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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篇2:计量作业安全指导书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1.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1.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1.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1.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1.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1.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1.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1.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2.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2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2.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3.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3.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3.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3.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3.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3.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3.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4油品温度测量

4.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4.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4.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4.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4.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5.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5.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5.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5.4测量油样的温度。

5.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5.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篇3:化工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化工企业内,作业虽在2m以下,但属于下列情况时,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作业。2在无平台、无护拦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以及架空管道、汽车、铁路槽车、槽船、特种伪装箱上进行的作业。3在高大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容器内进行登高的作业。4作业地点下部或附件有洞、升降口、坑、井、排液沟、排外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有转动的机械,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

高处作业按以下标准分四级:

2~5m为一级;

5~15m为二级;

15~30m为三级;

30m以上为特级。

据资料统计:

化工企业高处坠落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仅次于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例如:1980~1981年两年,全国化工系统因死亡521人,重伤255人,其中由高处坠落事故引起的分别占死亡和重伤人数的11.3%~15.3%。

高处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才准参加高处作业。有些人如患有精神病、癫痫症、高血压、心脏病、患深度近视眼等疾病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2作业人员要距低压电线1m以上、高压电线2.5m以上。要防止运送导体材料触碰电线。3高处作业人员不宜穿硬底、易滑的鞋,穿带轻便,除必带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以外,其他物件都要用绳子吊。4高处作业人员在高处不许向下投掷物品,大件工具要挂牢,防止滑落。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与高处作业人员不能垂直指挥。以防掉物。5高处作业人员上、下行动要谨慎,不得沿绳或脚手架的栏杆攀上爬下,任何人不得骑坐在脚手架栏杆上休息,也不得在栏杆外的板头上工作和依靠栏杆吊物。6作业现场应设有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标界,不准无关人员在作业地点通过或逗留,应尽量避免上下垂直作业。7严禁吊物升降机载人,夜间登高作业。8遇有6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和大雾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篇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安全隔离

1.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1.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堵板)或拆除管道。

1.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1.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的规定。

2.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3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内气流动良好。

3.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3.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3.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监测

4.1作业前30分钟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对可能释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次日开工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监测。

4.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5.3.5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个人防护措施

5.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

5.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防护品。

5.4在粉尘浓度较大、有刺鼻刺眼气味的受限空间作业,应佩戴正压式呼吸器或能够保证个人健康的防护口罩。

5.5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6照明及用电安全

6.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24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6.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且漏电保护器应放在受限空间外。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6.3使用的行灯变压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7监护

7.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7.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7.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7.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和登记。

8其它安全要求

8.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在现场实际许可的情况下应建立起逃生通道。

8.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8.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8.5特殊受限空间外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8.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8.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8.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8.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8.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应与登记表中所列数目对应清晰。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8.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篇5:塔罐作业前拆卸安全措施

1、检查塔罐内是否有压力:确认无压后拆除(有放空、倒淋处要打开)

2、开启塔类装置应自上而下顺序依次打开。

(防止塔内留有可燃、易燃气体造成气体逸出)

封闲时应先下而上,(检查塔内残留物体)

3、拆卸时关闭进、出口阀。

4、管线、法兰拆卸时,螺栓不要全部去掉,防止管线下垂伤人。

5、塔内作业时使用手砂轮、电钻等电源线拉动,易造成漏电。(应安装触电保安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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