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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居市场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美居中心动火作业申请审批制度

1、装修工程需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在烧焊动火作业前,向工程部书面申请,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批准盖章后,再到消防中心加盖章后方可作业。

2、动火前要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事前需通知消防中心,由到场的消防员与动火单位的现场负责人一起对动火前现场的清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由装修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动火作业过程。

3、动火前做"四不",即: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未配备灭火器材不动火。

4、动火中做到"四要",即: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发生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事故时要扑救;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5、动火结束后,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篇2:动火作业审批措施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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