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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基本情况:按国家高处作业规范规定,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该工程2米以上施工内容为脚手架、模版安拆、

钢筋绑扎、砼浇注、电器水暖女装、砌筑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

吊装、物料提升等都属高处作业。该工程在高处作业的同时,又存在

交叉作业。如:起重吊装于脚手架搭设、模版安拆、钢筋绑扎、砼浇

注、物料提升以及其他作业,而且这些作业在工时有相互交叉.给

施工生产带来不和作业人员安全收到威胁.未来使该工程在高处作

业、交叉作业时人员不受到伤害,因此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月

围环境、作业环境,编制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织设计或工案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以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旖工。

(4)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月。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

检查。非作业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

(6)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须停止作业。

(7)施工作业场所自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

?定。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9)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

置或向下乱丢,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0)雨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才去可靠的防滑措施。

(11)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

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过夜的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揭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2)作业必须时,及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

?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方可恢复。

(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

?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其它不适于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

?高处作业。

二、高层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高层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施工场地附近应设置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遇有冰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高处作业劳动保护。

(6)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使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能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

(7)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能超过1m。

(8)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9)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1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1)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12)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使用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风电场现场存有大量可燃物(如木料等)、易燃物(加油漆刨花等)、易爆物(氧气、乙炔瓶等),如果用火不慎,违反防火规定或防火措施不力,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烧毁某些材料、施工设施和建筑物,包括各类施工脚手架。竹、木脚手架的杆件,其主要组成是纤维素。竹材和木材在常温与通风的条件下不会白燃。但如果周围有火源、竹、木杆受高温或火焰侵袭,随着温度的升高,竹、木材受热分解析出可燃气体(一氧化碳、氢、甲烷等)含量增大,在一定温度下,就燃烧起来,在短时间内蔓延,祸及整个架体及周围的材料和建筑物。必须注意竹、木脚手架的防火。钢管和其他金属脚于架,在受到电火花、电弧或火焰包围,会使金属杆件受损,甚至局部断裂,威胁整个架体的稳定。电孤的温度可达3000度以上,不仅能使导线绝缘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是钢管和金属脚手架极危险的火源。

各类脚手架的防火应与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密切配合,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脚手架附近应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装置应懂得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火灾的基本常识。

2)必须及时清理利运走脚手架上及周围的建筑垃圾

3)在脚手架上或脚手架附近临时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事先清理动火现场或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配置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督,与动火工种配合、协调。

4)禁止在脚手架上吸烟。禁止在脚严架或附近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的化工材料和建筑材料。

5)管理好电源和电器设备,停止生产时必须断电,预防短路,在带电情况下维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要防止产生电弧或电火花损害脚手架,甚至引发火灾,烧毁脚手架。

6)室内脚手架应注意照明灯具与脚手架之间的距离,防止长时间强光照射或灯具过热,使竹、木材杆件发热烤焦,引起燃烧。严禁在满堂脚手架室内烘烤墙体或动用明火。严禁用灯泡、碘钨灯烤火取暖及烘衣服、手套等。

7)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等)要按消防条例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规定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经批准并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才准作业。工作完毕后要详细检查脚手架上、下范围内是否有余火,是否损伤了脚手架,待确保无隐患后才准离开作业地点

篇2:施工洞口及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防护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M。

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M的挡脚板或40?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篇3: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立体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当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进行围圈,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立体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

6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7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8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篇4:高空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保护措施

1)凡患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疾病的人员一律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区域必须划出禁区并设置围栏,禁止行人、闲人通过、闯入。建筑物的入口处及周围的人行信道均搭设防护棚,棚顶满铺两层脚手板。

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禁止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沿高墙、脚手架、起重臂攀登和行走。

4)高空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避雨设施,外脚手架为钢管架必须有接地装置。

5)架子搭设前,架子专业工长向全队架子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大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6)架子搭设好后,要经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好验收手续,才允许使用该脚手架,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

7)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条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栏护,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

8)主体施工至二层以上,外脚手架必须与主体同步进行,即必须高于操作层1.2m。

9)在外墙施工前,必须对外架进行检查加固工作,经过检查加固合格的外架,才能进行外墙装饰工作。

10)在施工过程中,架子队必须派专人定点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外架加固维修工作。

11)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必须做好外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许进场用于外架的搭设。

12)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13)搭设挑架必须经过单项设计后才施工。

14)为确保场外人员和财产安全,塔吊起重物时,严禁在场外上空旋转。

篇5: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洞口的防护措施

1)楼板、屋面及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加以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板作盖板加以盖设,盖板搁置时,四周要保持均衡,并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发生牵动。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能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必须在洞口的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中,除按上述办法防护外,还需加设明显的标志。如遇施工需要临时拆移防护设施时,须报请工地施工负责人核准后方可拆移。当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边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等处,在其上面所加的防护盖板两侧,须有防止被任意拖动的措施。它的材质须能承受不小于当在卡车后的额定有效承载力两倍的荷载,以防车辆偏向或驶出道外冲压洞口板身。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要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的高度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cm,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加设高至1.2cm的临时防护栏杆,这是为了防止人身冲翻下落。其他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各种竖向的孔洞,都应该加以盖设或作一定的防护。这些防护措施都要附在固定其位置的措施,防止移位或被取走。

9)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客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洞口的防护措施见附图。

(2)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其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m。任何拆卸下来的物品,都不许堆放在楼层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则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保护廊。

(3)临边的防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设安全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⑸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②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当在钢筋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

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面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③栏杆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用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密,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的挡脚板或40㎝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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