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2)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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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2)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辖区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生活工作秩序正常,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的安全员巡逻工作。

3.0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抽检、指导安全员巡逻工作。

3.2安全部主管负责治安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安全员班长/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治安巡逻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安全员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安全员巡逻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应注意多看、多听、多嗅,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4.1.3巡查项目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项目内流动摆卖的小贩、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辖区。

4.1.5对项目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安全员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项目的秩序,致使工作、生活、营业、办公不能正常进行;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其他犯罪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项目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公共安全的行为: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无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防围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项目管理秩序的行为:

--故意损毁路灯、信箱、楼道门等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项目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项目规定,在住宅项目内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项目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占用消防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挥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4.2.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项目内交通秩序。

4.2.4协助项目内业主的报警。

4.2.5为行人、业主指引带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需要救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送交服务中心。

4.2.7巡视项目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商铺、业主,清除隐患。

4.3巡逻员工作的检查

4.3.1巡逻员对项目内的违章停车、违章行驶进行检查,在挡风玻璃前放置《误占车位提示单》。

4.3.2巡逻员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治安巡逻员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如实的记录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内。

4.4.3安全部班长对《安全员巡逻记录表》的记录内容进行审批后,每月月底最后一天交服务中心存档、保管,保存期三年。

5.0记录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误占车位提示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篇2:物业辖区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辖区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火警、火灾除外),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作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内所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火警、火灾除外)。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2安全部班长负责落实安全部主管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4.0程序要点

4.1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快速反应原则:

a)当班安全员班长接警后:

--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b)安全部主管在夜间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4.1.2统一指挥原则:

a)处理突发事件由项目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的情况下,由安全部主管负责统一指挥;

c)安全部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4.1.3服从命令的原则:

安全部班长在现场应服从安全部主管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如实作好详细记录。

4.2盗窃

4.2.1当安全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安全部主管/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迅速赶赴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出现场;

a)安全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安全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主管/班长,请您速到××单位/位置。

c)安全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安全部主管及班长报告。

4.2.2安全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调遣安全员班长及安全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班安全部主管联系,要求安全部主管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b)安全部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其相关资料(询问笔录),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安全部主管在了解案情及有关信息后,根据案件中业主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向项目经理报告案情。

4.3打架斗殴

4.3.1当班安全部主管、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的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的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安全员应立即向安全部主管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已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需求;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c)将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的人员,视其伤势的轻重送医院抢救。

4.3.2安全部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指挥调遣现场附近的安全员和当值机动安全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

a)与当班安全员班长联系,要求安全员班长对现场进行保护;

b)安全部主管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信息料,根据现场的事态作出布置;

--调遣机动安全员对打架的现场进行增援;

--调派车辆对重伤具有生命危险的人员送医院抢救;

--对事态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打架斗殴事件的当事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安全部主管将收集的资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项目经理汇报,请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4.3.3项目经理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应做好工作安排,处理善后工作。如果因事态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有关的处理工作,并在48小时内报告总经理。

4.4抢劫

4.4.1当安全部主管及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抢劫行为或接到有抢劫报案时:

a)应立即上前制止该违法犯罪行为或迅速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对现场进行保护,同时向安全部主管报告;

b)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现场时应立即抓捕带回安全部,并请事主一起到安全部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c)向事主了解在被抢劫过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及财物的损失情况,如事主受伤则应视其伤势的情况送医院救治;

d)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敌众我寡,敌强我弱时,应采取"追赶--躲避--联络"的方法,等支援的安全员或公安人员赶到后一起擒获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4.2安全部主管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案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员和当值的安全部主管和机动安全员对现场进行封锁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a)与当班的安全员班长联系,要求安全员班长及案发区域的安全员参加现场的保护工作;

b)安全部主管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资料,根据案情需要及时作出布置:

--调派安全员增援、抢救、围捕、保护现场;

--将有关的情况、线索及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c)安全部主管将收集的资料、信息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项目经理汇报,请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4.4.3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各项工作,上报项目经理及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4.5凶杀

4.5.1当班安全员班长及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有凶杀行为或接到凶杀报案时:

a)应立即赶赴到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并对现场进行保护,

同时向安全部主管或项目经理报告;

b)封锁案发现场,在公安人员到达前,禁止任何人员进出现场;

c)犯罪嫌疑人尚未逃离现场时,应将其抓获,并送往公安机关处理;

d)对伤者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e)在公安人员到达时,立即将登记的事项向公安人员报告。

