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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更换维护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一、矿井概况

1、矿井地质、生产布置、通风系统、瓦斯涌出、自然发火概况

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概况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通信干线路线:

井下路线:-120副井(552m)→-120副井车场(320m)→-120副井车场与-410行人井联络道(40m)→-410行人井(779m)→-410行人井车场(470m)→-410西翼大巷(685m)→-410西翼底弯道至-410西翼2#皮带道联络道(70m)→-410西翼2#、1#皮带道(780m)→-410中间皮带道(115m)→-410we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西翼火药库回风道及火药库(117m)→-410we16层材料道(80m)→-410东翼大巷(1880m)→-410es材料道(380m)→-410es变电所交换机(两台)→-410es材料道(380m)→-410ew材料道(730m)→-410ew408运顺辅助道→-410ew皮带道(757m)→-410东翼4#、3#、2#、1#皮带道(2070m)→-410皮带变电所(50m)→-410材料副井井底车场(250m)→-410材料副井(878m)→-410排水上部管子道(117m)→-120主井车场(130m)→-120主井(698m)→地面。

地面路线:

-120副井井口(50m)→地面电缆桥(110m)→监控设备修理室交换机(两台)→地面电缆桥(16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独身楼(70m)→安全监控中心站。

安全监控中心站→独身楼(70m)→俱乐部外电线杆(架空线,80m)→地面电缆桥(300m)→-120主井井口(50m)。

中心站硬件有专用数据服务器、双机热备的主机、奔腾级品牌商用机终端、s2003兼容网卡、网线、插头、网中继器等。

井下监测监控设备有光电信号交换机、kj2007g1型井下分站、各种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

矿井在用甲烷传感器75台,在用一氧化碳传感器20台,在用温度传感器20台,在用风速传感器8台。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的办公室,保安区长与监测队长办公室及矿调度室、保安区调度室,均安设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终端机。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传感器故障,通讯故障,监控设备电源故障,光电信号交换机、井下分站、中心站服务器等设备故障,系统软件故障等。

多年以来,我矿生产管理中,严禁无故中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一旦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矿联网服务器运行异常造成联网通讯中断时立即通报矿信息中心予以处理。

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应急机构

一旦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随即自然产生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值班矿领导

成员:保安区、机电科、生产科、安监处四个单位的值班干部及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

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处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期间的安全工作。

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更换维修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

1、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

2、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瓦检员加密故障影响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次数,并每隔1小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1次。

3、发生一氧化碳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等人员加大对一氧化碳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一氧化碳超限,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汇报。

4、发生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通知相关部位瓦检员加大对气温检查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一旦气温超规定瓦检员等人员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尽快向矿调度室与保安区调度室汇报。

5、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故障排除后要及时恢复运行,保安区同时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一氧化碳、温度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一氧化碳、温度监测设备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无一氧化碳、温度超限后才能解除警戒。

6、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要关停监测监控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事先向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请示,待矿调度与保安区调度均同意后方可操作。保安区调度接到请示后立即通知相关区域的瓦检员等人员加大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温度的力度,加密检查次数。若要关停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矿调度接到请示后对所涉及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

7、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排除后,对其完好状况要立即进行确认,尤其要对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确保无差错。

8、矿调度全面指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排除,协调处理相关事项。

9、保安区监测队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通风安全监测电工担任监测值班电工,并确保每日(包括停产检修、节日放假)24小时有通风安全监测电工值班。值班电工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

10、中心站、保安区调度室、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发现安全监控系统异常状态及时处理。

11、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故障处理,否则严肃追究责任与处理。

四、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处理程序

1、中心站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保安区调度与矿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之后根据故障状况,若必要,尽快通知故障部位瓦检员等人员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与通风副总。

2、各级各类人员发现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或保安区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汇报后及时通知保安区调度、矿值班领导、通风副总。调度员接听汇报时要详细询问与记录故障部位、故障状况、故障发生时间及汇报人情况。保安区调度接到汇报后首先告知值班监测电工,随后联系地面中心站查看故障情况(包括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情况)。

3、值班监测电工与中心站值班员及时综合分析井上、下反馈的故障状况,查找故障原因,确定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法与安全措施,尽快消除故障,并及时将故障原因、处理结果向保安区调度汇报。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中心站值班员、保安区值班干部等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或不能查清故障原因时,及时向保安区分管矿井安全监控业务的干部及监测队长汇报,分管干部及监测队长接到汇报后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查清原因。

