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辖区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某物业辖区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辖区保安主管岗位职责

保安主管在物业管理部经理的领导和属地公安机关指导下,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公司各小区保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其职责如下:

(一)熟悉管辖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办公场所、机动车数量、消防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制定适合本辖区保安管理办法及制度。

(三)组织召开保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公司通知及管理要求。

(四)定期检查本辖区消防、保安执勤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管理日志。

(五)加强与业主沟通和联系,建立广泛的群从基础。

(六)负责处理辖区内治安、车辆、消防、装修等事项的处理。

(七)完成公司交班的其他和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篇2:某物业辖区保安员紧急集合方案

物业辖区保安员紧急集合方案

一、目的

紧急集合是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行动,训练队员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做到镇静自如、快速出击、方法有效。

二、适用范围

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和公司管理人员遭到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受到水灾、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和袭击。

3.紧急集合方案演练。

4.其它重大意外情况。

三、应急程序

1.安装报警设施

每个管理处保安员宿舍安装一个报警铃,治安值班室或消防中心、其它员工宿舍应尽量安装报警装置。

2.信号规定与识别

(1)当电警铃发生短促、断续响声时为治安案件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秒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2)当电警铃发生连续长响声时为自然灾害等其他情况报警,各保安队员必须在秒钟(即铃响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待命。

3.集合地点

略。

4.信号控制

(1)在紧急状态下管理处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按上述规定中的规定信号报警。

(2)每季度演练一次,在演练中只能由管理处主任控制报警,公司领导每年抽查一次。

四、要求

1.着装:必须穿制服,可以不戴帽,不扎腰带,不系领带,不能穿拖鞋或打赤脚。

2.坚守岗位:各岗位必须留值班员。

3.注意联络和汇报: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安排人员向领导汇报,将情况用对讲机告知值班人员。

4.通过方案演练,使每位队员掌握对付各种突发事件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到达预定地点。

篇3:某物业辖区巡逻岗保安员岗位职责

物业辖区巡逻岗保安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巡逻区内各类设备、物品的位置,发现设备、物品有移动等可疑情况,应立即查明报告。

2、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3、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4、发现偷盗、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应即刻擒获。

5、发现打架、吵架、斗殴等行为时,要予以制止。

6、发现火警时,立即组织扑灭,并迅速报警。

7、发现可疑物品,要立即做安全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8、驱赶物业范围内践踏草地、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闲杂违章人员。

9、巡视保安各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疑难问题,认真填写“保安巡逻记录表”。

篇4:某物业辖区楼宇岗保安岗位职责

物业辖区楼宇岗保安岗位职责

一、24小时严密监视各种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值班班长并协助处理,直到问题处理完毕。

二、维护通道/楼宇大堂秩序,监视并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

三、密切注意进出通道/楼宇大堂的人员,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无有效身份证件)、形迹可疑人员,应禁止其进入。

四、熟悉小区内各业主/住户人员情况。

五、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接班人员未上岗,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六、对于进入小区(包括进入小区进行作业的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验证登记后方可放行。

七、业主/住户搬家或搬走家私或部门物品时,必须对照管理处出具的放行条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八、保持岗位清洁卫生。

篇5:某物业辖区巡逻岗保安岗位职责

物业辖区巡逻岗保安岗位职责

一、监视管辖区内的人员、车辆活动情况,维护管辖区内秩序,防范事故发生。

二、巡查、登记公共设施、设备完好及外围商铺消防设备完好情况。

三、发现管辖区内的可疑人员、物品要进行盘问、检查。

四、制止管辖区内发生的打架、滋扰事件。

五、驱赶管辖区内的摆卖、乞讨、散发广告等闲杂人员。

六、每班巡楼三至五次,对楼内的闲杂人员要进行盘问或驱赶,对业主/住户违反管理规定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和制止。

七、检查并看管好管辖区内停放的车辆和各种公用(消防)设施,防止丢失或损坏。

八、指挥机动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防范发生交通事故。

九、回答访客的咨询,必要时为其导向。

十、巡查保安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疑难问题。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