4.5.2安全部主管接报告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并迅速赶赴到现场指挥:

a)调遣指挥现场附近的安全员和当班的安全员班组长及机动安全员对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严格检查出入人员;

b)维护和疏导现场及交通秩序,抢救伤者,做好有关记录;

c)协助公安机关工作,提供资料及线索。

4.5.3项目经理将案情向公安机关通报,并协助和指挥安全员人员配合公安人员的工作,同时将案情报告总经理。

4.6中毒事件(如业主煤气、食物中毒等)

4.6.1当班安全部主管及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有中毒情况或接到中毒事件报告时:

a)应立即报告安全部主管,并留在现场或赶赴现场迅速切断毒源,使毒物不再继续扩散,疏散现场周围的围观者;

b)对煤气中毒者,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轻移到空气通畅处,松开衣扣和腰带,并尽快送往医院抢救;

c)对其他类别的中毒者,应尽快将中毒者撤离现场,消除口腔异物,维持共呼吸通畅,并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d)将中毒人员的人数、地点(现场的具体位置)及已做的抢救措施报告安全部主管。

4.6.2安全部主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调遣人员支援,并报告项目经理,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调遣指挥当班的安全员班组长,安全员,机动安全员维护现场,疏散人员抢救中毒人员;

b)保护现场同时,亲自护送中毒者到医院抢救,并将抢救情况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4.6.3项目经理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及总经理:

a)若中毒事件是属犯罪行为所致,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b)将中毒情况通报给医院,请示求援;

c)通知中毒者家属进行对外协调工作。

4.7交通意外事故

4.7.1当班安全员班组长及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a)应立即报告安全部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b)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c)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请示安全部主管进行支援。

4.7.2安全部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a)应调遣指挥当值的安全部主管,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安全员,机动安全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b)派人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c)打报警电话11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

故已造成的伤亡及损毁情况;

--己送抢救情况。

4.7.3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

5.0记录

《重大事件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篇3:物业安全部巡逻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安全部巡逻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员巡逻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部用作巡逻的各类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制定巡逻车辆的管理工作:燃油的补给、维修等月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3.2安全员使用人员负责对各种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驾驶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检查保养

4.1.1车辆日常检查保养:

a)擦拭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车辆是否有故障,及时发现,及时修理;

c)检查燃油等是否加足。

4.1.2上岗前车辆检查保养:

a)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刹车制动是否正常;

b)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应严禁出车;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4.2巡逻车使用

4.2.1巡逻车辆的使用范围:巡逻车一般情况下仅限于辖区内巡逻使用,下列情况经安全部主管批准可使出辖区:

a)需要追捕嫌疑犯时;

b)管辖的工地发生突发事件时;

c)抢险救灾,有必要时;

d)公司领导特别调动。

4.2.5巡逻车的路线、时间、次数按《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的要点执行。

4.2.6车速载量停放纪律:

a)摩托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b)巡逻车不得乱停乱放、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4.3车辆维修

4.3.1驾驶人员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时以及检查保养时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进行维修。

4.3.2安全部主管在接到驾驶人员的报告后应立即对故障机动车进行复查:对有故障的由安全部主管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经公司审批后,安全部主管负责进行维修。

5.0记录

《巡逻车辆交接记录表》

《车辆维修申请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员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篇4:物业安全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5)

物业安全员内务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五)

1.0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部员内务管理,确保员工具有良好的作息环境,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全体安全员工内务管理。

3.0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督促检查员工的内务生活。

3.2安全部主管/班长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

4.0程序要点

4.1内务检查

4.1.1安全部主管视情况安排每月至少一次内务管理检查:

a)检查时如发现有违反内务管理的现象及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b)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1.2安全部班长对本班次的员工内务卫生进行检查:

a)班前检查个人卫生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

b)班后检查员工是否按时作息等;

c)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日常工作检查表》上。

4.1.3安全部主管每天不定期地巡视宿舍内务情况:

a)及时制止违反内务管理的行为;

b)将巡视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上;

c)对于一些不服从管理的员工,应记录并向项目经理反映做出相应的处理。

4.2环境卫生标准

4.2.1床铺应当铺垫整齐,被子叠成军被,要求正方形,两角紧合,被子放于床铺中央,制服挂于指定位置,制服要干净无污渍。

4.2.2床铺下要求鞋子整齐成一直线,按规定的数量放置鞋数,上铺的鞋放于左侧,下铺的鞋放于右侧,鞋尖朝里鞋跟朝外。

4.2.3床铺下中央放脸盆,脸盆的摆放要求毛巾折叠成正方形,牙刷放于左侧,毛巾放于右侧,香皂放于毛巾和牙刷的后面,要求脸盆干净,香皂盒内干爽。脸盆并拢靠齐,在上床睡觉前拖鞋按上左下右的顺序放于床角两侧,睡前脱的衣服摆放

