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华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工作规程
月华物业动火作业管理工作规程
1.0目的
对动火用火加强管理,确保本大厦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大厦内动火用火管理。
3.0职责
3.1保安部负责对客户提出的《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批,检查现场有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2巡逻保安员负责检查施工人员有无违规操作,制止施工人员在现场抽烟、煮食等违规行为。
3、3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监理。
4.0工作程序
4.1大厦各部门、各业主、租户及各装修公司(队),在大厦范围内要进行临时烧焊,设炉生火等动火作业,必须到大厦保安部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4.2动火(施工)单位需动火,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设专人负责,动火完毕必须立即清理现场。
4.3一般装修的烧焊、生火,由保安部审批;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如变压器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车场、煤气管道等场所)动火、用火必须由管理处会同工程部保安部到现场会审,由管理处审批。
4.4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厦范围内动火,一经发现,必须马上停工,并视情节轻重按章进行处罚。
4.5动火安全规定:"八不"、"四要"、"一清"。
4.5.1"八不"。
a.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用火。
b.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用火。
d.装过油类的容器、管道未清洗干净不动火、用火。
e.装过气体有受热膨胀、爆炸危险的不动火,用火。
f.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经排除1危险的不动火、用火。
g.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用火。
h.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不动火、用火。
4.5.2"四要":
a.动火、用火前要指定现场负责人。
b.动火、用火时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施工。
c.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动火、用火人员要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4.5.3"一清":指动火、用火后彻底清理、熄灭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
4.6施工现场的监管
4.7巡逻岗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本大厦的动火作业要求进行动火,动火现场有无放置灭火器,有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若有及时制止另其停工。
4.7.1领班负责抽查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情况。
4.7.2工程部值班不定时到施工现场查看,动火作业时有无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的现象发生,现场是否存有用电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给予停工整改。
4.8动火审批: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集团大厦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规定》,施工单位需将《临时动火许可证》贴于施工现场,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临时动火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动火、用火使用期限(最长期限为一个月),到期后施工单位需另行提出申请。
5.0相关文件
5.1《动火安全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动火作业申请表》QR/GR-614
篇2:大厦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临时动火作业管理规程
1、目的
做好临时动火安全措施,保证大厦的防火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监护与检查工作。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各项临时动火作业的审批工作。
3.2运行班长负责确定各项临时动火作业所需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3.3运行值班员负责现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动火现场巡视检查工作。
4、工作流程
4.1动火前的检查工作
4.1.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4.1.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4.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4.1.5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不动火。
4.1.6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动火。
4.1.7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
4.1.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4.2动火中的工作要点
4.2.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持岗位。
4.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4.2.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2.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3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临时动火作业审批表》
篇3: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管理规程
1、《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办理,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空项,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将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3、《特殊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单位主任工程师或分厂分管厂长、厂长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总厂分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4、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5、安全员: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票证办理规范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6、监火人: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生产工艺、掌握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
篇4:动火原因防火主要安全措施配备消防器材规程
1、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作业过程中应防止焊渣掉入可燃物上,作业完毕就检查周边情况,防火灾发生;
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作业、吸烟、乱扔烟头等;
