提升信号系统内设置闭锁装置;安全门未关闭时,是否能发开车信号。

在井口及罐笼内部是否设置阻车器;井口阻车器是否与罐笼停止位置相联锁;罐笼未达停止位置,能否打开阻车器;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是否都设置摇台;是否在提升信号系统内设置闭锁装置;摇台未抬起时,是否能发出开车信号。

升降人员时,是否使用罐座。

(3)防止罐笼运行中摇摆的检查:

木罐道任何一侧磨损量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钢轨罐道轨头任一侧磨损量是否超过8mm,呀轨腰磨超过原有厚度的25%;罐耳的任一侧磨损量是否超过10mm,或罐耳和罐道的总间隙是否超过20mm;

组合钢罐道任一侧的磨损是否超过原有厚度的50%;

钢丝绳罐道和滑套的总间隙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4)罐顶作业防止坠人的检查:

在罐笼或箕斗上,是否装设保险伞和栏杆,活动平台拆除后,是事捆绑固定;

罐顶乘人是否佩戴保险带;

罐顶乘人检修作业时,是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罐顶是否有直通绞车房的信号和电话;

(5)提升信号的检查:

提升装置是不装有从井底到井口、从井口到绞车司机室信号装置;井口信号装置是否同绞车的控制回路闭锁;是否在井口把钩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是否有备用信号装置。井底车场和井口之间、井口和绞车司机台之间,除具有上述信号装置外,是否还装设直通电话和传话筒。

一套提升装置供几个水平使用时,各水平是否设有信号装置和闭锁,发出的信号是否有区别。

(6)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

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座、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防过卷装置、限速器、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等,是否每天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是否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是否留有记录;是否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是否完备或有无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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