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金融大厦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1安保员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1.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1.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人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管理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2.1管理处每月组织领班对本处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检查班组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组织处理本物业区域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2.4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管理中心实施
3.1每季度由中心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半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3.2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4、检查的基本内容
4.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要善处理;
4.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4.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4.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4.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4.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4.10门岗对出人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及时处理。
篇2: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君临国际广场防火安全三级检查
1、实行三级检查制
(1)管理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2)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部门防火安全检查。
(3)岗位、班组每日班后进行防火自查。
2、检查内容
(1)查领导:对消防工作是否重视。
(2)查思想:是否具有消防议事。
(3)查制度:是否落实。
(4)查隐患:是否存在,提出后是否整改。
(5)查措施:是否得力,行之有效。
(6)查器材: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变动。
3、检查标准
(1)以各种消防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为依据。
(2)以各种消防法规、消防管理制度为准绳,有法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赏。
4、管理中心安全部门在组织专项检查时,被检部门应派员参加,并主动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完毕后,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5、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对消防机关及保卫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书,或是自己查出的隐患要做到"四定,三不交"。
(2)四定即:
*定隐患性质,如:重大隐患、一般隐患,不安全问题,不安全因素。
*定整改措施:根据隐患性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定整改负责人: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负责人。
*定实施整改时限,根据整改隐患因素定出解决隐患所需的最短时间。
(3)"三不交"即:
*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
*部门能解决的不交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范围内能解决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4)隐患的解决,要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提出的要求去做。
(5)解决完后,要报管理中心安全部和消防部门验收。
(四)消防设备管理与检查
1、管理中心内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是一旦出现火情时灭火之用的,必须保持完好灵敏的状态,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它用,否则将按消防奖惩条例及消防法规严肃处理。
2、各种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设备的维修、调试,应事先报安全部,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各消防安全通道必须保持通畅,任何人不得破坏和堵塞。
4、安全部对所有消防器材负责定期组织检查、更换,并联系检修,以确保灵敏好用,对消防器材的配备和变动情况要登记备案。
5、各部门、各岗位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备有责任配合安全部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建筑审核消防规定。
7、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
8、各部位需要进行施工改造及内装修工程时,须事先将施工方案及有关图纸报一份交安全部备案,另一份报消防局审批。
9、施工方案未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前,不得提前施工。工程骏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批使用。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
11、施工总的工程材料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不得违章施工。
12、任何工程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消防协议书,明确责任,并报安全部备案。
(五)临时动火管理
1、在管理中心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书面报安全部审核、批准(或持工作单)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2、安全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许可证工作。
3、安全部在审核动火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勘察,确认一切措施齐全后,由消防负责人签字,方可发给动火许可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动火许可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
5、管理中心内所有部位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热杯等)特殊情况需经安全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6、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7、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区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持有焊工证方可操作。
8、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自己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要清楚干净。如不能清除应采取浇湿、设接火盘、遮割或其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焊割作业时,除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氧气瓶放在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够的水平距离。
9、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金属物敲打,乙炔发生器必须使用中压罐。
10、焊割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气源,并仔细检查确认无余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在一些重点部位、场所焊割,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阴燃,发生问题。
11、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软管、气体的导管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软管也不得从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占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等接触。
