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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主题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根据红古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方案的通知》(红安委发〔2016〕08号)和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方案》(红校安办〔2016〕2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师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尽快形成安全稳定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确保“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学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臵学校突发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防范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为实现我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员

成立花庄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闫华栋

副组长:赵国英

成员:刘永泽冯雪斌马忠福王海清缪培杰把奉宏

施保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花庄学校安全办,安全办主任:冯雪斌

(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1.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主抓全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预案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经费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兑现,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化解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2.副组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负分管责任,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组织实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兑现奖惩、积极支持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各项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干群、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3.成员:是学校条块方面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条块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出谋划策、修订完善分管条块内的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预案、落实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条块内的教职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支持教职工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积极化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冲突,确保教职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

三、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制定落实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教师安全意识强,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扎实,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2.学校管理: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失窃事件,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学校周边环境状况好,学生非正常死亡率为零。

3.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

4.安全教育:健全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针对有效的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5.值日职责:

(一)主要领导值日职责:

(1)领导和组织当天值日师做好值日工作,做到三定:定时、定人、定岗值日,利用课间操*,对学生进行德育、安全学习等方面教育;

(2)提前5分钟到岗值日,负责全天24小时值班,确保校园安全;

(3)值日领导检查、登记教师考勤情况、学生上课情况;进行学校规定的各项评比,并将当天学校情况载入安全日记。

(4)如遇特殊情况,应组织值日教师妥善解决,并向校长汇报;

(5)值日领导负责教师签到、签离工作,并督促值日师路队护送。

(二)值日师职责:

(1)准时上下岗,值班时间按指定位臵进行巡视并于放学集队时间护送路队,及时处理偶发事件,维持学校安定稳定,确保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随时随处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2)听从值日领导指挥,协助值日领导组织督导师到岗值日,督促做好五项评比等工作。

四、“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为期百日(7月10日-9月30日)。同时,7月份也是全省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月,我校根据工作实际,将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月活动和“百日推进”活动交叉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学校自查阶段(7月10日-15日)

对安全主体责任“百日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进校园活动。7月15日,由各班主任面向本班学生宣讲暑假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防范技能,推动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本班班会组织全校教师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教育质量。三是开展一次校长谈安全生产活动。校长张兆鹏利用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师生大会、国旗下演讲、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

(二)接受督导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迎接区教育局组成检查组进行的督查检查,落实主体责任。针对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8月25日,我校将结合实际,选取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区域开展安全自查、排查,查找隐患,及时整改。

8月30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落实月”活动期间,利用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

(三)督查和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30日)

根据区安委办组织专项督查,开展“回头看”,查看是否落实整改,及时完善。

9月13日,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我校将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9月28日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学校要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师生安全素养为宗旨,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守护生命”安全知识竞赛及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区教育局将把这项工作纳入2016年度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跟踪督办、警示约谈和现场分析等措施,监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百日推进”活动期间,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三)强化舆论引导。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讯通、报纸、校园网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中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宣传推广一批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学校,为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四)实行激励约束。区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工作进展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做到“每周有简报、每月有小结、结束有总结”,并于8月1日、9月1日前将月度总结、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教育局安全办。

六、责任分类

我们将学校安全事故分为两大类,六小类:分别是一般安全事故,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严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各类事故定义如下:

1.教育教学方面

(1)学生在校内出现轻微意外伤害(如奔跑跌伤、不安全游戏、打架、大扫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在课堂中出现轻微意外伤害(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伤、体育器械伤害、手工课划伤、实验课烧伤、烫伤等)导致皮外伤。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学生在校内出现中度意外伤害(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则定义为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4)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中度意外伤害(如打架、体育课奔跑跌伤、体育器械伤害、信息课被电击,收购课严重划伤、实验课严重烧伤、烫伤等)。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

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5)学生在校内出现严重意外伤害(如重伤、死亡等)。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教育到位,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当天值日没有尽到教育责任,在应当出现的场合没有出现,则定义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6)学生在课堂中出现严重意外伤害(如打架、体育器械伤害、电击等导致学生重伤、死亡)。如果当堂科任教师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科任教师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指导责任,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7)学生在放学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打架、交通重伤、死亡)。如果当天值日教师有护送路队,在事故现场,且教育、指导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值日教师没有到岗,不在事故现场或没有尽到教育、护送责任,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2.总务后勤方面

(1)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元以下,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轻微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10000元以下,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中度伤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

(3)学校财产损失(失窃、损坏等)10000元以上,因校舍、设施设备损坏导致学生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检查、管理及时到位,则定义为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员未尽到安全检查、管理职责,因疏忽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的事故,则定义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3.营养早餐管理方面

检查记录营养早餐的进货情况,检查并记录食品留样情况、食物储藏情况、室内外卫生、消毒情况,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保证饮食安全。学生校园食物中毒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处理

