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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启封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一、井口启封时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井口启封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技安员、瓦检员、测风员、风筒工组成临时班子,加强启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制定周密的启封工作计划,布置安排好启封工作,搞好分工和协作,做好各项准备。其启封工作计划为:

(1)由领导小组提前召开启封工作会议,讲明讲清启封工作各项注意事项,让实施人员切实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分工。

(2)商请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市矿山救护队到现场指导工作开展,做好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处理等工作。

(3)启封前提前一天准备好各类启封物资、应急设备和器具。其中应急车2台、局扇2台、自救器30台、矿灯和工作服30套、瓦检仪2台、测风仪2台、水泵2台、维修工器具3套、消防器材10台套等。

(4)提前检修好主风机,确保主风机的正常运行功能,并在启封前一天开机运行。

(5)启封时,由下列人员担任下列工作:①矿长1人,负责启封工作的全面指挥;

②副矿长2人,分别负责主井和风井启封的现场具体指挥;③安检员2人,负责现场安检和具体工作的监管;

④瓦检员2人,负责启封时的瓦斯全面检测;⑤电钳工2人,负责电源管理和电器维护;⑥通防工1人,负责通风管理和测检风量;⑦风机司机2人,负责主风机运行管理和操作;⑧监测监控操作工1人,负责瓦斯监控系统操作;⑨工人12人,负责各具体工作和应急事务的操作。

(6)抓好启封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启封程序实施启封工作。3、启封前,作业人员带齐各种应急设备和器具,并在50m以内设置警戒区域和监测、控制网。各领导小组成员亲临现场指挥和管理启封工作。

4、实施启封前,首先检查电源情况,切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守护配电房,严防在启封期间向井下送电。此同时,瓦检员检查井口瓦斯涌出情况,如有安全问题,首先处理问题。只有当各类安全条件具备时,才实施启封工作。

5、启封后,首先启动主风机对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时间不低于4小时。4小时后如有毒有害气体仍然居高,商请市矿山救护队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此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入井或在井口从事与启封无关的工作,同时抓好防范,搞好主风机运行监控。

6、启封后,如有重大危险源出现,由技术负责人或矿长下令立即启动本矿《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预案无法处理时,立即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援

7、主风机开启24小时后,再由测风工检测总进风巷和总回风巷风量情况,如遇风流短路或风量低于最低正常标准时,加强警戒,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处理(入井顺序为:主管部门批文→监管人员陪同启封→开启主扇→商请救护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全面瓦检→职工培训→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入井)。

8、启封后,主风机24小时运行,加强井下通风。

9、启封后,如需安排相应工作,瓦检员、测风工每天不得少于三次检测瓦斯和风量情况,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改善井下安全条件。

二、启封后人员首次入井安全措施

1、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技术负责人指挥。

2、由瓦检员和巷道安全检查人员在前探路,做到边检测、边检查、边逐步前进,只有当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巷道支护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准许人员入井作业。否则,必须采用局扇通风将瓦斯排放后,先由巷道维修人员处理好巷道安全后,才准许人员入井。

三、启封后井巷首次排患安全措施

1、由现场负责人带队入井。

2、带齐各种防范和应急设备、器具,事先确定好避灾路线,找好安全出口。

3、从主井口和风井口进入,由外向里逐段排查,随时敲帮问顶,做好安全防范,如遇大面积片帮或冒顶情况时,按本矿巷道维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有独头巷道出现,按本矿《独头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首次排查巷道隐患时,只准由外向里一个作业点排查,采用逐段推进法作业。换厢、固顶、清除活矸时,必须由有经验且细心的专业工人进行,同时设专职安全员监视四周安全,遇有突发情况或冒顶预兆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5、排查和维修井巷的技术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四、首次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检修线路期间严禁恢复通电,必须切断井下所有电源。2、检修线路按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由外向里逐步推进,该更换的线路必须更换。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检修,测试设备性能和状况时,必须首先检查测试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严禁在无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测试电气设备。