12、电焊机、地线不准结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13、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为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4、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和爆炸危险品的场所进行焊割,如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5、焊割作业不得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他危险操作同方位、同时间交叉作业。
16、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应设专人看管监护。
(六)设备机房、消防泵房管理
1、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泵房,泵房内不准私人会客。
(2)严禁携带剧毒物品进入泵房。
(3)泵房内禁止吸烟。
(4)泵房内不得随便使用明火,必要时需经安全部同意办理动手续方可使用。
2、电梯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各种油料、纸张和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兼作库房和其他工作间。
(2)机房、梯
箱顶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打扫,及时清除布毛、纸屑、垃圾等可然物。
(3)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清洗机件。使用可燃液体清洗部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等要妥善处理好,不得乱扔乱放。
(4)未经批准严禁明火作业,如需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反可作业。
(5)消防器材放置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3、地下层、机械层、设备间防火制度
(1)严禁在设备间内吸烟、动用明火。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到安全部领取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存放各种易燃化学危险物品。
(3)严禁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当班人员要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需关闭消防设备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安全部。
(4)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要知道各自职责、任务,及时按规定开闭各种设备。
(5)保持通道畅通,不得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应在指定地点,严禁随意移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负责补救初期火灾。
(六)易燃物品管理
1、除执行一般库房制度外,应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2、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性质互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3、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4、对存放的物品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5、定期检查库内电气、照明设备,做好清理、更换工作。
6、在库内开启易燃、易燃物品的容器时,严禁使用能够产生火花的工具。
(七)商场防火规定
1、售货现场内,除业务经营中少量易燃物品(如烟、酒)外,禁止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纸盒、纸箱等杂物。
2、禁止员工在货场内吸烟,对客人扔掉的烟头要及时处理。
3、库房(特别是酒库)要有专人负责,库内码垛要整齐,留有充足的消防通道,存放数量要有控制,不易过多,码放不易过高,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巡视,对电器、电线使用要安全可靠,防止漏电、跑电起火,做到人走灯灭。
4、关闭电源,锁好柜门、房门,方可离开。
5、更衣室防火制度。
6、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
7、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室内乱丢纸张及其他可燃品。
9、不准乱拉临时线及在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
(八)地下车库防火管理
1、按时清扫车库、车场地面上的垃圾和废弃物,以防遇有火种发生火灾。
2、车库、车场禁止堆放各种包装物及纸张、汽油等易燃品。
3、擦车用的油棉丝和车内赃物要放在加盖的金属桶内,并定期清理,禁止往车库或车场内乱仍乱倒。
4、禁止在车库、车场内维修,保养车辆。
5、车库、车场内严禁吸烟。
6、司机要按顺序停放车辆并保持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
7、出现火情要及时疏散车辆并组织扑救,迅速报警。
8、每个司机要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九)消防演习预案
1、义务消防队分工
(1)第一梯队:灭火抢险组
负责配合进行火场抢救被困人员和火灾扑救工作,工作由班长安排。
(2)第二梯队:疏散组
负责本困人员疏散和上下着火层客户的安全疏散工作。
(3)第三梯队:火场警戒组
负责火场警戒,外围警戒,并负责疏散围观人员,保证交通交通,在门口给消防车带路,保护疏散物质和火灾现场,
(4)第四梯队:火场救护组
负责带领医务室医生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联系就近急救中心达到现场和做好抢救准备,做好抢险人员的后勤工作。
(5)第五梯队:火场工程组
负责火场排水、电梯迫降和消防梯使用,切断着火层电源,切入应急电源,打开防排烟送风机。
2、所需器具
灭火器、斧头、药箱、手电筒、铝梯、柴油、消防水龙带、消防枪、防火服、消防救火绳、防毒面具、救护组担架。
3、演习步骤安排
(1)全体员工正休息;
(2)假设某处着火;
(3)员工听到警铃响后,除不能离开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即到消防中心集合。
(4)按分工到达火灾现场救火。
(5)消防水龙带竞技比赛(摔带)。
(6)正确使用灭火器竞技比赛。
(7)领导总结讲话。
4、接警后程序
(1)消防中心报警、巡逻治安员上楼查看。
(2)值班治安员拉呼警玲。
(3)消防队员集合、打开所有通道钥匙。
(4)巡逻治安员打破警钟向住户报警、工程部关闭煤气开关总擎。
(5)工程部人员切断电源、疏散人员。
(6)消防中心用广播报告火情、疏散人群、讲述自救办法。
(7)消防中心打开烟阀和风机、将烟排掉。
(8)关闭出事地点的防火门,打开住户窗户。
(9)电梯由工程部视情况。
(10)实施扑救(用消火栓、灭火器救火)
(11)把伤者送到救护组处进行抢救。
(12)注意余火、搞好现场保护。
(13)清理通道等地方,打扫现场。
5、发生火灾时,消防指挥人员处理步骤
(1)当发生烟感报警显示报警时,确定报警的层数、并速用对讲机转告治安员、察看报警现场,确定是故障还是火灾。
(2)当巡逻治安员反馈信息告知为火灾时,中心值班治安员立即启动所发生楼洞顶层送风机,并打开火灾层的排烟阀。
(3)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总指挥到达消防中心,根据火区域情况下达灭火指令并指挥灭火。
(4)用电话或对讲机通知工程部值班
员随时做好灭火的一切机电设备。
(5)通知另一名巡逻治安员关闭有关煤气总阀。
(6)根据火情,随时准备起动消防泵。
(7)由总指挥确定是否拨"119"电话。
(8)通知各岗位必须坚守岗位,防备坏人乘虚而入。
(9)通知待命的消防队员做好救护,持剖析通道,护送及疏散人群。打开所有地面消防通道。
(10)火灾灭后,用广播及时对讲机通知留下治安员及工作人员看守现场,其余人员撤离现场。
(11)灾后及时将各系统设备复位、检查、修理、做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篇3:美居市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美居中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须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篇4:美居市场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美居中心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以美居中心防火委员会为核心的防火组织机构,认真贯彻各项消防法规、政策,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层层明确责任,确保防火安全。
二、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
1、防火安全委员会是美居消防管理的最高领导层及决策层,公司总经理为美居一级防火责任人。
2、积极贯彻《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坚决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中来,认真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3、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三级防火责任制,并组织实施防火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4、建立建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负责制定消防检查计划,组织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制定消防整改及防范火灾隐患的方案。