(1)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10分钟之内向行政值日、负责人报告(所签责任状部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协同责任人处理事故,班主任要在当天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向分管副校长汇报,记录在案。

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和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救治受伤学生,并在5分钟之内向行政值日、值日师、班主任报告,通知学生家长,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之内向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并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副校长将事故记录在案,并向校长汇报。如果发生较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应通过行政会决定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给予惩处。

严重的安全事故和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责任人立即展开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分管副校长或校长报告,校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公安部门汇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除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追究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外,安全责任人还应接受执法部门的法律责任追究。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要严格按照“百日推进”的要求和“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十六字方针,把检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资料档案制度。要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状、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帐系统整理;

七、工作措施

1.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为了使广大教师增强安全意识,明确“百日推进”的具体要求。学校将通过行政会和教师会,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教师反复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省中小学人身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工作职责,每学年一开学校长就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状。

红古区花庄学校

2016年7月1日

篇2:2019年冬春百日安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煤业公司、**煤业公司以及我矿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根据矿发〔2016〕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队开展2016年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标

杜绝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冬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有关事宜。

四、活动内容

(一)强化两个教育。针对年初节日多、重大活动多,工作头绪多,职工思想波动大、精力容易分散,事故容易发生等特点,我队要制定详细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周四例会和政治学习会等机会,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教育、事故警示教育和职工培训教育,不断强化各级人员“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责任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忧患意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华能、华能煤业、集团公司和我矿四级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今年安全生产的形势和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要求。二是按照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组织职工每周学习一事故案例,每月开展一次“事故大讨论、工作大反思”,以事故案例警示职工筑牢安全思想防线,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三是通过事故案例、互动教学组织职工学习危险源辨识、风险预控、应急处置、“三大规程”和现场安全确认等知识,切实增强职工按章作业能力;要重点抓好新工人、转岗工人以及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师徒合同和安全互保联保制度,严禁新工人单独上岗作业。四是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事故警示教育为主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强化跟、值班管理。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各级管理人员和各要害岗位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酒后上岗、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对安全管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特殊时段和特殊人群进行重点盯防,积极指导和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继续深入开展“破‘三惯’、反‘三违’;治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保安全”,要把活动重点放在抓职工的违章行为、查职工的主观隐患、作业环境安全缺陷以及管理漏洞上来。全队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在跟班过程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的要求进行整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现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查出的“三违”人员,要进行亮相曝光,加强培训教育。严格执行区队三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区队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对执行不力,每月队上查出安全隐患超出3条和有“三违”人员的班组将在月度末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中严格兑现。

(四)强化危险源监管。两节期间要高度重视火工品安全管理,抓好执行火工品“领、用、运、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警戒管理,保证爆破作业安全,防止发生火工用品流失事故。

(五)强化重点工作安全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三限”“爆破作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解危卸压任务,重点抓好250202掘进工作面矿压防治安全管理工作、150213掘进工作面矿压防治安全管理工作及250207采煤工作面矿压防治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强化机电安全管理。加大机电运输设备检修与维护工作,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和日常巡检制度。完善机电系统设备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齐全、灵敏、可靠。

(六)强化重点工程安全管理。我队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等行之有效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过程管控,切实抓好重点抓好250202掘进工作面矿压防治、150213掘进工作面矿压防治及250207采煤工作面矿压防治等重点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严禁赶急图快、盲目蛮干。

(七)强化春节、“两会”期间的职工思想教育稳定和矿区治安工作。春节临近,职工思想波动较大,我队要严抓思想教育,严明劳动纪律,让职工静下心来安心工作。全队管理人员必须全面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尤其是要认真组织召开班前会,细心排查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禁安排身体欠佳、精神不振、情绪反常及酒后人员上岗。

(八)强化冬季“三防”和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冬季“三防”重点抓好冬季供暖和设备防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要求职工上班期间乘坐通勤车。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队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活动目标顺利实现。要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侧重点开展好各项工作,抓重点,强弱点,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严,确保活动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队要通过各种媒体,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煤业公司和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报道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我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形势任务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齐抓共管,确保安全。我队党工团组织要紧紧围绕我队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矿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群监、青岗的协管安全作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我队安全生产。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活动结束后,我队召开会议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于4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矿安检科。总结材料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六、考核办法

(一)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三)活动期间查出的“三违”行为班组及个人,一律取消当月“三优”评选资格。

(四)查出的安全隐患超出3条和有“三违”人员的班组将在月度“三优”评选及内部考核中严格兑现。

篇3: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展开,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减少。但是,从国内不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及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因此,继续加强安全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仍是十分必要的;而制订并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可见,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是大非问题。