5、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保安区调度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故障影响的区域及故障原因。

6、瓦斯安全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矿调度接到保安区关于受故障影响区域的汇报后,及时对故障所影响区域内的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责成相关单位切断通往故障影响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责成安监部门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清查记录。

7、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的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范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验电、放电时要1人操作1人监护。

8、排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故障中需用普通型测量仪表时,必须在风流中瓦斯小于1%且附近20米内无瓦斯积聚的地点使用,并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实时监测作业地点的瓦斯状况,一旦风流中瓦斯达到1%或附近20米内出现瓦斯积聚立即停止使用普通型测量仪表。

9、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故障排除恢复运行时,保安区组织瓦检员等人员对相关区域瓦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当安全监控设备全部运行正常且故障影响区域内无瓦斯超限后才能由矿调度室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10、井下分站与中心站间通讯出现故障,或中心站内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当作业地点的安全监测监控功能在井下分站的支持下一切正常时,生产作业可继续进行,但处理故障工作不得延迟。

11、井下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下井排除故障,矿调度及时安排下井所需乘坐的-120主井皮带与-410架空人车运行,及时安排平巷人车接送监测电工。中心站以外的地面其它地点出现故障时,值班监测电工及时出动,矿调度安排值班车辆接送值班监测电工。

五、防止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机构,专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齐全、充足。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不断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使设备安设标准化,设备维护日常化,系统运行安全化,爱护、保护系统作风化。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不断学习、使用矿井安全监控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增强管理、操作、维护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水平与技能。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各工种工作人员定期接受专门机构的安全知识与技能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6、使用合格的煤矿安全监控产品与设备构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产品与设备的特性进行安设、使用、维护。

7、严格按照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安装、安设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

8、保安区监测队严格执行日巡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路完好状况的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经过调校检测的传感器其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立即予以更换。

9、根据矿井生产动态,及时补充、完善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安全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附近作业时,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保护安全监控设备的针对性要求。

10、大力宣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性,提高全矿职工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作用的认知,增强全矿职工保护、爱护监控设备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11、安监部门严肃追查、处理破坏、损坏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的现象与行为,对不良现象与行为做到严惩不怠。

12、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必须掌握矿井通风与安全监控的基本知识,会使用计算机,持证上岗,熟记操作规程。

13、中心站设备运行中断达2小时,井下监控设备故障超过8小时,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14、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之间使用专用光缆或专用阻燃电缆连接。需要改动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预先请示机电科和保安区,并在保安区监测队的参与或监督下完成。

15、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标校一次催化燃烧甲烷传感器,同时做一次断电功能试验,确保显示、精度准确,控制功能灵敏可靠。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每月标校一次,确保灵敏可靠。气样标准:甲烷0%、1%、2%,一氧化碳0ppm、50ppm、200ppm。

16、掘进工作面“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由掘进队或掘进准备队完成,并定期检查;矿内各地点“瓦斯电闭锁”等功能的接设由保安区监测队完成,并定期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功能与“风电闭锁”功能的接设工作同时完成。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关停(包括短时间关停后再恢复)作业地点监测监控设备运行,违反者按事故追查处理。

17、任何人员不能因瓦斯超限断电而移动甲烷传感器位置。乱调、甩掉、破坏及盗窃瓦斯安全监控设备的人员,给予开除矿籍留矿察看一年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

18、采煤工作面及上隅角甲烷传感器由采煤班组长负责按进度前移吊挂好,并盘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19、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由掘进班组长按进度前移,并吊挂好监测电缆,安监员、瓦检员监督移动情况。

20、及时将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的井下分站、传感器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置升井予以检修。

21、有条件下为矿井安全监控的设备提供专用电源。

22、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气流冲击后,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

23、及时更换电网停电后不能保证安全监控设备连续工作1小时的备用电源。

24、每天对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除尘,不得向传感器洒水或淋湿传感器,维护、移动传感器时避免摔打碰撞。

2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实行双机热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并达到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6、对矿井安全监控中心站采用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两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7、对中心站设备安装安全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2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安设在支护完好、无淋水、远离干扰、不易碰撞、容易检查的部位,且距巷道底板(或地面)不小于300mm。

29、施工作业中切实保护好矿井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杜绝损坏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现象,一旦损坏不得隐瞒或延迟汇报,否则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罚。