6、遇到火险、火灾,迅速及时组织扑救及人员和物资的疏散与抢救,事后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搞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7、接受市、区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检查,落实有关指示和建议,及时整改,保证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架构图
四、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A、一级检查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实施: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解决,并检查解决结果。
2、每月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对各部门及美居物业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节假日前要所有物业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3、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纪律,对工作做的好部门或个要予以表彰,对工作做得不好的部门或个人要严厉批评和处罚。
5、检查各部门消防管理及消防检查资料用表格的登记、管理情况,由行政部负责将公司各部门上报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集中统一归档,保存完好。
B、二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组织组织:
1、各部门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不拆不扣地完成,不充许拖延和讨价还价。
2、部门主管对班组或安全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尽快解决。如解决不了要及时汇报,并跟踪解决。
3、部门每周未要组织班组长及安全员对本部门负责的安全区域和消防工作及设备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经常检查班组防火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检查班组"工作日志"的登记填定情况,如不符合要求的要令其改正。
5、组织处理部门火险隐患的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好的,批评做得不好的。
6、各部门要认真记录每项消防检查情况用每次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将每日班组记录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于每月底向公司汇报一次部门消防安全的工作情况。
C、三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能周边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排除自己能排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不能解决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每一个员工都有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或上报问题的责任,否则,发生事故由该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个班组每天应将每个员工检查的结果写进"消防安全日检表",并将存在的问题上报。
4、每位员工提前10钟到岗,并向上一班或自已检查、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登记并签名,发现问题由班组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处理,不得疏忽或拖延。
5、班组上报的情况,要由上报班组负责跟踪处理结果,并在"工作日志"上详细记载处理情况和结果。如尚未处理要一直记载,直到解决为止。
五、防火委员会工作程序
每月一次会议
注:每月第二周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篇5:美居市场防火管理规程
美居中心防火管理规程
1.0目的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保证物业内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
物业辖区内防火工作。
3.0职责
3.1中控室操作员负责消防培训、制订演习方案、检查、整改工作。
3.2消防主管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3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对物业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0工作程序
4.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4.1.1维修工
4.1.1.1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演练计划》,按时制订《消防演练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训。
4.1.1.2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按时制订《消防培训方案》,并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4.1.1.3负责《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的审核,并监护动火作业。
4.1.1.4担任物业安全检查员,发现消防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填写《安全生产与卫生月报表》交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公司安
全主任;如发现火警隐患,填写《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交有关用户,限期整改。
4.1.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防火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1.2消防主管
4.1.2.1负责对中控室维修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1.3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4.1.3.1为物业消防责任人,对物业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1.3.2负责与用户签订《区域防火责任书》,审批《临时作业动火申请表》。
4.1.3.3批准《消防演练计划》、《消防知识培训计划》、《消防演练方案》、《消防知识培训方案》。
4.2临时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程序
4.2.1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公司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原则上应报消防局审批,特殊情况下,在管理公司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且管理处派人监督其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2.2在经批准的重点部位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等处),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4.2.2.1动火前"七不":
a)防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b)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c)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d)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有的油质不动火;
e)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f)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g)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4.2.2.2动火中"四要":
a)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b)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d)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4.2.2.3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能离开现场。
5.0相关记录
5.1《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5.2《消防演练记录表》
5.3《消防检查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