整齐。

4.2.4其他物品均按指定位置摆放,衣物均在晾衣区域晾晒。

4.2.5墙面、门窗、和其他区域无乱写、乱画、乱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宿舍地面干净,无痰迹、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

4.2.6宿舍内每季度一次(夏季、疫情期每周一次)进行消毒工作,浴室和洗手间及时冲洗,没有垢、杂物和臭气。

4.2.7在各项目集中吃饭的地点,由备班的班长指派饭后清理卫生,随时做到干净整洁。

4.2.8就餐地点要求桌面干净、凳子摆放整齐,靠于墙里侧,地面无饭渣和杂物。

4.3作息标准

4.3.1住宿备班安全员早起的时间为5:50分,起床后6:00各班长把本班人员,带到指定地点后,由值班班长统一带队出操,时间约为30分钟。早操的内容有:跑步、擒敌拳、队列、项目岗位交接动作等。

4.3.2早操后带回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时间为30分钟,由各班长协助值班长检查室内外卫生并记录。

4.3.3每晚9:50由安全部主管负责点名,10:00前非当班员工必须熄灯就寝。

4.3.4宿舍电视房的开放时间为上午9:00时-21:00时。

4.3.5安全部主管负责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关电视房门,凡遇不遵守作息制度的员工应给予记录并做出相应处理。

4.3.6休息(假)期间,如发生情况,接到通知应立即返回项目,听候调遣。

4.4宿舍管理制度

4.4.1爱护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财物,不随意损坏或占为己用,保持公物完好。

4.4.2不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子等电热器具,不在床头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不在宿舍内聚众喝酒、赌博。

4.4.3未经许可不许带外人进入宿舍,不留外人在宿舍住宿。离职或解聘的安全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必须离队,不准在宿舍内过夜居住。

4.4.4保持室内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打麻将,不影响其他人员休息。

4.4.5轮流值日的值日人员应认真清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4.4.6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

4.4.7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不私自调换房间、床铺或占用空床位。

4.4.8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4.4.9洁身自好,不传播庸俗、色情物品、画册、影碟等。

4.4.10以上不良情况一经发现,按《员工手册》中规定进行处理。

4.5备班管理制度

4.5.1各备班班长或项目指定班内宿舍负责人为当日备班班长。备班长要对备班人数做到清楚,备班安全员不准离开住宿地,遇有各项目突发事件要做到随叫随到,项目负责人和安全部主管在15分钟内将人员集合完毕,迅速把队伍带到事发现场,听从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5.0记录

《日常工作检查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员工手则》

篇5: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7)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七)

1.0目的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车场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处辖区内停车场的车辆停放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监督、检查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3.2安全部当班班长负责车辆停放管理的指导、检查及车位使用费收缴工作。

3.3当班安全员负责停车场的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车辆进场停放

4.1.1停车场只对辖区内的业主、本公司及来访的客人开放,其余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停车场内停放。

4.1.2当有车辆进场时,当班安全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4.1.3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安全员巡逻记录表》上作详尽记录。

4.1.4收取车位使用费:

a)属长期停放并已交纳车位使用费的车辆,经核实后允许停放;

b)其他车辆依照天津市物价批文收取车位使用费。

4.1.5开具小票后,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准确登记。

4.2车辆离场

4.2.1当有车辆离场时,当班安全员应及时检查车主证及相关资料:

a)检查车主证件与车辆是否相符;

b)检查车位使用费是否已交足,没有交足车位使用费,应要求车主补交车位使用费再离场;

4.2.2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阻止车辆,通知班长或安全部主管到场协助当班安全员处理。

4.2.3车辆离场时,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如实登记。

4.3巡视

4.3.1车场当班安全员定期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协助解决。

4.3.2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4.3.3协助保洁员维护好车场卫生。

5.0记录

《车辆出入登记表》

《安全员巡逻记录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部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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