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现状

尽管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却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落实,从企业的经营者到工程项目负责人,往往只重视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只是被动地应付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员不经过培训就上岗,新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当前建筑企业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他们对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特点不了解,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清楚,对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没掌握,在施工生产中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如不加强培训,更容易造成对自己或对他人的伤害,以致于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好,是企业管理中的一大漏洞,是施工现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怎样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搞得好不好,领导是关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企业的经营者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本身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以及投入工作的力度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领导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才能投入较大的精力,自觉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本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动。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如举办各种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电视片、黑板报、简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总之,安全教育培训要形象生动求实效,避免枯燥无味走过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创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除以上三个方面的教育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篇4:化工设备防雷应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一、设备安装制作的基本要求

(1)当罐顶钢板厚度大于4mm,且装有呼吸阀时,可不装设防雷装置。但油罐体应作良好的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间距不大于30m,其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2)当罐顶钢板厚度小于4mm时,虽装有呼吸阀,也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且避雷针与呼吸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保护范围高出呼吸阀不应小于2m。

(3)浮顶油罐(包括内浮顶油罐)可不设防雷装置,但浮顶与罐体应有可*的电气连接。

(4)非金属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采用独立的避雷针,以防止直接雷击。同时,还应有感应雷措施。避雷针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5)覆土厚度大于0.5m的地下油罐,可不考虑防雷措施,但呼吸阀、量油孔、采气孔应做良好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6)易燃液体的敞开贮罐应设独立避雷针,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5Ω。

(7)户外架空管道的防雷:

①户外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体的管道,可在管道的始端、终端、分支处、转角处以及直线部分每隔100m处,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②当管道与爆炸危险厂房平行敷设的间距小于10m时,在接近厂房的一段,其两端及每隔30m—40m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20Ω。

③当管道连接点(弯头、阀门、法兰盘等),不能保持良好的电气接触时,应用金属线跨接。

④接地引下线可利用金属支架。若是活动金属支架,在管道与支持物之间必须增设跨接线;若是非金属支架,必须另作引下线。

⑤接地装置可利用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装置。

二、罐、塔、容器固定设备的接地

(1)室外的罐、塔、容器一般已设有防雷接地,可不必单独安装静电接地。但应按照静电接地的要求进行检查,对大于50M3或直径在2.5m以上的罐、塔、容器接地部分不得少于2处,接地点应对称布置,其间距小于30m。

(2)罐、塔等设备原则上要求在每个部件上进行重复接地,接地线的位置应远离物料的进出口处。

(3)罐、塔、容器内外的各金属部件及进入罐内的工具部件,均应保证有可*的防静电接地。

三、管网系统的接地

(1)输送易燃可燃的液体、气体、粉体及其混合物的管道系统,应在管道的始端、末端通过机泵、油罐等设备有可*的接地连接。

(2)管网内的过滤器、缓冲器等应设置接地连接点。

(3)管道系统接地一般采用焊接式,通过端子压接的方法,将接地线与接地端子牢固地连接。如果管网系统中有部分管路或部件是非导体,除须将导体管路之间进行跨接并接地外,其非导体的管段还应在其表面设置导电的屏蔽层。具体作法是用裸铜软线作螺旋状缠绕或在其表面上装设金属网,也可以采用喷涂导电覆盖层的办法,加强电荷的泄漏。

(4)设备、管道采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必须保证2个以上的螺栓有可*的连接,其间的接触电阻不大于10m。在一般情况下,可不另装跨接线。

四、装卸站台、码头区的接地

(1)装卸站台、鹤管、管线、铁轨及铁路始端、末端,应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接地。装油开始前,必须将专用地线夹接在车辆的指定位置上。

(2)装卸站台及油库内的铁轨除接地外,还必须采用保护接零,即栈区内所有接地线均应与电气设备的零干线接在一起,以防轨道与零线间的电位差造成危害。

(3)金属结构的油船浮在水面上时,不需要再单独接地。但船上的设备、部件、管线等,均须对船体有电气上的连接。

陆地上管线与船上管线用绝缘软管连接时,两侧不应有跨接线,应分别各自使用各自原有接地系统。

五、汽车装油台及油、液化气罐车的接地

(1)汽车装油台及鹤管等活动部分应接地,装油开始前,必须将专用接地线装接在槽车的指定位置上。接地线的安装应在槽车开盖前,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油操作完毕之后,并已封闭罐盖,再经过规定时间静置之后才可进行。

(2)当装油鹤管为非金属软管时,应使用导电耐油橡胶管。如使用的是普通耐油橡胶管,应在其表面外皮上缠绕直径不小于2mm的软铜线与管头和管路相连,通过管路接地。

(3)液化气槽车装气时,亦应按照规定安装、拆卸地线,活动软管应有导电性能。

(4)装载油(液化气)的汽车应尽量使用导电性材料的轮胎,以利于接地。同时,在车体上必须装有电阻值在140Ω~200Ω之间的导电拖带。

(5)各种类型的接地装置与车体连接时,连接的位置应在车站的侧面或后部,应远离物料的装入口、泄放口。

篇5:化工企业动火应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拆离作业

把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能拆缷拿离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从主体上拆下来,拿到安全的地方去动火,动火作业完后再装回原处。这是一种安全可靠的动火方法,但应注意,拆离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内如积有易燃易爆物料、污垢或残渣的,仍应按要求清洗。

