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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篇2: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c、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d、操作平台可用φ(48~51)×3.5mm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在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e、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悬挑式钢平台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b、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c、斜拉杆或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d、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e、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f、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g、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h、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4、交叉作业:支模、砌筑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篇3: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篇4:洞口临边及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临边防护措施

1)基础施工阶段基坑边缘设置两道栏杆防护。

2)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的周边均应搭设防护栏杆,防护立杆必须与预埋钢筋连接牢固(延边预埋高400mm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护身栏由上下两道横杆和立杆组成,搭设高度均采用1.5m,下杆离地0.6m,立杆间距采用1.5m,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下口缝严。

3)外用电梯接料平台必须安装临时护栏,外用电梯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具体见外用电梯方案)。

2洞口防护措施

1)楼板外边长小于50cm的洞口,必须加设盖板,盖板须能保持四周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楼板上的预留洞在施工过程中宜保留钢筋网片,暂不割断,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2)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上面满铺脚手板。

3)边长大于150cm以上洞口,四周除设防护栏杆外,洞口下面设水平安全网。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防护栏。

4)在进行机电安装时,有时需要把洞口封堵设施拆除,防护栏杆也需临时拆掉,但拆除防护设施要事先征求经理部的同意。在拆除洞口封堵设施,要小心从事,先检查一下封堵情况,严禁站在洞口上作业,同时要确保作业层下方没人施工,并设警示牌。机电工人在吊装管道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洞口防护栏杆和封堵设施临时拆除后,在施工完后或暂时不用时,要马上进行恢复。

5)电梯井内(管道竖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不大于10m)支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应封闭严密。网边与井壁周边间隙不得大于20mm,网底距下方物体(或横杆)不得小于3m。施工层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满铺跳板。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6)楼层的进出料平台口必须按规定设上下提拉式金属定型防护门,防护门外侧距电梯出料门不得小于30cm。

7)电梯井与管道竖井的立洞口应按规定采用门高不得小于1.5m的翻板式金属防护门。

8)结构施工的后浇带处必须加固定盖板防护。

3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1)为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在建筑物外围首层设双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用钢管搭设斜挑安全防护网,首层挑网必须为双层网。

2)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通道口(包括施工用电梯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出入口处护头棚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护头棚双层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木脚手板或钢跳板,两层之间间距宜为300~500mm。外围立杆间距不大于1.5m,非出入口和护头棚两侧用密目网立网封闭。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的物件。

篇5: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交叉作业是在同一工作面进行不同的作业,或者是在同一立体空间不同的作业面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以及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这些都属于交叉作业的范畴,极易发生坠物伤人、高处坠落、机械打击等安全事故。因此,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

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交叉作业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施工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作业时须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施工工作。

2.支模、砌砖、装饰装修交叉操作时

上下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隔离层)。

3.拆除脚手架与模扳时

地面应划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没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

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地进行。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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