4、所有发生故障对井下安全有危害的设备,必须送出井外维修,拆装设备时必须断电。

5、检修井下电气设备,由有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

6、恢复井下供电和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篇2:矿井启封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节后复产验收及时、有序进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全稳定发展,按照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陕煤局发【2016】55号《关于公告停产停建煤矿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乔子梁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矿井启封整改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应忠

副组长:张庭志刘建鼠杨小奇张怀志

欧东东黄冲陈汉风焦俊涛

成员:王少楠张茂军袁中帮郭建飞

李香虎谢金龙

启封整改设置办公室: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9-7688359内部电话:80009000

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1、生产技术组:由焦俊涛、欧东东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及矿井防治水管理的具体工作。

2、采掘生产组:由杨小奇、张怀志负责组织人员劳动组织及安全排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3、机运动力组:由刘建鼠、陈汉风负责矿井提升运输、机电管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4、安全管理组:由黄冲、李香虎负责启封期间的安全管理及现场安全制度的督促落实,并对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学习。

二、职责划分

1、矿长:对矿井启封及入井维护检修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统筹部署整改期间的人力、物力、资金的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启封整改具体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解决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技术问题及“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各项作业任务量的具体落实和劳动组织。

4、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

5、机电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动力保障、及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

6、小组成员:负责根据上级领导安排,落实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三、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本矿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员工在3月1日前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及三大规程。认真分析井上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组织全员职工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综合会议室。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各专业安全基本知识、矿井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此项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5、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检修检测地面供电系统、主风机、压风机、主提升设备、副井提升系统、各类钢丝绳、斜井人车、主皮带控制系统等。

6、经同意复工后,开展入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巷道顶板情况、排水系统状况、通风系统及设施状况、安全监控系统、机运及动力保障系统情况。

7、隐患排查并整治。根据入井排查情况,对影响安全的各专业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形成《隐患排查报告》,并立即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内容及结果。

8、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结果,经矿井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炭局提出现场核查验收并按照相关程序恢复矿井建设工作。

四、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排查矿井证照是否齐全。责任人:黄冲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任人:黄冲。

3、排查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安全、生产技术、地质防治水、通防、机电等专业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责任人:黄冲

4、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体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责任人:黄冲

5、排查矿井技术资料归档是否规范,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真实填绘整理11类矿图,并按规定进行报送。责任人:欧东东

6、排查基本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及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整改隐患公布情况。责任人:黄冲

7、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责任人:欧东东

8、排查煤矿生产能力、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是否经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定。责任人:欧东东

9、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责任人:张廷志

10、排查矿井一、二级负荷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排查井上下供电、运输、通防等专业隐患情况。责任人:陈汉风

1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各类提升系统是否安全可靠。责任人:陈汉风

12、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责任人:欧东东

13、排查是否成立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所有在岗人员是否进行全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责任人:黄冲

14、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责任人:黄冲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入井前各项排查、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在矿领导小组的领带下,统一部署,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前严禁饮酒。

3、入井排查及维修整改工作由矿长、副矿长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井下排查工作必须有瓦检员参加。

4、入井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矿井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备、主要通风机、副斜井安全设施(钢丝绳及相关连接装置)、副斜井提升设备、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维护整改,保证各系统运行可靠。

5、严格执行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各项排查维护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严禁单独行动。

6、本矿井现有在用巷道均为全负压通风,不存在盲巷,但由于停产工期较长,局部可能存在巷道失修点,入井维护期间一是加强顶板及围岩观测,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主要巷道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确保行人安全。二是加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排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及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及煤矿《主扇管理制度》执行,并严禁人员入井和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8、隐患排查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应及时与调度指挥中心联系,并汇报排查情况。

9、巷道出现垮塌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人员严禁进入,待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施工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排查。

二0一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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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矿井启封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春节后煤矿复工验收工作,确保节后复产验收及时、有序进行,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安全稳定发展,按照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陕煤局发【2016】55号《关于公告停产停建煤矿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乔子梁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2017年矿井启封整改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应忠