2、隔离遮盖

将要动火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和相关连的运行系统作有效的隔离,如在管道上加堵盲板,加封头或拆掉一节管子等,隔绝易燃易爆的物料和气体进入动火作业点。注意不要用简单的关阀、水封方法代替隔绝。同时还要注意周边岗位生产过程中是否有易燃易爆的气体产生,特别是上风处,如果有,应禁止火或停止生产。动火前应对设备的槽、锅、罐口进行遮盖,防止电火花溅入;或将爆接作业区周围用不燃材料进行四面包围以控制火星飞溅。遮盖时应考虑周到,凡火星能溅及的地方都要进行遮盖,包括容易被人忽视的排污沟、窨井口等。

3、现场清理

动火前应把动火点下方和周围的易燃爆物品物品转移至安全地方,现场应清理打扫干净。凡电火花可能到达的地方都要清理,特别是高处作业,电火花随风飘曳或碰到物体二次抛溅,溅落点很难判定。这种情况下的现场,应考虑得特别周到,易燃物能转移的应尽量转移,不能转移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遮盖,并指定专人负责看守,地面应打扫干净,油污的设备或地面要进行揩擦冲洗。

4、清洗置换

凡盛(用)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槽桶、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都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清洗置换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a)清水置换。能适用于水或易被水洗涤的介质,可用清水一次或多次清洗置换。

b)蒸汽置换。一般清水难以洗涤的物料及介质可以用蒸汽冲洗,如遇冷凝固、结块或油状类的物料、残渣、污垢等。

c)空气置换。用鼓风机、排风扇或其它空气置换设备,置换掉可燃气体。

d)惰性气体置换。根据需要,有条件的也可用氮气、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置换。

5、分析检测

置换后须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检测分析要准确及时,取样要有代表性,当易燃气体比空气重时,应取其下部。当易燃气体比空气轻时,应取其上部。清洗置换后的时间不能停顿太长,一般不超过半小时,时间过长应及时进行取样分析,超标的应再次置换。

6、检查确认

检查确认一般由动火单位的负责人、岗位值班人、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和安全员等人参加,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现场清理、隔离遮盖、清洗置换的同时,还应检查:

a)动火设备能打开的盖、孔等是否都已经打开。禁止在密封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动火。

b)动火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焊接作业的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电焊机要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氧气、乙炔气皮管要连接牢固,无破损、无漏气;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进行保护,电焊工具要绝缘良好。

c)是否做好了相应的抢救后备措施。如在缺氧、有毒的环境中作业时,有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安全带(绳)、梯子等救生器材。在易燃易爆的环境中作业时,应备有灭火器、水带等消防器材。在酸碱等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作业时,有大量的清水。此外,还应备有相应的急救用品,以便急时备用。

7、办动火证

经检查确认各项准备工作正确无误后,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如入槽、锅内作业,还要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准转让、涂改和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动火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4小时,超过时间应重新办理。

8、专人监火

动火点所有单位或动火单位应派责任心强、有动火经验、熟悉现场情况、掌握一定消防技术的人员担任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工作,随时扑灭动火现场飞溅的火花,如发现动火不符规范,应予以纠正,如发现在可燃气体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通知动火执行人停止动火,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监火人心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离岗,不准兼作其他工作。特殊危险的地方动火作业时,监火人应由安全员担任。

9、各司其责

现场清理、隔离遮盖、清洗置换及动火前应落实的相关防范措施等,由动火单位负责;动火工具的安全性能、器具好坏及按规作业由动火执行人负责;动火准备工作是否到位,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的检查确认工作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和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动火结束后的现场清理由动火执行人和监火人负责;动火过程中的安全作业由安全员负责监督;动火证的批准人对整个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

10、其它事项

a)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正确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b)在狭小的槽、锅内作业时,不能同时多处动火。

c)高处作业时,不准上下层同时动火;不准将氧气瓶、乙炔气瓶放在电火花溅及的地方同,不准放在正在生产的设备、管道、输电线的垂直下方和放在烈日下爆晒。

d)氧气瓶、乙炔瓶之间应有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11、善后保障

动火结束后的现场清理,往往容易被人忽视。动火结束后,动火执行人应关掉电源、气源,搬离动火设备,同监火人或安全员一起检查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凡电火花可能涉及到的地方都要进行仔细的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动火时间过长,中途休息间断、离开时也要进行现场检查,不要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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