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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办公楼停车场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A.保安须知

1.登记出入车辆的车牌及出入时间。

2.巡视时须留意车辆有否贴上有效的停车证、无有效车证者须加留意立即向上级报告处理。

3.留意进出车辆出入情况,凡进入停车场的任何车辆或自行车必须有物业管理处发出的停车证和员工停车证。

4.监控中心必须注意监察闭路电视画面出入的动态,按规定切换,发现情况立即通知就近的保安,并做好记录。

5.保安在巡逻时若有可疑人员在停车场内徘徊或逗留,需查明其身份来历。

6.核对车证资料与车主档案是否相符,及所停放的车位是否正确。

7.留意车辆门窗有否锁好,定期张贴车辆防盗通告。

8.与监控室或管理处保持紧密联络。

9.当值保安不得擅离岗位。(本岗位必须24小时值班)

B.内部停车场规定

1.本车场严禁货车、大客车进入。

2.停泊本车场内任何车辆应关好车,车内物品如有损失,与本车场无关。

3.所有驶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遵照物管处与公安交通部所制定的交规车速以及物管处保安部制定的路标驾驶。

4.任何车辆进入本车场,损坏本停车场任何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5.如车辆非法占用他人车位或停放在非指定认可的区域内,本车场保安有权将此违例车辆扣押。

6.由物管处核发本车场有效停车证,此车证应该是悬贴于车辆挡风玻璃显眼位置以便识别。

7.本车场内严禁摆放任何易燃物,也不准进行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应通知物管处,登记获允许后方可放行。

8.任何车辆不准在本车场内洗车(抹车除外)。

9.本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其按日租、月租2种形式,月租车位不得转让或作其它非停车用途,一经发现物管处即时收回该车位。

10.车场内严禁吸烟。

11.所有违例车辆包括占停、未能出示有效停车证、阻塞交通等均由物管处实施扣押,以维护停车场的秩序。

C.违例处理

1.在场内超速行驶,进入车库不开方向指示灯等影响交通指挥的,按规定处理。

2.不能出示有效的停车证,企图或已经驶入车场,而无合理的解释者,按规定车主须缴付有关的费用后,方可让其驶离。

3.乱停车位而无合理解释者或阻塞通道者,可按规则处理。

4.对于运送易燃或危险物品的车辆可确定其所运送的物品是否属于条例所规定的危险物品,如属危险品须请其离开车场,在外起卸,免生意外。

5.在车位范围内外放置物品,须加制止。

6.进行修理车辆的须予劝止。

7.将车辆弃置于车场,可书面通知车主限时驶离,逾期者给予处罚。

篇2:学院办公楼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Z职业学院办公楼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办公楼的安全和地下停车场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进入办公楼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须出示学院保卫处制发的“车辆通行证”,并放置在前挡风玻璃显眼位置。职工新购车辆未来得及办理“车辆通行证”的,可暂时凭学院工作牌进出,并及时办理通行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凭学院工作牌出入。

二、持学院保卫处制发的“临时出入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三、凡是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车位停放车辆,不得跨车位停放,自觉维护场内秩序。严禁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车道及出入口处。车辆在停车场通道上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值班保安,以便保安提醒进出车辆。

四、驾驶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要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限速15公里以下/小时,不得逆行,不得鸣喇叭。

五、车辆停放后,驾驶员须确认锁好门窗。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等不要放在车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带入场内,停车场内严禁吸烟。

六、由于地下停车场空气不畅通,为保证个人安全,禁止在车内长时间开冷气休息。

七、为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场内。发现车辆有漏油、漏水现象时,驾驶员应立即自行处理。

八、为保证人员安全,禁止人员徒步从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进出。

九、禁止在地下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十、不得损坏停车场内的建筑、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如有损坏,请立即通知学院保卫处进行处理。

十一、未经学院保卫处批准,外来车辆不得驶入地下停车场停放、装货、卸货。

十二、为保证办公楼安全,停车场开放时间:7:00―23:00。如本办公楼人员晚上加班时间超过规定的关门时间,离开时须凭学院工作牌通知值班保安人员打开地下停车场库门。

十三、本单位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需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请自觉遵守以上条款。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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