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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中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一、起重作业的工作特点

(1)起重机械通常具有较为复杂的机构,完成上升运动和水平运动;

(2)所吊构件多种多样,载荷也随之变化;

(3)大多数起重机械,需要在一定的空间运行;

(4)起重机械与吊运人员经常直接接触,有潜在的偶然危险因素;

(5)作业环境的复杂性;

(6)吊运过程中的分工配合。

二、起重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起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起重作业属特种作业,参与人员要身体健康,符合登高作业要求,并熟悉本工种操作规程,同时具备操作知识和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胜任此工作。

(二)起重工及其他操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保证,起重作业是特种作业,其操作过程复杂、作业环境具有危险性,因此参与起重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配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未设安全警示区

加强吊装现场管理,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并派专人监控;避免发生在吊装(四)危险站位

在起重作业中,有些位置十分危险,如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丝绳三角区、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如果处在这些位置上,一量发生危险很不容易躲开。所以作业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以防不测。

(五)人站立或坐在吊钩上

根据吊装安全技术规程,吊装时任何人不得随同工件或起重机具升降。特殊情况必须随同升降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六)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地面不平整、支撑不稳定、配重不平衡、过载而造成起重机失稳

为确保起重机安全作业,起重机安放位置应用坚实的地面,并用垫木支撑,严禁不用支腿吊重作业;同时应根据吊装方案要求加上合适配重。

(七)风力过大、违章作业造成起重机倾覆

根据吊装安全技术规程,严禁在风力六级和六级以上进行吊装作业;不得在风力五级和五级以上时进行大型、中型工件吊装。起重机吊重物时,机身位置要正确、平稳,支腿位置要合适、牢固;钢丝绳应垂直起吊,不准斜吊,也不准在起吊过程中板动或调整支腿;如要找平机身时,应将重物放下后进行处理。

(八)双机抬吊,负荷分布不准,导致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事故

双吊车抬吊构件时,宜选用两台机型相同、性能相同的起重机,然后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吊重质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75%,每一台起重机的负荷量不宜超过其安全负荷量的80%),操作时按双机抬吊指挥细则进行。

(九)吊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失效,发生重大事故

1.事故具体表现

(1)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将会导致过卷事故的发生,由于过卷,钢丝绳拉断从而吊物与钩头一起坠落。

(2)力矩限制器不全或失效,虽说超负荷起吊是导致整机倾覆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如果力矩限制器能可靠地起作用则可从客观上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3)起重机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缺少安全防护导致了触电事故的发生。

(4)吊钩上无防脱钩棘爪,将导致吊索绳从钩中脱落造成坠落事故。

2.采取措施

(1)在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2)在各类汽车起重机上安装可靠有效的力矩限制器。(3)起重机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在起重机上安装预防触电报警装置或做接地保护,作业人员一律穿戴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

(4)在进行吊装作业时一定要检查防脱钩装置是否有效,如缺或无效应采取相应措施。

(十)运行中的起重机、吊具及吊物摆动对人和周围设施造成的挤压或撞击

在起重机作业范围内,非作业人员不准进入,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不得站人;起重机停止作业时,要将重物落位,不准将重物悬在空中,防止发生危险;同时起重机作业场所要有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与附近的设备、管线及建筑物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发生碰撞情况;起重人员在起吊时应站在安全地点,距吊物必须有两米以外的退让余地。禁止站在起重机和吊物的死角处。

(十一)吊钩超载断裂、吊运时钢丝绳从吊钩中滑出;或钢丝绳、麻绳断裂造成重物下落,发生设备、人员事故

起重作业中,对吊索具安全系数理解错误,选用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载作业,处在危险状态。指挥人员首先要了解被吊物体的重量,不准用起吊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或设备上的重物;然后确定合适的吊索具,严禁使用应报废的钢丝绳、吊钩等索具。另外工件正式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合格后方可正式起吊。

(十二)电气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失效、裸导线未另加屏蔽等造成触电

对各种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破损、老化等现象,要及时修理和更换,不得凑合使用,现场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电气操作规程进行。

(十三)吊耳脱落、导致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

吊耳作为吊装时的承重点,是影响吊装作业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设备吊耳,有此是出厂时已焊好,有些设备的吊耳是根据现场施工要求焊上的,但无论哪种情况,都必须进行受力核算,以确保吊装工作的安全。

(十四)钢丝绳从滑轮中跳出轮槽

钢丝绳和滑轮配合使用时,必须注意防止钢丝绳从轮槽中跳出。如果钢丝绳脱落了轮槽后还在继续使用,钢丝绳将会产生挤压变形、扭结、断丝、断股,严重缩短钢丝绳使用寿命,如果发生断绳现象,往往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十五)吊挂方式不正确,造成重物从吊钩中脱出

起重机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使用安全吊钩。

(十六)吊具或钢丝绳与导电线意外接触

根据规程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和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详见表9—18。

(十七)误操作

起重作业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起重机具。由于操作习惯不同,性能不同,再加上指挥信号的差异影响,容易发生误操作等事故。指挥人员、司索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进行作业演练。