副组长:张庭志刘建鼠杨小奇张怀志

欧东东黄冲陈汉风焦俊涛

成员:王少楠张茂军袁中帮郭建飞

李香虎谢金龙

启封整改设置办公室:安全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联系电话:0919-7688359内部电话:80009000

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1、生产技术组:由焦俊涛、欧东东负责组织“一通三防”及矿井防治水管理的具体工作。

2、采掘生产组:由杨小奇、张怀志负责组织人员劳动组织及安全排查的各项具体工作。

3、机运动力组:由刘建鼠、陈汉风负责矿井提升运输、机电管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4、安全管理组:由黄冲、李香虎负责启封期间的安全管理及现场安全制度的督促落实,并对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贯彻学习。

二、职责划分

1、矿长:对矿井启封及入井维护检修整改工作全面负责,统筹部署整改期间的人力、物力、资金的安排及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启封整改具体实施方案及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解决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技术问题及“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3、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各项作业任务量的具体落实和劳动组织。

4、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

5、机电矿长:负责组织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动力保障、及设备检修维护等工作。

6、小组成员:负责根据上级领导安排,落实矿井启封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三、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本矿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员工在3月1日前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及三大规程。认真分析井上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组织全员职工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综合会议室。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各专业安全基本知识、矿井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此项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5、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检修检测地面供电系统、主风机、压风机、主提升设备、副井提升系统、各类钢丝绳、斜井人车、主皮带控制系统等。

6、经同意复工后,开展入井排查整治。主要包括巷道顶板情况、排水系统状况、通风系统及设施状况、安全监控系统、机运及动力保障系统情况。

7、隐患排查并整治。根据入井排查情况,对影响安全的各专业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形成《隐患排查报告》,并立即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根据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安全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内容及结果。

8、按照隐患排查整改结果,经矿井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炭局提出现场核查验收并按照相关程序恢复矿井建设工作。

四、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排查矿井证照是否齐全。责任人:黄冲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炭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责任人:黄冲。

3、排查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安全、生产技术、地质防治水、通防、机电等专业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责任人:黄冲

4、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体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责任人:黄冲

5、排查矿井技术资料归档是否规范,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真实填绘整理11类矿图,并按规定进行报送。责任人:欧东东

6、排查基本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及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整改隐患公布情况。责任人:黄冲

7、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责任人:欧东东

8、排查煤矿生产能力、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是否经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核定。责任人:欧东东

9、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责任人:张廷志

10、排查矿井一、二级负荷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排查井上下供电、运输、通防等专业隐患情况。责任人:陈汉风

1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各类提升系统是否安全可靠。责任人:陈汉风

12、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责任人:欧东东

13、排查是否成立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所有在岗人员是否进行全面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责任人:黄冲

14、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责任人:黄冲

五、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入井前各项排查、维护、检修工作必须在矿领导小组的领带下,统一部署,按照整改实施方案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入井人员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前严禁饮酒。

3、入井排查及维修整改工作由矿长、副矿长及其他专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井下排查工作必须有瓦检员参加。

4、入井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矿井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备、主要通风机、副斜井安全设施(钢丝绳及相关连接装置)、副斜井提升设备、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维护整改,保证各系统运行可靠。

5、严格执行人员出入井管理制度,各项排查维护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严禁单独行动。

6、本矿井现有在用巷道均为全负压通风,不存在盲巷,但由于停产工期较长,局部可能存在巷道失修点,入井维护期间一是加强顶板及围岩观测,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对主要巷道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处理,确保行人安全。二是加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排查人员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及一氧化碳检测仪,随时检查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井下停风时,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及煤矿《主扇管理制度》执行,并严禁人员入井和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8、隐患排查及入井维修整改期间,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应及时与调度指挥中心联系,并汇报排查情况。

9、巷道出现垮塌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人员严禁进入,待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施工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排查。

二0一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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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矿井启封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口启封时安全技术措施

1、成立井口启封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技安员、瓦检员、测风员、风筒工组成临时班子,加强启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制定周密的启封工作计划,布置安排好启封工作,搞好分工和协作,做好各项准备。其启封工作计划为:

