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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处理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物业辖区突发停电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提高秩序维护部在遇到停电情况时的工作效率,避免事件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秩序维护部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员保证存放的手电、应急灯应保持良好状态。

4.0操作细则

4.1秩序维护员巡查时发现各区域或部分区域停电,立即通知当值领班消防中心值班员立即电话通知工程部。

4.2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应立即与工程部了解情况,若不是内部原因引起,当值领班应通知消防中心与供电局联系,查询有关情况。

4.3若确认为市电停电,服务中心客服主管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工程部主管来协助处理停电问题。

4.4立即开启消防广播及出通告知会受影响业主,若在深夜出通知知会。

4.5检查各公共区域及走火通道、消防楼梯、服务中心是否有电及正常运作,若有异常应及时通知工程部抢修。

4.6通知秩序维护员开启各走火通道门,检查证件才让业主进入,一切访客应暂时谢绝探访。

4.7安排职员到有关受影响人的单元了解是否需求协助,在服务中心必须派专人接听投诉电话,做好解释工作;

4.8遇到骚乱,由当值领班负责召集人员到场制止,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报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请求支援

4.9全体秩序维护员注意岗位情况,加强各区域巡视,特别预防抢劫、偷窃或其它暴力、毁坏性行为的发生。

4.12当接到有坏人盗窃或抢劫时,各岗位要加强戒备,坚守岗位,随时堵截案犯,并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4.13供电恢复后应以消防广播知会受影响业主,深夜除外。

4.14在供电恢复正常后,由当值领班综合所有事项提交特别事件报告交上级。

篇2:物业辖区突发水管爆裂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突发水管爆裂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减低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巡逻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巡查。

4.0操作细则

4.1巡逻队员发现水管爆裂立即通知当值领班,同时现场采取堵漏措施。

4.2当值领班立即赶往现场,同时让监控中心通知工程部、清洁部带工具和旧布草、胶桶堵漏、接水、清理现场积水,检查受影响范围,通知受影响业主、住户。

4.3根据现场情况,现场秩序维护员立即用消防水带连接漏水处,使水排往下水管道或空旷地带。

4.4如漏水影响到用电安全应立即通知关闭现场电源。

4.5如水可能影响日常操作、保养及可能涉及申报保险金等问题,当值领班安排人员对现场拍照、做好记录。

篇3:物业辖区突发应急事件处理规程

物业辖区突发应急事件处理规程

1.0目的

为监视和巡查管辖区,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掌握小区正常运作状态和公共秩序,完善安全设施,确保住户、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主管。

3.2各级管理人员及秩序维护巡逻人员加强巡查。

4.0操作细则

4.1发生爆炸案时之处理程序

4.1.1各岗位如发现爆炸时,立即上报当值领班。

4.1.2监控中心值班员报警,并派秩序维护员保护现场,劝阻业主不要惊,马上通知各部门,听从领导指挥人员有秩序地撤离现场,不要乱闯,避免引起其它不必要的事故。

4.1.3在公安人员到达之前,业主应留在安全地带,并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4.1.4应在现场周围划出警戒线,拉上警戒绳,并派专人专职看守,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

4.1.5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案发前后的可疑线索,目击者要向公安人员主动提供所目睹的详细情况。

4.1.6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2如何保护杀人案件现场

4.2.1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及岗位秩序维护员接到业主、住户报告凶杀时,立即通知秩序维护部当值领班赶往现场。

4.2.2并派秩序维护员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在公安人员到场前,不许任何人触摸或移动现场中的任何一件物体,因为现场上的任何物品可能成为证实犯罪的确凿证据。

4.2.3不要引起惊慌,立即疏散围观人员,避免事态扩大。

4.2.4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案发前后的可疑线索,目击者要向公安人员主动提供所目睹的详细情况。

4.2.5尽量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4.2.6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3发生绑架案件处理程序

4.3.1如发现案犯正在绑架人质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领班,领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下达命令。

4.3.2当值秩序维护员迅速赶到尽力阻止案件人发生,并将犯罪分子抓获。如不能完成以上行为,应记下犯罪分子人相貌、交通工具特征或号码、人质情况以及案犯逃离方向等。

4.3.3监控中心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附近巡警报告。

4.3.4书写报告,报相关部门存查,跟进处理。

4.4失物处理程序

4.4.1在公用地方,如走廊、楼梯等拾获财物时,应立即向当值领班报告,并交回服务中心,等待失主领回。

4.4.2将财物情况详细记录在个人及部门工作日志上。

4.4.3当物主来领回失物,应要求其说出失物日期、地点详情,情况符合,在部门工作日志上签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若有可疑之处,可报警处理。

4.4.4拾获有价值或名贵的物品,应交回当值领班并及时交行政部处理,并考虑是否交警方处理。

4.4.5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报领班。

4.5发现住户受伤或生病处理

4.5.1当发现住户或有任何人在公共地方突然晕倒或意外受伤时,必须通知当值领班及主管。

4.5.2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并设法通知其家人。

4.5.3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

4.5.4只有受过急救训练者,方可急救伤者。

4.5.5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

4.5.6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交领班。

4.6可疑物及恐吓电话处理程序

4.6.1秩序维护员在巡视时如发现可疑物品,应及时上报领班,并不准触摸,指导业主、住户或行人远离该处,秩序维护领班发现物品有可疑之处,须报上级领导及消防值班中心,如明显属危险品或爆炸物品等,立即通知当值领班致电110支援。

4.6.2如接获恐吓电话或任何有危险性发生的电话,须保持镇定,与对方详谈,留意电话背景、动机及有任何要求,如对方已经收线,不要把电话挂断(待警方寻找电话来源),通知上级主管及公司领导,并尽快报警求助。

篇4: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秩序维护部安全会议规程

1.0目的

为有效处理工作中发现有关影响安全隐患,改正安全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沟通各类安全信息,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落实。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小范围内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主管负责主持会议及人员召集。

4.0定义(无)

5.0操作细则

5.1服务特性

检查、准时、沟通、落实整改

5.2安全会议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分部负责人或人员。

5.3安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5.4秩序维护领班在会议召开前一个星期,通知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

5.5秩序维护领班将各部门提交安全意见、建议和安全议题汇总并报秩序维护部。

5.6各部门参加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会议现场最高职位领导对安全议题讨论意见给予明确指示,确定处理意见、跟进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各部门根据会议达成的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5.7对小区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或其他相关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件,可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5.8会议由秩序维护领班负责记录。

篇5:别墅区消防管理规程

别墅区消防管理规程

1.0目的

贯彻落实日常消防管理规定,规范日常消防工作,维护本区业主(住户)及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

3.0管理职责

3.1工作负责人:秩序维护主管。

3.2秩序维护领班、当值队员负责日常当值区域消防安全的检查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落实。

4.0定义

消防管理的任务是向业主和使用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合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进行保养检测,确保良好的使用性能;消防监控系统约定请专业人员进行测试,确保完好。

5.0操作细则

5.1.1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监督实施。管理公司全体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应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掌握发生火灾时应急措施和方法。

5.1.2定期巡视、检查消防器材和设备,专人负责管理,使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5.1.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破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埋压和占用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防止堵塞消防通道。

5.1.4积极开展防火教育,严禁在建筑物内焚烧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并保持畅通。

5.1.5管理公司要按照有关电力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对电器设备、开关、线路和照明灯具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5.1.6业主或使用人因进行室内装修或改造而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经管理公司批准,而且动火单位或个人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并做好灭火准备。

5.1.7坚持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人员的巡回检查制度及节假日、重大活动日的全面安全大检查制度。对查出的消防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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