(十八)司机与指挥人员联络不畅,或误解吊运信号

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哨音必须清楚、响亮,旗语、手势应准确,如信号不明确时,应立即询问,严禁凭估计、猜测进行操作。

(十九)绑扎不牢、重物空中坠落伤人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应采取“锁”的措施,而不能用“兜”的方法;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应采取“垫”的措施,以避免吊物绑扎不牢,在空中受刮碰而失稳坠落伤人。

(二十)作业中缺乏预见因素

由于种种原因,如物件估重不准,切割不彻底,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被发现强行起吊等,造成吊车、吊索具骤加荷重而导致意外。因此起吊作业要坚持做到“十不吊”。

篇2:锅炉起重作业危害风险识别预控措施

作业内容危险点控制措施依据1.起吊重物工具的选择。工具有缺陷、起重机械超载使用认真选取工具、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安规》第667条附录III环境因素作业。天气不好,照明不好天气恶劣影响或照明不好不得施工。《安规》第670条措施方案。大型作业无技术措施或措施不全按规定制定技术和安全措施《安规》第661条机械的操作。机械操作人员无合格证操作人员应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安规》第666条工作现场,现场混乱现场设有专人监护,设有安全围栏《安规》第693条作业中不按安规规定进行工作。不按安全措施工和随意更改起重作业中必须认真执行安规中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2.脚手架的搭设料的选取。使用有缺陷的材料如腐朽钢管,跳板厚度不够认真选取检查所用的材料《安规》第595条搭设脚手架。探头跳、跳板与架子没固定,杆距大安标准搭设脚手架《安规》搭设脚手架过程中人的因素。身体不适,搭设过程中站位、攀杆不稳固身体不适不参加作业,搭设中站位攀位要稳固《安规》第580条落物伤人作业中不准无关人员通行、逗留、工作地点四周设有围栏《安规》第588条脚手架搭设后在使用中超出允许承重或随便改变脚手架结构禁止在脚手架和跳板上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不准改变脚手架结构《安规》第601条、607条

篇3:起重设备设备作业危害分析

作业危害分析表部门:设备部分析日期:2011-10-17记录编号:作业地点或分析范围:生产现场分析人:陈杰、吴水雄作业内容描述:行车及电动葫芦起重设备检修主要作业风险:(1)检修时不慎从高处坠落(2)B作业中操作不当,工具或备件掉下砸伤人(3)电动工具绝缘不合格造成触电或使用不当伤人。D(4)检修过程人员不慎触及带电设备(5)使用手拉葫芦等手动起吊工具,需设专人指挥起吊,避免吊物下站人控制措施:(1)办理工作票,确认执行安措;(2)办理动火作业票,执行安措,监护人到位;(3)使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品;(4)做好现场安全隔离措施,如为登高作业应检查平台、脚手架和防护围栏是否符合要求;(5)高处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编号作业活动/步骤简短描述危险条件/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后果/事故风险评价现有控制措施建议改进措施LECD风险程度一检修前准备1转动设备停电1.拉错开关、走错间隔或误送电导致设备带电或误动;2.分闸时引起着火;3.误碰其它有电部位产生电弧。1.触电、电弧灼伤;2.火灾;3.设备事故。3611811.办理工作票,确认执行安措;2.双人共同确认检修开关、上锁、验电和挂警示牌;3.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面罩和防电弧服。2检修设备前验电1.误判无电;2.使用错误或破损的验电设备;3.触及其它有电部位。1.触电、电弧灼伤;2.火灾331911.双人共同确认正确研电开关或设备位置2.戴绝缘手套、面罩和穿绝缘鞋和防电弧服;3.按带电要求操作。3搭设脚手架1.大型脚手架没有进行设计和审核;2.检维修脚手架无搭设委托单,搭设要求如载重、搭设环境不明、在高压电附近搭设等;3.搭设人员无资质、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和穿防滑鞋等;4.搭设高度4m以上无安全网;5.搭拆脚手架中误碰设备;6.搭拆脚手架时工具、材料掉下砸伤人;7.脚手架不符合要求如立杆、大横杆和小横杆间距太大,不符合要求;8.未经验收合格和挂牌后使用。1.高处坠落;2.触电。3611811.填写搭设委托单,明确搭设要求如载重、搭设环境等;2.在升压站、主变、启动变等处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办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3.检查搭设人员有无资质;4.搭设时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和穿防滑鞋等;5.高度4m以上设安全网;6.在高压电或动设备附近搭设必须进行安全隔离和保持安全距离;7.经验收合格和挂牌后使用。4临时用电1.电源、电压等级和接线方式不符要求;2.负荷过载1.触电;2.火灾。3611811.检查电源;2.验电二检修或其他作业过程1设备的拆卸1.手动工具如敲击扳手、梅花扳手、锤头等松脱、破损等;2.使用不合适工具,小工具准备不全或遗漏等。1.人身伤害;2.设备损坏。311311.检查各类工具符合安全要求;2.检查锤头与锤柄连接牢固;3.使用工具包;4.正确使用机工具;3手工搬运设备1.手工搬运方法或搬运姿势不当;2.用力不当或蛮干;3.物件过重,未使用工具或机具;4.员工未经培训,缺乏经验。1.人机工程伤害,如肌肉拉伤、腰部或背部肌肉损伤或掉落砸伤手脚;2.设备损坏。311311.进行手工搬运培训;2.用正确姿势搬运;3.提供适当搬运工具或其他工具;4.各人员相互配合。4使用手拉葫芦等手动起吊工具1.吊钩和卡扣损坏引起葫芦脱扣砸人;2.手拉葫芦、钢丝绳断裂;3.起吊物重心不稳或绑扎不当;4.物件过重超载。1.起重伤害;2.其他人身伤害。311311.使用前检查手拉葫芦、钢丝绳吊扣等;2.戴防护手套、戴安全帽;3.吊物必须捆绑牢固,保持重心稳定;4.设专人指挥起吊,避免吊物下站人;5.设置隔离措施。三恢复检验1检修设备复装1.手工搬运方法或搬运姿势不当;2.用力不当或蛮干;3.物件过重,未使用工具或机具;4.员工未经培训,缺乏经验。5.手动工具如敲击工具锤头松脱、破损等;6.使用不合适工具,小工具准备不全或遗漏等。7.转动设备未做好制动措施。1.人机工程伤害,如肌肉拉伤、腰部或背部肌肉损伤;2.设备损坏。311311.进行手工搬运培训;2.用正确姿势搬运;3.提供适当搬运工具或其他工具。4.检查各类工具符合安全要求;5.检查锤头与锤柄连接牢固;6.使用工具包;7.正确使用机工具及电动工具;8、转动设备做好制动措施;2恢复系统,试运行1.拉错开关、走错间隔或误送电导致设备带电或误动;2.分闸时引起着火;3.误碰其它有电部位产生电弧。1.压缩空气喷出导致人身伤害;2.井孔坠落;4.触电、电弧灼伤;5.火灾;6.设备事故。311311.退办工作票,确认恢复安措;2.提供良好通风;3.使用面罩、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4.双人共同确认检修开关、上锁、验电和挂警示牌。四现场作业环境11.1.1.五以往发生的事件1、

