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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商场煤气表房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家居商场煤气表房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煤气表房防火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煤气表房防火的安全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煤气表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酒精、油漆等易爆物品。

4.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严禁违章操作。

4.3运行期内保持房内清洁,周围不得人油迹。

4.4非工作有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煤气表房,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须在登陆记本上记录。

4.5煤气表房须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保证完好可用。

4.6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

篇2:家具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家居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通过对商场楼层消防安全进行责任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楼层消防安全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4.1值班工程人员应督导商场楼层施单位遵守执行各项防火措施。

4.2商场安全部员工应向商户宣传本商场消防知识,发现违反本商场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报告物业商场物业。

4.3商场清洁人员在搞卫生以及进行其他服务时应及时处理烟头,火柴梗、纸、报,随时注意熄灭火种,少火灾隐患。

4.4安全员在巡逻中发现商场内有任何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或可燃性气体,应立即报告物业商场物业。

4.5商场内严禁擅自使用电器具。

4.6商场安全应熟知本人服务范围内消防设施的地点和使用方法。

4.7商场安全应熟知楼层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

4.8所有商场楼层员工都有要受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篇3:华联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金融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1安保员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1.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1.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人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2.1管理处每月组织领班对本处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检查班组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组织处理本物业区域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2.4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管理中心实施

3.1每季度由中心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3.2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4、检查的基本内容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要善处理;

4.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4.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4.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4.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4.10门岗对出人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及时处理。

篇4: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君临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1、实行三级检查制

(1)管理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3)岗位、班组每日班后进行防火自查。

2、检查内容

(1)查领导:对消防工作是否重视。

(2)查思想:是否具有消防议事。

(3)查制度:是否落实。

(4)查隐患:是否存在,提出后是否整改。

(5)查措施:是否得力,行之有效。

(6)查器材: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变动。

3、检查标准

(1)以各种消防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为依据。

(2)以各种消防法规、消防管理制度为准绳,有法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赏。

4、管理中心安全部门在组织专项检查时,被检部门应派员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完毕后,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5、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对消防机关及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己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

(2)四定即:

*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定实施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间。

(3)"三不交"即:

*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

*部门能解决的不交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范围内能解决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4)隐患的解决,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去做。

(5)解决完后,要报管理中心安全部和消防部门验收。

(四)消防设备管理与检查

1、管理中心内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一旦出现火情时灭火之用的,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它用,否则将按消防奖惩条例及消防法规严肃处理。

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报安全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任何人不得破坏和堵塞。

4、安全部对所有消防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以确保灵敏好用,对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变动情况要登记备案。

5、各部门、各岗位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备有责任配合安全部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建筑审核消防规定。

7、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

8、各部位需要进行施工改造及内装修工程时,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报一份交安全部备案,另一份报消防局审批。

9、施工方案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前,不得提前施工。工程骏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使用。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

11、施工总的工程材料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施工。

12、任何工程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协议书,明确责任,并报安全部备案。

(五)临时动火管理

1、在管理中心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书面报安全部审核、批准(或持工作单)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措施齐全后,由消防负责人签字,方可发给动火许可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

5、管理中心内所有部位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热杯等)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6、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7、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区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有焊工证方可操作。

8、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自己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要清楚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割或其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

9、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金属物敲打,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中压罐。

10、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确认无余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在一些重点部位、场所焊割,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问题。

11、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占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12、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13、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为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4、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如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他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16、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应设专人看管监护。

(六)设备机房、消防泵房管理

1、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禁止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便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手续方可使用。

2、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他工作间。

(2)机房、梯

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打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然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部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未经批准严禁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反可作业。

(5)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3、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吸烟、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化学危险物品。

(3)严禁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需关闭消防设备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安全部。

(4)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六)易燃物品管理

1、除执行一般库房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清理、更换工作。

6、在库内开启易燃、易燃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七)商场防火规定

1、售货现场内,除业务经营中少量易燃物品(如烟、酒)外,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纸盒、纸箱等杂物。

2、禁止员工在货场内吸烟,对客人扔掉的烟头要及时处理。

3、库房(特别是酒库)要有专人负责,库内码垛要整齐,留有充足的消防通道,存放数量要有控制,不易过多,码放不易过高,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对电器、电线使用要安全可靠,防止漏电、跑电起火,做到人走灯灭。

4、关闭电源,锁好柜门、房门,方可离开。

5、更衣室防火制度。

6、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7、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他可燃品。

9、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八)地下车库防火管理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纸张、汽油等易燃品。

3、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赃物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禁止往车库或车场内乱仍乱倒。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九)消防演习预案

1、义务消防队分工

(1)第一梯队:灭火抢险组

负责配合进行火场抢救被困人员和火灾扑救工作,工作由班长安排。

(2)第二梯队:疏散组

负责本困人员疏散和上下着火层客户的安全疏散工作。

(3)第三梯队:火场警戒组

负责火场警戒,外围警戒,并负责疏散围观人员,保证交通交通,在门口给消防车带路,保护疏散物质和火灾现场,

(4)第四梯队:火场救护组

负责带领医务室医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联系就近急救中心达到现场和做好抢救准备,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工作。

(5)第五梯队:火场工程组

负责火场排水、电梯迫降和消防梯使用,切断着火层电源,切入应急电源,打开防排烟送风机。

2、所需器具

灭火器、斧头、药箱、手电筒、铝梯、柴油、消防水龙带、消防枪、防火服、消防救火绳、防毒面具、救护组担架。

3、演习步骤安排

(1)全体员工正休息;

(2)假设某处着火;

(3)员工听到警铃响后,除不能离开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即到消防中心集合。

(4)按分工到达火灾现场救火。

(5)消防水龙带竞技比赛(摔带)。

(6)正确使用灭火器竞技比赛。

(7)领导总结讲话。

4、接警后程序

(1)消防中心报警、巡逻治安员上楼查看。

(2)值班治安员拉呼警玲。

(3)消防队员集合、打开所有通道钥匙。

(4)巡逻治安员打破警钟向住户报警、工程部关闭煤气开关总擎。

(5)工程部人员切断电源、疏散人员。

(6)消防中心用广播报告火情、疏散人群、讲述自救办法。

(7)消防中心打开烟阀和风机、将烟排掉。

(8)关闭出事地点的防火门,打开住户窗户。

(9)电梯由工程部视情况。

(10)实施扑救(用消火栓、灭火器救火)

(11)把伤者送到救护组处进行抢救。

(12)注意余火、搞好现场保护。

(13)清理通道等地方,打扫现场。

5、发生火灾时,消防指挥人员处理步骤

(1)当发生烟感报警显示报警时,确定报警的层数、并速用对讲机转告治安员、察看报警现场,确定是故障还是火灾。

(2)当巡逻治安员反馈信息告知为火灾时,中心值班治安员立即启动所发生楼洞顶层送风机,并打开火灾层的排烟阀。

(3)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总指挥到达消防中心,根据火区域情况下达灭火指令并指挥灭火。

(4)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工程部值班

员随时做好灭火的一切机电设备。

(5)通知另一名巡逻治安员关闭有关煤气总阀。

(6)根据火情,随时准备起动消防泵。

(7)由总指挥确定是否拨"119"电话。

(8)通知各岗位必须坚守岗位,防备坏人乘虚而入。

(9)通知待命的消防队员做好救护,持剖析通道,护送及疏散人群。打开所有地面消防通道。

(10)火灾灭后,用广播及时对讲机通知留下治安员及工作人员看守现场,其余人员撤离现场。

(11)灾后及时将各系统设备复位、检查、修理、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篇5:美居市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美居中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须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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