(1)由领导小组提前召开启封工作会议,讲明讲清启封工作各项注意事项,让实施人员切实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的具体分工。

(2)商请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和市矿山救护队到现场指导工作开展,做好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处理等工作。

(3)启封前提前一天准备好各类启封物资、应急设备和器具。其中应急车2台、局扇2台、自救器30台、矿灯和工作服30套、瓦检仪2台、测风仪2台、水泵2台、维修工器具3套、消防器材10台套等。

(4)提前检修好主风机,确保主风机的正常运行功能,并在启封前一天开机运行。

(5)启封时,由下列人员担任下列工作:①矿长1人,负责启封工作的全面指挥;

②副矿长2人,分别负责主井和风井启封的现场具体指挥;③安检员2人,负责现场安检和具体工作的监管;

④瓦检员2人,负责启封时的瓦斯全面检测;⑤电钳工2人,负责电源管理和电器维护;⑥通防工1人,负责通风管理和测检风量;⑦风机司机2人,负责主风机运行管理和操作;⑧监测监控操作工1人,负责瓦斯监控系统操作;⑨工人12人,负责各具体工作和应急事务的操作。

(6)抓好启封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启封程序实施启封工作。3、启封前,作业人员带齐各种应急设备和器具,并在50m以内设置警戒区域和监测、控制网。各领导小组成员亲临现场指挥和管理启封工作。

4、实施启封前,首先检查电源情况,切断所有电源,并安排专人守护配电房,严防在启封期间向井下送电。此同时,瓦检员检查井口瓦斯涌出情况,如有安全问题,首先处理问题。只有当各类安全条件具备时,才实施启封工作。

5、启封后,首先启动主风机对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时间不低于4小时。4小时后如有毒有害气体仍然居高,商请市矿山救护队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排放。此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入井或在井口从事与启封无关的工作,同时抓好防范,搞好主风机运行监控。

6、启封后,如有重大危险源出现,由技术负责人或矿长下令立即启动本矿《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预案无法处理时,立即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援

7、主风机开启24小时后,再由测风工检测总进风巷和总回风巷风量情况,如遇风流短路或风量低于最低正常标准时,加强警戒,商请市矿山救护大队处理(入井顺序为:主管部门批文→监管人员陪同启封→开启主扇→商请救护队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全面瓦检→职工培训→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入井)。

8、启封后,主风机24小时运行,加强井下通风。

9、启封后,如需安排相应工作,瓦检员、测风工每天不得少于三次检测瓦斯和风量情况,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改善井下安全条件。

二、启封后人员首次入井安全措施

1、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技术负责人指挥。

2、由瓦检员和巷道安全检查人员在前探路,做到边检测、边检查、边逐步前进,只有当瓦斯浓度在规定范围、巷道支护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准许人员入井作业。否则,必须采用局扇通风将瓦斯排放后,先由巷道维修人员处理好巷道安全后,才准许人员入井。

三、启封后井巷首次排患安全措施

1、由现场负责人带队入井。

2、带齐各种防范和应急设备、器具,事先确定好避灾路线,找好安全出口。

3、从主井口和风井口进入,由外向里逐段排查,随时敲帮问顶,做好安全防范,如遇大面积片帮或冒顶情况时,按本矿巷道维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如有独头巷道出现,按本矿《独头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4、首次排查巷道隐患时,只准由外向里一个作业点排查,采用逐段推进法作业。换厢、固顶、清除活矸时,必须由有经验且细心的专业工人进行,同时设专职安全员监视四周安全,遇有突发情况或冒顶预兆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5、排查和维修井巷的技术要求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四、首次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检修线路期间严禁恢复通电,必须切断井下所有电源。2、检修线路按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由外向里逐步推进,该更换的线路必须更换。

3、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带电检修,测试设备性能和状况时,必须首先检查测试点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严禁在无安全条件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测试电气设备。

4、所有发生故障对井下安全有危害的设备,必须送出井外维修,拆装设备时必须断电。

5、检修井下电气设备,由有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

6、恢复井下供电和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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