篇2:某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安全措施

为确保我公司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信息采集、可靠反馈及时、充分发挥时实监测数据反馈及信息系统各部运行状态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监测监控机房日常工控主备机和相关设备日常维护及杀毒软件的定期升级和相关软件的备份。

2、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功能。

3、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一台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全监测设备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4、监测监控系统应性能良好正常工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安全监测设备的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工作。

5、当系统发生故障后应及时汇报矿调度、矿值班领导、监测队长、信息中心主任。

6、对产生的故障具体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排查,及时排除故障,并将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7、作好故障报告的分析整理工作,写出报告呈报有关领导审阅后,并做好存档工作。

篇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抽放系统中安装要求

第174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第175条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内≥0.5———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内下风侧栅栏外≥0.54≥1.0<0.5抽放泵站电源。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中≤25———利用瓦斯时,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30———不利用瓦斯时、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25———6.15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6.15.1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15.2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6.15.3抽放泵输入管路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7.4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救助站制度

篇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二、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

三、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

五、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检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

七、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矿安监科根据相关规定处理,追究责任。

篇5:防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数据中断措施

第一条地面监控设备

(一)加强中心站供电管理。中心站必须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定期检查供电路线及UPS备用电源性能,减少因供电原因而造成的数据中断。

(二)减少因更换监控主机而产生的数据中断时间。定期切换中心站监控主机时,要预先做好切换设备的准备工作,并指定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设施的切换。在切换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数据中断时间,保证监控数据的连续性。

(三)做好计算机防病毒工作。运行的主机在受到病毒侵害时,应首先查明原因,受病毒侵害的主机上数据文件不得拷贝到备用主机上,以防备用主机再次受病毒感染,而影响正常使用。

中心站计算机严禁用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事,以防止病毒及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数据中断。

监控系统网络终端的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从网上下载信息,防止网上病毒侵害到监控系统中心站主机及各网络终端。否则追究责任。

(四)防止因定义与实际不符而造成的数据中断。增加或修改测点配置定义时,必须严格按传感器类型及技术指标要求定义,并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五)做好防雷击工作。为防止监控系统通讯接口,在雷雨季节受雷击而中断监控数据,必须使用系统防雷装置。即在地面中心站调制解调器的前端、地面分站传输电缆的端口,及井口传输电缆的接头处安装防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要对所有防雷装置和接线盒进行1次检查维护,严防接头松动和进水。

(六)系统数据中断原因及处理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中心站日志上。

第二条通讯传输电缆

(一)防止电磁信号的干扰。要严格按规定连接通讯电缆的屏蔽层,并定期对接地电阻值进行测试,保证其接地电阻小于0.5Ω。

(二)严禁监控系统通讯电缆同轴芯线上传送其它监测信息,防止其它监测信息信号对监控系统数据信号的干扰。

(三)每两个月必须进行1次通讯电缆性能测试。在维护和测试时要分段检测,防止出现整个系统通讯中断。在检测过程中要防止电缆芯线短路或芯线与屏蔽层相连。

(四)要定期对通讯电缆的吊挂及接线盒接头进行维护。在吊挂电缆时应留有一定的驰度,防止巷道来压变形,使接头拉断。在有接线盒的地方,要避免吊在有淋水的地方。

(五)通讯电缆未按要求敷设、吊挂、维护以及定期测试,造成整个系统数据中断的要追查处理。

(六)在系统通讯电缆、传感器信号电缆附近施工而未按规定加以保护,而造成数据中断,要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井下设施

(一)井下监控分站安装场所,要尽量避开或远离其它有强电磁场的设备。

(二)井下分站的供电电源要接在不经常停电的电源开关上,减少因动力电源经常停电,而产生的数据中断。

(三)更换不同信号制的传感器时,要与中心站操作人员联系,防止中心站定义与实际不符,而导致误报、数据中断。

(四)施工单位要爱护监控设施。现场因施工需挪动传感器时,要轻拿轻放,不要甩动。爆破时,要把传感器挪到能监测巷道气体的安全地方,防止因挪动而出现的数据中断。

(五)对未经监控部门同意,擅自切断监控设备电源及挪动监控设施而造成数据中断的,按事故进行追查,要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六)对故意破坏和偷盗监控设施而造成监控数据中断的,必须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其它

各矿总工程师对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负总责,通风副总负分管责任,通风区(科)负责人是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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