篇4:起重设备设备作业危害分析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的发生,根据原能源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防止超压

1.1压力容器在投运、停用时,应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规定控制压力在允许范围内,以防焊缝拉裂,引起爆破。异常工况应按《运行规程》规定进行紧急处理,确保任何工况下压力容器不超压运行。

1.2各压力容器安全阀应结合机组大小修进行定期校验和排放试验。

1.3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阀、排污阀、监视表计、联锁、自动装置等)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因故需退出压力容器保护装置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退出后,实行远方操作并加强监视,且应限期恢复。

1.4使用中的各种气瓶严禁改变涂色,防止错装、错用;气瓶立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倾倒;放置液氯、溶解乙炔气瓶场所的温度要符合要求。使用溶解乙炔气瓶者必须配置防止回火的装置。

1.5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严禁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1.6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计必须每年校验一次,确保压力表计完好准确。

1.7结合机组大修进行压力容器定检工作。

2在役压力容器应结合机组大小修,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的规定,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2.1压力容器进行定检时,应对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路系统进行检查。

2.2结合机组大修,委托经资格论证合格的单位对压力容器内外部进行检验。小修的安全附件检查由本公司维护部机械专责工程师(班组技术专责)和检修人员进行,检查情况报安生部。突发事故的无损探伤工作由本公司委托试验、检测方面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2.3禁止在压力容器上随意开孔和焊接其他构件。若必须在压力容器上开孔或修理,应先核算其结构强度,并参照制造厂工艺制定相应的技术处理措施,经安生部机械专责工程师审定、公司主管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处理措施实施。

2.4压力容器及其附件的施焊,必须由取得Ⅱ类焊接资格证的焊工施焊,按技术措施要求,需进行无损探伤检查的,由取得Ⅱ级资格证的检验员进行相应的超声波、射线、磁粉、着色等项目探伤,检查结果送交生技部机械专责工程师审查。

2.5停用超过2年以上的压力容器重新启用时要进行再检验,经耐压试验确认合格才能启用。

2.6因故需更换压力容器时,应对设计单位和制造厂的资格进行审核,其供货产品必须附有“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监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要加强对所购容器的质量验收,特别应参加容器水压试验等重要项目的验收见证。

2.7对在役压力容器检验中,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达不到监督使用标准(三级)的,要在最近一次检修中治理升级。检验后定为五级的容器应按报废处理。

3严格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对压力容器进行登记使用。

3.1压力容器压力表计的校验结果由校验人员直接填写到压力容器登记薄上,维护部经理和生技部电气专责签字认可方才有效。

3.2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经解体检修后,应按技术要求进行校验,其开启压力、回座压力和提升高度应由校验负责人详细记入压力容器登记薄。

3.3压力容器重大改造和定期的常规检查结果,均应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到压力容器登记薄上,建立和完善长期的监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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