3、氧气瓶、乙烯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各种气瓶安全附件应齐全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4、施工场地按照规范要求放置灭火器材;
5、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
6、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机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地接地或接零,进出线应有完整的防护罩,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7、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8、清除焊渣时,面部不应正对焊纹,防止焊渣溅入眼内;
9、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10、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指定专人防火监护;
11、电焊时应正确使用防护面罩和专门手套进行操作;
12、在焊接现场旁配备1个3KG灭火器。
篇5:焦化生产的检修安全动火规程
(1)引言
焦化厂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介质的腐蚀,各工艺系统的管道、设备、塔罐出现损坏泄漏,这在客观上决定了生产、检修动火较为频繁,但由于生产区域多为易燃易爆物质,为生产、检修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为此,怎样做好生产、检修安全动火才能保证生产正常运行,成为企业必须要解决的课题。
(2)动火类型与安全对策
何为动火,这里指的是生产检修动火的全面含义:凡在焦化企业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或其它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均称为动火。在焦化生产过程中,既然要进行检修动火作业,那么火源便是一个必然出现和存在的因素,而物质发生燃烧是同可燃物、助燃物、火源三要素组成并相互作用的结果,要做到生产检修动火安全,唯一的途径是,消防可燃物或助燃物,即不可使可燃物、助燃物、火源三者相互结合。
根据防火的基本原理和焦化企业设备复杂、生产条件不一的特点,针对动火检修的局限条件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归纳起来,焦化厂生产、检修动火可分为:带压动火和不带压动火两大类型五种动火方法。
1带压动火
带压动火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在其内部压力大于或小于大气压力并处于不断流动状态的可燃气体密闭管道、设备外壁上补焊动火,此类动火按管道、设备内压力的区别,包括有正压动火法、负压动火法二种动火法。
1.1正压动火法
1)正压动火方法的理论依据
正压动火法是比较普遍和常用的动火方法,它的理论依据是:
a.凡属处于密闭管理、设备内的正压状态下不断流动的可燃气体,由于与大气的压差关系,一旦发生泄漏,可燃气体便会冒出来,空气不可能由此进入。因此,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管道、设备内的可燃气体不可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b.由补焊处泄漏出来的可燃气体,在动火检修补焊时只能在动火处形成稳定式的扩散燃烧。由于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处于其着火、爆炸极限含氧值以下,失去了火焰传播条件,火焰不会向内传播。
c.由于设备、管道内可燃气体在不断流动状态,在外壁补焊时,产生的热量传导给内部可燃气体,热量会随即带走,而外壁的热量便散于失于空气之中,不会引起内部可燃气体受热膨胀而达到发生危险的地步。
2)正压动火法的安全对策
在采用正压动火法进行生产检修动火之前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保持管道设备内可燃气体处于压力稳定的流动状态,如果压力较大,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将压力降低。
b.从需动火焊补的管道、设备内取可燃气体做含氧量分析,其含氧量必须低于其可燃气体着火、爆炸的极限含氧量以下。
c.在有条件和生产允许情况下,在动火处上侧(可燃气体源流侧)加适量蒸汽,以稀释可燃气体的含氧量。
d.将补焊用的钢板块在泄漏处以打卡子的方法事先坚固好,使可燃气体外漏量尽量减少,一方面避免在补焊中焊处着大火将焊工烧伤,另一方面便于补焊。
e.动火处周围空气要保持流通,必要时应设临时通风机,避免外漏可燃气体积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动火时遇火源发生爆燃。
1.2负压动火法
负压动火法比较少见,一般都习惯地认为它是一种冒险动火法。目前,我厂在鼓风机前的负压煤气管道及其设备上动火,采用打卡子堵漏后再焊补,首先确定补焊点周围情况,制做相应的焊补钢板,内衬皮带或粘泥,然后再制做一个卡子,把焊补钢板卡在管道上,加压紧固后即堵住煤气,确认无泄漏,然后加焊。
2不带压动火
不带压动火系指在大气压力的条件下,在管道、设备内外、室内外、地上地下动火。此类动火根据生产条件、动火条件的不同及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不同,分为置换清洗动火法、充蒸汽、氮气或水动火法、隔离动火法三种动火方法。
2.1置换清洗动火法
置换清洗动火法是指对内有可燃介质的管道、设备进行动火检修前,将要动火检修的管道、设备停下来并放空内部介质,将蒸汽或水充入其内,把残存在里面的可燃介质置换清洗出来,以达到消除燃烧三个要素中的一个要素,即使管道、设备内空气中的可燃介质含量在其着火、爆炸下限以下的方法。它的安全对策是:
1)将要动火检修的管道、设备停下来,并将其内的可燃介质放空。
2)将停下来的管道、设备与生产系统相连通的通有可燃气体、液体的管道堵上盲板。
3)通入蒸汽清扫或用水清洗干净。
4)清扫后将管道、设备上的所有放散管和人孔全部打开通大气。
5)取管道、设备内的空气进行可燃气体含量分析。
2.2充蒸汽、氮气或水动火法
充蒸汽、氮气或水动火法是指对内有可燃介质的管道、设备在动火检修前,将蒸汽、氮气或水通入其内,以达到消除燃烧三要素中的一个要素——助燃物的方法。它的安全对策是:
1)将要动火检修的管道、设备停下来,放尽其内可燃介质。
2)用蒸汽将其内残存的可燃介质蒸吹一遍。
3)将要动火检修的管道、设备充满水或氮气。
2.3隔离动火法
隔离动火法是指将与动火处附近的可燃介质隔离开来,防止火源与其接触相互作用的方法。如将动火附近有发生危险的管道、设备通过搭设防火壁与火源隔离开;将动火设备与生产系统相连通的管道堵上盲板隔绝,防止可燃介质从生产系统串过来;将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内要动火检修部件卸下来,拿到安全地点进行焊割,与危险场所隔离开来等等。
总之,在焦化企业生产检修动火中,上述的动火法各有其一定的优点和局限性,相互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有时几种动火方法需同时采用。
(3)动火管理标准
1凡在禁火区域需要动用明火(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的作业),必须执行以下三条原则:
1.1凡是能够拆卸和可移到非禁火区作业的应尽量拆卸并移到非禁火区进行作业。
1.2能够用其它方法代替的,应尽量用其它方法代替而不动用明火。
1.3非动用明火不可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填写《动火申请书》。
2《动火申请书》的审批
2.1一级动火,《动火申请书》由施工单位填写,经车间安全员及车间负责人同意签定后,报保卫科、安全科审批,必要时由分管厂长签发。
2.2二级动火,《动火申请书》由施工单位填写,经车间安全员及车间负责人同意签定后实施,另各报一份给保卫科、安全科备查。
2.3三级动火,由施工班组自行组织,必要时报车间备查。
3《动火申请书》的办理
3.1由动火部门依据动火等级按要求办理《动火申请书》一式三份。
3.2动火部位涉及到其它车间时,应由用火车间负责与有关车间联系,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同时在《动火申请书》上会签动火意见。
4作业程序
4.1动火现场监火人,由申请单位指派责任心强、熟悉生产并具有一定防火经验的人担任。
4.2动火时的防火、防爆、防中毒等措施由申请单位负责提出并落实。
4.3凡在存在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本体上动火,必须由动火单位提前24小时办理《动火申请书》。动火前用蒸汽将设备、管道内易燃易爆介质吹扫干净。
4.4动火执行者在实施动火前,应负责验看《动火申请书》所列安全措施是否逐条落实。严禁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5动火完毕或中断,应检查动火点周围是否有余火,当切断氧气、乙炔气源和电源,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4.6动火现场如发生紧急情况(紧急放散可燃气体或液体外溢等)或有明显异常气味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恢复正常后方能继续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