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动火审批制度(9)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物业公司动火审批制度(9)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公司动火审批制度(九)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责任制。

篇2:物业小区动火审批制度-8

物业小区动火审批制度8

1.凡在小区的任何部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动作前向治安消防部领取《临时动火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并经治安消防部审批。大型动火作业要经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3.动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5.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6.动火现场必须由消防监督员监督进行。施工人员须将动火许可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完工后交回治安消防部注销;

7.动火的单位、动火个人,凡违背本标准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篇3:美居市场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制度

美居中心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制度

1、装修工程需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在烧焊动火作业前,向工程部书面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批准盖章后,再到消防中心加盖章后方可作业。

2、动火前要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事前需通知消防中心,由到场的消防员与动火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一起对动火前现场的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由装修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动火作业过程。

3、动火前做"四不",即: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备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中做到"四要",即: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生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事故时要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5、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篇4:动火作业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收银制度

篇5:动火与审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以下个部位动火,必须按三级动火制度逐级审批,具备动火条件时方可动火。

(一)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气焊、电焊作业以及其他明火作业;

(二)所有禁火部位的明火作业;

(三)机械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的明火作业。

2、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申请,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一级动火是指消防要害部位、易燃易爆部位动火,由公司保安部批准;

(二)二级动火是指可燃物比较多的部位、重要设备、生产要害部位动火,由公司消防大队批准;

(三)三级动火是指有可燃物质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部位动火,由公司负责消防安全的职能部门批准。

3、一级动火时,要有消防安全人员一级消防车辆现场监护、指导;二级、三级动火作业时,要有消防安全人员现场指导、监护。动火施工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从事动火作业各类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动火区域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选址位置、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施工部位不同,其动火区域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

1、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厂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工部位。

3、施工现场内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库区。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置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涂刷油漆作业。

二级动火区域

1、在禁火区域周围动火作业区。

2、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3、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

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得动火作业。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在一级、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在生产或者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区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动火信息通报制度,自觉遵守相关单位消防管理制度,共同防范火灾。做到动火作业先申请,后作业,不批准,不动火。

动火证是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动火证的管理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证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动火作业没经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仓库防火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